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与古诗的邂逅》700字,初二的。

作文《我与古诗的邂逅》700字,初二的。,第1张

我爱古诗词我酷爱语文,更喜欢古文,文言文是我喜欢的古文类型之一,而最爱的古文类型就是古诗词了。我之所以喜爱古诗词,可能是因为表姐。小时候,我的表姐就钟爱语文,她非常喜欢古文,你别看她最喜欢的是文言文,但是以前她经常给我背诵古诗词,表姐不光背诗句,还给我讲述古诗词的大概诗意和所描绘的意境。那些古诗词不仅诗句美,连连所描绘的意境也美。“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和恰恰啼。”这是唐代诗人杜甫作的《江畔独步寻花》,我还记得表姐当时给我讲的大概诗意:在江边散步,看见黄四娘家前的小路上鲜花朵朵,把枝头都压弯了,是多么鲜艳,多么美丽啊!就连可爱的蝴蝶也不舍得离开了,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自由自在的小黄莺也在为花儿歌唱:“真美丽啊!真美丽啊!”听着表姐讲述的诗意,我想象到了那种美丽的田园风情,是多么美丽,真是恍若人间仙境!渐渐地,我发现光是诗句、诗意、意境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我开始想方设法地调查、了解诗人。“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这是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刘禹锡所作的《望洞庭》。刘禹锡字梦得,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刘禹锡的诗内容富于战斗色彩,生活气息浓,其语言通俗清新,善用比兴手法寄托政治内容,是唐代诗坛上的重要诗人,被称为“诗豪”。刘禹锡与柳宗元同榜进士,交往甚多,人称“刘柳”,也与白居易交谊深厚,世人将其与白居易合称“刘白”。作品有《刘梦得文集》。这样优美、瑰丽的古诗词,不仅让我陶冶了自身的情操,还增长了语文知识,真是一举两得啊!我爱古诗词!

文字太多,打不上去,看见后回复我,我这还有很多。

邂逅秋天

灿烂的历史,美好的未来!

  我沉浸在充实而又快乐的秋思中……

  夏日的繁华演尽,天空高远清淡书页随风簌簌作响,心念一转,又是秋天了。

  空灵清凉的秋风一夜之间便拂了衣冷,摇了叶落,更是携了一阵阵菊花的清香飘然而至,轻轻地扣响窗前那一串蓝色风铃,如故人般出现在我的面前,轻轻地,将一缕思绪吹远,吹散。

  在秋风中伫立,会嗅到熟悉的气息,那是海棠与桂花一起绽放的芬芳,是醉人的芬芳,飘渺袭人,不妨借取她的温暖与尉籍,来抵御这个秋天的萧禀与轻寒。在秋风中沉思,会在不经意见去碰出那些早已尘封多年的往事,翻开那些发黄的相片,才发现有些人其实并未走远。在秋风中行走,最好再夹着纷纷细雨,沐涤我所有的烦忧,洗去我满身的尘埃。我不怕“秋风秋雨煞人”,也不怕“留得残荷听雨声”,那也是属于秋天的韵味,即便伤感孤独,也是一种美丽心情。应了那句“秋应为黄叶,雨不厌青苔。”

  每到秋天,我总是这样固执地借秋天敛去惆怅,可秋风却不因我的违拗而收起她的悲凉。

  是谁在秋风中低低地叹息,又是谁在秋风中将锦瑟弹响呢?是谁立着梧桐淋着秋雨,又是谁帘巷西风瘦似黄花呢?杨柳岸的晓风残月,湿了谁的青衫,淡了谁的归程?秋风早已吹过心面,不知何时能吹破这一层禅机?

  秋风伴着流水,分明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又无可晚会地从身边悄悄拂过,任我们怎样恳切地也卷握不住。陆游一句“秋晚雁来空自寒。夜阑洒尽不胜悲”,可谓做足了秋天的文章。

  “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这些伤感,自古人的诗句经肌中蔓延出来,若即若离地,让人凭添落寞。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情愿把秋幻想成从水墨古画中娉婷走出的女子,莲步如云,不娇不艳的,却是冰肌玉骨,清新出生。这种感觉,惟属秋天。

  我也会去感受“秋风之性劲且刚”的豪迈,“南山与秋色,气势两相高”的丰俊,“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的淋漓,秋风的感觉,每一缕都是不同。

  看惯了秋风,听惯了秋雨,心中的浮动会渐渐平静,然后是一份安逸悠然而升。

我做了一个梦,朦胧间,一位身着白色长衫,一手提着酒壶,一手握朱毫(毛笔),表现出桀骜不驯性情的男子飘然向我走来。他是谁呢?

  哦,近了,近了,原来是历史上最负盛名的诗仙-----李白!他走到我面前,举了举手中的酒壶,和蔼地说:“有酒才有诗,无酒诗不成。其实诗就在你的身边,小朋友,你,找得到么?”我眨眨眼睛,说:“李白爷爷,你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你作的诗意境深远,清新飘逸,读后让人回味无穷。不仅是我等这些学子,连老**孺也喜欢读你的诗。但是诗歌的内容和意蕴有的还是令人理解不透,是不是能用白花表述出来呢?”

  “不可不可。”李白连连摇头,说道,“这诗讲究的就是要有朦胧感。倘若诗意浅露,就如酒兑了水,无味了。”“原来如此。可是现代社会的人们只接受通俗易懂小说、散文之类的东西,而对优美、高雅的诗歌却不屑一顾,致使诗歌在书架上昏睡多年,每次考试,不管是高考还是中考,也不管是会开还是平时考,作文的要求总是千篇一律:‘题材不限,诗歌除外’。世人这样冷落和排斥的诗歌,真是太过分了。”我愤愤的说。

  李白笑了笑,说:“是吗?也许。。。。。。。毕竟是时代不同了。用白话写成的文章,通俗易懂,读起来觉得很流畅,可以自由表达较多的内容。在这点上,白话文章和诗歌可算是各有千秋吧。”李白顿了顿,又说:“虽然现在人们对诗歌还不能完全接受,但是我相信,诗歌一定会受人们喜爱的饿。小朋友,你说是吧?”

  “恩,我也相信1!”我重重的点了点头。

  李白开心地笑了,然后一摇一晃地向远处走去,最后消失了。

  我的梦醒了。梦醒的时分已是21世纪。诗歌也醒了。

  是的,说到诗歌的将来,我相信它一定会大多数人所接受。你等着吧,李白爷爷,诗歌的繁荣已为期不远了,因为它毕竟是文学王冠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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