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 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 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 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 他还得继续寻找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于是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 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 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 然而,高兴似乎仍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 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 于是,我们不得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不过这话,也只是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对徐志摩来说可不一样。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爱情主义者。婚姻的不快,被他看作是因为"为爱情所受的折磨还不够"。所以仍然是爱情的一部分。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既然拍成了电视,大概总有它感人的东西的。我看的很少,但我却没感觉到它打动过我。在我看来,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平常了。 婚姻,作为人长成之后的第一要件,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到结婚年龄,家长就开始着急了;再过一两年,朋友们也跟着催了;再过几年还不结婚,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那么,跟谁结婚好呢?于是,身高、身材、皮肤、脸蛋、眼皮、头发、家庭、工作单位、文凭、性格、能力…………一项一项的条件比照着选。最后总算将就着选上一个吧,还得天天低三下四地讨好人家,送花、写情书、吃夜宵、看**,必须做到无微不至,这就是所谓的"追"。最后,她总算是勉强答应了跟你结婚。(一结婚外面的好男人就全是别人的了,她可真不情愿呀,所以只能算是勉强答应,不过她必然要装出十分满意的样子来的。)于是开始要认真地讨她(他)的父母大人的欢心了,这回送得最多的就是食物了,水果、补品、好酒好烟,不一而足。然后是婚礼,彩礼不能太少,饭店档次不能太低,婚车数量多多益善,家用电器一样不能少……, 所以,最终决定婚姻的,其实是爱情之外的东西,跟爱情的关系很小很小。现在也依然如此。 也许有人很不服气,以为自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就是为爱情而结婚的。 自然,这也是有的,但那是极少极少数。因为这世上,爱情本就不多。能够在短短的几年内寻找到自己"唯一的灵魂伴侣"来作"躯壳的伴侣"的,那实在是幸运儿之中的幸运儿。 爱情是不容易得到的。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你所喜欢的,也很容易找到喜欢你的。 但爱却不能用喜欢来形容。因为喜欢,只是人之常情。谁都会喜欢好的东西。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待你很好的,也很容易待她很好。 但爱却不能用待人好来描述。因为待人好,也只是人之常情。人品还过得去的人,就会待很多人好,无论是夫妻还是朋友。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份,一种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缘份。它就象是两颗四溢的流星,在相遇的一刻碰撞出来的灿烂绚丽的、闪电般的火花。 而以徐志摩的话来说,就是"唯一之灵魂伴侣"。 所以,爱情是一种灵魂深处的东西。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 这种情感,不是你殚精竭虑追来的,也不是你的男俊女貌赢来的,更不是你天天十封情书求来的。它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相互的渴求。 无为而爱,才是真的爱情。 所以,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爱情是如此稀有之物,但婚姻却是人生必须,所以人们是必须接受非爱的婚姻的。 但接受非爱的婚姻,并不表示拒绝接受真爱。 所有有很多的爱情故事是在婚后发生。因为就算是从时间上来说,婚后几十年的时间要比婚前几年的时间长得多,自然能找到自己真爱的机会也就多得多了。 所以,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爱情与婚姻在表现形式上却又有不同。 婚姻,是男女之间及其相关的人员所构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它就象是一个合伙开办的公司,只要各方齐心协力地经营它,是很容易结出幸福的果实的。 而恰恰相反,如此神圣的爱情,带给人们的却往往是痛苦。无论是思念也罢,误会也罢,与世俗的冲突也罢,都只能带给双方无尽的痛苦,因为爱情对双方的要求是如此的苛刻。 哭,永远比笑能证明爱! 这就是为什么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姻并不美满的原因。 婚姻和爱情,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回事,可大家都喜欢把它们看作是同一回事。没有爱情的婚姻和没有婚姻的爱情,向来是作为悲剧故事的结局,枉费了世人大把大把的泪水。 其实,负责任地对待自己的婚姻,你定会得到充分的幸福; 而爱情,是永远只能令你痛苦的! 但白菜辣椒,各有所好。 喜欢婚姻的幸福的,去追求美满的婚姻; 喜欢爱情之痛苦者,去追求神圣的爱情! 只是,你最好不要奢望自己有将婚姻与爱情合二为一的能力。 这就是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所给我的启示!
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1926年5月,乃是诗人徐志摩初遇林徽因于伦敦时所写,昔时徐志摩偶识林徽因,燃起爱情之火、诗作之灵感,一挥而就有此佳作。初载于同年5月27日《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署名志摩。这也是徐志摩和陆小曼合写的剧本《卞昆冈》第五幕里老瞎子的唱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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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赏析
这首两段十行的小诗,在现代诗歇长廊中堪称别具一格。诗史上,一部洋洋洒洒上千行长诗可以随似水流年埋没于无情的历史沉积中,而某些玲珑短诗,却能够超越历史,独放异彩。
作为给读者以强烈的“浪漫主义诗人”印象的徐志摩,这首诗歌的象征性(既有总体象征,又有局部性意象象征)也许格外值得注意。
偶然”是一个完全抽象化的时间副词,在这个标题下写什么内容,应当说是自由随意的,而作者在这抽象的标题下,写的是两件比较实在的事情。
一是天空里的云偶尔投影在水里的波心,二是“你”、“我”(都是象征性的意象)相逢在海上、若用“我和你”、“相遇”之类谁都能从诗歌中概括出来的相当实际的词作标题,这抽象和具象之间的张力,自然就荡然无存了。
徐志摩能把“偶然”这样一个极为抽象的时间副词形象化,置入象征性的结构中,充满情趣哲理,不但珠润玉圆,朗朗上口而且余味无穷,意溢于言外。
全诗两节,上下节格律对称。每一节的第一句、第二句、第五句都是用三个音步组成。如“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每节的第三、第四句都是两音步构成,如“你不必讶异”,“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音步的安排处理上显然严谨中不乏洒脱,较长的音步与较短音步相问,读起来纡徐从容、委婉顿挫而朗朗上口。在“偶然”这样一个可以化生众多具象的标题下,“云”与“水”,“你”与“我”、“黑夜的海”、“互放的光亮等意象及意象与意象之间的关系构成。
都可以因为读者个人情感阅历的差异及体验强度的深浅而进行不同的理解或组构。这正是“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易·系辞》)的“象征”之以少喻多、以小喻大、以个别喻一般的妙用。
或人世遭际挫折,或情感阴差阳错,或追悔莫及……人生,必然会有这样一些“偶然”的“相逢”和“交会”而这“交时互放的光亮”,必将成为永难忘怀的记忆而长伴人生。
此诗并非只是简单的爱情诗,它更包含对人生的感叹。云与水相距万里,偶尔云倩影投影在波心上,可在转瞬间却又消失了踪影。航行在海上的舟在黑夜里相逢,然而各有各的方向,偶然相遇,却又匆匆离别。
人生正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既定不变的人生轨迹,相遇是偶然,但人生的彼岸却是必然。人生的旅途有许多的偶然,转角遇到的爱,相逢结下的缘,可这偶然的爱与缘都只是昙花一现,匆匆而来,匆匆而去,随后各自再度回归到自己的人生轨迹上继续前行。
对于这些偶然的爱与缘,人们无须欢喜,也最好忘掉因为每个人都有各的方向,人们既无法改变人生,那就忘掉,忘掉交会是互放的光亮。
这是人生的无可奈何,但也是人生最好的选择,心中无所牵挂才能继续前行,前路还有更多的偶然,若每一个偶然的相遇,都驻足相伴,心的牵挂,那人生将偏离轨迹,亦无法到达必然的彼岸。
在此诗中,徐志摩传达的是对情感的节制。
对于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他说最好忘掉,这是对偶然萌生的情愫的扼杀。徐志摩带着欧美浪漫主义回国,把东西方文明交汇最终形成自己唯美主义的诗文风格,然而这首诗对偶然相遇的美好进行了压制,这是时代的变更造成的。
徐志摩处于最黑暗的年代,他无法逃脱这个时代固有的丑恶和斗争,他无法偏离既定不变的人生轨迹,所以他无奈地选择了压制自己内心的情感,忘掉偶然的相遇。然而,接受人生最终也让徐志摩懂得了潇洒地放手,因而他说道:“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偶然
#诗词鉴赏# 导语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市。[1]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中国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诗社成员,倡导新诗格律,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
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
听着听着,就醒了,开始埋怨了;
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
我的世界太过安静,
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
如此这般的轮回。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
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
却也失去了自己的。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
也许会被人骗,
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我是个平常的人,
我不能盼望在人海中值得你一转眼的注意。
我对你说着什么话才好
好像我所有的话全都说完了
又像是什么话都没说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全世界的男人都想站在你的身旁,
可多数都是配不上你的,
因为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
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经怎样渴望
和你两人并肩散一次步,
或同出去吃一餐饭,
或同看一次**,
也叫别人看了羡慕。
带一卷书,
走十里路,
选一个清净地,
看天,听鸟,倦了时,
和身在草绵绵处寻梦去。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民国第一情种”是他的称号,也有人称他为“渣男中的战斗机”。他一生中有三个女人,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第一个女人张幼仪是他的发妻,当然也是他最没有感情的一个女人,他对张幼仪极其冷漠。 1915年18岁的徐志摩娶了15岁的张幼仪,生了一子,并又二次怀孕。1920年徐志摩在伦敦邂逅16岁的林徽因,坠入爱河。林徽因说,“我不是个感情随意的女子,你必须在我与张幼仪之间作出抉择”。
1922年3月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但同月林徽因与梁思成的婚事虽未定聘“,但已有成言”。1924年徐志摩认识了好友王赓的妻子陆小曼,一见倾心,开始疯狂追求。1925年陆小曼离婚,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1928年梁思成与林徽因结婚。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林徽因的丈夫梁思成、著名文化人胡适与徐志摩都是好友,也都是梁启超的弟子,梁思成还是梁启超的长子。
在林徽因和梁思成结婚之后他不得不放下自己的那一份痴情转头和已经为人妻的陆小曼走到了一起,说他渣倒不如说他痴情。为了和林徽因在一起他不惜和发妻离婚,试问在那个年代有谁能够做到如此地步?在爱而不得之后他只能默默疗伤将对林徽因的爱默默转移到陆小曼身上,后来因为为了听林徽因的演讲,途中飞机出现事故,而他不幸身亡,是放下了嘛其实还是没有放下,如果说陆小曼是朱砂痣那么林徽因则是白月光,爱而不得,但永远在心间。徐志摩一生中有三个女人,但他爱的只有林徽因,陆小曼是一拍即合的知己而林徽因才是他的红颜知己,至于张幼仪也只不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罢了。
不求结果,不求同行,甚至不求你爱我不是电视剧里的台词,而是徐志摩的诗句。
原话是: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出处:徐志摩《邂逅》
全诗如下: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听着听着,就醒了,开始埋怨了;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我的世界太过安静,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如此这般的轮回。聪明的人,喜欢猜心,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却也失去了自己的。傻气的人, 喜欢给心,也许会被人骗,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为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诗人简介
徐志摩是一位在中国文坛上曾经活跃一时并有一定影响的作家,他的世界观是没有主导思想的,或者说是个超阶级的“不含党派色彩的诗人”。
他的思想、创作呈现的面貌,发展的趋势,都说明他是个布尔乔亚诗人。他的思想的发展变化,他的创作前后期的不同状况,是和当时社会历史特点关联着的。
以上内容参考-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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