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奥黛遇上旗袍,结果如果?

当奥黛遇上旗袍,结果如果?,第1张

当奥黛遇上旗袍:水土不服

在《圣手天裁》的冠军之夜,越南选手范氏玉梅的作品中国味十足,越南味十足,也年味十足,她说设计灵感来自于中国的旗袍和越南的奥黛,按理说吸取中越服装之精华,应该是亮点多多,惊喜多多。但导师的评价仍然是:因为调染和红色,感觉整个脏了,感觉设计LOW了一点,稍微有点交。而范氏玉梅的解释是:她经常在中国做义工,有时候放学周六周日去医院教一些小朋友画画。模特身上穿的这件设计作品,是她做义工时,小朋友画的图案,图画作品,她很喜爱,索性在冠军之夜用到自己的设计服装上。但小范同学,有一点要提醒你了,刘洋老师评价你的作品脏不是第一次了,在第六集中国风里也这样评价过,点解还犯同样的错误,怎么说呢,这么清纯的MM,小清新,你真的很适合设计素色、静色或者叫小清新色的服装哦,回忆你的白、粉色育婴服,白色婚纱设计得不错,遇上混搭色比如中国风家风设计就够呛了,所以我认为你的设计还是走小清新路线吧,杂色设计你还是有点水土不服哦。

电视剧 《旗袍》 地区:内地 类型:剧情 爱情 导演:李舒 演员:马苏 饰演 关萍露 王志文 饰演 丁默群 李幼斌 饰演 钱鹏飞 《旗袍》全集下载地址 http://wwwyslangcom/view/25721html 《旗袍》全集高清观看地址 http://wwwmeng77com/gc/qipao/ 剧情介绍 淞沪会战后,上海沦陷。民众生活在日本帝国主义铁蹄下,黄浦江畔满目苍痍,一些年轻学生狂热投身于反侵略革命浪潮中,一部分人牺牲了,一部分人在斗争中迅速成长起来。本片讲述的就是那个年代的年轻人为革命理想而奋斗不息的故事。 旗袍 海报(5张) 吴春艳和李芬芳、胖子,小王,赵世杰等是上海某校同班同学,吴春艳是学校才女,性格倔强。李芬芳性格外向,说话像开机关枪一样。赵世杰是富家子弟,革命热情最高涨。五位同学有着共同的革命理想,想用自己的青春报效国家。吴春艳编的进步话剧在学校礼堂上演,李芬芳还是主演。吴把心爱的惟一的棉布旗袍借给了李芬芳当道具。演出结束后,他们从学校出来,恰逢新四军锄奸队,在一条弄堂除掉一名汉奸,同时杀死了一名日军宪兵。而这五个人无意中帮了他们的忙,其中一名锄奸队员王炳南受了刀伤,吴春艳撕开随身带着的那件旗袍替他包扎。五个人因为这小小的成就而显得兴奋无比。大批军警赶来,小王被流弹击中死去。锄奸队长老宋记住了吴春艳。四人出席了小王葬礼后,面对小王的突然夭亡,从此明白革命不仅仅是演话剧发传单,更不是儿戏。赵世杰声明无论受到何种磨难,哪怕抛却生命,都将革命到底,他们都想去心中的圣地延安。 吴春艳在报纸上开的专栏较受欢迎,她写下了许多进步文章,引起了日本要员的不满,命令设在上海的特务机构梅机关的木村准尉调查此事。热爱诗歌的木村却在调查过程中翻阅吴春艳专栏文字时被迷住。吴春艳和胖子等人参加游行集会,吴春艳上台演讲,有十数名学生被刚刚设立的汪伪特务分支机构,十六铺万定路一号的特务头子行动队队长范文轩下令逮捕。他竟然曾经是吴春艳学校的校长,但他并不认识吴春艳。后因赵世杰的富商父亲周旋,以年轻人涉世不深,被误导为由,他们被一同保释。赵父恨铁不成钢,一定要将赵世杰送往南洋。赵世杰心仪吴春艳,偷偷在暗夜约出吴春艳,要和吴春艳互许终身。定情物是为她定做的真丝旗袍,吴春艳情急之中慌乱异常,不知所措地收下旗袍。赵世杰当着父亲的面在十六铺上了轮船,却偷偷在开船前溜了回来。此时,赵又和送客人离码头的王炳南巧遇。 赵世杰带吴春艳、胖子、李芬芳走近了王炳南。王炳南是某报编辑,也是地下党员。不久,王炳南正式介绍赵世杰加入***,令另外三人羡慕不己。四个年轻人的蓬勃热情被点燃,在王炳南的指引下,他们积极投身到抗日活动中去。同时,王炳南的成熟风采,以及对文学的热爱,也吸引了吴春艳,更巧的是王炳南家竟然是裁缝世家,专事旗袍。吴春艳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但因答应赵世杰在前,只好硬生生把情深藏心底。 万定路一号的特务机构分为行动队和特务队两组,分别受刘不群和范文轩领导,各有分工,职位相当,都受当时的汪伪特务总部“七十六号”特务头子李士群指挥。组织上决定由酒坊老板老宋物色,并以单线****一名绝对可靠的进步青年,以 “旗袍”为名打入万定路一号。在酒坊,老宋悄悄为她举行了入党仪式,为防止人杂的酒坊有人偷听偷看,老宋和吴春艳用对口型的方式举行了宣誓仪式,连王炳南和赵世杰也不知情。组织上让她学会了跳舞,搓麻将等交际手段,没有经费她就向赵世杰借钱,在赵世杰和李芬芳等人眼里,吴春艳突然之间变得开始追慕虚荣了。她想方设法利用组织为她设置的所谓亲戚关系搭上了范文轩的妻子赵丽敏,想要在万定路一号找事做,却被范文轩拒绝。吴春艳在范文轩家邂逅了木村少佐,木村送他回来时,赵世杰和他大吵一场。木村爱上了吴春艳,经常向吴描述他心爱的日本。而李芬芳也把深藏在心底的爱向赵世杰表达。 吴春艳设计,在一次枪战中救了赵丽敏的命,从此赵丽敏称她为妹妹,自此吴春艳可以随意进入范家。吴春艳的变化令赵世杰、李芬芳、胖子等都和她反目,赵世杰痛苦异常,甚至还找王炳南喝酒诉苦。王炳南猜想吴春艳一定是受到了上级的指令才这样做的,但又不能完全确定。不久王炳南被组织派往延安学习,王走前向吴春艳表示爱意,吴痛苦异常。王劝导吴不要再这样下去,应好自为之,并送上亲手做的旗袍盘扣作纪念。 旗袍 剧照(7张) 王炳南在十六铺码头上船时,吴春艳正陪范文轩跳舞,在范妻赵丽敏不在场时,范有些蠢蠢欲动。为能送王炳南,吴春艳借机从舞场抽身,前去送行时,吴春艳遇到了同样来送王炳南的赵世杰等人,赵等逼问吴春艳如此堕落这是为什么,吴不能回答。气愤的赵世杰当场表示分手。而特务正在逼近船上的王炳南,情急之下吴春艳冲上未离港的轮船,设计救下了王炳南,但是却引起了行动队刘不群的怀疑。王炳南知道赵吴分手后,坚决要求确立恋爱关系。吴春艳考虑后答应,从此,两人苦藏相思,都盼着能在革命圣地延安见。 “隐形地下党员”吴春艳开始了她不为人知的“孤单英雄”斗争生涯,她按组织部署执行任务,接近范文轩。赵世杰发现了范文轩和吴春艳常在一起,举止暧昧,尽管他已和吴分手,但仍妒火中烧,想要刺杀范文轩,自民反倒受了重伤。吴春艳前往赵家探视,结果被赵家骂成狐狸精并赶出。此时范文轩的同党,行动队刘不群开始紧盯吴春艳,吴春艳四面楚歌。范文轩按汪伪政府指示办了一张反动报纸,对抗当时的进步报纸。吴春艳按宋方春指令,为更好地打入敌人的最核心机构,让她开始撰写倾向性明显的文章,小有名气的吴春艳终于被文学界骂为汉奸。不久,吴春艳被汪伪点名作为作家代表团人员去日本访问,并作为作家代表发言,回国后即引起了民众愤怒,她的门口倒满垃圾,走在街上有人向她扔菜叶。心力交瘁的吴春艳处于崩溃的边缘,不但放弃了自己的文学理想,而得不到民众理解。一气之下,她倾所有疯狂地定制旗袍。老宋出现,想方设法让她重新上路。因为她的亲日,却受到了汪伪政权的干将周佛海的接见。在她最艰难无依而又和党暂失联系之时,自己都差点忘了自己究竟是***还是汉奸,只有赵丽敏一直在帮助安慰她。为方便工作,吴春艳勾起了刘不群和范文轩之间的权利斗争,制造了轰动一时的“百乐门”事件。吴春艳坐收渔利,革命工作慢慢变得轻车熟路,不久,吴春艳接到为江苏新四军筹集药品的任务。他认识了一名大药材商胡四海,胡四海对吴春艳有意,令范文轩不满。范文轩对富商不敢轻举妄动,而刘不群却想到了另一层,吴春艳为什么要接近一个药商?刘不群派出特务跟踪吴春艳,吴春艳借和范文轩幽会之机巧妙避开。范文轩得知吴春艳被刘不群手下跟踪窥探,这是对自己的极大不尊。范文轩大怒,和刘不群矛盾更深,闹到了七十六号总部李士群那儿。范文轩不怕丢官,据理力争。赵丽敏终于听到了风声,又气又恨认为自己招贼进门的赵要全力对付吴春艳时,范文轩却全力护住吴春艳。范文轩甚至愿意和吴一起逃往香港。吴左右为难,举棋难下。 刘不群仍然紧盯吴春艳,吴春艳巧妙利用范文轩和刘不群的矛盾,在重重危机中筹到了药品,并且顺利交给了老宋。老宋找到已经病愈的赵世杰,让他负责运送药品,赵世杰却不知道药品的来源。 终于,吴春艳接到了上级命令,刺杀罪恶累累的范文轩。按照上级通知,协助她的人竟然是胖子,赵世杰和李芬芳,而此时的李芬芳已是赵世杰的未婚妻。赵世杰终于明白了吴原来一直在忍辱负重,深入敌后进行着最艰苦的斗争。他想要回到她的身边,却被吴春艳坚决拒绝。而李芬芳却因此而和吴春艳发生误会。其时范文轩有离沪赴重庆任职的机会范文轩却因种种原因没有离开。吴春艳决定实施刺范行动。 刺杀历经数次风险,都被老奸巨猾的范文轩识破。在最后一次行动中,吴春艳引出范文轩,李芬芳和胖子却在伏击中牺牲了,赵世杰被活捉后叛变。知道真相后的范文轩忍无可忍,要让手下除掉吴春艳的时候,因范得罪了日本人,却被宪兵分队长涩谷准尉在寓所内毒杀。不久,日本兵败,梅机关的木村少佐来和吴春艳话别,送给她一袭从日本国带来的日式旗袍。当吴春艳在收音机里收听日军小分队和梅机关部分人员集体剖腹自杀的新闻时,知道木村必已死。 抗战胜利,吴春艳为自己倒酒庆祝,认为所有的委屈都可以化解了,认为终于能去延安和王炳南团聚了。王炳南却从延安回到了上海,因为内战即将爆发,他领受了新的任务。此时的吴春艳已经是众人眼中的汉奸,宋方春转达了组织上给吴春艳的又一务之后,在执行锄奸任务,杀赵世杰的时候,自己也壮烈牺牲。组织上只知有一个代号叫“旗袍”的女人,可老宋牺牲,吴春艳的身份又该由谁来确定?她以自己的坚强与执着,忍辱负重地努力去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此时王炳南却给了她一封绝交信。任务仍在继续,最后,吴春艳凭着一己之力斗智半勇,在除掉已从汪伪投靠中统的刘不群,同时为了掩护刚刚新婚的王炳南时牺牲。在她的贴身处,珍藏着王炳南送的旗袍盘扣。她留下的最后财物,仅为一袭袭华丽而孤独的旗袍。用她如花生命的华丽谢幕,向党交出了最后一份答卷,奏成一曲献身新中国解放大业的凄凉旷美的绝唱。

  不知何时,小城刮起了旗袍风。

 或许是厌倦了霓红羽绿的现代时装,或许是回避尘世喧嚣追求复古的时尚,大街小巷里红常会有穿着旗袍的女子,或高挽头发,或扎成精致的辫子,画着淡妆,恰似一首飘逸的小诗,又像是一朵清新的奇葩,带着江南清远的古典气息,款款而来。那种并不张扬的显山露水,将女人的精致,妩媚尽收眼底,其中透露的不仅是不可追还的往昔风华,更是不摧的雍容气度。

 那一袭古典与曼妙,带给我的不仅是视觉的冲击,更多的是灵魂深处的叩击。女人穿上它,仿佛将中国几千年岁月积淀的隽永和优雅,在身上集中地体现,没有哪一件衣服能这样赐与一个女人“九曲三弯”的别致风韵。朋友看我痴迷旗袍,便力邀我加入旗袍协会,我笑着婉拒。她不知道,我心中的珍爱之物,是不愿轻易与人提起,仿佛藏于内心深处,方是对其情深的表白,是尊重,也是承诺。

 最初邂逅旗袍,是大学时读张爱玲的小说《小团圆》。

 到不是对张爱玲本人自传性的小说感兴趣,我只是心仪其中一款衣料:“象牙色薄绸印着黑凤凰,夹杂着暗紫羽毛”。初读到,魂魄抽离,那奶白色与黑紫色柔和地调配出雅致的颜色,至此深深地盘踞在心里,衬托着我少年时所有关于旗袍暗香流动的想象。以后,看过**《小城之春》《马路天使》以及张曼玉主演的**《花样年华》,影片中的主人公一件件做工精细的旗袍让人感到惊艳,而唯独《小团圆》中描写的旗袍衣料让我心仪。那时的张爱玲自己设计服装,用大红、葱绿、柠檬黄、玫瑰红的广东土布,来表现出她惊世骇俗的勇气,她用鲜亮、明媚的色彩来打消内心中那个从小就谦卑、晦暗、不快乐的自己。透过流年的纱幔,我仿佛看到张爱玲旗袍裹身,眉宇间徒然写满细碎的落寞和忧愁。她慵懒地翻看着手中的线装书,一行行词句迷离地跌落进寂寞的枯井,那一款包裹着她身体与灵魂的旗袍,含烟飘渺,从骨髓一直流淌在纤纤指尖,高贵着一份与生俱来的冷艳。

 我不是作家,却能在作品里读懂你;

 我不在民国,只能在纸上将情怀深寄。

 曾在一本书上读到:中国历代,细数一下,还算魏晋时的男人风流儒雅,民国时的女人温婉多情。为何说民国女子温婉?我想便是旗袍构成了她们的灵性和韵美。看过那个时代的老照片,无一不是身着旗袍,华丽端庄的女子:胡蝶、谢婉莹、阮玲玉、陆小曼……

 在《林徽因传》一书中,从所收录的`照片来看,我认为陆小曼总输了林徽因一截,照片中的狐皮围脖的富贵效应似乎敌不过林徽因简简单单的一件棉布旗袍。只有林徽因那样内外兼修的成熟气质女子,才可以与旗袍相得益彰,而陆小曼的奢华不是昂贵的物品所能装饰出来的。当拥有了专属于个人的才华、学识和涵养这些私人定制品时,那么,她所散发的气质会遮挡每一件价值不菲的身外之物。正如陈丹青所说:“人的性情往往比才气还要近艺术”。

 当小城旗袍之风袭卷而来,我常常穿过岁月风尘,去书中邂逅那一袖静、雅、美,以及藏在民国女子心中那深深浅浅的心事,慢慢品着旧时光的味道。偶尔,也出去,静静地站在台下欣赏小城举办的“旗袍秀”活动,跟随着旗袍美女去景区展示人面桃花相映红的绝妙风景,看旗袍用细腻的笔挑剔地勾画着女性玲珑曲线,但我谢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公开走秀。

 常常,在街角、在饭店、在广场甚至在麻将室,不经意邂逅旗袍,看她们穿着我心中的古典,吃着麻辣串、抽烟喝酒、扭着老年舞、喧哗打牌……我便会深深地低下头,匆匆地侧目而去。那一刻,我与旗袍熟悉着也陌生着,在相距很近的地方,在相距很远的路上。

 没有人知道,旗袍之于我,是沉静内敛,轻风拂面的一种古典婉约的情怀,是一种积极高雅的生活态度,是我在生活中寻找一片宁静,对话自我,获取本色儒家文化的正能量。正如作家叶倾城所说:“沉静而又魅惑,古典隐含性感,穿旗袍的女子永远清艳如一阙花间词。”

 当微风还未撩起伊人的衣裙,我已感应到旗袍的风情,这便是我与旗袍心照不宣的默契。

 烟尘散尽,时光流转,我终究要老去,老到最后,三两知己,一杯清茶,那时,我身着旗袍,静影沉璧,料峭独寒,任时光荏苒,芳华犹存。

花开时节初相遇

春日的午后,校园一片安静,依着操场边的栏杆望向远方。

三三两两的学生,或是低头,或是戴着耳机,匆匆地走在路上。操场两旁的树枝晃动着,学生的长发飘舞着,看来这风吹得有点大。

风也许就是这个城市的特色,走在街上,时时会看到裹了面纱的女子擦肩而过,回头总是想起那些头戴面纱的阿拉伯女人。记得三毛在一篇文章中写过,要拍一组撒河拉沙漠当地女子的照片,当她们摘下面纱让三毛拍照时,当地人说,三毛的照相机是收人魂魄的,于是那群人追赶着三毛直到把胶片扯了出来,一切才趋与平静。如果在这街上,我真要拿起相机对着走过的戴面纱的陌生女子“咔嚓”一下的话,一定会收到一句“你神经病”呀。

理一理被风吹起的头发,臆想着一些无理头的情节,侧转了身看向教学楼的那边。

教学楼不高,很旧。听说是梁思成的设计,看来也是有了年头的建筑。教学楼前没有草坪,也没有花开,这让春天的感觉更加淡了许多,好在有这么多朝气蓬勃的学子,给校园添了最美的色彩。

其实,校园美丽与否,与我没有关系,城市的风小风大也与我没有关系,因为我生活在离这几千里外的小城,那里这时已是春暖花开。

而我来到这里是想有一场相见。

与她,一位不曾蒙面的女子。

想像着她的模样,再抬眼就看到由远而近她,正轻轻地向我走来。

黑亮的短发、秀气的五官,飘逸的长裙,还有那婀娜的身姿,心中暗叹真是位婷婷玉立的女子。

静静望向她,清纯、淡雅,正是我梦中想像的样子。

喜欢着这样的女子,她才会牵扯了我想念的心思,才会有这场冒昧的邂逅。

宛若一莲解花语

那个春日的邂逅,短暂地只是轻轻掠过的场景。礼貌的寒暄,客气的话语,然后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时,心生出了些许的怜惜,是因了她的淡雅?还是因了她的低语?

盛夏的午后,蝉儿在窗外鸣唱。

正读了一半白落梅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就捧在胸前。那些华丽丽的文字,写尽了林徵因的美丽与才气。一直喜欢着这样的女子,委婉中带着一丝的幽怨,时时会揪扯了心绪在她的故事里。以前是看过关于林徽因的文字的,但从没这个夏日里这样让我对她流连忘返,每每在读她时,心就会有那么一个闪念,这时,春日里邂逅的女子就真真站在的我眼前。她那容貌,她那气质都像极了书中的人儿。

我是想对她说的,说她像极了我喜欢的人儿,可张了张嘴,悄悄地咽下了这样的话语,我怕她会问,是因了书中的喜欢,才与她邂逅?

其实与她的邂逅,心更感受到聪慧女子的美丽。

喜欢席慕容《莲的心事》,在心繁乱时,这春日相见的女子,总是会留下如水般柔润的记忆,就如我心中一朵盛开的莲,静静地守着我一厢的心事。

秋夜低吟两相望

风起的日子,落叶片片地飘零,就像一些曾经的故事,正一段段地消失在记忆的深处。

曾经说过秋天是用来想念的,于是用了整个秋天的日子在想她。想念那个城市的女子,想像这个秋天的早上,她是在路上?还是在课堂上?

只有当夜来时,心才会缓缓地平静,因为春日里相见的女子,此刻就坐在我的对面在轻声慢语与地我讲述着她内心的故事。

原以为她是不曾背负过生活的重压,原以为她生活平静而轻快,原以为她就是不曾被渲染过的莲可生活总会有它的背面,一但相知走到她的身后,在不经意间就会感触到她的疼痛,感受到她苦苦挣扎过的伤心,会看到她的泪水,也会切切地为她心疼。

近在咫尺,随手就可以触摸到她的存在,可就在她低低相诉时,我却不能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伸出的手被冰冷的屏幕挡住,这才明白咫尺天涯的距离是何等的残忍。

秋夜里,就这样坐在电脑的两端,用心相交,让彼此的心在夜中渐渐地相近相容。

雪化寂寞冬日暖

告知我,她去迪拜过年时,我的天空正飘着雪花。

于是眼前幻画出世界第一高楼的景观,还有那美丽的女子,着一件旗袍。我想应该是旗袍的,因为她有种古典的美。第一次见她,就想如果她穿上旗袍,那一定是从画中走出来的女子。

喜欢她旅行的感觉,那样她会是明快的女子。记得她在一次游记中写到:此时此刻,那种风穿过发丝的感受如此真实地震撼了我。不是抚摸,不是一片一片地抚摸,而是一丝一丝地穿越。是真的风的手指穿过每一丝每一丝的头发,深入每一丝每一丝的发际直至每一丝每一丝头皮。世上再没有什么能跟你如此近而透彻地接触,什么叫拥有,什么叫厮磨,只有人和自然才能相接,只有具体与无形才能完成,任何有形的两个具体终究不是那般境界吧。

就是这段文字,让我感受是她另一面的情感,她需要释放自己的压抑,需要出行带给她新的快乐。

等她再发来消息时,已是夜里,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而她的世界正是阳光灿烂的日子。记得那年自己也在冬日里去了国外,正好是圣诞时节,那里在赤道的近旁。那里阳光、沙滩,让我在几个小时内直接从大雪纷飞的冬日来到了夏日,看着街道上大汗淋漓的圣诞老人,我仿佛还在梦中,直到他们微笑地向我做着友好的手势,我才明白,冬天已留在了万里之外的故乡。

想着她的出行,回忆曾经的经历,冬夜的寂寞便渐渐地化去。

最是美丽重逢时

又是一个春日,又是那座向往的城市。

她向我走来,精致的裙装,齐耳的短发,不再矜持的微笑,还有那暖暖的牵手。曾说过,好想我们一起静静地坐在某个午后,品一杯茶,相望与对方。不想说过的话语还响在耳边,这个春日,我们就有了相见。

城市的午后,繁杂了许多。牵着手,绕过了匆忙的人流,来到了西点小屋。

午后的阳光,暖暖地装满了屋子,温馨的布局,欧式的碎花沙发都是我想像中的样子。

怎么就有这样称心的地方,真真地合了我的心意。

脉脉地相望,她还是那样的淡雅,还是那样的轻声慢语,不过眼里透着热情的光亮,与第一次的相见,我们更亲密了许多。第一次敞开心腹向一个女子,说出我曾经伤痛的故事,也是第一次知道她也有我一样痛心的故事。

我们就这样,慢慢地讲述着自己的故事,慢慢地品着茶,就似两个相知已久的故人,温馨而恬静地坐在春日的午后。

再看表时,离列车要开的时间还到两个小时,这才想起,自己其实一直是这个城市的过客,只因有那场春日的邂逅,才会有这次美丽的重逢。

  作者:白落梅

 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想写一篇小说,小说的题目是《我不穿旗袍好多年》。可我不知道该安排怎样的故事给小说中的女子,不知道该如何让她可以安然地让她不穿旗袍。也许当成散文来写会好些,这样可以免去繁琐疼痛的情节,说不定还可以省略一些追求与轻喟的叹息。有的时候,过程并不那么重要,有个结局就好。

 那么就许我用最平淡的语言来诉说,如同诉说一枚叶子脉络渐红的忧伤。也许写到后面我会无端地疲惫,会哑然失语。也许你会觉得索然无味,心会渐次地远离。其实,人生就像一首没有写完的诗集,短暂的始终是美丽。此刻,我在听一首老歌,大概读我文字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喜欢怀旧的女子。在不久之前,我曾经跟一位朋友说过,每一首歌都记载着一段回忆,回忆的是曾经邂逅的人和事。我无数次地想过,给那些让我滋生感慨的老歌写下故事,叠印在灵魂某个柔软的角落,温润我一生的情怀。今日我只想诉说我的旗袍,我感觉它在冥冥中作出召唤的姿态,让我再赏旧时的美。其实,我已不穿旗袍好多年,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否在预示着什么,可偏生叫人非落笔不可。虽然我没有生花的妙笔,没有如流的思绪,亦没有婉转的情节。只是隽永绵长的回忆,不需要锦绣的过程,不需要繁华的辞藻,只需平淡真实的诉说。春暖花开时,我漫无目的地将旗袍翻检起来,连同前尘旧事,那些远去的日子、简短的细节蕴涵着令人思量的味道。

 我穿旗袍,不是因为我有柔美纤细的身段,不是因为我有轻盈曼妙的风姿。我只是喜欢,就像喜欢秋天的味道,喜欢月色的清宁。我虽在江南,却未必有江南婉女动人的才情,没有清丽绝俗的气质,也没有静影沉碧的古典风韵。我只是喜欢在湖畔的杨柳下轻巧地穿行,喜欢在黛色的天幕间浅吟低唱。倘若浪漫些,添几许江南的烟雨,在若有若无之间萦绕难以言说的情怀。平实些也好,一缕午后的阳光将身影拉长,看我穿旗袍闲懒的心事。旧日时光里许多的细节,现在想来质朴平凡。读书的时候,我喜欢看秋夜的月光。穿一袭淡色的旗袍,披一件白色的开扣线衫,清风明月多好的诗情,照见我清瘦孤独的身影。凉风习习,沐着无边的月光,怀揣一本宋词,漫步在校园的青径。来来往往的同学都与我擦肩而过,那时的心沉静得可以听见一枚叶子落地的声音。悠蓝的灯光,流泻在青翠的草地上,柔软而轻盈。宿舍里传来低低的箫声,学生时代,都是有梦的年龄,心总是那么的清澈与纯粹,连惆怅都带着阳光。每个人都拥有一段翠绿年华,又有谁会忘记那青葱的时光怀想从前,错过的总是比珍惜的多。

 我穿旗袍,渐渐地穿出一种风景,这风景属于校园。白色的梅,他们这样唤我,有一段时间,我很喜欢别人这样的唤我,自有一种清绝与傲然。偶尔也有几个女生,试着穿旗袍,在校园的林荫小道行走,却总是不如我这般自然。他们说,我与旗袍有一段尘缘,这段缘,可以维系一生。我不知道我与旗袍是否真有一段前世之约,不知道今生会有怎样的宿命等我。在花月沉香的日子里,晶莹的露珠打湿青春的梦。那时的我,总幻想回归古代,在杨柳依依的河畔踏青,在雕花的窗棂背后叹息。而我的旗袍,也总是在无意间暗合了我古典的心境。也常常慵人自扰,在浩渺的天地间,落得一怀孤寂与落寞。我穿旗袍,与潺潺的流水无关,与啾啾的鸟声无关,与风月无关。只是觉得柔软,觉得舒适,那淡雅的色调让我贞静、安宁。旗袍我喜欢浅蓝色,明净流动,可以消融我的骨骼。就好像喝茶,我喜欢茉莉的清香,啜饮一杯,可以酥软我的身子。偶尔打身边掠过的流云,会在心底浮过缕缕的沁凉。当感觉清灵的时候,梦境也会随之徜徉。在梦与醒之间,我明白,许多动人的美丽都会随春光消逝,没有永远。而今想来,那样的生活叫人好不留恋。可无论我怎样留恋,都是徒劳,因为,再也回不去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怀旧这个词,略带消沉的色彩。当一个人总是回忆昨天,那他的今天只怕是过得很疲倦。其实,今天也会成为昨天,也许几年后,回头遥望,那时会觉得今天原来这样的多姿。多年来追寻的结局,原来早已有了答案。

 旗袍不曾远离,留给我的依然是无言的背景。似乎谁都知道,穿旗袍需要修长柔美的身段,没有流动的线条,就不会有优美的韵致。我的旗袍,大多都是缝制的。我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布料与颜色,找裁缝去量体裁衣,这是个略显繁琐的过程,可我觉得自有一份完美。我曾经是那么的追求完美,也因这份追求被泪水潮湿过多愁善感的心。日子久了,渐渐地,只剩下一种简单的姿态。可旗袍依旧带给我优雅的闲情,更多时候,我穿旗袍,邂逅的是一份平静,是秋荷般的心事。一袭旗袍,任月光洒落我的小屋,桌上有一盘残棋,闲置的紫砂壶,花瓶里有几枝梅花。我就端坐在小楼上,看如水的月光,流泻在每个黑暗的角落。我在无声无息的月色中的清静,连思绪与意念都显得多余。我曾经说过,多情的是那水中的月,而不是那望月的人。可无论经历过怎样的心情,看过多少的秋月春风,最终都会回归平静。也许时光偷走了许多生活的细节,可我依然可以凭借橱柜里各式的旗袍,凭借一些印象,凭借一些痕迹,寻回被遗失的片段。更多时候,我愿意在平实的生活中,积累令人感动的一切。

 有人说,穿旗袍的女子,倘若觅不到一个可以为之情深的男子,哪怕她心怀锦绣,哪怕她风姿万种,也不过是一抹孤独的风景。这句话,它在无意间令我暗自惆怅,心生酸涩。我曾经与风一样的男孩擦肩而过,错过手牵手在阳光下漫步的温暖,错过沁凉的柔情,错过单纯的快乐。那只是花开与花合的过程,随着四季的更迭而悄然隐褪。我相信缘份,所以从来都不曾去寻觅,尽管生命中还有许多短暂的邂逅,却换不来刻骨铭心。其实,我并没有一颗高傲的心,并没有太多奢华的愿望。我自认为禁得住世俗中纷呈的诱惑,我自认为我经得起平淡的流年。我只是个平凡寻常的女子,只想找个同样平凡的男子,拥有一份简单淡定的生活。只是这个男子,他要给得起我一生的安稳。可他如何绕过这万千的红尘,将我寻觅不去强求,学会随遇而安。我穿旗袍,从和暖的春季,一直到秋凉,只是孤单的背影。

 突然有那么一天,走在拥挤的人群中,发觉身着一袭旗袍的我与这个世界竟已格格不入。这种感觉从来未曾有过,那个瞬间叫我好生落寞。不禁问自己,究竟是我不适合旗袍了还是旗袍不适合我了廿多年来,一直都在苦苦的寻求一种心仪神往的生存姿态,方才不至于荒废了这仅有的一次人生。可这些年来,我仍寻不到结果,也许待我将旗袍搁置起来,才会渐渐清醒这其中的缘由。也许旗袍注定只是一种孤独的风景,这风景有些遥远,有些落旧,像极了黄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让人执著一生,其实,不是没有,而是不会。岁月的风霜会慢慢地一个人的锋芒消磨殆尽,连同最纯净的青春梦想,哪怕这梦比落花还轻,比心还软。久居尘寰的我已经没有轻盈的身段来穿出那份清新流动,没有一颗晶莹得不蒙尘的心来酝酿江南独有的毓秀与凄婉。无力支撑这种美,不再敢去碰触。我不穿旗袍,穿了会心痛,我不想心痛,我本平庸。

 旗袍无语,说不定它愿意被我封存,这样就不必沾染太多的尘痕。原以为这一生都会穿旗袍,不同的式样与颜色,有如我不同的年龄与心境。我仿佛在镜中看到自己穿旗袍的身影,短暂的瞬间,便呈现出生命的剪影。在人生况味的背景底色上,旗袍多了些成熟的风韵,我也会慢慢地变老。我曾假如过自己能在瞬间老去,那样就可以免去纷繁的一生,无论是离合还是悲欢。可那只是假如,我的假如从未成真。可此刻,却犹恐时光流失得太快,因为我再也没有多余的青春可以消耗了。还是尘封起来吧,连同往事,更多时候,我宁愿回忆。回忆是一种古老的美,不会因为年华而褪色,不会因为岁月而流失。我不穿旗袍,旗袍不合我的身段,我的心境不合旗袍。明月照不见我因穿旗袍而孤独的身影,也照不见我寡欢的心情。我不能放下红尘,放不下在重楼深闺处吟哦叹怨的心事,不能挑尽灯花不成眠。寂静的夜,倚着窗子,我听见月光流淌的声音,却又了无痕迹。

 明月还在中天,我不穿旗袍,已有好多年。情缘有限,盟誓无凭。也许我与旗袍的这段缘份不能维系一生,那份不问沧桑的诺言也暗自藏于心底。有限的情缘又岂止是旗袍,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也会有终结的时候。聚散无定,谁才会是谁沧海桑田的家经年如水的平淡,在得与失之间,自有一种怅惘,存在于继往的时日之中。最是这无端的回忆惹人疲惫,由来如梦的不是旗袍,不是往事,而是我渐行渐远的情怀。我不穿旗袍,这样我可以更平庸,寻常的人生,才会幸福。我的确已经哑然失语,不知你是否感到索然无味。我不再诉说,我已不穿旗袍。趁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我打开被时光封存的衣柜,看见垂挂在衣架上的旗袍,一件件,清雅柔美,碧如水,明如玉。那些过往的情节如同淡墨在纸上浅浅地晕开,原来,我穿旗袍,已有好多年。

她就是陈数。1977年,陈数出生在一户文艺世家中,父亲是歌舞编导,母亲是国家二级演奏员,从事音乐多年,外公外婆都是大学教授。她的原名叫陈澍,正是由外公外婆取的,"澍"在字典中意味及时的雨,但因为这个字比较生僻,时常有人把她叫为"陈澎",为了避免这个尴尬,最终改为陈数。在这样的家庭文化熏陶下,陈数想不成才都难。

“旗袍女皇”的诞生

在28岁时,她迎来了第一个高光时刻,"黄依依"一角让她在演艺圈初露锋芒,获得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经典电视剧人物奖",但同时她也遇到了瓶颈,不断地摸索适合自己的角色。

"你可能比较适合年代戏",朋友的一句话点醒了陈数,她不惜用半年的积蓄为拍了一组旗袍写真,投到各个剧组,这才有了《新上海滩》中风情万种的"交际花"方艳芸。

2009年,在《倾城之恋》中,我们看到以厉害与柔弱并存的白流苏,陈数饰演的白流苏被认为是还原度最高的一版。此后,她出演了很多年代剧,穿着旗袍,就像是从旧上海走出的女人,投足之间尽显风情,被称为"旗袍女皇",优雅、知性、风情,这三个词也许适用于陈数,但她的特质却绝不止于此。

神仙爱情

美人在骨不在皮,除了常年练舞带来的完美形态让陈数将旗袍的美呈现出来之外,她的涵养带来的魅力更为致命。在《朗读者》中,她和董卿站在一起,气质丝毫不输,网友还戏称两位姐姐是"人间掰手"。在节目中,陈数朗读了一篇《一个人就是一支队伍》,将它送给儿子大象。

当董卿问到:"还会要自己的孩子吗?""好好爱他就好了",陈数眼里有光,她笑着回答了董卿。也许正是知道幸福来之不易,陈数才倍加满足和珍惜,爱丈夫的同时,也无条件地爱着继子大象。很多人都不解陈数明明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为何要嫁给一个二婚带孩子的赵胤胤?

其实两人都属于二婚

离婚后,她身边也出现了不少的追求者,还有一位身价上亿的富商走近陈数,但以往的人生阅历让她更加清楚知道自己接下来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对感情、对家庭也都有了全新的定义,即使富商多次求婚也没有打动她,那赵胤胤又凭什么呢?

赵胤胤是一位享誉国际的钢琴家,与郎朗、李云迪齐名,在认识陈数的第十五天,他就向陈数求婚。虽然彼此有好感,但对感情更加慎重的陈数断然不会立即同意。被拒绝的赵胤胤也没有就此放弃,我们都知道钢琴家的双手特别金贵,从郎朗身上我们就可以看到,他把他那双手上了高价保额,但赵胤胤却用这双手为陈数洗衣做饭,用真心实意打动她。

他们的生活中,不仅有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琴棋书画诗酒花

在一年中,赵胤胤会花五个月的时间来准备自己的音乐会,而剩下的时间他都用来陪伴陈数。至于他的孩子也是他的一部分,而陈数也活得非常的通透,她爱赵胤胤,连同他曾经的一部分,因为是过往的阅历造就现在的他们。

比起"后妈",她更希望被称为是"养母",生育之恩大,养育之恩更大。比起"妈妈",她更希望被大象称为"阿姨",血缘关系这是她无法替代的,但他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爱是相互的,只有两个人共同付出,才能让爱得到更好的延续,才能更长久。

陈数不败岁月的迷人,就如同一颗饱满的葡萄,在经过阳光沐浴,风雨吹打后,酿造成一杯甘醇的美酒,时间越久就越香甜。

女生必须穿旗袍的,茶艺表演是从古代传承下来的,旗袍又是中国传统服装,女性穿旗袍显得很有气质,表演的时候给人一种艺术的感觉。就像宋祖英唱民歌要穿礼服一样,有什么样的着装,才能衬托出什么样的氛围和气质。现在很多茶艺培训师在培训学员的时候都会跟学员讲清楚这些要求的,看你的师乐茶网的茶艺师表演的照片吧,乐茶网我也去过,里面的老师还算专业,就是男老师少了点,如果多一点男老师的话,可能我会介绍多一些美女朋友过去学茶艺。O(∩_∩)O哈哈~开个玩笑了

近日逛街途中,偶然经过一家旗袍店,两名年轻女子正在里面娇羞的试着旗袍。可能是第一次尝试穿旗袍,看到镜中的自己,眼中有惊喜、也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看到他们忽的就想起十多年前的自己和闺蜜小梅当初一起为旗袍痴狂的岁月。

大学期间,闺蜜小梅疯狂的迷恋上了一个温柔帅气的男生。小梅鼓气勇气表白后,却被拒绝。沮丧不已,问我:怎样才能上自己变得有女人味,帅哥喜欢温婉、优雅,有女人味的女孩,不是她这样的假小子。

闺蜜一头短发,平时都是一身T恤牛仔裤或者运动服,脚上永远是一双运动鞋。平时喜欢打蓝球,在场上发起疯来,有些男生都拼不过。

我盯着闺蜜从头看到脚,目光再从脚移回到头,摇摇头回答道:“我也不知道,你打小就和女人不沾边,怎么变得有女人味?”我和闺蜜结缘与初中时期。那年开学时,我分到她的上铺,瘦小的我连床上用品都搬不上去。她像个男生一样的帮我一下就甩上去了。后来她看我每天爬上爬下的颇为费力,而她单手一撑就上去了,便主动提出和我换床位,我感激涕零。至此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好闺蜜。

她不满意我的回答,抓着我的双肩,不停摇晃:“我不管,赶紧帮我想办法,我是真的好喜欢他!”“好,好,好!我帮你想办法。”我骨头都快被她摇散架了,只好敷衍到:“你先把头发留长吧,周末去逛街,看看怎么把你打扮得有女人味。”

周末,我陪着她一条街一条街的逛,一家店一家店的试,可是闺蜜从小到大从未穿过裙子,那些衣服穿在她身上感觉都怪怪的。转眼间,都日近黄昏了,依然没有找到让闺蜜穿上就有女人味的服装。

直到遇到一家旗袍店,看到橱窗里挂着的一件件或清新或明艳的旗袍,眼前一亮,于是一把抓住走在我前面的闺蜜,将她拉入店中,指着店中的旗袍对她说道:《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有女人味吧,咱们看看,有没有合适你的。

店长看我们是第一次进旗袍店选旗袍,便主动给我们推荐了两款旗袍。一件浅蓝色的棉布旗袍,上面镶嵌着淡雅的白花,清新雅致;一件簇花白底的丝绸旗袍,韵味幽深。店家还特意找来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搭配。

裁减得体的旗袍穿在闺蜜身上,越发衬出她胸的凸挺、腰的赢瘦、臀的圆翘,旗袍的开叉刚好露出她那修长圆浑如白玉般细腻的长腿,我一时看痴了,对着闺蜜脱口而出:“锦袍华贵淑女娇,玲珑曲折现苗条。媚态横生销魂处,飘然漫步飞燕骚。”好似那诗词里的女子此刻就站在我面前了。

闺蜜吃惊的看着镜中的自己,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问我:“这真的是我自己吗?”我笑了:“你是乐傻了还是被自己的美惊着了,不是你,难道还是我吗?”闺蜜愣愣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这是她第一次穿旗袍,也是第一次穿高跟鞋,她不会走也不敢走,生怕破坏这一刻的美好。店长看出我们的窘迫,微笑着告诉我们:“手臂应自然的或直或弯的衬在腰身两侧,收腹挺胸,莲步轻移,才能穿出旗袍的优雅高贵来。”闺蜜在她的鼓励搀扶下,走了几圈,还颇有那个韵味。

最后,这两件旗袍被闺蜜咬牙收入囊中,我陪着她一起吃了一个月的咸菜配白米饭。

至此以后,球场上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每天晚上,宿舍便多了一个头顶着课本、嘴咬着梳子、身穿着旗袍、脚踩着高跟鞋的美丽身影,在宿舍来来回回的练习走路。看上去,颇为养眼,不失为宿舍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段时间后,闺蜜与旗袍完全融合。当我推开宿舍的门,她身穿旗袍款款向我走来时,那温柔恬静高雅的媚,尽显旗袍的优雅高贵,让我看得痴迷沉醉。于是我对她说:“可以了,我这个女人都被你迷倒了,不信男人看了会无动于衷,得想办法让你们来一场偶遇了。”

黄昏时分,学校图书馆后的林荫小道上,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子,梳着齐耳短发,着一身白底簇花的丝绸旗袍,慵懒的靠在一旁的樟树上翻看着一本古诗词。在远方夕阳的映衬下,仿佛一幅水墨画一般古典诗意、韵味十足。

片刻后,朝着迎面而来的男生缓缓走去,裁减得体的旗袍将女子的好身材完美展现,婀娜多姿、风情万种,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尽显女人的高贵典雅。走到男生面前,笃笃站定,朝着男生微微一笑。惊得男生目瞪口呆,手中书本瞬间落地,直愣愣的盯着对面的女子,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半晌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羞涩的笑着和那高雅美丽的女孩打了个招呼,低着头跑开了。

我躲在角落里看着远处发生的这一切,欣喜不已,朝着闺蜜跑去,怎么样:“得逞了吧。”闺蜜高兴的大笑,朝我点点头。

打那以后,校园里便多了这样一道美丽的风景,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牵着一个身穿旗袍的优雅女生,慢慢的走在林荫小道上,时而窃窃思语,时而相视一笑。甜蜜美好、羡煞旁人。

我不得不感叹旗袍对于女人的塑造能力何其强大,不愧被称之为中国古典最美服装之一。无论你之前是何种性格的女子,穿上旗袍便会自然而然的慢下来,一点一点的变温柔、变恬静、变优雅;直至和旗袍融为一体,婀娜多姿、风情万种。也不知是女人诠释了旗袍的韵致和美丽,还是旗袍成全了女人的婀娜与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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