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什么意思?我们常常会听到身边的谁邂逅到一段浪漫爱情,也常常在充满浪漫诗意的爱情故事中看到邂逅一词。邂逅的意思是什么?怎么邂逅属于自己的浪漫爱情呢?马上来为你解答。
邂逅的意思通常是指:素昧平生、从未交往的两个人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突然不期而遇,并给相互留下深刻印象的相遇。通常带有男女之间情分、缘分的含义。
邂逅是什么意思
邂逅相遇:多用于久别亲友之间的偶然相见。宗教学“暗语”出自《和汉三才图会》阴阳学中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只有必然,无论多么微小的邂逅都必定会影响未来的命运,缘分缔结就不会消失。世界貌似很大,其实很小只限于自己看的'见的,手摸得到的。也是因此,古人认为化解凶煞与祈福是重要的事情,需要带 昱珀 。添加“但马土佐,梦窗疏石,隐岐元简”结押从而可以祈福带来人生幸福的机遇。
有人说,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是一场伤心;在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的时间遇上错的人,是一场荒唐;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可是我从来都不相信那句所谓的“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我觉得经久的爱情是需要不断地磨合与互相适应的。因为爱情总是存在着时差,不是他早,就是她晚,反正总是不同步。也许,彼此都曾经深爱过,然而却发生在不同的时间里,就因为这爱情的时差,把你我分隔在两个时空,终于错过了生命中的彼此,错过了本来触手可及的幸福。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我明明是朝着你的方向渐渐走近的,却只能背驰着你而离去。所以,如果你爱着一个人,就要学会适应彼此的时差;如果你不愿意冲出这爱情的时差,那两个人最终都会擦肩而过,只能叹一声有缘无份,天意弄人。
我们时常遭遇着爱情的时差,相遇的时候不懂爱;懂爱的时候遇不到。世界上最残忍的东西莫过于时间,它让我们错过太多,也遗憾太多。有时候我不禁要想,到底是时间在作弄着爱情,还是时间在考验着爱情?
邂逅和偶遇的区别
1、邂逅 :
①不期而遇:一朝邂逅成相识。
②偶然:事非邂逅。不期而遇 可以用来指以前见过的人也可以用来指不曾相识的人是不期而遇之义,又含有一丝缘分。意旨好朋友或忘年交有或隔代交以前见过,后又重逢 不同的是文白的区别、使用环境上的差异。
“邂逅”是个有出处的古汉语遗留词汇,古色古香,多用来表示男女一见衷情,如《诗·郑风·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毛 传:“邂逅,不期而会。” 还可以用来表示“欢悦貌”:《诗·唐风·绸缪》:“今夕何夕,见此邂逅。
2、偶遇:
出现得比较晚,是“偶然相遇”之意,就是说,“相遇”这件事在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但是发生了,让人始料不及;
” “偶遇”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事件。可以说上班路上偶遇车祸;但“邂逅”的宾语就应该是人了,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但不能说“邂逅车祸”、“邂逅火灾”。 细分析起来,“偶遇”不是一个现成的词,是“偶”和“遇”俩字拼合而成的;而“邂逅”正经是个用了许多年的很固定词儿,不可随便拆拼的。
英伦主要是泛指英伦三岛,其中包括英格兰,苏格兰, 威尔士。 也有民间说法,英伦很有可能是English或England的音译,并且应该是台湾人的一种说法。从历史沿变来看,这一称呼应该是自民国期间对英国的一种称呼 ,其实这个说法也无一定根据。 英伦风尚 活色生香的英伦风尚,与它的常年阴雨绵绵形成有趣的对比:最前卫,也最保守;叛逆,混搭,年轻,一点点颓废,一点点摇滚。 50'S迷你英式年代, 60'S摇摆伦敦, 70'S朋克诞生, 80'S西区故事, 90'S待续的英式篇章 。。。从迷你裙到朋克装,伴随着时装史上无数富有创意的时刻英伦时尚就是前卫的代名词。“传统与反叛”是英伦时尚的真正精神所在。 服装方面 英伦风尚主要是以简便,高贵为主, 格子是英伦风格的特点, 浅柔和的色,在众多色彩中淡定自然, 就像一杯刚刚沏好还冒着热气的茶水, 给人以温暖, 简洁且剪裁合身的款式,独特的含蓄气质在这个季节中延续表达, 展现恬静女子在深秋静谧优雅的一面。 英伦格纹,简单熟练的剪裁功夫、呈现大方自信的美丽。 音乐 The Beatles 确立了很长时期的英国传统和谐的音乐,吉他流行乐队,是一种通过音乐运动时常更新的传统形式。然而英伦摇滚采用了很多90年代那些比之前任何时期对传统音乐的使用都要多的乐队。 尽管这个音乐形式起源于英国音乐独立时期,但是英伦摇滚有很大的商业价值---着类型的乐队可以有经济上很大的报酬,他们是闪亮的,容易让人上瘾的,就像主流流行的歌手们一样,并且他们为新一代英国年轻人的生活创造了新的精神环境。它被英国的年轻一代瞄准:因为英伦摇滚甚少关心其路线是否会使自身较难被美国听众接受,从而使英国年轻的一代充分感觉其唱出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文化和他们的音乐追求。英伦摇滚年轻的活力和渴望公认的特点不仅对90年代早期低调shoegazer风格乐队的老一辈乐手有冲击作用,还对美国阴沉的车库以及在新崛起的地下电子舞曲背后搞创作的乐手有一定的影响力。 从音乐上来看,英伦摇滚沿袭了the Beatles,当然也融合了60年代晚期Kinks的田园之声,中速音乐(the Who, the Small Faces),70年代的迷幻(David Bowie, TRax, Roxy Music),朋克和新浪潮(the Jam, the Buzzcocks, Wire, Madness, XTC, Squeeze, Elvis Costello),还有the Smiths的另类吉他流行。所有的这些乐手都是英国音乐的精髓---他们用明显的英国思维极大的发挥想象,作词和有谱曲,这也是他们几乎没发和美国的Cult相比以及造成英伦摇滚形式单一的一大因素。 在影响中分裂后,英伦摇滚已经在曼切斯特拥有了他们最迅速的根基,那是个强调好时机和偏重于shoegazer美学易记曲调的地方。The Stone Roses的颓靡流行风格和摇滚明星的姿态是英伦摇滚创立的主要部分,但是真正意义上的英伦摇滚之父应当属于 Suede。在1993年他们以同名专辑第一次发行唱片时,他们那融合了glam-rock权威的式样和Smiths改进后的风格使他们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出色效果。Suede为之后1994年Blur(Parklife)和Oasis(Definitely Maybe)更强烈的突破开启了大门,使他们从而很快地成为了英伦摇滚的两大最流行的巨星。通过前两者成功,炫目地在乐坛上爆炸而得到灵感,用相似的风格出现的乐队:Elastica, Pulp, Supergrass, the Boo Radleys也同样并列于巨星行列。到了1996,只有Oasis真正的成为了美国乐坛主流音乐的明星。1997年英伦摇滚盛行光环的逐渐消失,也就是Oasis在回顾第三张专辑是表现的贫乏和Blurs转向美国独立摇滚的时期。然而就是在这场运动中慢慢暗淡的巨星们,也仍有个别的继续保持强大的势利,较少的初期传统摇滚保持古典风格继续生存。</
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已经适应了这里的作息和天气。英国真的每天都在下雨,随时都可能下雨,我已经司空见惯到和英国人一样淋着雨继续走。我也习惯了每天早上9点之后才开始苏醒的城市,下午5点以后陆续休息的店铺和晚上10点之后开始狂欢到凌晨的酒吧和夜店。
每天早上都会穿过空荡荡的街道去健身,地面总是湿漉漉的,连绵的雨天还会让城市笼罩在雾气之中,有种神秘而寂寞的感觉。
万圣节很快就到了,到处都是万圣节化妆主题和橱窗,菜市场也大量出售南瓜,而三篇论文压身的我根本无暇庆祝这个节日。那一天我去上了一节额外的听力课。说来惭愧,其实我原本只是走错了教室,阴差阳错和一个五官立体像雕塑般俊美的意大利小哥做同桌,这便坚定了我要在这个班上课的决心。当天下课我就和老师表达了我对她课堂的喜爱,她便毫不犹豫把我收到她的班里。因为不算学分,第一节课以后,来上课的人越来越少,后来意大利小哥也和其他人一样逃课不来了,我依旧坚守在那里。万圣节那天,只有我和一个希腊女孩来上课,教室里只有我们三个,寂寞又尴尬。我一直敬佩着这个年轻漂亮的女老师,Nataliya,即使只有我们两个,她还是一丝不苟地把课上完了。其实有时候我心里都替她难受,精心备课,却面对着日渐空荡的教室和沉默的学生。于是我总不愿意缺课,总是想要炯炯有神地盯着她让她知道,即使来的人少,但总是有人喜欢着并追随着她,尊重着她的付出和职业。
下课后,街上有各种恐怖打扮庆祝节日的人,把路人吓到后就哈哈大笑。幼稚。忽然想到中国的鬼节日沉重而严肃,外国的鬼节却那么热烈喜庆。他们好像从来不避讳死亡,连棺椁都可以光明正大摆出来。而stAdrew教堂附近的房子也不会因为靠近陵墓而无人敢住。或许死亡真的只是走出时间。
英国的秋天是从落叶开始的,就像一夜之间所有绿树葱茏全都被深秋染尽。黄的橙的红的叶子,为这个黑白灰的性冷淡国家加上了温柔的滤镜,带着凉丝丝的暖意。街道是陈旧的石板路,带着上世纪的古老和落寞。整个城市有着老**的粗砺质感和素描般简洁而细腻的阴影和线条。到处都是冷着脸高大挺拔的金发男女,五官立体深邃,穿着双排金属扣大衣,白色高领毛衣和黑色搭扣短靴。早晨路上也有戴着毛线帽和耳机,穿着半袖短裤跑步的人。英国人好像都不怕冷,女孩子穿着丝袜和露肩的毛衣,男孩子半袖,套一件大衣戴围巾帽子就是对秋冬最大的妥协了。难怪看品牌秋冬款走秀永远都是针织镶毛边,美丽冻人才是欧美的风格。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对这座城市非常熟悉了,我了解每条街道的走向,各大超市和商店的位置和经营内容。我喜欢Tesco的Brioche loaf&roll,喜欢M&S的Trifle和扇贝圈儿,喜欢Sainsbury 的Chorizo香肠,喜欢Wilko的厨具,Waitros的猪蹄和Poundland一磅一盒的费列罗和健达河马巧克力,喜欢Grainger market的新鲜果蔬,更喜欢百分百中超应有尽有的中国食品,分分钟给我祖国的体验。
我也已经习惯了日常交流每句话Excuse me开头, sorry和Thankyou不离口。再见到莫名其妙对我微笑点头打招呼的陌生人也不会心生疑虑,也会回馈同样的微笑和问候。
我的购物体验已经带我领教了英国人饱受吐槽的数学水平。例如国内超市常会贴出“15元一个,两个2元”来促销,顾客为了优惠常会选择购买双份。而英国的促销标签“一个15磅,两个3磅”的数学水平根本达不到促销目的。再比如应收12磅,我付22磅以图换1磅的整钱,英国售货员觉得我难以理解,默默把那20便士的零钱退还,并告诉我2磅就够了,然后找给我一大堆零钱硬币,我们两都在心里互相鄙视着对方的数学水平,却要微笑告别。
Rachel组织了新的活动,去看Firework display,据说是英国一年一度的盛事,我当然不会错过。非常遗憾,下了好几天雨,那天极其得冷,我穿着羽绒衣都不停打颤。一直以来的活动范围都在市中心,那天是我第一次坐地铁,站在自助购票机前买票的时候还分不清黄线绿线,随着人流走进了地铁站,黑黢黢的地铁隧道灌进飕飕的凉风,和北京一号线一样老旧且脏兮兮,稀里糊涂上了地铁还有座位我还是很开心。一路上都不住地盯着窗外,看着地铁带我们从市中心开向安静的郊区。其实作为英国少数几个有地铁的城市我还是很为纽卡斯尔自豪的,虽然就英国物价而言,交通费真的很贵,一趟地铁的费用等于一袋吐司,但是买day saver(一天往返多次)的话还是合算。
到达目的地,按照惯例无论什么活动先喝一波酒吃一波薯条汉堡,在空旷的大足球场踩着被连续雨天泡烂的草地等了半个多小时,烟火表演终于开始了。我万万没想到这种小区级别的烟火表演会赢得万众瞩目大众喝彩。不夸张得说,当年我姥爷葬礼上放的烟花都比这次的灿烂。我只能带着客气的微笑回家后悔恨不已,埋头继续赶论文,并在内心责备自己用宝贵的论文时间去赴一场并不璀璨的烟花的约。
每天写论文都和自己许诺,交了论文就怒睡一天,就去河边奢侈得晒太阳,就去公园荡秋千,就去周围的城市走一走。
意思:指不期而遇或者偶然相遇,也可以表示欢快的神态。现代社会中邂逅有时也用于两个陌生人的偶遇,在影视、广告中尤其常见,但此种用法和传统释义的“邂逅”其实是有较大偏差的。
1、出处:
夏衍《长途》:这广坦的荒原,使我想起了我们从广州退出时在柳江船上邂逅的一个旅伴。
2、近义词:
(1)重逢:
意思:再次遇到(多指长时间不见的)。
出处:茅盾《子夜》十八:好比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昨天是第一次重逢,说不完那许多离情别绪。
(2)相逢:
意思:彼此遇见(多指事先没约定的)。
出处:唐代白居易 《琵琶行·并序》: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意思是我们俩同是天涯沦落的可悲人,今日相逢何必问是否曾经相识。
扩展资料:
反义词:
1、分离:
意思:分开,别离。
出处:巴金《关于<春天里的秋天>》:在结婚前夕,她还冒着大雨偷偷跑到鼓浪屿去找我那个朋友,表示要跟随他流浪到天涯海角,永不分离。
2、离别:
意思:比较长久地跟熟悉的人或地方分开。
出处:巴金《新生·一个人格的成长》:我这时候突然觉得离别并不是可悲的事情了。
邂逅 “邂逅”读作xiè hòu
出自《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邂逅”来源于此诗
“邂逅”这个词主要是指偶然的、不期而遇的
它主要指相遇的偶然性,可以用作对事件、人物的相遇,但人们经常用这个词来指带男女相遇,通常带有男女之间情分、缘分的含义。
相关词语
不期而遇:一朝邂逅成相识。
不期而遇 可以用来指以前见过的人也可以用来指不曾相识的人是不期而遇之义,又含有一丝缘分。
邂逅不偶 :碰巧不遇合;意外不成功。
另外,偶然≠邂逅 偶然强调事件发生发生的偶然性,重点强调是事件发生的性质偶然
邂逅强调的是这件事情本身偶然,即强调遇到这个过程
邂逅用做人与人相遇时,相遇的双方可以是曾经已相识也可以是曾经不相识。
这要根据语境来判断
例如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或者XX小说写的)“我在XX再次与你邂逅”有再次不经意相遇的意思 此时语境中有暗示说明相遇之前双方相识。
如果语境里没有明确暗示则认为之前不相识 。
又如XX在回忆录中写道:在那个青春烂漫的岁月里,不经意间与你邂逅……”这通常认为是相遇之前双方不相识。
很多人把“邂逅”片面理解为双方此次相遇前是不相识的,这是不全面的。
现在这个词被经常使用在男女异性相遇之间,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同性之间也是可以使用“邂逅”这一词的。
同样邂逅是遇见的意思
但是
遇见一个人,可以是熟悉的,认识的,或是陌生的。
邂逅一个人,便只能是陌生的,素未谋面的人。
本来邂逅是偶然相遇的意思,那么也就是偶然的遇见了。可是感情丰富的我们不该只局限在字面的意思,不是吗?邂逅是包含了浓浓情感的,是“暗里回眸深属意”的感觉,是不期而遇的感觉,也或许之后,便是一种伤感,落寞,留恋,想念的感觉。邂逅的过程,对邂逅的幻想通常都是美妙的,可是邂逅之后的结果呢,多半就不那么令人满意与开怀了。
不过,我们不都该在意过程,而不是结果吗?
总之,邂逅是种美丽的感觉
Anlwick Castle是英格兰Percy家族的城堡,坐落在纽卡斯尔前往爱丁堡的途中。由于没有一个完美的翻译名,我宁愿直呼其原名。因为并非广为人知,也没有直达车,我和小黄一大早坐上北上的火车,在途中一个车站下车。
英国除了城市市中心以外都是田园乡村,我们在寻找公交车站时仿佛闯入了一个隐逸世外的小镇,我们对这种感觉已经司空见惯,只是享受着这里的静谧。这里的巴士依旧是一小时一班,过了时间点巴士才缓缓到达。前往城堡的路起起伏伏,我们坐在窗边跟着巴士山一程水一程地高低起伏着。
到达Anlwick 小镇后,转几个弯就到达城堡,它的入口和外形是那么不起眼,我甚至怀疑这个在小镇里的城堡是如何成为霍格沃茨的。
刚刚走出入口看到城堡的瞬间就穿越到罗琳笔下的魔幻世界。谁能想到这样一个普通的入口背后沉睡着这样一个写满故事的古堡呢?古堡黑暗的门洞就像一张藏满奇幻和探险的大嘴等着我们去探索。可惜我们不是哈利波特,这里也不是霍格沃茨,麻瓜们只能参观一下Percy家族华贵而讲究的客厅和起居室,厚地毯水晶灯,雕花窗银餐具,绸缎的窗帘和挂满油画的墙壁,连雕刻着动物的几十支手杖都像工艺品一样。一切的氛围古典而略带神秘,既可以上演贵族少女和侍卫的儿女情长,也可以演绎正义巫师勇斗恶魔的热血青春。
英国的城堡和教堂一样多,外形一样的恢弘而壮丽,内部一样的华贵而昏暗。它曾经住过玛丽皇后、亨利八世或是Warwick 公爵对于我这个外国人来说其实没有特别大的意义。原本以为只是看看花园草坪,在黑黢黢的城堡里看看古董听听王公贵族的旧时生活和轶事。没想到Anlwick Castle的互动性那么强,举办各种各样异彩纷呈的活动。事实证明,它真的是我去过最有趣的城堡。
第一个活动是重回古魔幻时代,这里开辟出一个庭院,为大人和孩子提供各式各样的古代服饰融入环境。你可以装扮成古欧洲头顶瓦罐手提竹篮的妇女,也可以装扮成神话中与恶龙搏斗的英雄。
庭院的回廊布置成古英国不同的生活场景,比如做饭、舂米、吃饭、提篮等等和神话场景,比如战车、恶龙、王座等等。大人孩子都沉浸其中,小朋友们最热衷的就是英雄勇擒恶龙救下公主的剧情,到处都是孩子们打打杀杀的嘶吼声。我和小黄也身穿古欧洲服饰,像广告里卖酸奶的欧洲妇女,在这个庭院里走来走去。
走出庭院来到开阔的场地,这里有奇装异服表演空中抛球和杂耍的,有教授射箭的,下午还在古堡前的草地上举行魔法飞行课。在等待飞行课的时候,我和小黄走上了古堡城墙,可以看到古堡的后花园。蓝天白云下河流穿过草原,我甚至以为自己置身于Windows 98自带的电脑壁纸里。
待在城市里太久,我都快要忘记这样的蓝天白云这样的绿树草地原本就是自然的馈赠而非电脑合成。风穿过树叶,经过草地和河流,吹到我的耳边。
Percy家族坐拥着这样浑然天成的后花园,是怎样的气派。他们房间里再多的金银珠宝都不及眼前的如画风景。我从来不是一个吝惜词藻的人,如今却像阳光穿过树林,清风吹落露滴,除了满心欢喜和放松,再无赘言。
听了风看了景,我们在古堡前集合搬家魔法飞行课。两个身穿黑袍,头戴巫师帽的飞行课老师发给每人一把扫帚,大家排排站像曾经的哈利波特一样练习着使用扫帚。一群人骑着扫帚在草地上跑来跑去,我们没有魔法,但是童心和想象力是我们丰富内心的魔力。课程结束前老师教授我们如何拍出带有魔幻感的飞行照片。
不知不觉中,这忙碌而愉快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那样多的城堡静默地矗立在时间深处供人远远观赏,而有创意的经营者却可以让古堡穿过时代的沟壑,带着所有人参与过去
Percy家族辉煌的时代过去了,勇士传说与魔法世界终究不是现实,所幸古堡在岁月的灰烬里涅槃,虽死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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