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文
我不知道应该叫他什么,我们只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相遇过。
在一个北风呼啸的早晨,我走在行人稀少的人行道上,意外的发现了一个置身于寒风中的人。她,约半百的年纪,穿着一件灰黄交错的大风衣,低着头,缩着脖子,看着路上行人的脚步,坐在一个小凳子上。没有一个行人是看过她一眼的,她的身影在寒风中显得异常孤独。她面前摆着一个杂货摊,我好奇的走过去,开始看小摊上的物品。
我看了看摊子上七零八碎的东西,一个印着百合花的小本子映入我的眼帘。它的背景是淡淡的**,上面印着两朵惹人喜爱的百合花,它不完全是白色的,花芯处略显一丝淡粉,在明媚的阳光里展开那浅绿的叶子,周围还绣着一丝花边,十分精致。我拿在手中欣赏着。老人似乎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她抬起头,看着我说“小姑娘,买一个吧,多漂亮啊!很便宜的,才3元呢。”我把目光转移到她的脸上,不禁吓了一跳——这是一张怎样的脸啊!一个难看的印记在她的脸上划过,边缘还有一丝浅浅的血迹,她那微笑着的脸,让我想起电视里那些恶魔诡笑的脸。我有点惊慌失措的放下那个小本子,谎称自己没带钱。老人坦荡的眼底闪过一抹失望,她用手拢拢大风衣,又如刚才一样沉默了。
我走过一家文具店,店里坐着一个很漂亮的阿姨,手里还抱着一个爱心形状的热水袋。我走进店里,真暖和啊!我的目光被店里一个同样的小本子吸引住了。我指着本子问:“阿姨,这个小本子多少钱?”
她冷冷地看着我,毫无表情的从嘴里吐出两个字:“7元!”,她那冰冷的目光把我原来炽热的心渐渐的冷却了。就在这时,那个老人孤独的身影在我脑海中闪过。我走出小店,向那寒风中的老人奔去。
远远的,我又看见了她。我快步走向前,递上三张1元的钞票,微笑着说:“奶奶,买一个本子。”她惊奇地看着我,眨眼间她的脸上又绽开了一片笑容,原本让我觉得恐怖的脸,现在,在我眼中变得亲切。她迅速拿了一个给我,我接过本子,看着她说:“奶奶,您应该卖7元,别人都这样卖的!”她亲切的说:“它呀,不值!”充满笑意的脸在风中轻轻摇曳着。
喜欢一个人在沉沉的夜里静静的坐着,什么也不做,只静静的坐着,连灯也不开,把心情沉淀成一泓清的水,让思绪在这温暖的夜里随意飘飞,这一刻我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了,闭着眼我可以想许多我无法实现的事情,想在白天里那些让我心灵颤抖疼痛的事情,这时有点风最好,要微风,轻轻的吹着,划过树枝,使我感觉到了时光的慢慢流逝。
白天我开着车去城里,秋天的天空好高好蓝,田野空旷的一眼可以望到天边,空气里也没有了夏日的浮躁,宁静而温和。我和她的相遇是在通往粱方的一个路口,她骑着电车,和我擦肩而过,她长发齐肩,穿着一件红色的大褂,我在车里她没注意到我,可我一下便认出她了,虽然十多年没见过面,是她吗,是她,不会错的,我中学里的同桌同学,我急忙刹住车从车窗回头看时,她已远了,我想回车追上她,我没有勇气,我只有目送着她愈走愈远,在这个秋天,万物萧杀,黄叶飘零,她的红色的背影显得很艳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直到她走远了,我才又驱车前行。我已不能专心开车了,我和她的相逢虽只是几秒十几秒的事情,她也许根本就不知道,可她那红色的背影已深印在我脑海了,如风掠过一朵花一片叶,刹那间风过,可那一朵花那一片叶还在颤抖着颤抖着。
在这如水的夜色里,我遥望着高而亮的星,我想这夜空有多少颗星星呢,每颗星都占据着一个位置,都在发着光,显示着自己的存在,为这夜空增添着美丽,我想每颗星的后面也许都有着一个美丽的故事吧·。夜的下面是一扇扇亮着灯的窗,每一个窗子里都会有一个温馨的故事的,我不知道她在那一扇窗里,在干什么呢,读书,写诗,还是洗碗,带孩子,和丈夫一起看电视,或者双手托腮像在学校里那样静静的望着某一地方出神,目光里带着淡淡的忧愁淡淡的哀伤,她是否还会想起我呢,想起我们一起在学校里共度过的那些美好纯真的时光。我们的相处如清晨花朵上的露珠,美丽单纯但很短暂,在阳光下晶莹透明,风一吹便四散了。
风里传来一首歌曲,象是一首经典老歌,隐隐约约听不太清,却像一位旧友那样熟悉亲切,不由的感叹漫漫人生路上时光是那样匆匆。今天和她的邂逅像闪电一样划过我心空,我感到了瞬间的颤抖和甜蜜,那红色的背影如一团火灼痛着我,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丢失了许多许多,再也无法挽回了,回忆如一坛陈年老酒,打开了酒香会溢满整个夜晚的。
这次的相遇是缘吗,缘如水早已匆匆流去了,我真想携她的手漫步在校园的小路,听她背英语单词,在朝阳初升的早晨我们一起读席慕容的那一首一棵会开花的树,我真想再看看她看到我的纸条后慌乱羞涩的神情,我知道这已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在梦里回味罢了,在漫漫人生路上我们是两条平行的线,是永远不会交叉在一起的,是两处独立的风景,我们只能欣赏着彼此。
在初冬的夜里,我静静地坐着,我的思绪在这夜里飘飞,思绪是什么样子的呢,像一张网吗,如果是,我的网会和她的网交织在一起吗。我和她下一次会在那一个路口相遇呢,静坐在夜里的我忽然感觉有些冷有些孤单,心里有许多话想找一个人诉说,在生活中的我已变得愈来愈世故了,心灵已包了一层厚厚的壳,变得麻木了,感谢她,感谢和她的这次相遇,碰触到了我心灵中最柔软最单纯的一部分。
我默望着夜空,听着风里传来的那久违了的熟悉的歌声,使我想起了我们几个人围着一个破录音机偷偷听歌的时光。愿风带去我对她的祝福,我祝愿她生活得平静而幸福,我会永远记住和她在一起的那些的岁月的。
我会记住这一次美丽的邂逅的。
邂逅凤凰的重生是经历了熊熊烈火的燃烧,蝴蝶的出现是经过了破茧而出的过程。而我们呢?——题记曾经,我们一味的去求佛拜教,感谢他们给了自己现在这样的美好,让我们可以在其他面前有炫耀的资本。现在,我们却发生改变,不再迷信所谓的上帝,而是感谢父母,朋友的出现。记得在小时候,曾经有一颗“忘忧草”落在我的手心,那简单的样子却那么可人,一阵风吹过,把她从我手中带走,向蒲公英一般飘在天上,纵然会有反方向的微风向她吹来,可却也不以为然,飞的那么平淡,无悔。但是,风纵然会停下来,那棵草落在了地上,我再次将她拾起,这灵异般的生物也再一次恢复了平静,就像钓鱼人收起了鱼竿,提着水桶走了,水面像往常一样默默的沉浸在夜中,纵然会有鱼儿跳过荡起层层的涟漪,但那终归是要停下来的。我将“忘忧草”放在自己的小天地中,为她浇水,享受阳光。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野外的东西就是野外的,你休想将其占为己有,也不要幻想能够得到什么”这句话让我想了很久,我突然认为自己很残忍,认为自己真的理解所谓的“花落知多少”吗?我转身走向那棵草,感觉似乎有些凋谢,是心理作用吗?不知道也许吧!最终,我也没舍得将其放走,他依旧是那么可爱,那么无懈可击。后记这是在小时候的经历,我认为这便叫“邂逅”,她或许会感谢我把她保护,但我确定要感谢她,感谢她出现在我的天地,一次儿时的邂逅,一次心中的浮萍
我坐在车里,手握着mp4,却没有想要听下去。真的很无聊的。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唉呀,干嘛好呢?
窗外的景象似乎已经定格,要么是一条树木繁多的林间小道,要么就是人生嘈杂的大街,呃突然脑海里想出了一个极为幼稚的想法:何不数一数一共转过了多少个转角,走过了多少条路呢?呵呵,那好吧。也不知道心里想的啥,就这样,经过了整整50条路(当时有点晕乎,数据不太准确,差不多吧)迷迷糊糊的到了。一进门,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烟味。弟弟也不知道上哪儿了,自己只能无聊的到处走走,不敢走远了。
叔叔养了一只小白狗,我就和她玩了起来。我不敢和她“亲密接触”,因为我怕她咬我,只能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可是,她好可爱~嘻嘻。听叔叔说,昨天晚上教会了那狗狗和人握手,为此,叔叔得意了好半天呢。
后来,我们来到了我也不知道是谁家了,反正跟着走就对了,发生了一些事,遇见了一些人。看着一些人在哭,听着一些人的呻吟,不觉得心也跟着难过起来。我认识了几个哥哥,还有姐姐。那天,下雪了。竟然下雪了,我没有想到。很白很白,像是纯纯可爱的天使的灵羽。美丽的邂逅,也就是一次偶然的相遇罢了。不过,我想,这次没白来。
人生的精彩,也不过是拥有一次次美丽的邂逅。这些温暖的片断,将会永远的珍藏进我的记忆中去。
一年前的那一次邂逅,我认识了它,它在我心中播洒了爱的种子。
“哎,终于把作业写完了!”一时兴奋的我大专地把这几天的不痛快都吼了出来。“该做途径呢?玩电脑游戏,不行,现在太累了,看电视又太无聊。“我正愁着干什么时,一个点子涌了上来。”对了,去散步,可以散散心。“我走到广场上,大妈们在跳广场舞,小孩在溜旱冰……好不热闹我在这气氛中,心中的许多烦恼已经悄悄地逃走,心情也好起来了。这时,我感觉背后有人在跟踪我,一回头没有人,然后一转身,就看见一个小家伙坐在我的面前,“这是谁家的狗啊?怎么这么不小心。”我在附近看了看,并没有找到小家伙的主人。它好像饿了,叽叽直叫,我买了点面包给它,它狼吞虎咽地吃个精光。然后,就围着我转,“小家伙,既然没有找到你主人,那就跟着我吧!”它好像听懂我说的话,对我叫了几声,好像是在答应我的话。
回了家,妈妈开始很不想让我养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只有答应。“对了,儿子你有没有给它取名字?”“哎呀!”我拍了一下脑袋说:“我忘了,就叫它Lucky吧![经十分幸运的遇见了我。“”嗯,儿子,快帮它洗一下澡,流浪狗身上的气味很不好受,而且有很多细菌。“”遵命!“我兴奋地抱起我的‘小狗’跑进洗手间。放满水后,它死活都不进去,我调了半天的水温,它才昂首挺胸地走进去。这还没完,给它洗的时候到处跑,好像有点害怕的样子,好不容易洗完了,它一溜烟又跑到床下打起了滚,不一会儿,身上又脏了,我又给它洗了一遍,终于好了。我对着妈妈诉苦,妈妈反说:“让你受点苦也好,你小时候还光着屁股到处跑,还跑别人家里去了。”“以前的事就别提了。”我反小狗抱到我的房间里,一起嬉戏
到了晚饭时间,爸爸回来了,我把如何捡到小狗的事和老爸说了一遍,老爸也同意我收养它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Lucky度过了快乐的一个月。一天,突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了门,一个陌生人站在我的面前,Lucky跑了过去,我明白了,他就是Lucky的主人,我只好很不情愿地把它还给别人。我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不得不这个现实。
一年前的邂逅。它种下的种子已经变成了大树,我也因为那件事而真正地长大。
万年的时光染绿了石缝间的苔藓,千年的岁月斑驳了门口的古树,百年的光辉则沉默于《飞鸟集》中曼妙的舞蹈。
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的晨光,带走云朵的裙褶,点染了树梢上晶莹的露水,划过清空,留下点点痕迹。它沉默的双眸映射出星星点点光芒,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秋天的飞鸟,落在我的肩膀上,我静静地沉浸在恬静的世界里。
“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这正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泰戈尔的《飞鸟集》不同于鲁迅过于悲壮的民主主义,也有别于席慕容如幻似梦的人生故事。他的文字是一种独树一帜的清新,仿佛是自然中一滴清纯的雨水,在明媚阳光的照耀下,为我们打开一扇开向天堂的窗……他把天空的黄昏比作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化。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让世间万物和他的心灵对话。
当露水缓缓滑落绿叶尖儿,当微风轻轻托起一片花瓣,我走在静谧的树荫里,开启我与飞鸟的邂逅。它划过我的发梢,留下一段段清新,意味隽永的诗篇。它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清新的梦。当飞鸟触摸我的心,我学会了爱,因为爱是幸福的延续。
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樵夫用斧头向大树乞求斧柄,大树给了他。"我欣赏《飞鸟集》中的太阳,因为"太阳只穿了一件朴素的光衣,白云却披上了灿烂的裙裾"。我赞美《飞鸟集》中的蜜蜂,因为"蜜蜂从花中吮蜜,离开时营营地道谢。浮夸的蝴蝶却相信花是应该向它道谢的"。
功名,利禄,似乎在这尘世中占了越来越多的比重,难怪泰戈尔给我们带来了这三百首清新的小诗,让我们在拥挤不堪的日子里获得一道曙光。正因为他的飞鸟,我敬佩大树,歌颂太阳,认同蜜蜂。如果人与人之间多几分爱,那么心与心的距离就如同“花与果实”的距离一样近了几分了。
当我与飞鸟邂逅时,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是幸福的最高点。“我热爱这个世界,才生活在这个世上”。爱是一种心灵的寄托,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当你没胃口时,就不会抱怨食物。当你失意时,就不会抱怨苍天的不公。让我们学会宽容,试着用心去亲吻我们的世界。
生活的苦恼,冲不掉我对爱的追求;城市的喧闹,淹不去我对爱的赞美。岁月的沧桑,或许会吞噬我的青春,但我心中的爱永远不老。正如《飞鸟集》的结束语:"我相信你的爱。"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我也愿作一个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飞鸟,用我的爱,留下我成长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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