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 不求天长地久 只求今晚拥有,我们玩会吧

哥 不求天长地久 只求今晚拥有,我们玩会吧,第1张

妖言——第一章(飞扬去兮)

风扬起的时候,你遇见了我,飞舞的时刻,我看见了你!

——李飞扬我的心被撕成了两半,一半是妖的邪,一半是人的善。其实到底谁邪谁善,又有谁能说得清楚。

这一切全得拜李飞扬所赐,但事到如今,除了那初恋时分苦涩交加的感觉外,就连他的模样我都记不清楚了。

我当时也算得上蛮清纯的一个小女孩吧,15岁,傻里傻气的,脑袋经常被路边的理发师削成个“包菜头”,菜叶子耷拉在小小的脸上,看不出是怎样的脸型。但老妈很喜欢这副德性,说女孩子就该以老实为本,努力读书,踏实做人,望着街上偶尔穿过的艳妆女子,她总会嗤之以鼻地嘟嚷一声:妖精!都九十年代中期了还有这种事,真是社会主义的悲哀,然而义愤填膺是没有用的,打死我也不敢向她们学,否则老妈那可没好果子给我吃。平时只是背地里对滥用职权的年段长嘀咕几声“神经病”,都会尝到她的“毛栗子”,所谓的毛栗子,就是她曲起结实的中指用关节在我脑门上狠狠地来那么一下。换作别人倒也还好,偏偏是她这样一个做惯了大小粗活的家庭主妇,手指被磨练得可与棒槌相媲美,这样的猛烈一击,让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旧社会的土匪恶霸。有过几次经历之后,只要看到一点苗头,我就有种不寒而栗的畏惧。所以,我想我是标准的老实疙瘩,不会拖欠作业、不会早恋的那种应试制度下的牺牲品,然而,却还是恋上了李飞扬,无可救药的。

和他的相遇在当时看来有那么一点罗曼蒂克的味道,那天放学的路上,我与同桌莲子手拉手、肩并肩地在汹涌的人潮中突围,一个飘忽的身影至身边擦肩而去,这就是李飞扬。匆忙的视线首先看到的是一袭被风吹起衣角的宽大衬衫,接着是他健壮的体格,很高,少说也有一米八五吧,最后则是他斜侧的半个脑袋,油黑的碎发掩盖在上面,一样飘逸。

他若就这样离去倒也罢了,可他偏偏回过头来望了我一眼,这下可好,出事了!一阵强烈的电流从我全身穿行而过,这一般是小说、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情节,要不也会是传说中狐狸精之类的东西干的勾当,可他偏偏有这本事,还挺足。15岁的女孩当场被一个没名没姓的帅哥掳获了,九十年代的又一惨案,除了天上没有电闪雷鸣之外,什么征兆都出现了。更可悲的是,当时这个女孩还不懂得悔悟呢,拉着身边的莲子一脸兴奋地问东问西。莲子是那种很聪明的女孩,聪明到超出她的年龄不知多少,这使她的交友面遍及校园,到处都跟人称兄道弟似的打招呼,所以,在这种时候,打听一个陌生人的下落,她当然是首选。她望了一眼几乎消失不见的那个背影,低头想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好像是李飞扬!”

李—飞—扬?!

没听说过。按理说这样醒目的人物,不可能没有名气呀,不过这样也好,说明他没被那帮尖叫声胜过狼嚎的小女生发现。其实按现在的眼光来看,我充其量也只能算个小女生,但往往越小就越有逆反心理,容不下半个小字,谁要敢说我小,轻则用我那游魂般的眼神狠狠地盯他几下,重则(为了顾及本人形象,还是不便多言)……

谁知像咱这样一个安分守己的良民,事儿还偏偏挺多,我管你是李飞扬还是轻舞飞扬的,就像大街上撞见一个帅哥似的,走了不也就没事了嘛。然而莲子不知在背地里搞了什么花样,在一个昏昏欲睡的慵懒中午,突然贼笑地跑过来对我说:我让你和李飞扬认识!这副笑容要是配上嘴角边的一颗黑痣,那可真有点专职人员的味道了,我愣了半晌,她又重复了一遍,而且这次是扩大分贝的,我捂住了她的嘴,打算先让心跳归位。

在莲子的安排下,我在教学楼后面的葡萄藤下见到了李飞扬,这一回可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正面,微笑着,有一点点玩世不恭的调皮,依旧是紧身T恤加宽大衬衫,只不过没有风,飞不起来。可我的心,却似乎腾地一下陡然升空,不比最新型的直升机慢上多少。莲子很老练地与他打招呼,像熟识的老友似的,而我则有些呆滞地站在原地,仿佛戏台上忘词的演员。

三个人聊了一会之后,莲子再一次贼笑着离去了,而李飞扬为了缓和尴尬的气氛,决定请我喝汽水。想不到为了那一块二一瓶的廉价汽水,而且还是老板算错钱的(少收一份)汽水,我就此出卖了灵魂。

我们每个人命中都有注定的克星,你就是被他的免费汽水害得腹泻三天、筋疲力尽、说话都吐不出整音、活脱脱的跟鬼上身似的,也不会想要去脱那副桃色的隐形眼镜。李飞扬就是我命中的克星,所以栽在他手上,我也认了。像我这种既无才也无貌最多就是操行优等的傻女孩面对他的洒脱不羁、风趣幽默岂是招架的住的,一段笑话就把我乐得颠颠的,之后整天心里放着,嘴上念着,完全是一付中毒太深的模样。

我除了嘴上没说,心里的那点底子可谓表露无疑,莲子清楚,李飞扬更是清楚。可我并不知道李飞扬是否喜欢我,他对我不差,也乐意与我放学路上搭个伴一道回家,而且面对我时不时送去的点心、礼物也来者不拒。我觉得这样也就够了,再过半个学期他就高中毕业了,考上大学还指不定飞哪去呢,人家不是有句名言叫“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就让我在花季到来之前,彻彻底底疯狂一回吧,不计后果。

有一件事情我怎么也忘不了,就是那天放学下起了大雨,李飞扬来接我回家,红红的伞看起来很喜气,与我当时的心情很是呼应,就在那把伞下,伴随着淅淅沥沥的雨声,我仿佛听见他喃喃地念道:小然,我喜欢你。他也许还不知道,我们老家有个古老的传说传说,凡是在红伞下走过的男女,便会到神明相伴一生的祝福。于是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美梦可以成真,我愿意拿一生当作赌注,这就是我在他身边,在红伞下,这一生最初的许愿。

但也许是我听错了,人家是年段里前100名的优等生,要上重点大学的。在距高考不到二个月的时候,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们都面临着毕业,为了你能考上重点高中,我能考上重点大学,这段时间里,还是别来往吧。我呆住了,有些疑惑的,难道我影响了他的学业不成?他要听那个什么谁的磁带,我还不是大老远跑了十几条街去给他买;他要喝那什么冰茶,我还不是二话不说就骑上单车窜了出去;他只要说一句要读书,我更是不用他讲第二遍就立马闪。可是他呢,昨天放学后我在班级门口等了他一个小时,天都黑了,他最后才漫不经心地来一句“你先走吧,我还有事”,结果我一个人边哭边骑着车,险些和一辆黄河大卡接吻。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心碎,当即头也不回地掉头就走,脸上的颓废劲和电视上的摇滚歌手差不多,可惜我不会吼摇滚,只能回到家蒙起被子狠狠地哭了一场,还不能让老妈看见。你怎么舍得我的泪流向海,流了也就流了,今后别再有麻烦就成,可这人偏偏就是贱,不出三天,他又托人给了我一封长达五页的长信。信里面尽是一些千篇一律的劝慰的话,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感动,总之捧着信,手微微颤抖,还遮遮掩掩地不让莲子看。那封信至今也没保留下来,否则我猜现在的我一定会狂笑地出声,然而我当时可是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对自己的小人之心作了忏悔,若是连累飞扬哥考不上大学,这颗纤细而稚嫩的良心岂不是要懊悔一辈子了吗?于是那几个月里,我尽量不去找他,有什么关怀慰问都叫周围的同志们转达。李飞扬大概也是动容了,临近高考的时候让莲子给我一张字条,里面是他所要报考的大学,并要我把报考的志愿告诉他。就因为这个,我对老妈说死我也要上中专,这个琼瑶、席绢真是害人哪,让新一代的青年满脑子尽是对爱情的憧憬,使我也相信了什么痴男怨女的神话,认定了我和李飞扬必有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依旧忙他该忙的一切,有人说他有时还会逃课去“导电”,我死也不信,真有这时间他肯定会来找我聊天的,那冷冰冰的电脑还比真人亲切不成。直到有一次我在电脑房门口看见他,也对自己说他是碰巧经过的,他倒也若无其事地与我搭起话来,还破例地将我送回家。为此第二天我特意现学现卖编了时下流行的手链送给他,缠绕在结实的手臂上,很有些痞子的味道,痞也痞得那么个性,不愧是让人一见钟情的李飞扬。

一转眼,大家都毕业了,我如愿以偿地考上那所中专,可他并未如愿,而是辗转念了一所外地的大专。那之后我再也找不到他,莲子也不愿告诉我他的行踪,如果他知道那段时间我的眼泪基本可以解决一场小型旱灾,不知道会作何感想。同时我还在替自己千辛万苦地寻找罪名,把高考失利的最大因素——旁人影响揽到自个儿身上,以为自己足以使自己愧疚一生。而对于他的消失,我同样以为是高考的因素,大概高考失利,心情不好,需要修养一段时间吧。谁知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直到中专一年级的下半学期。

那一天,同学很随意地甩给我一封信,仅仅是看到封面上的字迹,我的心就狂跳不止,在异乡稍稍稳定的情绪又汹涌起来。他终于还是来找我了,他终于还是没有把我给忘记,往昔的梦想又依依稀稀浮出水面。几封信下来,感情不但恢复了原位,涨势更胜风头最劲的股票,考虑了良久,我终于决定说出许久以来的心声。

李飞扬,我真的喜欢你,是真的。

他没有任何表态,只是告诉我现在没有女朋友,一个人孤单地过。我想,他至少应允了我的爱吧,于是,在相隔千里的地方,仍想尽办法地对他好,嘘寒问暖从不间断。一直等到二年级的那个暑假,我们终于重逢了。

他眼里全是飞扬的喜悦,可并不是因为许久不见的我,而是另一个女孩。他谈恋爱了,据说还是他们学校的校花,并且是从一入校就开始的,也就是说,他骗了我。我的表情很平静,也许受过太多折磨,承载能力已大大超出了自身的预料,只是心里像有几十张爪子齐力往外扯似的,很不舒服。

我不说话,他便也没有说话,直到最后,想要离开了,他才说:“你知道吗,你最大的缺点就是你最大的优点,你实在对我太好了,好到令我无所适从。”

这让我想起一个贪婪的人在喝一大碗鲜鸡汤,一饮而尽满嘴流油的时候,他居然还说这鸡汤太补了,有点承受不起。

从此后我再也没有与他联络,就把时间留给他去慢慢地去品另一碗鲜汤吧,品完之后别再狡辩什么就好。但我觉得自己像是饮了一碗毒药,药性正在慢慢腐蚀我的心肝脾肺肾,是的,我的心里无法平衡,人家只是说了一句有了女朋友,就可以甩甩袖子划清界线,而你呢,死守着这份痴情流着口水做着不切实际的白日梦。枕边的泪水该干了,口水也该干了,可是,我的心毕竟没他那般坚硬,最初那个衣角飞扬的男孩,依旧在我心灵的最深处,只是上了一道封印而已。

我没有学人家扎个小草人,贴上他的生辰八字往墙上死命钉,最多只是在草稿纸上疯子似的写了几百个“李飞扬,你去死吧”!

之后我改头换面,蓄起长发,重新做人。倒也奇怪,随着头发的增长,一切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李飞扬之后我遇到的接二连三的异性都奇迹般地成为手下败将,且被甩时伤心的模样并不比我当初幸运多少。我知道,我在变,朝着我所不能掌握的方向,有条不紊地变。我再也不会受骗上当了,却在不知不觉中欺骗着别人,为什么会这样我也搞不清楚,也许只是一种人性的扭曲,但那从内到外彻底的一种升华,从那一刻,我决定,做一个妖精,有足够能力护卫自己的妖精。

这个选择使我脱胎换骨地摆脱了旧日的阴影,再也不是那个夜深人静想起伤心事躲在被窝里哭得死去活来还不敢让室友听见的可怜人了,兴奋之余真想学着电视里那些优秀的前辈仰天长笑几声,李飞扬,我究竟是该恨你还是谢你?

最后总结下来,我还是应该将他痛损一顿后再说声谢谢,人生便是如此,失败乃成功之母,经过这番磨炼,无论是智慧还是外表我都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连学费都全免了。哪个人生来就是一帆风顺的,就连情圣一开始还指不定被人甩过N次呢,成名之后大家看到的只是耀眼的光环,而往往忽视了荣誉背后的苦和累(这可是多方采访下得到的结论,绝对真实可信)。

如果没有李飞扬,我或许还是那个留着包菜头的土包子呢,那么接下来遇上樱木的时候,我说不定还得到庙里拜拜以求多福呢。樱木当然不是《灌篮高手》里私逃出来的那个樱木,是我上网后遇到的一个男人而已,真的故事开始了,你可要竖起耳朵听得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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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这世界上最坚贞也最不可靠的东西

时间过了,爱情淡了,相爱的人也就散了

若是缘尽也硬要牵扯

原本的美好,就会变成种束缚

upload=jpg]UploadFile/2006-11/200611242397946jpg[/upload]妖言——第二章(致命邂逅) 有一种爱情,是脱手而出的篮球,在坠入篮框之前,谁也不知道最终的答案,即便是身经百战的高手,也逃不过钦定的束缚。 ——樱木我敢说咱们的男主角要是早一点了解我的话,定不敢越雷池一步,只可惜道行太浅,要不就是前世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命中注定有此劫难。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许多人在同时登一张梯子,而最高点的位置只有一个,哪怕仅仅比别人稍慢一步,唯一的命运都只有顺着来时的方向直线下滑,比股市大跌时的那个什么图还惨绝人寰。上面的人没有拍手称快,也就应该捂着嘴偷笑了。学业是这样,事业是这样,爱情亦是如此。 可是樱木不懂,这也正是他与同龄青年差异的地方,他脑子里装满初中生一样的单纯,这使他看起来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是在回乡实习的那一年和他认识的,实习嘛,就是学校课程排不满,却又不愿放弃大笔学费的杀手锏。为了以示抗议,我决定坚决执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政策,并死缠烂打求老妈买了一台电脑,以避免无聊之极产生动摇。 那是一台灰白色的电脑,非常恬静的颜色(和姬然一样淑女呢,呵呵……),这一期的“玫瑰之约”里,还有一个长得不咋样的女人在镜头前哭得死去活来,因此老妈严正声明:不许和电脑里爬出来的那些人瞎聊!吓!电脑里会爬出人来吗?你当是现场恐怖片放映啊,那是聊天室啦,让人和人能隔着电脑直接交流。 起初慕名涌进聊天室的时候,只觉得有种观望了男性世界的百科全书的感觉。鱼龙混杂的,既有会吟二首变态歪诗的斯文败类,也有半晌吭不出一声的二愣子;还有同时向好几个MM献殷情的色狼;至于那种假装清高的闷骚型老男人,资深老恐龙都懒得搭理。 一开始倒也还好,时间长了,手酸眼疲兼肠胃反应,不比生一次孩子轻松。当然,我没有生过孩子,正是因为没有生过,才敢在这里妄自菲薄,否则宁愿舍弃自己诉苦的机会,要为女权主义作一番摇旗呐喊。在并不算长的时间内,我很快总结了青蛙们的所有台词,无非是“你多大了”、“你漂亮吗”、“你有男友吗”之类的肤浅语句。 凡是本姑娘看不顺眼的,昂首挺胸一甩头发,不是在公聊里把他们狂损一顿,就是私下传话给其它MM,使得她们群起而攻之。其实这严重违反了女妖的行为准则,按理说,应该让他们一个个发出接连的惊叹:妖,非常地妖!然而我是一个非常挑食的妖精,臭鱼烂虾怕吃坏肚子。 正当我对网络接近失望的时候,偶然间闯入了一个新开的社区,里面大多是本地的网民,居然一下子就被我看到了一个禁止女生进入的贴子。反对性别岐视是每一位女性应尽的义务,我义不容辞地闯了进去,大肆批驳了一番,没想到隔天偶然路过的时候,发现里面有许多青蛙的回贴,言词中的哀怨令人深表同情。除了最后一贴,令人难以忍受:科比 于99-10-12 晚上 23:19:00回复:女生?女人?谢谢。 如果你是女生,那么你所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对发贴人极不尊重(文盲除外)。 如果你是女人,而且要是老女人哦,倒还值得原谅。 我呸、我呸、我呸呸呸,居然敢对本姑娘如此无礼,也不看看我姬某人的名号,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的plan:闪烁的,是地狱的火焰;飞扬的,是天堂的尘烟;她问,那么尘世的阳光又在何处,他说,你已经看不见尘世的阳光,因为,探索光明的其实并非眼睛。 再看看他的,简直就是三岁小孩的东东:什么能使你high到最高点?打一运动。 谜底:篮球。 他以为他还是高中男生呀,什么不好学,学刘晓庆扮清纯,可别逼我使出绝招。 然而,真当我想要使出绝招的时候,他却从这个BBS上消失了,并且在本姑娘守株待兔与明查暗访的合力夹功下,仍一无所获。看来现在的小男生是越来越吃不住了,改天建议他们去吃蛇胆,吃胆补胆嘛。 但是,世界却是真的安静多了,我在这个BBS上的人气也是与日俱增,其中一个判定不了类别的X物种还成天哭着喊着要见面,逃到最后不得不佯装生病蒙混过关。可不管怎么说,那种与现实截然不同的成就感是别处难以寻觅的,我喜欢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心中那朵艳丽的花儿被赞美与呵护滋养得愈发美丽起来。 然而有一天,BBS上又来了一个不迅之客,初来乍到的就狂发了十来贴灌水贴,居然还有人跟着在那群魔乱舞,一气之下,我掉头直奔聊天室。可悲的是,聊天室内只有一个人,还正是那个新来的黄毛小子,我正打算开溜,一下被他叫住。 “你好呀,你在论坛那块很活跃嘛。” “这都被你知道了,这就是成名后的种种悲哀呀!” “嘻嘻……你好自恋哦。” “别笑得像个女人,兄弟。” “我可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别以为你是女人,你要是乱讲话我一样可以告你诽谤。-_-’ ” “是呀,只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男子汉,初几了?” “我都已经工作一年多了!:(” “天哪,你老板是谁,居然敢招收童工,你可以告他的。” “老大,我已经成年了。” “你再告诉我你还一米八几的个子,强壮得死蛙性格(施瓦辛格)似的,我就死给你看。” “我的性格可不像死青蛙,个子嘛,倒真有一米八几哦。” 其实这个时候我完全可以凭借“躲避青蛙二十招”退出聊天室不听他吹的,可我还是将这场弱智的游戏维持了一个小时,最后首先告辞的反倒是他,难道他学过“躲避美女二十招”?不对,谁会躲美女呀?八成是变态,看来他就是变态。 “唉呀,得加班了。” “真是爱劳动的好孩子,不送。” “给你我的电话吧。” “我又不打,你给我干嘛。”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下线之后你又想我了。还有,你的呢?” “哼,我嘴可是很硬的,再说我从不和网友建立超出网络的关系。” 可是结果呢,我不但记下了他的电话,还把自己的电话泄了出去,这回我可是怎么想都想不通了。人家那只X物种死缠烂打磨了快半个月了,我坚韧的程度都不亚于江姐、刘胡兰,怎么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笨蛋都能把我的话套出来,难道是因为我比较尊老爱幼?除了这个解释,我实在想不到第二条了。 下线之后,我望着他的号码苦思了很久,还是找不到答案,算了,再想下去脑细胞不知又要阵亡多少了。不过他今晚做梦的时候发现有人掐着他脖子不放,那一定是我。 哦,对,说了这么多,忘记把他的名字报出来了,他叫樱木,非常没有创意的一个名字对不对,没错。只有这种思想贫脊,又盲目崇拜动画人物的人才想得出来,人家樱木花道这样一个留着红头发又健康可爱的形象被他这么一毁,顿时变得像被打倒的“四人帮”了。想想我的其它网友,哪一个名字不比他好,什么CD、DVD、无绳电话的,就连最次的“河马”也性格得一塌胡涂,可见没有脑子是何等的悲哀。 不过再一次碰到樱木的时候,我竟发现他与动画片中的樱木有相似之处,比如说那股傻劲,虽然我看不到他的脸,却完全可以想象出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定与Q版的樱木如出一辙。冲着这一点我是不是应该不那么讨厌他一些呢?否则有可能遭到樱木迷的围攻哦。哼哼……多亏他取了这个好名字,若是叫什么樱花呀,木头呀之类的,我才不理呢。 “樱木你和《灌篮高手》中的樱木像吗?” “身高一样,球技比他好一点啦。” “你们还有一点像的。” “什么?” “都狂妄得能引起我的肠胃反应。” “呵呵……你吐呀吐呀吐习惯就好了。” 我终于发现一个女人的身材与她周围的异性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哪位大姐的体重可以与非洲大象相媲美,那么她周围一定有不少知书达礼、温文尔雅的好男人;相反像我这样经常被人错认为Model的女孩,身边则一定充斥着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青蛙。比如我那位能使磅称指针顺瞬间扭转几十度的姐妹,就找了个敢挑战贾宝玉的新好男人,不过贾宝玉到底有多好,那么多专家学者研究了那么多年,依旧没有个底线,就像我那个姐妹,究竟还会生多少斤肥膘,也一样没有个底线。如此说来,上帝还是很小器的,只给你做一道幸福的单选题,于是,纵然对现状再多不满,我也不敢有半句怨言。万一他一气之下不但扯断了你的红线,连唯一引以为傲的身材都一律收回,岂不是欲哭无泪吗? 时间很快到了周末,因为老爸老妈抢着要玩电脑,我只能休兵一天睡个大觉,一直睡到傍晚时分,一个电话把我给吵醒了。 “喂,谁呀?”说实在我当时有点火。 “姬姬呀,BBS的网友都在这,你也快点过来吧。”我呸,真没口德,人家明明是姬然,你居然把最重要的部分省略去了,普通话再讲不标准,岂不是变成“鸡鸡”了。当然,重点还不在这里,重点在于我那保密度不亚于安全局档案的电话流失了。 “先别跟我扯,说,哪来的电话。”我的语调不亚于手持烙铁的官员。 “哈哈哈……你来我们就告诉你。”此时异常灵敏的耳朵又逮到电话四周此起彼伏的怪异尖叫:来吧,X物种要请你吃饭。 来!?哪怕现在手持烙铁的人是你们我都不会来的。要知道此时的我,披头散发、双目无神,就连睡衣上的小兔子都一脸倦容,且第一个钮扣与第二个钮扣还扣错了位,这样的样子,叫我怎么来。当然,不得不承认,对于出门见人这种事,我还是比较慎重的,怪只怪我在网友们心目中的形象实在太好,若是第一次见面就如此草率,破坏了青蛙们的全部幻想,使他们在精神崩溃的情况下做出什么傻事,岂不是一失足成千苦恨。于是,我以今日状态偏差拒绝了他们,听闻电话那头传来绝望般的哀号,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电话一不小心就掉了下来。 再一次见到樱木的时候,我劈头盖脸地狠批了一顿,除了他,还有谁有我的电话。谁知他不但不认错,还说自己是成全众人,我呸,那要是我把他的电话贴得大街小巷电线杆全是,上面再写上一些生动形象的广告,是不是也是成全众人了呢?由此一件事,原本对他稍稍扭转的印象又彻底颠覆了,找个时间一定要给他来点刺激的,但具体来点什么呢,在一次聊天中我找到了答案。 “樱木,你到现在还没找到晴子吗?” “呵呵呵,没有呀,恋爱这种事,离我实在太远了,至少二年之内绝无可能。” “话不能说得太早,说不定不出二个月你就被俘虏了。” “笑死人了,被谁呀,你吗?哈哈哈……” 就冲这句话,死樱木悲惨的命运便已无可改变,好久没玩这样的游戏了,我会让它成为世纪末最完美的笑话。樱木哭泣的样子,会不会很好看呢。 不过,这傻小子一定对我的计谋一无所知,并还会为我猛然间转变的亲切乐不可支,这样的对手,实在菜鸟得令人缺乏成就感。不仅如此,在更为频繁的交往中,我发现他比我预料的还要单纯,仅仅是一点点的温暖都视作源源不断的阳光,很快地,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完成了第一步——拢络人心的计划。 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懂得用OICQ联系,每回上线的时候,樱木只能在论坛发布公告,然后在聊天室里等我,上班没事的时候也喜欢找我煲电话粥。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虽然他还是死咬着立场不放,但我却可以学着某家黑店的老板娘一边奸笑着一边说:此药乃慢性也。 按理说,这样攻于心机的把戏玩起来是蛮累的,可这一回我却丝毫没有往常的感觉,有时听他的笑话,听着听着就在电话那头笑出声来。然后他就会说,你笑起来好可爱哦,如果我就在你身边的话,一定要摸摸你的头,唉……老虎股碰不得,妖女的头摸不得,这都不知道,真是傻得可以了。 上网的时间长了,每个人都有固定的规律,我不是那种颓废的午夜精灵,所以只会选择家人关心国家大事,全神贯注观看新闻联播的时候在房间里偷着乐。事实上,我倒真想学人家颓废一把,可惜每回半夜上网总会被逮个正着,且无论手脚再轻、灯光再暗都无一幸免,惩罚措施就是禁网三天。姜还是老的辣,老娘这招果然阴狠,既能使我生不如死,又能节省三天的网费,不失为一箭双雕的好计策。 然而每天这个时间人都不多,一般除了樱木就别无它人了,冷不防就变成我们的二人世界,二人世界就二人世界吧,反正对我而言也没有什么损失。聊到后来,话题开始涉及到彼此的感情。 “樱木你真的没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呀。” “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什么?” “你是……” “我是什么?” “你是和尚,哈哈哈……” “和你个鬼哦,我也有过喜欢的人哦!” “原来和尚也会动凡心呀!” “去你的,我也是正常的男人,当然有感情啦。” 正常的男人?正常的男人会二十出头对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想着工作篮球?敲锣打鼓恐怕都没人信,我一直都觉得他是那种几百年才出一个的怪物,在听完他的爱情故事之后,这种信念愈发坚定起来。据说那个女孩是他的同学,听说在校的时候两人彼此喜欢着对方,却又都没有表白,女孩或许出于矜持,而男孩呢,觉得没有可能的校园恋情毫无意义。没有意义又为何在事后暗自嗟叹,人呀,总喜欢在矛与盾中挣扎,挣扎到最后往往又得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像他这种不乘人之危,不占人家小女生便宜的模范已经很少了,当然,世上像这样的男人要是多来几个,那些三流的言情小说家恐怕连口饱饭都没得吃了。 说到这里,我也不禁感慨万千,把当年的事迹拿出来当作教育的典范,告诉他小子,老娘当年一样纯情得可以写入琼瑶的小说,而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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