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重庆一位消费者在微博爆料,“沃尔玛不让用支付宝结账了!”
沃尔玛华西区91家门店停用支付宝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涉嫌垄断”“属于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质疑不绝于耳。如何评价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本刊采访了相关专家,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自主经营是商家的权利,但消费者的选择权应该得到尊重。
沃尔玛作出“商业决定”
“沃尔玛不让用支付宝结账了!”3月23日晚,重庆一位消费者在微博上爆出当地一家沃尔玛超市暂停使用支付宝支付的消息。
首先佐证这一消息的是该消费者贴出的一张手机拍摄的该店公示:“自2018年3月15日开始,本店支付方式为:微信支付、银联卡、信用卡、预付卡、现金(暂停使用支付宝)。同时,为回馈广大消费者,将于2018年3月15日起至4月1日止,展开微信支付满减活动,届时具体活动详情见店内公告。”接着,类似的告示在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的消费者指尖被相互转发。
沃尔玛云南地区相关负责人随后证实:“3月15日开始,昆明所有沃尔玛店(共15家)都已暂停接受支付宝支付,而且整个华西区(包括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的91家门店也都暂时停止接受支付宝支付。”
之后,沃尔玛中国正式回应媒体和消费者,称从2018年3月15日起,沃尔玛华西区和微信达成深度合作关系,将推出独家优惠,并进行更多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精准营销合作。同时,3月15日起,沃尔玛在华西区的91家门店暂时停止接受支付宝支付,“这是一个商业决定,沃尔玛不定期对业务进行回顾”。
沃尔玛宣布在部分门店暂停接受支付宝支付的消息,迅速引发围观,“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涉嫌垄断”“这是不正当竞争”等声音接连出现。这样一个“商业决定”,究竟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能不能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围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和法学专家。
属于自主经营范围
面对沃尔玛的这一“商业决定”,3月23日晚间,微信官方给予正面回应:“我们尊重沃尔玛的商业选择。”3月26日新浪微博认证“腾讯公关总监”的张军表示:“其实现在任何一个第三方移动支付,都还处在跟商家沟通、推广接入的过程,接入与否的主动权基本上掌握在商家手里,第三方支付对于商家来说,只是一个可选择项,而不是必选项。”“微信支付要做的,就是为商家提供一系列数字化工具,不获取商户数据,尊重商业隐私,从而获得合作伙伴的信任和认可。”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蚂蚁金服(支付宝)相关负责人,后者表示对此事不作回应。
而不少消费者感觉到了支付的不便,连连吐槽:“居然不能用支付宝,辛辛苦苦选了一堆东西结果付不了款”“连煎饼果子都可以用支付宝的年代,那么大的超市不可以”……
网友OnTheWay认为,这是沃尔玛“站队”腾讯系的结果。有媒体随后公开了相关企业之间的股权关系:“2016年6月,沃尔玛与京东宣布达成深度战略合作。目前,沃尔玛是京东的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121%。与此同时,拥有微信支付的腾讯则是京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125%。自从入股京东后,沃尔玛变成了腾讯新零售阵营中的一员。”
“不少人在猜想,是不是腾讯在后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们以为,每个商家在选择顾客用什么方式付款的问题上,有自己的选择权,这属于商家自主经营的范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对记者说。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表示认可,“企业确实有经营自由,可以选择和阿里合作,也可以选择和腾讯合作,因为法律无禁止皆可为。除非,它属于市场中的具有垄断地位的人,并且滥用垄断优势。两个要件同时具备。”
涉嫌垄断结论为时过早
那么,沃尔玛是否具有垄断地位,并且滥用垄断优势呢?
“沃尔玛是公认的商业巨头,沃尔玛在昆明的购物超市中属于行业巨头,由于品牌、供应商等因素,沃尔玛在零售渠道具有相当的市场垄断地位,所以这种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对某一种支付方式实施交易条件限制的行为,构成了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专家分析道。
刘晓春则持相反意见,她认为,从目前的影响来看,沃尔玛拒绝支付宝的行为,并没有导致支付宝参与市场竞争的自由受到侵害,也没有对整个竞争秩序产生损害,因此,“在我看来,沃尔玛的这些门店远远没有到市场支配的地步。”
记者查阅反垄断法发现,对于什么样的经营者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17条作了这样的界定:“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第18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对此,刘俊海表示,主张某企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得看它市场份额的真实数据,需要举出充分的证据,不能妄下断言。
这一观点也得到其他专家的认同,一位长期研究互联网企业竞争问题的反垄断法专家对记者说,从目前事实看,沃尔玛中断与支付宝之前既有的合作关系,属于拒绝交易,涉及反垄断法第17条第一款第三项,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那么沃尔玛是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呢?如果有,它在哪个地方有?对于传统企业,比较好判断,就是看市场份额。这关系到市场化多大,市场化相当于分母,市场化越大,市场份额越小。那么,沃尔玛属于什么领域的市场,分类不同,市场份额计算结果就不同。属于日用商品零售类,还是其他更广泛的分类?因为目前界定不明、数据不全,所以这个市场份额是多少也是不确定的。
针对有网友提出的,沃尔玛行为还涉及不正当竞争法的问题,这位专家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没有具体规定,这不是不正当竞争法管的事儿。”
对于沃尔玛的做法是否属于排他性交易,这位专家指出,“排他性交易,就是独家交易,除某一方之外,我不跟任何一方交易。沃尔玛说支付宝不可以,微信可以,但没排斥其他的移动支付方式,所以不能界定沃尔玛是排他性交易。”
是否违约并不明确
那么,沃尔玛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呢?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认为,企业或者商家可以选择自主经营的方式,但不能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法律上分析,沃尔玛这一决定,首先可能存在毁约。沃尔玛华西地区门店与支付宝之前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
对此,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岳业鹏博士分析,支付宝和沃尔玛之间此前建立的合作关系,双方之间肯定达成了书面约定。此次停用支付宝支付,是不是毁约行为,要看双方协议的具体规定。如果双方明确约定合作期限在2018年3月15日之后,那么,沃尔玛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如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期限就到3月14日,那么沃尔玛3月15日开始停用,就不存在违约;如果双方没有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合作期限,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合作。
如果属于违约行为,如何追究违约责任呢?岳业鹏说,沃尔玛和支付宝之间的双方合同,与消费者无关。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支付宝才有权要求追责。
1、 云在指尖是电子商务和直销的完美结合,何为传销(是一个种组织,洗脑,每天都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限制自由的)详细的,我就不说了!而云在指尖,不是一夜暴富的,而是慢慢积累的过程。
2、举例
20年前超市开在大街上;
10年前超市开在网上;
今天超市可以开在家里,您看到了吗?您相信吗?
无论你是谁,天天都要吃饭、睡觉、刷牙、洗脸、洗澡、洗衣、洗碗,女人们还要美容、买女性用品,亚健康的还想保健。。。对吧?!
您有算过您家里每月日用品的费用吗?
我们先来算一下:
1、您的家庭一个月的洗洁精3元钱不多吧,这样一年12个月就是36元;
2、一个月洗衣粉5元,一年就是60元;
3、一个月沐浴露10元,一年120元;
4、一个月洗发水25元,一年300元;
5、一个月的牙膏7元,一年84元;
6、一个月用于保健方面300,一年就是3600元;
7、一个月女士用于皮肤护理美容方面200元,一年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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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家庭每年平均最低消费出去的就有6600元,平均每月550元。
至于家电、汽车、通讯、保险等大件消费暂时还没有算呢。
在您的当地大商场里每年消费6600元,这个商场会给您打几折呢?
没有折扣!最多给您办个积分卡,到年底根据您的积分象征性兑换一点小礼品!
假设您现在是26岁,按照平均年龄76岁来算,还有50年。
也就意味着在您未来的50年当中,您将要把您辛苦挣来的钱当中的33万以上支付给商家!而您没有一分钱的折扣!
现在机会来了,云在指尖事业帮助您实现你的梦想!
以前买这些东西钱花了就是花了,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日复1日年复1年,精打细算省下的钱
总得从兜里往外掏,花1个少1个。
现在有1个办法能让你用这些东西越用越便宜,要不了1年不但白用,而且厂家(注意----绝不是商家)还给你发钱。
如果在您消费的50年当中,您影响了有100个家庭(这是件容易的事情)与您有同样的消费,那就意味着在您未来的50年当中,您做了一个营业额超过3300万的生意!
按照生意的最低回报比率5%计,也就是您在未来的50年的消费过程中,完全是应该有165万的效益!
而不是白白的让别人拿走我们的33万!
而如果这100个家庭再影响10个家庭,那就等于未来50年,您将要做一个超过3亿营业额的生意!
而您也应该有超过1500万的效益!
所以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个更好的人生!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拥有百万甚至千万的财富!
可是现在的事实呢?
事实是我们把本应该属于我们的财富拱手送给了别人!不是吗!?
该是我们重新认识消费观念的时候了!
让我们一起开采家里的黄金,而不是让沃尔玛、家乐福来开采!
云在指尖未来最简单的生意
举个例子,让您一看就明白。
您是否曾在看完一部精彩的**后,会对您身边的朋友说,我在某某**院看了一部**,很不错,你也去看看吧!
您是否到一家很棒的餐馆用餐后,同样会对您身边的朋友说,某某餐厅的菜不错,有空你也去尝尝。
您是否到一家服装店购买了一件衣服,然后对您的朋友说,某某服装店的衣服款式新颖,质量也好,有空你也去看看?
你就是因为朋友的推荐,去了**院看**、餐厅吃饭、服装店买了一套衣服。您朋友的这种做法,是免费在帮商家做宣传和推广,商家因为你朋友的推广,带来了生意,但是你朋友没有的到任何的好处。这是中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
这其实就是一种口耳相传的广告方式。企业最爱的就是口耳相传这种方式了,因为这种方式比其它广告、促销、或是行销方式更有效率。
云在指尖其实就是运用这种口耳相传广告方式的一个摸式。
详细内容可以找云帆战队老师:fhrl2378
那个建筑难道说的是中民酒店?由于资金断了,还没有投入使用。
大理的美食很多,主要的看你想吃的档次。本人觉得越好的环境,吃的就越不敢恭维。吉昌路上的饭店还是可以的。就在沃尔玛旁边。如果是在古城,有家叫一品香的不错,还有大理一中门口的假鸡肉,再回首凉米线。
护手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护肤品。很多人经常用。超市里经常可以看到馥佩护手霜。馥佩护手霜怎么样?馥佩护手霜的评价。
馥佩涂护手霜怎么样?超便宜的保湿护手霜,超保湿,不油腻,便宜的护手霜属于他。无限回购不到三块钱。沃尔玛出售其他从未用过的护手霜。冬天即将来临。我们一起买吧。水貂羊油和水貂羊油都买过检测过。我家客厅卧室卫生间都有一个,用来洗手和睡前看电视。是无限推荐。沃尔玛买的不到三块钱?20 g,便宜又大碗,超级碗。我昨天试过了,但是我不喜欢这个味道。用起来还挺清爽的。
这款护手霜真的超级好用,而且便宜。在超市偶然看到这个,忍不住买了下来。结果真的超级实惠。我一般早晚洗手,取适量涂在手上按摩至吸收。我的手一整天都很舒服。
馥佩护手霜测评初高中都用过护手霜。当时是2块钱一个。现在超市在搞3块钱的活动。
这是我最喜欢的质地。很容易推。两三秒后就吸收了。既丰富又独家。我非常喜欢它。
微油,适合冬季使用。
推荐指数:☆☆☆☆
回购指数:☆☆☆☆☆
不得不提,来自我大中华的护手霜,一点都不输任何大牌!
五星推荐指数
首先,价格比白菜还便宜!亲民,效果滋润,清爽不油腻!味道好闻,保湿时间长!我要经常洗手,好好护理手背的皮肤。同事用这个!一开始还怕太便宜太油腻,结果很清爽!来源很简单。沃尔玛超市或者各大超市都有卖。有大瓶和小瓶,根据需要进行分配。
馥佩护手霜好用吗?真的是极其有用。一点都不油腻。关键是大白菜的价格。超市买的28元,就多加了几管。说说我的感受吧。刚开始很油,过了一段时间就吸收了,感觉不油腻了。适合干手,但是吸收好,保湿时间长。一天用几次,指尖开裂的情况就好多了。推荐。毕竟十块钱一件,可以用很久。
另外,闻起来很香。反正我喜欢。推荐你,哦,哇!不输其他品牌。性价比高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体验店“看一眼”、“摸一下”产品,然后掏出手机 ,选择在网上买一款价格更低的同款产品,这给整个线下零售店蒙上了一层阴影。
沃尔玛超市 对消费者的这种做法,部分零售商用了赤裸裸的手段来“镇压”,比如说,封杀商品的“二维码”。尽管这种做法看上去徒劳,但零售店命垂一线的恐惧,却还可以理解。
不过,这个星球上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却没有想着要封杀“体验店”。相反地,沃尔玛玩起了“数字柔道”,敦促着购物者在进店的时候掏出自己的智能手机。
“客户希望你是往那个地方去的,那你就往那个地方去。我们生活在以客户为主导的时代。” Walmartcom的主席兼CEO Joel Anderson如是说道,“我们拥抱体验店。”
不过,这可不意味着Anderson 乐意你在亚马逊或者eBay上面买东西。没错,作为消费者,你永远有选择的权利。不过,Anderson和沃尔玛实际意识到的是这样一件事:当人们走进一家门店时,没有人是会把他们的智能手机扔在车上的。既然事实如此,沃尔玛干嘛还要跟手机“对着干”呢?所以它的做法是,让手机为己所用,成为一个新的销售渠道。
沃尔玛的核心战略就变成了,当你身处一家实体店时,调用你的积极性去使用他们自己的应用,而不是亚马逊或者eBay的。它自带地理位置识别功能的应用可以在你进入实体店大门的那一刻,就自动进入“门店模式”。进入“门店模式”后,你就能在手机里体验一个与该“实体商店”相对应的交互版的“虚拟商店”。你可以看到店内有什么新品,可以拿着手机扫描商品,获取商品价格并将其加到商品清单中。这样,你到收银台的时候就能立马知道自己需掏多少钱 。
假如你发现这些功能确实容易上手,而且你现在一进店就愿意去使用沃尔玛自家的应用,那么实际沃尔玛就已经成功地一次把你“骗”到两个商店上来了。通过一个光滑的触屏、你的一次轻触,沃尔玛的应用就能轻松让你在“实体商店”和“虚拟商店”上切换。假如你所在的实体店内刚好卖光了某样商品。那么,当你还在实体店的时候,你就可以通过指尖轻触切换商店,从Walmartcom官网上直接预订。
手机上的购物清单
这种无缝的“混合渠道”式购买方案已经奏效。沃尔玛移动和数字部门的高级副总裁Gibu Thomas说道。 Thomas说,现在,沃尔玛超过12%的线上销售都是通过消费者在“实体店”时直接通过他们的手机应用购买产生的——起码是当他们的应用处在“门店模式”时产生的。所以,移动已经变成了沃尔玛跟顾客互动中很核心的一部分。
不过,他跟Anderson 表明,沃尔玛这么做的意图并非是为了让“实体店” 跟网站、移动应用打架:
“消费者可不是那个思路。他们想的是,我想要在沃尔玛购物(就这么简单)。”
另外,对沃尔玛的高层来说,他们也并非是要大张旗鼓地来推销这个概念,规劝消费者在手机上购物。而是说,当聪明的消费者已经在尝试这么做时,他们得保证给消费者创造了这样的条件——“随时随地” 购物这句话已经成为大型零售店的口头禅,所以别试图让消费者走进你的地盘,你应该主动走入他们的地盘。
从这个角度来说,沃尔玛尝试增加体验店的做法实际跟硅谷由乔布斯和苹果主导的设计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根据这种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方法,一款设计优秀的软件或硬件学起来就不应该很困难。它不需要很厚的用户手册,也不需要用户去学习各种行话术语。一个优秀的设计就是要让人觉得非常自然、明显,让用户不费劲就能上手。
同样的道理,购物者也不希望自己为了买到一件心仪的商品、做笔靠谱的交易就大费周折。当你拥有智能手机之后,在实体店体验、在线上购买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所以,别试图跟它对抗。电商软件制造商ChannelAdvisor的CEO Scot Wingo这样说道。
“消费者总归是要通过某种渠道来买到一件商品的。假如你不参与进来,那么你就卖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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