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观日出作文5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观日出作文500字1或许是因为感到有些厌了吧,这个神秘的天空**一点点地揭开了他那乌黑的面纱,抹上鲜艳的口红——刹那间,一道红霞映入我的眼帘。我预感太阳马上就要升起来了,心中一阵欣喜,立刻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仔细观摩……
大家都看过日出吧?可能有些人还在不同的地方看过呢!像什么山上、海上之类的,景象都是那么壮丽。可是,你们在雾里看过日出吗?恐怕没有吧!但是,我就看过一次。下面让我来说说吧!
有人可能会在这时插一句:“别急,你总得告诉我的你是在那看得吧!”呵呵,瞧我这记性,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这个地方应该也可以算得上是一座山,但并不高,只是个小山丘而已。此山位于北戴河,当地人叫他“鸽山”。其实我也不懂它为什么叫鸽山,可是那儿的景色真是美极了,特别是在那儿看日出,那可真是绝了。要想知道是怎么个绝法,且听我慢慢到来。
为了看日出,我早上四点半就起来了,早早的来到鸽山,准备迎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那是天还是蒙蒙亮,一层层的乌云笼罩在天空——这个美丽的**的脸庞上,仿佛给她蒙上了一层乌黑的面纱,给她添上了几分神秘的美。
或许是因为感到有些厌了吧,这个神秘的天空**一点点地揭开了他那乌黑的面纱,抹上鲜艳的口红——刹那间,一道红霞映入我的眼帘。我预感太阳马上就要升起来了,心中一阵欣喜,立刻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仔细观摩。
观日出作文500字2清晨,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东花园看日出。
但现实总是残酷的,东花园的湖面大雾弥漫,像是一张撕也撕不破的网,裹住了一切,闷紧了我的心,让我感到窒息般的难受。天空灰蒙蒙的,灰色一直延伸到地平线,和地上的雾连在一起,包裹住了一切,灰白紧密交织,无法奏出黑白琴键上的乐章,毫无缝隙的填充了公园的每个角落。
雾似乎越来越浓,天空似乎越来越沉,像是失去了支撑似的,整个公园都显得摇摇欲坠。“看样子,今天我是看不到日出了。”我失落的说道。正当我准备扫兴而归的时候,天空中出现了一团淡淡的金光。四周的云立刻蜂拥而至,似乎想要将它湮灭,而那团光艳看似弱不禁风,现在却在顽强的抗争着,挣扎着,抵抗着,与灰色的猛兽做着殊死搏斗。终于,赢了!太阳散发出的淡淡的金光洒下来,它挣脱了阻碍,射出万道金光,把云朵镶上了一层层金边,一条金链一般的倒影印在湖面上,在粼粼的波纹中摆动,荡漾起层层涟漪,显出诗一般的意境。
太阳光笼罩着一切,暖暖的。这光,有着初秋的味道呢。雾消散了,天空晴朗了,灰色消散了,禁锢消失了,一切似乎都重生了一般,有了全新的生命和色彩,传达出它勃勃的生机。穿过云层的阳光,真是温暖,这就是希望吗?
是的。我们是初升的太阳,在这一路上会遇到种种的困难。就像高尔基在《海燕》中说的:乌云是遮不住太阳的。只要我们拿出勇气,敢于拼搏,我们一定能够跨越阻碍,踏上新的征途。
观日出作文500字3今天早上五点,天才蒙蒙亮,我和爸爸早早地起了床,来到了楼顶,决定一起观日出。我在楼顶上四处张望,但是天空不见太阳只见月亮,我和爸爸一起静静的等待着,可是太阳像一个顽皮的小娃娃,一直不肯出来,难道太阳在睡懒觉吗?过了一会儿,爸爸对我喊着:“快过来,快过来,这边已经有一些红光了!”我一看,天边的远处出现了一条红光,我笑着说:“看来太阳还在吃早餐呢!”我和爸爸都哈哈大笑了起来。我看到朝霞千姿百态,有的像一只小狗、有的像一群奔腾地野马、有的像一把长长的宝剑,神态各异,美极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月亮的光正在一点一点的变弱太阳的红光正一点一点的变强,我说:“看来大地马上就要充满光明了!”过了好长时间,到了六点多,我看见了一条红色的线,我大叫着太阳出来了、太阳出来了!早晨的太阳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脸儿通红通红,躲在云朵背后悄悄地窥探。那个红色的线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圆球,月亮在太阳出来的刹那间消失了,整个红日,徐徐升上浩瀚蔚蓝的蓝天。它是那么的大,那么的圆,那么的红,那么的可爱,鸟儿欢快地飞出窝来,迎着太阳欢快的歌唱!天空的云朵顿时被镶嵌上了一道金光闪闪的边,浩瀚的云海经阳光一照,色彩斑斓,熠熠发光。早晨的`日出真美啊,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想观日出吗?
观日出作文500字4一个夏日的清晨,微风吹过树梢,传来“沙沙”的响声。小鸟在窗前“叽叽喳喳”把沉睡在梦里的我唤醒了。蒙蒙眬眬的我,慢吞吞地穿好衣服,来到阳台上,迎着微风睁开了眼睛。
远处的山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山顶上的塔闪着微弱的光芒。看呀,在那遥远的东方,在那房子的后面,那儿被染成了一片红色,像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一瞬间鸟不再叫,晨跑的人不再跑,风不再吹,树不再摇,感觉世界的一切都停止了。接着,一个红色的小点儿,出现在那楼房的后面。那个点越来越大,越来越红。那红彤彤的颜色就像染料,染着天,天变红了;染着云,云变红了;染着我的脸庞,我的脸也变红了。往身后望去,那棵树、那栋楼、那棵草都被一缕缕霞光染红了。
突然,太阳一跃而起,发出万丈光芒。这时一阵微风吹过,树林里响起“沙沙"的掌声。一瞬间鸟飞了起来,亮出活跃的歌喉;晨跑的人们又跑了起来,发出“呼啦呼啦"的声音;树继续摇动,水继续流动,世界一切万物又恢复了生机。最后一缕霞光照在了我的脸上,我试着用手抓住它,让它永远留在我身边,但是没有成功。
看着最后一缕霞光离我而去,我不舍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在进入门槛的那一瞬间,我又回头看着太阳刚刚升起的地方,久久的望着,希望太阳又从那里重新升起来……
观日出作文500字5周末的凌晨,我和爸爸一起爬上山顶去看日出。这时,爸爸突然大喊道:“哎呀,手机忘记拿了,在这等我,马上就来!”爸爸刚下山去,天上的破晓星就慢慢消失了。只听“喔喔喔——”一声鸡鸣,刺眼的光从一座山背后射下来,我的眼睛被闪得睁不开,慢慢才适应下来。
刚开始,太阳露出了半边脸蛋。等了好一会儿,才从山后蹦了出来,金红色的霞光射向大地,到处金光闪闪。照着云,云变成了金红的;照着树,树变成了金红的;就连大地也被染成了金红。
天上的云朵变化多端,一会儿成了一匹骏马;一会儿变成了一头狮子;一会儿又成了一只绵羊,真是好看极了。要是此刻坐在飞机上,看着那一抹抹金光射向四面八方,那可真是美不胜收。脚下的喇叭镇,勤劳的农民已扛着锄头下田干活去了。
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小镇新的一天开始了!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发出无穷的热量,似乎让小花小草都苏醒了,它们面朝太阳,吸收着温暖的阳光,像是在行注目礼。
日出,是新一天的开始,是生命的象征,是生命的希望。
观日出作文500字6一天清晨,我特意早起,爬上门前的小山,遥望东方的夭际,焦急地等待红日出现。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若几顺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仿佛笼草着一层银灰色的轻纱。这时,万籁俱寂,偶尔从远处传来几声鸡啼。一会儿,东方天际浮起一片鱼肚白,大地也渐渐地光亮起来。在东方,天际、山峦、树梢,都象盖上了一层红色绵缎——我知道那是朝故,太阳就要出来了。
慢慢地,太阳胃出了地平线,红红的,象个蒙着面纱的含羞少女,悄悄地注视着人间。最后,终于露出了整个笑脸。此刻,霞光万道,将半个夭染得通红;广阔的大地,也涂上了一层鲜红的油彩,片片翠绿的树叶也在微风吹挑卞,闪拣着扭眼的光辉;鸟儿披着一身红霞,欢叫着,飞向云天。农静的大地也醒来了,人们开始了晨炊。红光、大地、飞鸟、袅袅饮烟,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
太阳离开地平线了,红彤形的,仿佛是一块光彩夺目的玛瑙盘,提级向上浮动。红日周围,光尽染无佘。那轻舒没卷的云朵,好似身穿红袭的少女,正在翩翩起舞。
过了一会儿,红光悄悄退去,太阳闪出万道金色光芒。天空变得更篮了,象是深沉的大海,辽阅而明净,云儿也变了,白花花的,显得无比柔和、优美。远处礴出清晰的轮脚,近处的树木,亭亭玉立。落绿的山头,人影点点,笑语阵阵,充满无限生机。
这景色感染了我,肉醉了我,我仿佛觉得自己巴经触入了朝阳的光辉。
观日出作文500字7今天,我有幸看到了日出。踏着薄薄的晨雾,嗅着清晨的清新空气,半苏醒的城市是那么宁静、美丽。路边的景色在晨露的点缀下,典雅、朦胧。我来到了雪桥,一个最佳的观日出的位置。在我的等待中,地平线上有了一线光芒,微微的亮,像是在轻轻唤醒城市,把近处的几片云彩,映得发着金色的光。夜色似乎没有退去的意思,悄悄的,太阳又升起了一些,夜与晨交融了,好似马良的神笔在空中挥舞,把天空渲染成了深紫色、墨蓝色、群青色、钻蓝色、枯灰色……几乎每分钟都在变化着颜色,天空这绚丽的舞台蓦然变成了调色板。远处,那个淡淡的月亮的光影还呈现着,发出微弱的光。这视觉的盛宴冲击着我,大自然的美丽似乎都聚合在了这一刻。周围的一切似乎也不再模模糊糊,慢慢地,变得清晰了起来,一点一点的,太阳升高了些,隐隐已感受到了些许温暖。
天空的色调,变了!从冷色调转变成了暖色调:**、橙色、鹅**、浅红色……万物都在晨曦的金色笼罩之下,洋溢着欢快、朝气、活力、生机勃勃。伴随着的,是城市的醒来。远远的,商店卷帘门被打开的声音出现了,自行车铃铛那“叮叮当当”的声音也出现了,汽车的鸣笛声、早起人们的交谈声、“上班族”的脚步声……回过头一看,是多个匆匆的背影。
城市的快节奏又回来了,城市被唤醒了,不知不觉中,太阳已完全升起。
观日出作文500字8星期天,我早早地来到家门前的一座公园。公园里一片漆黑,花、草、树、石都还在沉睡中,我静静地看着天边,期待着日出的到来。
天渐渐亮了,淡蓝色的天空中还镶嵌几颗闪闪发亮的星星,像在跟我们捉迷藏一样,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大地还是昏昏沉沉的,如同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这时,万籁俱寂,一声鸟鸣划破了寂静。花儿打开了羞涩的脸颊,草儿抬起头在打招呼。过了一会儿,天空中泛起一片鱼肚白,紧随着,天边开始亮了起来。在东方天际,山间、树梢全都像盖上了一层暗红色的轻纱。哦!是朝霞,太阳快出来了。
我连忙盯住了地平线,不愿意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太阳渐渐升起,金色的光芒照耀着大地,大地被染成了金色;照耀着大树,树成了金色的;照着小动物,小动物也被染成了金色的;太阳像一个背着壳的蜗牛,一点一点地往上爬。公园在阳光的照射下,像金色的海洋,微风拂过,泛起了金色的涟漪。太阳逐渐变成了火红色,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红色的太阳光,又掩住了金色的光芒,把原有的金色淹没了。突然间,“嗖”的一下,太阳完全蹦出来了,像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天空从黑色变成了红黄相间的,旭日冉冉升起,光亮照得使人睁不开眼睛,多美的一刹那啊!
我爱日出,是它将原来漆黑的夜晚带入了生机勃勃的早晨;是它将沉睡的万物从睡梦中叫醒;是它给了人们生命的希望。
观日出作文500字9天空灰蒙蒙一片,山顶寂静无声,我站在山顶面对着东方,对今天的日出感到十分憧憬。
渐渐地,天边露出了一丝曙光,太阳用那微弱的光打破了月夜的昏暗。不一会,太阳放射出淡**的光芒,向远眺望,隐隐约约还有薄雾喷出。慢慢地,太阳的光辉将周围的云彩全都染了色,那柔和而又宁静的场面,让人心旷神怡,如入仙境。
过了一段时间,太阳踮起了脚尖,露出了脑袋,四处张望着,天空中淡**的云彩须臾被染成了淡橙色。风时而骤,云雾肃然飞起,转瞬即逝;风时而轻,云雾随风飘逸,漫天遨游;风时而停,云雾又缓缓地恢复原样,陪伴着山峦观看日出。
快了,快了!太阳的上升速度已达到突飞猛进的境界,它露出了半个身体,熠熠生辉。那橙红色的光芒已经彻底打破了银灰色的天空,散发出光采夺目的魅力,给人们带来阵阵温暖。远处的森林中,动物全都苏醒了,时而传来阵阵鸟鸣,尖锐的叫声响彻云霄;时而传来阵阵兽吠,洪亮的怒吼声令人心惊胆战。树枝枝头的点点甘露,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显得金光闪闪。
时光流逝如同白驹过隙。转眼间,太阳已经全部升起,光芒万丈。火红的朝阳完全染透了天空,璀璨的阳光普照大地,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展现在我的眼前。看着太阳无私地燃烧着自己,为别人照亮光明,一种敬佩之情从我心底油然而生。这种热切、奋发向上的精神鼓舞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对每一天都充满信心和希望。
观日出作文500字10初秋的一天凌晨,我早早地起床了,和爷爷去海宝公园看日出。
我们选择在公园北塔湖西岸的一个最佳位置——前面是开阔北塔湖面,湖对面除一片园林外,深处是错落有致的楼宇,视野深远开阔。这是我第一次观日出,心里充满了无数的期待……
此时,公园静悄悄的,周围黑沉沉的。我们面朝着东方,静静地等待。
片刻,东方的高楼逐渐现出了轮廓,楼际线上露出了鱼肚白,也可以看清云朵了。
一会儿,云朵变成了浅红色,黑暗也在渐渐地消逝。
转眼间,天边出现大块大块红霞,很快地向四周扩散。
不久,东方的楼际线上出现了赤红色,渐渐地冒出来一个小半圆的金**的火球。金**的火球慢慢地小变大,由小半圆变成半圆,由半圆变成整圆。一会儿跃出了楼顶,悬挂在天上。直视它,没有刺眼的感觉,柔和的光线,让我感到格外兴奋!
这时,湖面上下看见两个太阳在运动,一个向着天空冉冉地升起,一个向着湖下深处慢慢地移动。
刹那间,万道霞光沐浴大地,使四周披上了五彩的外衣,湖面上波光粼粼,水光潋滟;对面的园林显得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的;高楼庭宇也变得炫丽多彩,五彩缤纷。
人们从沉睡中醒来,迈着骄健的步伐,迎着灿烂的阳光,开始了一天新的生活。
这个时候,我不禁想到:我们伟大的祖国不正像这一轮红日,在世界的东方冉冉升起……!
观日出作文500字11人生中的第一次固然很多,但都是或苦涩,或甜美的,这么多的第一次,组成为你的生命,第一次在海边观日出。生命中的第一次愈多,生命也就愈益多姿多彩。那就来看看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吧!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着我去日照游玩,那段日子里天天吃的都是山珍海味,过得滋润极了。每天早上,当我还沉浸在睡梦里时,妈妈就和小院里的其他游人到海边去了,回来时还带了一小桶的贝壳 、螃蟹还有各式各样的鹅卵石呢!我问妈妈:“你们每天早上去海边干什么呀?”“我们去海边观日出,那种美丽的景色真是恍若天仙下凡!‘不到长城非好汉,不观日出就别来’!”听了这话,我下定决心。第二天早上四点三十我便起了床,迫不及待的催着妈妈快点起床。过了一会儿,我们来到了海边,果真游人如织呀!他们都在没有涨潮的时候尽情的享受着鹅卵石的抚摸和那被夹脚的可能。这时,从远处的海平面上射出一缕金光,慢慢的由一缕变为万缕,接着,太阳公公露出了他那布满皱纹的额头,额头鼓鼓的,我心想:太阳公公绝对有福气!额头还闪着耀眼的金光,令人回味无穷。
我看到太阳公公的眼睛啦!他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海似乎也被感染了,笑的一颤一颤的,那海面上的波浪就一阵阵的涌向沙滩,太阳公公的金光照耀着海面,微波粼粼,海面上就像被那个古代的富翁洒满了金银财宝一般耀眼夺目。海面又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好美!
太阳公公的胡子和嘴出现了。他的嘴弯弯的,似乎要告诉那些贪睡的人们起来工作了。这时,涨潮了,海很快淹没了我的腿,于是,我向岸边跑去。以后我要早早的起床,去迎接初阳,去拥抱朝霞!我边跑边想。
第一次对于我们来说是新鲜和刺激的,使人回味无穷。朋友,愿你珍重第一次!
观日出作文500字12暑假的生活,有些平淡无味。但是,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那次在东极岛看日出。东极岛的日出非常有名,因为它是中国最东边出现的第一缕曙光。于是,我们就在八月份慕名前往。
凌晨四点,我们就起床出发了。我们走出旅馆,向望日山上的“望日亭”走去。这时的天空,漫天星斗,璀璨耀目。我们在漆黑狭窄的乡村小道上走了大约半个小时,蟋蟀在路旁的草丛中乐此不疲地叫着,空中偶尔掠过几只正在觅食的猫头鹰,远处传来几声狗吠,整个东极岛都沉睡在深蓝的床单上。
好不容易到了山顶的“望日亭”,可是“望日亭”里面以及周边都早已人头攒动,和刚才我们上山时看到的景色截然不同。挤进“望日亭”,向远处眺望,天空已经出现了一片淡淡的鱼肚白。星星还是那么密,但亮光似乎显得比刚才淡了些。
当我再次抬头看天时,惊讶地发现,东方天空的颜色变成了淡青色。一会儿,增加了一层海青色,再过一会儿,又增加了一层玫瑰红,整个天空都渐渐变白变亮了。只见远方的云海里,已划过了一抹紫红色的朝霞。慢慢地,慢慢地,火红的太阳从云海里一点点地冒了出来。终于,整个太阳都摆脱了云海的束缚,跳出了地平线,放射出万丈金色的光芒!
“望日亭”里的游客们纷纷举起“长枪短炮”,对着初升的太阳一阵狂拍,用快门留下这终生难忘的时刻。天色逐渐放亮,星星也让位给了初升的太阳,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令人难忘、激动人心的东极岛观日出,它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观日出作文500字13太阳自古至今都在被赞颂着,它高高在上,以无私的光辉滋养着万物。而我最喜欢的是初升的太阳,尤其是在泰山上仰望日出。泰山向来以高耸雄伟著称,可看了那里的日出后,我觉得那一轮喷薄而出的红日,更为泰山罩上了一层熠熠闪耀的光辉。我们不到六点,就到了泰山顶峰,那里黑鸦鸦的一片,这种黑色压抑着我的心。随着一声渺远的鸡啼,天空开始散发出了光芒,它是那么的柔和,美丽。这时,我们看到了一片的云海,每片云都呈现出了深浅不一的橙。
慢慢地,不知不觉悟中,橙色的云变成了淡淡的黄,深深的黄,颜色越来越亮,那种**,我想只有莱奥纳多`达芬奇才能调出这么美的色彩,因为这种**就像蒙娜莉莎的微笑那么美得难以用语言来形容。过了一会儿,太阳悄悄地探了探头,就像一个羞怯的小姑娘。慢慢地,她出来了,周围云彩的颜色越来越淡,越来越亮``````又过了一会儿,太阳成了一个大脚少女,她只得把脚藏起来,只把脚上面的部分炫一炫,这一炫,把云彩儿们都惊呆了,风婆婆一吹气,它们就为抢太阳身边的位置打了起来,这一下,不是它伤就是你残,脸儿都变白了。太阳完完全全出来了,它不再看中自己的不足,把全身都露了出来。这时,它变成了云海中最亮的一点。
观日出作文500字14今天,我们全家凌晨4点半起床。为的是什么呢?就是观看美丽而平凡的朝霞。
我们坐着车,急急忙忙地来到了椒江二桥,这里靠近海边,是观看日出的最佳地。太阳暂时还没升起来,水和天连在一片,只因晨雾还未散去。
渐渐地,天空中出现了一朵红彤彤的火烧云,中间还夹着一点小乌云,这还只是仔细看,刚看到,我们还真以为这是一座红色的岛呢!
等了好久,“主角”终于露面了!太阳和月亮正在同一片天上,像是在一个朋友在等另一个朋友呢!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红色的盘子已经完成起床,跳起来了。这时,正是日出最壮观的时候,红、橙 、黄、绿、蓝、紫、灰、白,日、月、星、晨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神奇而又美丽的画卷。
太阳越升越高,像是一匹神马,周围绕着一层红色的“保护罩”,扬长而去。又是突然间,“保护罩”释放出万丈光芒,照的我们眼睛无法睁开,无法直接看太阳了。此时,已经日上一杆了,周围的朝 霞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明亮的太阳、蓝天白云带着一片乌云。
日出真美啊!可惜不能持续时间太长时间,要是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的景色就太好了。要想看到美丽的太阳就得早早起床,选好天气,做好计划,爸爸说下次再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那里可以看到更更美 丽的太阳。
观日出作文500字15我爱观日出,喜欢那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时刻。
终于等到了那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去天安门广场观日出。那天,我很早就起来了,但是到了天安门广场的时候,已经是人山人海,我们只好站在后面,静静等候日出。
天越来越亮,天边已露出了鱼肚白。渐渐地颜色变浓了,由鱼肚白变成了桔**,由桔**变成了淡红色,又由淡红色变成了火红色。一会红彤彤,一会金灿灿,真是绚丽多彩。朝霞的形态也变幻无穷,有的像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有的像一条红领巾在飘扬,有的像一只正在飞奔的小鹿。千姿百态,变化万千。
大阳快出来了,此时东方一片红色,像是着了火,我目不转睛的看着,突然一个红红的圆球从地平面跳出来,太阳升起来了!红日徐徐升起,一阵风拂过,树枝树叶被吹得晃动起来,好像在向太阳招手、点头,说:“太阳公公,早上好!”
国歌声在广场上响起,此时此刻,每一个人唱着国歌,注视着五星红旗和太阳一起冉冉升起,庄严肃穆,心中充满了自豪。响亮的国歌与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提醒着我们:我是中国人!我的祖国,日新月异,繁荣富强!
我爱观日出,它给我一种积极向上的希望,给我力量让我去实现我的理想。红日初升,其道大光。作为中国少年,我们就像这初升的朝阳,应该不断向着更高更强努力攀登,为祖国的未来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祝愿我的祖国与天不老,祝愿我的祖国万寿无疆!
久别不见的阳光,是教人无法拒绝的,无法拒绝不出去走走,让遍身都是阳光的气息。
2017年10月10日 阴
假期回家,遇着一连几天的阴雨天,气温下降的厉害,穿着马海毛的针织衫走在路上,似有冬天里的冷风穿过毛线的缝隙,一阵阵刺激着毛孔,冷得有点起鸡皮疙瘩。出去当然不愿意,只想呆在被窝里,昏沉沉,迷迷糊糊,睡下去,不管时间怎样溜走。
6号,天开始放晴。
清早,阳光毫无阻挠地经过窗户大片大片投射到床沿。夜里本该是拉上窗帘的,但白天的灰暗经过小房间的过滤和黑夜色调没什么差别,自然昏沉的人就懒得开闭窗帘了。
慢慢地,静静地,阳光爬上我的发,继而到了我不愿张开的眼皮,瞬间暖流让眼部周围的细胞活动起来,贪睡的念头全无。阳光就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力量,不仅以柔软的抚摸让你不自已睁开忪惺的双眼,又以钢铁般的坚硬和你逃避现实的头脑做斗争。
久别不见的阳光,是教人无法拒绝的,无法拒绝不出去走走,让遍身都是阳光的气息。
于是整理好着装,不至于慵懒散漫。一个人沿着马路,走到了这个小镇唯一的一座公园,这次出去走走,是有目的的。在出门之前,是阳光指引着,“这里是离我最近的地方!”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这座小镇的楼房如雨后春笋,挤出去大部分“绿色生灵”。唯有这个公园,即使是人造的刻意,阳光也愿意在这里多呆。
一走近,只闻浓厚的桂花香扑鼻而来,却不见花开在何处。倒是刚进门,左边小小草坪上满地的枯黄吸引了我,不是秋的叶,却是秋的果。捡起一个放在手心,细细的观察着。自从后来开始学习植物学,看见一棵植物总是情不自禁的想去知道它,就像翻遍你所喜之人的所有社交平台尝试去了解他一样。
微一抬头,便看见那棵树迎着阳光绿得正精神,树稍挂起一簇簇粉红剔透的“小灯笼”,拿起手机用识别植物软件搜索了一番,才知道这是栾树。此前是开黄花,结果却是红色,果期较长。台湾美学家蒋勋就曾在《此时众生》中写过: 普通植物大多是花儿极尽娇艳诱惑之能事,待结了果实后则像怀孕了的妇人,仿佛所有的躁动平静了下来,然而像栾树这样的植物则相反,它的花儿是害羞谦逊的,它所有的力量和美貌都在彰显着孕育的喜悦。
看到这里,又看看拾起的枯黄的果,不禁肃然起敬,仿佛手中不再是一棵植物的种子,而是一个生命的重生!我慢慢地放下,泥土是它们的归宿,是它们的开始!
突然想起前不久看见的合欢之花,二者皆是秋天里难寻的色,不禁胡乱做起亲:栾树果是姐姐,合欢花是妹妹。然后又一想,这样它们此前的的花与果又该如何称呼彼此了,真是人在阳光下也变得痴了。
小小的广场在正午时分并没有什么人,眯缝着眼,隐约可以看见远处穿着**褂子的环卫工,走向广场中央,带着两个幼童的青年**向我这边走来,他们在喷泉旁边的水边停下,**从包里拿出一小块布,蘸着点水,边擦起稍小孩子的鞋,边说:“天才晴,也要看着路走,路上都泥巴啊!”
站在广场的中央,周围没有树木的遮挡,阳光这时候照的眼睛有些眩晕,但身体却感觉无比的温暖,温暖到在目的地的中心里,不知道该往公园的哪个方向走。
远处垂柳遮蔽的亭子里,若隐若现的男女相互亲昵;亭子的对面,老人看着孩子,在秋千旁嬉戏玩耍;过了两座小石桥,两个小女孩比着“耶”姿势拍照。
看着阳光下柔和的一切,刚刚的没有方向,是对的!没有向任何方向走去,没有破坏这份宁静与和谐。作为一个旁观者,还有一份阳光与我陪着一起。其实,这时候又怎么能说自己是个旁观者,在他们眼中也是一个孤独的生活者吧。
记得一篇文章中写到:关上窗,我可以拒绝风;撑一把伞,我可以拒绝雨,但是,忧郁该如何拒绝?
当时青春读来,深感作者之心悲伤,稍大些再看这话觉得矫情不堪,而如今在阳光下再忆起这话时,突然想用这样的一句话作答: 没有人会拒绝阳光,就像我不会拒绝你――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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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的侵略者发动几场侵略战争后,咚咚的王朝车马喧即刻尾随而来,仪仗队全是绿的家族,不论浅绿的新叶,尽管浓绿的绿中代表,骄阳下的绿叶。春的足迹倒是很醒目,看枝头繁叶间隐密的残花的尸骸便可清然的明了,春花是枯尽了,尽了韶美的美貌后便寂然散场了,只那枝头的绿叶家族笑得最体心,一种后来居上的无言的补偿性的笑意盈盈。
被人们钟爱的校园一角更是鲜明的举旗迎合时间的替换。早开的花束固然是一方显眼的镜头焦点,许多人为她们倾倒,很夸张的拜倒在她们外表迷醉的长裙底下。被众人追捧的明星诚然是心喜外露的,风过处便就喷出花香,扩大美的传播范围,以便让再多的人儿迷上她们、追捧她们,那些暧昧的意愿也就隐隐飘出迷人的圆大的黑眼珠了。
花开得太早,开得太娇艳,也就会莫名的提心吊胆起来。若是春归过早,这花的美便不可长留枝头。十万大军的雨国登陆了,曾经红极一时的花朵们便宿命般的以身殉国了,遍地的花尸们,苟延残喘,她们很是期望能多留世间一刻。一夜之后,终是无情的被送往垃圾收购场,权充了垃圾王国的的新一员,在无尽回忆中冷冷的作投胎的赶赴,一希冀明朝的旭日是光明的。
雨是多情的流着,一直流泻到夏天的窝居,唤醒了欲欲而苏的夏天君主,这才带领全国上下的民臣及亲眷自冷冷青青的田野乡间进军至繁华的都市,满路旁驻扎而居,统领了寂寞加点变味的偌大城市王朝。
日子是过了许久,这座陌生而熟悉的城市该是可以为它传说传说了。吴世美同学恰巧也来到了此城念大学,我和她得相识应该是属于阴差阳错的范畴的。我起初来到这里时并不知晓她也被此大学录取了,在第一学期的尾声阶段,我的另一位高中同学向我提及了她,这才得知她的****。当时出于少年血气的方刚冲劲便突然给她打了电话,不用太多的想象力都可猜出当时说话氛围的尴尬表情,我素来非常直接,向来快人快语,开口便问她是不是吴世美,她好像“啊”了一声才继说她便是。
此种认识方式带有很大的朦胧性,便也无端的留下了多重想象空间,无意埋伏了几多悬念,就好似**里的场景设置,只是现实中的悬念不及**故事里的完美无隙,在人世的漫长行程中有无举胜数的不速之事,我们往往难以预言,只能凭主观的臆想一步步独自迈出去,明天总是不确实的变数,只有亲身经历了方能体味,但也有特殊的点,好似肉眼所见并不全都是真实的故事,因而我们学会了顺其自然,学会了呆子般的邂逅。
青春的年轮里,一周的时光总是短瞬而逝的,就是在周末的闲暇时间里,我们相见于喧哗的大街上,并不是我认出了她,而是我身边的另一同学,真实的说我在高中见过她也认识她只是不知道其芳名罢了,她却知道我的无足小名却不认识我的真身。彼此寒暄了一番,便也就当作了认识的朋友,如果可以说得亲密一点的话,也算是亲爱的同辈乡侪了。都是花一般的年纪,且是青春的宠儿,满脸的微笑都是我们所共同拥有的青春气息,若是非要区别一番的话,也只是她笑得甜蜜而我笑得有些苦味而已,本质也就有了天壤之别了。
青春最美的气息便是活力与梦想或是渴望的结合体,第一次的见面的时深刻,冥冥之中也就决定了很多东西,或好或丑,或真或假,尤其是她的口齿极其伶俐,喷射而出的大部分都是青春的活力的真实写照。至于梦想或是渴望,我不敢乱作猜揣,只好将它们暂且搁置,相信总有一天会揭开心瓦的,也许只是一小片心瓦,也许只能看见极小部分的心里之物,但又有何妨呢?
“今天阳光很美,温度适宜,若是你们有空的话,要不咱们去玩玩?”她一温和渴求的口气询问了我们的意见。当然,作为一个男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某一个女生的外在而拒绝她的美丽期望,但也有很多例外,幸运的是我不是那种计较之人,我的那男同学也不是,虽然我在学校不是很受欢迎。
吴世美并非高挑靓丽的绝色美女,甚至她和“美女”之恭维今生怕是无缘了,甚至这个词在她会变成一枝毒箭深深的刺倒她。她真的是典型的小女人的代表,身高低低的,是常见女生的海拔,并不是很显眼的高长;体重对她而言该是惊悚的,对世人而言该是恐惧的;那腰肢自然不用过多委婉的称赞,说白了就是醒目的水桶腰啦。也许她自卑的并不是上述那一大堆现实存在,却是她脸上的些许痘痘,在我的记忆中,她高中时就那样了,也许是幼时不注意饮食而导致了今天的害人痘,或许是天生的罪孽。如今,在她这些都不重要了,她本就自认为是平凡的人,命里只能做做陪衬的绿叶角色。绿叶固然相貌平平,只是似秋叶之静美是值得可歌可泣的,何况在人的暮年之秋?
许是好久没和女生斗嘴的缘故,我蓦然之间看似做作的害羞起来,便也就做了三缄其口的主人,学着沉默起来,我敢说那伪态简直可以迷惑众生,我就是这般自恋的陪衬在她们的谈话行列中。
阳光下的车水马龙,再多的该是红男绿女们的开怀大笑,隐约的柔情似水暴露于青天之下,霎时变幻成了恋人眼中的樱桃小嘴,猩红的双唇是最具杀伤力的,但也要生长在鲜美的桃源地质上才能逗引青春冲动的少年男儿。大抵恋人都喜爱对方的嘴吧,不是专为接吻而设,说一些大量的花言蜜语应该是最主要的功能,不可否认,我们都喜欢听美语丽言,在这方面,恋爱中得女人变现得尤为突出,我是自行惭秽了。
吴世美和那同学没有闲暇顾及我的走马观花,或许是我的演技太高超了一点,迷乱了六只眼睛?还是她们本就明白男生都有好色的一面,对于我的欲眼望穿早已数见不鲜,所以就没有打扰我的雅兴,给我些许机会让我大显本性?越想越离题了,下意识的偷看了她们的眼,看看那里面有没有我丢丑的线索存在。
这样的略带孤独的极力强忍的善良的眼中怎会有我那肮脏下流的作案证据呢?若是有也不可能是我的,许是多年前就留下的伤痕也未可知,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退才符合想象的推理逻辑啊。我的思维在喃喃自语以安慰我现实的本性。
树荫下的光斑投射在吴世美的周身,一处暗一处亮眼的,好似舞台上得灯光在她的身上一下子活了起来,随着她的步法蹦跳,醉人心房,岂不是美的所在?
漫长得步游,转眼就到了街道的十字路口,我们在此处的公车站牌旁兀立着并伸长了脖子翘首以待拥挤的公交车,将一颗心全部系在公交车的屁股上,难免觉得时间放缓了脚步,怜悯的陪同我们等待那渴望的不知哪路的何时到的公车。
站牌边人满为患,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欢聚一堂,抱着孩子的**也温柔贤静的立身着,那美女不耐烦的踮起了高高的鞋跟,我无法推知她所去之处是哪里?途中是否有转道?这些都是未知数。吴世美悠闲的站在我的左边,好像并不心慌似的。一个中年男子径自走到他的面前二步之遥,突然杀我个措手不及,还用方言问我某个地方怎么去,坐几路公车?他看似是个乡下人,不知为何事来城里,穿着老土也并不十分干净,手里还提着一破塑料袋。他本初在站在那美女身旁的,她见他走开了方把脚放了下来,我在心里复述:原来如此……
我并不太懂这地方的方言,以致我哑口无言。幸亏吴世美一下子把生意揽到了她的地盘上,我才得以解脱苦海。她一句一句的慢慢的以本地方言和他说了起来,说了很长时间都是他说不清那地名,吴世美最后也没法可施了,便建议他上车后再问一下司机以便更清楚地知道该乘哪一路公车,减少不要的精力浪费。
那公车真的来得太迟了,我们等得花都落了,鸟也回家睡觉了。远远放眼过去也并不是非常拥挤,只是突然间感觉有很多沧桑充溢其间,心很疲倦的样子。涌上公车后便一直到了目的地。途中可是害苦了吴世美同学,途中偏偏只上来了一位苍发老人,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让座给老人,老人的老眼好像斜视了我一瞥,我便发疯的站起让座给吴世美,她却拒绝了,我只好又坐下。这善良的人注定是幸福加苦厄共存的。
美丽的外表,机智的性格,娴熟的书法,恰到好处的建议,唯一的王子,这些都构成了娜拉受欢迎的原因。
咸丰二年,慈溪的娜拉是一个17岁的少女。她帅气,可爱,妩媚,迷人。这一年,皇太后选择了作为咸丰皇帝做一名女修行者。经过筛选,慈禧有幸入选。同时,后来成为皇后的牛哲鲁也入选了。当时牛哲鲁被选为妻子,比娜拉高一级。诺拉被选为贵族。
2002年2月11日,诺拉被封为贵族。5月9日,18岁的娜拉正式入宫,住进了长春宫。长春宫的正殿上,有一块甘龙御笔的牌匾,上面写着“守内规”四个有力的字,似乎在告诫后宫的嫔妃们要严格遵守祖先的律法,小心规范自己的言行。
蓝贵仁看到这四个字是什么感受?这个争强好胜的年轻女子不会被任何规则束缚。她想要的是如何不择手段攫取更高的权力。但这并不容易。清代后宫嫔妃有严格的等级限制。以下嫔妃分为七等:一、皇妃、二、妃、四、五、六、七。这些统称为《宫》的主题。
那时候慈禧只是一个贵族,第五等。慈禧对自己的地位不满。她亲眼看到了这一点,并为此担忧。但是,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太着急,一步一步去争取,一个层次的时间。实践证明,慈禧的努力没有白费。辛苦两年,她成了乞丐;两年后,金成了妾;再过一年,金就是贵妃了。换句话说,只用了五年时间。慈禧太后从兰贵仁的第五位上升到了易贵妃的第二位。此时慈禧22岁。在咸丰帝眼里,她变得越来越漂亮了。
慈禧在众多妃子中脱颖而出。虽然她有天然的机遇,但也不能否认她的人为因素。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人为因素是一种自然机遇的前提。在嫔妃如林,宫女如云的宫中,年轻的嫔妃要想早日升天,只有得到皇帝的宠爱。那么,蓝贵人是如何得到咸丰帝的宠爱的呢?这要从咸丰帝说起。
咸丰帝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穷皇帝,也是个浪漫的人。咸丰帝生于道光十一年六月八日,卒于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他18岁成为皇帝,31岁去世,在位约12年。
他说自己是个硬皇帝,因为在位12年。在他看来,没有一天是安全的。对于咸丰帝来说,内忧外患无处不在。
内忧指的是以太平天国为首的全国农民起义。1851年1月11日,洪秀全38岁生日,祭祀神灵,宣布起义,命名太平天国。此时咸丰帝刚刚登基8个月。这对年仅18岁的年轻咸丰皇帝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咸丰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太平军入侵南京,改南京为天津,定天津为太平天国首都。太平天国运动持续了14年,覆盖了18个省和几乎半个中国。咸丰帝死后三年,大起义被镇压。换句话说,太平天国起义是伴随着咸丰帝的一生的。
对外侵略是指英、法、俄、美等大国正在策划发动的第二次对华鸦片战争。1856年,列强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在此之前,战争处于酝酿阶段,之后逐渐升级。先攻广州,后攻天津,再攻北京,逼得咸丰帝逃到北方的热河。
一个年轻的皇帝,在国内既要应付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农民起义,又要应付英、法、美、俄等几个世界上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都是武装到牙齿的。他感到虚弱和疲倦。可以说,一个年轻孱弱的皇帝,遇到了复杂艰难的局面。
而且,咸丰帝是个让人失望的浪漫主义者。面对风云变幻,他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追求感官享受。刚登基的时候,他年轻气盛,想做大事挽救清朝不稳定的统治。韩诗诗说:“你看他最初的施政,不会想到振兴和未来。几年后,淳安依旧。“他长期住在宫中,进入政坛,但对国内外形势不甚了解。面对风云变幻,他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追求感官享受。
他喜欢女人。包括:
阳之乱越来越热。全世界的士兵都在战斗。清兵在北方屡战屡败,每天都听到警报声。易对此置若罔闻,用感情和声音自娱自乐。闲暇时,他带着他的情妇去游乐园。
这里的园林指的是圆明园。圆明园是一座大型皇家园林,兼具皇家园林和宫殿功能,距离故宫40里。自雍正帝以来,圆明园已成为春秋时期清朝皇帝的居住地,即颐和园。圆明园风景不一样,就像画画一样。而且礼仪比故宫的要求简单。为了舒适和方便,皇帝愿意住在这里。前朝皇帝三四月入园,八月去热河木兰秋,然后回宫。咸丰帝比他的前任更坏,他非常贪婪他的花园。新年刚过,他去了花园。热河瀑布之后,十二月还是要回到园林和宫殿。或者干脆就待在花园里,而不是秋天。原因是故宫严禁入内,必须遵守祖先的制度,不要纵情声色。所以咸丰帝答应照顾他的病,花时间在公园里。
这个园子住久了,凡是在他眼前转来转去的满族女人,都难免厌烦,所以能认出风雅的汉族女人。起初,清朝的家法非常严格。入关之初,顺治皇帝的母亲庄妃担心自己会被女人的肤色所迷惑,因为福临在春秋时期并不强大。因为宫门外有两块铁板,书上写着“敢带小姑娘进此门。”小脚女是指汉族女性,因为满族女性不缠足。但是,将来有好事,将来也会有坏事,祖先的制度可能会被打破。
女服务员不够,而且左右都很近,恐怕等不了几个星期。今天雇用民间妇女工作,在宿舍周围巡逻,做更多的服务。文宗同意了。这几十个女人,只进不出。每天晚上都有三个人围着直卧室。人们拿着铃铛。晚上,他们在宫殿里。文宗被召,所以他很幸运。"。理由可以说是冠冕堂皇,不过是为了满足咸丰帝心理变态的需要。
后来咸丰帝从几十个年轻貌美的汉族女子中挑选出比较漂亮动人的,编上号码。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四泉”。“文宗渔色,圆明园一隅,藏春色。这就是所谓的四泉,是传世的。”四泉分别是牡丹泉、海棠泉、杏花泉、曼陀罗泉。都是被逼宫的好女人。清钞中的“四泉”名称不同:“园中有五泉。所谓天地之春,就是慈禧太后的春天。”它的杏花春、武陵春、海棠春、牡丹春都是汉族妇女隔出来的。除了司泉,咸丰帝还爱上了寡妇曹。这个山西寡妇很漂亮,尤其是她的小脚,不到三寸。她的鞋子也不一样。鞋底用植物玉制成,衬以香喷喷的面包屑,鞋尖用耀眼的珍珠装饰。入宫后“咸丰皇帝最近”。
由于与女性关系密切,咸丰帝不得不求助于秘方。《十野新闻》记载了一个故事:
丁文成翰林咸丰中学,贵阳,一日轻谈军务,大受赏赐。圆明园就坐落在上面。文成天一亮就去了自己的房间,等着打电话。六月初,天气很热,方丁一个人坐在茅屋里,穿着一件长袍。突然,我看到房间角落里有一个小数字。有一个玻璃盘子,里面有十几根香蒲。胖胖的,和平时不一样,翡翠色的像新的一样。列兵惊呆了。六月初,外面的桃很壮,就像豆角一样。吃这个新鲜成熟的是安全的。方渴了,试着吃了一个。又香又甜,因为他又吃了两三个。一瞬间,我的胃里出现了不同的征兆,感觉像炭一样烫。阳关路突然分手,俄国站了起来,一往无前,这是巨大的打击。顾已经升任为殿使。距离他第一次看到自己已经很久了,第二次是自我满足。如果没有办法,那么仆人就会捂着肚子,痛苦地转圈。服务员控制不住自己,就是不能站起来,也不能仰卧。跟随者从板子上下来,侧身睡在上面,然后回到海淀朋友家。于是,办公室秘书朋友了解宫里的事情,询问其中的艰辛。文成住围屏,如此窃窃私语。朋友说:“这是最强的药。禁校里存放着几十种毒品。第一,宦官可以拿他们或者突然变得人道。当你接触到一个女人,你会重新获得它原有的力量。肯定是从内监偷来的,不过没藏起来,误食也不方便。”耽误了急诊,睡了十多天。
文质彬彬的书生终于变得机智起来。他装病脱险,却没有暴露自己的丑陋。但毫无疑问,这种仙丹是咸丰帝用过的。咸丰帝一向亲近女人,无拘无束,身体也不好。请教医生如何让身体强壮,给他对症治疗。有人建议他喝鹿血壮阳。咸丰帝一生养了100多只鹿,每天喝鹿血。当他逃到北方的热河时,他想带走这些鹿,但由于混乱,他不能这样做。
咸丰帝还是个酒鬼。但是当你喝醉的时候,当你喝醉的时候,你喝醉了。“文宗饮酒,每醉必戾气。在每一次愤怒中,都会有一两个丫鬟或丫鬟遭殃,甚至连自己所爱的人也会受辱。死而复生,醒后忏悔的人,会得到宠爱和奖赏,以补偿他的痛苦。但是,喝多了,就会旧病复发。”。也许他抑郁了,可以借酒浇愁,发泄怒气。
他有些艺术细胞,喜欢去剧院,有时候做导演,甚至BLACKPINK也会上台。无论是在故宫、圆明园还是热河宫,他都经常玩。他亲自指挥宦官们的演出,教《满语外国史》、《角子》等剧目,还研究《八啦》、《竹仙镇》、《青石山》、《三岔口》、《平安快乐》、《孟思山》和《问路》。对他来说,当演员比当皇帝好。
他也抽鸦片。他即位后不久,就吸食鸦片。这种香烟叫益寿如意膏,也叫夏紫膏。太平军所向披靡,占领了半个中国。他“夜以继日地工作,不断地送自己。”北寻热河,江山有失。他“更上瘾了”,此时抽的鸦片叫“福寿膏”。
咸丰帝是个很勉强的浪漫皇帝。他爱女人,吃毒品,喝鹿血,爱喝酒,喜欢看戏,抽鸦片,过着酗酒度日的生活。他身体不好,在骑马时受了伤。也就是“我做太子时,在南园打猎,在兽中驰骋,从马上摔下来,伤了股份。”。因为在培训机构做骨折治疗,终身行动不便。咸丰初年,北京有句谚语:“跛龙病,冯在庭”,意思是“病得好。”可见他是一条行动受限的“瘸腿龙”。再加上沉迷酒色,所以“体弱多病,黄脸婆”。
看着没落的皇帝,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他们。他很担心。面对咸丰帝的冷嘲热讽,温柔的牛哲禄皇后束手无策。娜拉这个野心勃勃,诡计多端的男人看到皇帝快死了,知道皇后无能为力。然后,必须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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