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是侯爷,爱着女主,女配是他白月光的小说

男主是侯爷,爱着女主,女配是他白月光的小说,第1张

我跟齐湛成亲三年,如今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我自觉的提出和离,他却把我摁在床上狠狠欺负了一顿。

事后,我捂着被子痛苦流涕。

齐湛把我捞进怀里,大手粗鲁的给我擦眼泪“哭什么?跟爷睡就这么委屈?”

我犹犹豫豫开口:“我死都不做你的妾室。”

齐湛一脸黑线:“李嘉乐,你是头猪吗?”

“你嫁给我,我救你父亲出来。”

三年前,为了救我父亲,我与他做了交易,他救我父亲出狱,我嫁给他做他有名无实的夫人。

如今,他的心爱之人回来了,我自然得把侯夫人的位置让给她。

那天,春风拂动杨柳梢,我与丫鬟春兰出门踏青,安澜端坐在一匹白色高头大马上向我走来,语气充满了不屑“你舒舒服服的做了三年侯夫人,现在该把齐湛还给我了吧?”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安澜,她一身红色骑马装,肌肤胜雪,黑发如瀑,嘴唇嫣红,身姿绰约,一脸英气,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

就像一火红的太阳,光芒万丈!

我一个女人都忍不住想多看两眼,她淡淡笑着,眼里似含着星河,眼角下一颗红色的泪痣让人我心头一颤。

我想起齐湛与我成亲那日,醉得一塌糊涂,他用嘴唇亲吻着我眼角的泪痣,嘴里反复念叨着“阿澜,阿澜……”

我曾想象安澜是怎样的女子,让一向冷静自持的侯爷如此失态?如今见着了,远比想象的还要震撼!

我嫁给齐湛的那天就知道,我只是个替身,齐湛爱慕的女子是安澜,他与安澜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安澜是一江湖女子,武艺高强,行走江湖途中,偶遇齐湛被追杀,安澜美救英雄,帅哥美女,一见钟情,干柴烈火,多么美好的爱情,啧啧!

等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安澜不甘心做侯府内的金丝雀,再加上齐湛母亲也不喜欢她,她一气之下抛下齐湛,云游四海,笑傲江湖!

后来,齐湛经不起父母的日日逼迫,再加上心灰意冷之下随随便便就娶了我。

原就是我沾了三年的光,我摸了摸怀里厚厚的银票,足够我花两辈子不止了,我对着安澜灿烂一笑:“好啊,我回去就跟侯爷和离。”

安澜没料到我如此痛快,微微一愣,我懒得搭理她,拂袖离去。

与情敌第一个回合,我,李嘉乐,完败!

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府中,发现齐湛已经回府了。

虽然早就料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但是想到马上要与齐湛和离,心口莫名堵的难受。

齐湛已经换上了常服,他偏爱天青色,此时,他斜卧在榻上,骨节分明的手里持一本书,他听到动静,抬头淡淡的扫我一眼,而后低下头继续看书。

不得不说,齐湛的侧脸简直绝美,瘦削的脸庞,倨傲的下巴,眉宇间流淌着沉着冷静的气息,就好像天下都装在他心中,没什么难事可以难倒他。

看到他总能让我莫名的安心。

我思索片刻开口:“侯爷,我今天碰到安澜了”

齐湛翻书的手一顿:“哦?说什么了?”声音低沉。

我清清嗓子,实话实说:“她说让我把你还给她。”

“那你怎么说的?”齐湛眼皮都没抬,只径直问道。

“我说可以”话音刚落,齐湛一记冷眼看过来,看得我身上直冒汗,我说错话了?

被他看了半晌,他才又缓缓说道:“怎么?这么着急把本侯送出去?”

我舔了舔嘴巴:“那个,要不我们和离吧?侯爷?”

啪的一声,他丢下了书,就这么两眼盯着我,我被他盯的莫名的心虚。

随后,他起身,手指伸进我的怀里,捏起我怀中的银票冷冷开口:

“和离?可以,银票一张也不许带走。”

我不由一阵恼火:“堂堂侯爷怎么那么抠唆?你还缺这点银票?”

齐湛不理会我,径直离去。

夜色凉如水,望着窗前的明月,难以入睡,我想用回忆催眠自己。

我想起第一次与齐湛相遇,那时,我还是个不知忧愁为何物的知州府千金。

而齐湛是大齐国镇北侯,战功赫赫,我与他天壤之别,本不会有交集,哪知缘分来的那么意外,不,应该是孽缘。

那年,青阳城罕见的下了半个月大雨,发了水灾,我父亲身为青阳城父母官,每天忙的天昏地暗,连饭都顾不得吃,可是,情况并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糟糕,我们在煎熬中,终于等到了京城来的特派使——镇北侯,齐湛。

我以为,他是来拯救我们的,没成想,他来的第二日,我的父亲就被关进了大牢,罪名是贪墨赈灾款。

我瞬间感觉天塌了下来,我父亲做官半生,两袖清风,怎会贪财?

可是,我就是一闺阁女子,其中的关窍我一概不知,父亲就我一个女儿,出了这等事,我瞬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母亲也只是整日抹眼泪。

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得日日跪在齐湛暂住的客栈,请求他彻查,还我父亲清白。

我每天天不亮就去跪着,天黑离开,可是,我连他的房门都进不去。

直到第七天,那天,大雨倾盆,我跪在雨中,衣服都湿透了,我冻得瑟瑟发抖,连续几日没有休息好,再加上心急如焚,我两眼模糊,摇摇欲坠。

朦胧间我看见一男子撑着雨伞向我走来,一双黑色金丝滚边长靴停在我的眼前,我终于撑不住,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人换成了新的,不到片刻,走进来一侍女,手里端着一碗粥,她面带微笑:“姑娘醒了,就来吃点东西吧。”

我一天没吃什么东西,此刻闻着粥散发着诱人的味道,我咽了口唾液,随之狼吐虎咽了起来。

吃完,侍女为我梳妆打扮,她好像个话痨:“姑娘长得真是天生丽质,奴婢还没见过侯爷亲手抱过女人呢,姑娘真有福气。”

我被她吓了一跳:“你说什么?侯爷抱我进来的?”

侍女以为我激动的不行,笑着说道:“是啊,侯爷亲自抱您进来的,还要奴婢好好照顾您呢。”

原来那黑靴的主人是齐湛。

“侯爷现下何处?我要亲自感谢他。”

“应该在书房,侯爷最近天天在书房忙碌呢。”

侍女将我带到书房,我深吸一口气,推门而入,一股檀香味直入鼻孔,齐湛端坐案几前,低头写着什么,我在离他五步远的地方,笔直的跪下,朗声道:“小女李嘉乐,求侯爷救救我的父亲,我父亲是冤枉的。”

齐湛停下手里的笔,淡淡开口:“抬起头来。”

我缓缓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五官深邃,轮廓分明的脸,他神色莫测,眼神冰冷,只在看到我眼角嫣红的泪痣时,神情有些许微楞,随之消失不见。

“会研墨吗?”我不知所措之际,他轻声开口。

“会,会的。”我手脚并用的爬起来,走到他的右侧,挽起袖子,开始干活。

只要他能救出父亲,别说研墨,给他端尿盆都行。

齐湛眼光停在我手腕上片刻,随后又开始书写起来。

齐湛忙起来真要命,连续两个时辰了,一刻未停,日落西山,室内光线阴暗,他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我怕打扰他公务,也不好再开口求他。

我无奈起身,点上蜡烛,哪知我的肚子咕噜一声,在寂静的书房里,清晰无比,我的脸烫得厉害。

齐湛抬眼看着我,嘴角竟然微微上扬:“饿了?”

我很尴尬:“呃,也不是很饿。”

齐湛起身离开,我紧紧跟着他,他在餐桌上坐了下来,上面摆满了珍馐美食,看的我直流哈喇子。

我挑了个离他最远的位置坐下,侍女上前为我布菜,我嫌弃她动作太慢,自己上手,拿起筷子一阵忙活。

吃的差不多了,我瞧见盘子里还有跟鸡腿,我纠结片刻,拿起往嘴里塞,不吃不就浪费了?我心中暗暗安慰自己。

齐湛淡淡出声:“李**,胃口真好。”语气中满是揶揄。

我甚是尴尬:“只怪侯爷这里的饭菜太香了。”

齐湛不置可否。

我定定的瞧着他,连吃饭都那么优雅,我是不是太粗鄙了些?

用完饭,我殷勤的给齐湛端茶倒水,看着他面色平常,试探开口:“侯爷,小女父亲之事,您看?”

齐湛端起茶盏,轻啜一口:“本侯与你非亲非故,为何要帮你?”

“我父亲是冤枉的,侯爷不该秉公办事吗?”

“可是,种种证据表明,你父亲并不冤枉,除非你有新的证据证明你父亲与此事无关。”

我哑然,我一闺阁**,哪有什么证据?

齐湛看我面露难色,放下茶盏,定定的看着我:“本侯可以帮你,不过,你要怎么报答本侯呢?”

我:“侯爷,小女可以当牛做马伺候您。”

“本侯不缺牛马!”齐湛毫不留情的拒绝道。

“呃……那……侯爷需要我做什么?”难道要我与他一夜风流?倒也不是不可以。呵呵呵!

“李**,收收你的口水,本侯现在缺一位夫人。”齐湛仿佛看清了我的内心,眼神冷嗖嗖的。

我下巴都惊掉了,我就一六品小官之女,当侯府夫人也不够格啊,我自认为长得还行,也不至于让他娶我当夫人啊,我私下也打听了这位侯爷,据说不喜女色,难不成他有什么难以言明的隐疾?

齐湛冷冷开口,打断了我胡思乱想:“本侯需要一位听话的夫人,你可明白?”

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脑中一时接收不了那么多信息。

三日后,我父亲被放了回来,父亲果然是被人陷害了,齐湛这一次揪出了一窝贪官污吏,百姓们顿感大快人心。

随后几日,齐湛也没什么动静,让我不禁怀疑,他是不是只是跟我开玩笑。

又过了几日,齐湛的聘礼摆满了我的整个院子,父亲目瞪口呆,对比之下,我就比较淡定了。

我与齐湛成亲那日,十里红妆,轰动一时,青阳城待字闺中的女子嫉妒的扯烂了手帕,我却无动于衷,因为,那夜,我听见侯府两个侍女夜色下窃窃私语。

“你发现没有,咱们这位即将进门夫人长得很像那位……”

“嘘,你不要命了,叫侯爷听见你又提起那位,小心你的脑袋。”

“这不是没旁人吗?”

“哎,这位夫人远远看着像,仔细看也不像,只是眼角那颗痣简直一模一样。”

“哼,谁叫人家会长呢。”

“好了,赶紧去忙吧。”

我心下了然,我抬手扶了扶眼角的泪痣,看面相的人说我这颗痣长的好,有福气,所言倒是不假,这一遭既救了父亲,还捞了个镇北侯夫人当当,太划算了。

洞房花烛夜,新郎官齐湛喝的烂醉如泥,我原本也没什么期待,于是自己掀了盖头,卸了头上的钗环,换上寝衣,然后唤她的侍女为他沐浴更衣。

折腾了好一阵,我把齐湛往床里一推,准备躺下休息,齐湛蓦然睁开眼睛,眼神涣散的瞧了我半刻,忽而起身将我压在身下,嘴唇吻上我眼角的泪痣,嘴里喃喃道:“阿澜,阿澜……”

我心中莫名一阵苦涩,被认成别人,心里总归不舒服,我推开他冷冷开口:“侯爷,我是李嘉乐,不是阿澜。”

齐湛的眼神迷茫,半晌,逐渐清明,对着我口吐芬芳:“你离本侯那么近干甚?滚!”

我满脸黑线,是哪个王八抱住我的?

懒得跟醉汉计较,我转身背对他躺下,折腾一天,太累了。

齐湛又开口:“我让你滚,听不见吗?”

我忍无可忍:“侯爷,就这么大地,你让我滚哪去?要不然您去别地睡吧。”

“你撵我走?胆子不小啊,你给本侯睡地上。”齐湛冷酷无情道。

“那总得给我床被子吧?”睡地上就睡地上,你以为我愿意跟你睡咋滴?

齐湛捞起一床被子,兜头将我盖住。

我认命的打好地铺,往地上一躺,成亲真是太麻烦了,累人。

清晨,我是在一阵怒吼中醒来的:“李嘉乐,你怎么在本侯床上?”

我睁开惺忪睡眼,我正躺在齐湛怀里,跟个无尾熊似(shì)的攀附在他的身上,他正用手使劲扒拉我。

我揉了揉眼,我怎么跑床上了?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推开他,毫不在意的说道“我一个女人都没跟你计较,你一个大男人还计较什么?”

齐湛被我气的脸色苍白:“不知羞耻!”

我无语:“我可是你三媒六娉娶来的,怎么不知羞耻了?”

齐湛被我一噎,没好气的指使我:“还不给本侯更衣?”

我哪里会给男人更衣,我毫不客气的招呼侍女给他沐浴更衣。

齐湛咬牙切齿:“本侯娶你来何用?纯粹找气受。”

我嘿嘿一笑,不置可否

《永远的蝴蝶》,台湾的陈启佑写的。

女主角叫樱子。全文如下:

那时侯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象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叫我终身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了,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

下雨天小说是一部爱情小说。

女主小可怜一枚,父母早逝,不得已住进了小姨家。女主小小年纪,就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当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时,美貌就成了一种原罪。因为这些经历,女主不得不学着坚韧、强悍起来,用冷漠做伪装,一次次击退这些心怀不轨的人。

好在,女主确实生得漂亮,主动有人找女主拍一些宣传照啥的,女主能够挣些钱,干脆就搬了出来,一个人住在筒子楼里。虽然这里情况也不怎么好,住着各色各样的人,房子还不隔音,但对女主来说,这份安宁,已经是弥足珍贵。

然而,女主又要念书,又要挣钱,很难兼顾。眼看又到了交房租的日子,女主身上压根儿没钱。于是,女主破罐子破摔,在这个雨天,出门找合租室友。然后,男女主迎来邂逅。男主一看身上的行头就家境很好,和南坪这个拥挤而潮湿的小城格格不入。

下雨天小说节选:

女主不知道男主为什么要和自己合租,可确实需要钱,两人就这样成了一室一厅的合租室友。

少男少女,一个帅一个美,青春期荷尔蒙萌动,又住在一间屋里,少不得有些暧昧时刻。时间久了,情愫滋生。说不清是谁主动,两人有了亲密的举动。之后,在这个破旧的出租屋里,在这个炎热的夏季,两人一次次邂逅。

《雨伞》 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之一。主要讲述了奥莱耶夫人买伞、修伞、索赔的一系列故事。莫泊桑(Maupassant,GD,1850~1893)法国作家。1850年8月5日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1870年到巴黎攻读法学,适逢普法战争爆发,遂应证入伍。退伍后,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任职。19世纪70年代是他文学创作的重要准备阶段,他的舅父和母亲的好友、著名作家福楼拜是他的文学导师。莫泊桑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有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美称。他擅长从平凡琐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以小见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实。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摹写人情世态,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均有独到之处。除了《羊脂球》(1880)这一短篇文库中的珍品之外,莫泊桑还创作了包括《一家人》(1881)、《我的叔叔于勒》(1883)、《米隆老爹》(1383)、《两个朋友》(1883)、《项链》(1884)等在内的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佳作。莫泊桑的长篇小说也达到比较高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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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清晰的记得你我的第一次相遇,是在零五年的五月十六日,那是我们的开始,也许是不应该的开始,其实之前我也有看见过你,就是在校外的路边摊,但那天我由于心里有鬼不敢多看你,也没有留下太多的回忆,就和马路上看见其他美女一样,过目就望。然后十六日那天,天空下着毛毛细雨,你撑着OBI的雨伞,向我的方向缓缓走来之时,我感觉我触电了,你的外型就是我喜欢的那种,清纯,可爱,满有灵性的那种,于是当时我就有了想追求你的冲动,但我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只好先跟着你再说吧,那天你们是合唱彩排,让我有幸可以零距离的看你在舞台上的风采,而且你穿制服的样子是我最喜欢的,在看你彩排的同时我心里也有了微妙的变化,感觉你是我女朋友,我只不过在陪你而已,彩排很快就结束了,你走出去的时候,我一直跟你你后面,后来我同学让我上去问你电话,我害怕了,因为我出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顶多也是陪朋友去问女生的号码,自己可没这个胆,我错过了这个可以认识你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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