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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安曜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当问到你觉得你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是什么的时候。安曜笑了,眼里浓浓的笑意怎么也化不开。他说: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是在我彷徨不安的时候,邂逅了一个恶趣味十足的人,但是就是那样的一个人让我安心,也因为有他让我站在现在这个高度。请问他是谁?他啊!安曜神秘的笑了一下,在众人迷失在他那迷人的笑容里的时候,开口道:他是我的爱人,我一生的伴侣。    

原声「预谋邂逅」同名故事。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他说了句:“喂”。  高中的时候我暗恋隔壁班一个男生。  于是上课、睡觉、预谋邂逅构成了我的每天日程。  他住得比我远,去学校又恰好和我乘同一趟公交,所以我每天一大早就在车站等好东张西望,来一辆就用我的近视眼凑近车窗看个半天,他通常坐在后排,如果瞧见他在上面,就跐溜地蹭上车,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不过,更经常发生的事情还是看走了眼、在错过了好几班车后上学迟到。放学时我就在车站对面的小吃站蹲点,一看到他和同学上车就赶紧吃完鸡柳或者肉串追随其后。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这个女同学的后脑勺很眼熟,走上前来问我抄英语作业,然后我狡黠一笑说:哈,那你的数学也借我抄一下。然而没有。  有时是在早晨出操,和同学换位置,就为了能看清楚他新剃发型的鬓角;有时是在两个班级一起上体育课、女生们都在花坛围成一圈聊天的另一边,我出没在他打篮球的场地四周压腿、踢毽子或者扭腰,为“最好能把球砸到我然后背我去医务室”而祈祷。  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注意到我。然而没有。  写过情书想过表白,但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不去冒被拒绝的这个风险。当时的我特别不希望在枯燥乏味压力山大的高中生活里,还亲手断送掉这仅有的一份美好。 于是在大雨的傍晚路过他身边不打伞,想着也许他会因为不忍心看我淋湿而与我为伴;结果第二天发烧病了一个礼拜。  于是在早放的周五下午去他最常去的漫画店喝一下午奶茶,坐在他最常坐的位置旁边,时刻准备着假装没带钱然后跟他搭讪拜托他帮我买单;结果那天他压根儿没出现,我倒是胃痛得又进了医院。  我却仍然这样乐此不疲,这样频繁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我想如果他喜欢我,大概会觉得这是缘;如果他不喜欢我,自然也就不会注意,所以应该也不至于会觉得讨厌。似乎是最恰到好处的安排。  时光又倒流到那天。  那天早上特别反常,开到终点站的时候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只剩下我和他。  还没把用来佯装背单词的抄写本收进书包,就感觉他从后方的座位一步步走过来,直到一双耐克球鞋停在我旁边。  他说了句:“喂”。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心脏跳到嗓子眼儿,脖子僵着抬不起头来;特别特别意外。  在卡机了三四秒后,我飞也似的冲下了车。顾不得书包链还没拉上,面红耳赤,向学校一路狂奔。  回到教室我冷静下来安慰自己说:我逃跑是对的。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他接下来说的是“我喜欢你”,那我一定会因为早恋而高考落榜的;如果他下一句说的是“你能不能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我很讨厌你”,那我一定会因为伤心过度而高考落榜的。这样一想,我觉得庆幸极了,庆幸自己反应机敏智慧过人,逃过了这一劫。  谁知道那天早上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车站等到过他。  几天后才辗转得知,那一天他办理了退学,举家移民去了荷兰。  我以为没有被你看出破绽;却留下了最大的遗憾。  后来我高考真的没有落榜,后来我大学毕业,后来我工作,后来我辞职,后来我成为了“炸鸡少女阿肆”。  后来有一天我在私信里面看到一条奇怪的留言,留言上写:  “其实那天我想跟你说的是,喂,我要走了。”  我点击进那个人的主页,所在地显示为:荷兰,阿姆斯特丹。  他最新的一条微博是:  “这不经意的片段,是你预谋的偶然。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后面添加了一条分享阿肆的歌曲《预谋邂逅》的链接。  我有点怔怔的,回忆里时常冒出来的那个没有下文的“喂——”终于以这样的方式和他的主人重逢了。  “喂,我要走了。”  从未真正相遇,又谈何告别呢。  假若那天我没有落荒而逃,今天的我,会不会完全不一样呢?  过了两天私信又多了一条: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那天我为什么要跟你告别吗?”  多年无解的“他到底喜不喜欢我”的遗憾突然又从时光的缝隙里钻出来,像一条巨蟒勒住了我。  然而最后,我还是在回复框里敲下了这么几个字:  聪明如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发送之后,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  过往种种错过,我才成为了今天的我。  你的生活里总会出现一个又一个暂时得不到安放的遗憾。  直到有一天你能够将自己的纠结解开。  你就会像此刻的我一样无比坚信:因为他是喜欢我的。  这幻想中的乐观,是我内向的浪漫。

  夜的邂逅的小说:主要作品有《仙医都市行》《龙翔都市》《龙翔杏林》《重生之医技强国》《龙翔仕途》《御医》等。

  夜的邂逅,网络小说作者,男,福建宁德人。

《仙医都市行》概况为了追求仙道,他步入世俗当中感受人世间的七情六欲,一手精湛的医术,让世俗当中的高层和政要千方百计的想要巴结,而他那高超的炼丹之术更是让修真者们为之疯狂

首章体验,神农架对于华夏民族来讲是一个古老的谜一样的山林,因为这里曾经是华夏始祖、神农炎帝在此搭架采药、疗民疾矢的地,所以其中积淀着古老的谜一样的文化,独具魅力的神农架文化像一樽陈年老酒,香漂万里,醉人心脾,令人心往神驰。

《龙翔都市》

生活的起源在于平淡,金钱,美女,高科技,主角拥有着世界上别人无法想象的一切,可是主角心中真正热求的是平凡一生。

《龙翔杏林》讲述的是主人公吴凯无意间成为了外星医术的继承人,他用自己的医术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他用自己所掌握的外星科技帮助国家走向富强,可是他没想到最终却因

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利益,他像废物似的被放弃了,重生的他,在经历了这段磨难后,他选择走上一条只为自己,只为他所爱的人才走的道路…

《重生之医技强国》他是一名外科医生,却因为一场战争回到少年时代,重生的他不但拥有自己后世的精湛医术,更是拥有了一台存储了外星高科技的智能电脑,在面对未来三十多年的历史变化,他暗暗发誓一定要用自己所拥有的医术和知识去改变自己和亲人的未来。

《龙翔仕途》他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因为机缘巧合他从此踏入仕途,满怀热血的他在这虚伪而又残酷的世界中从一个小小公务员做起,在漫长的宦海道路上,各种虚情假意,各种陷阱,各方诱惑不断的缠绕着他,但也许是因为幸运女神的眷顾,最终他总是能逢凶化吉,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向人生中的辉煌。

《御医》他是一家私立医院的实习医生,然而就是这样默默无闻的实习医生却在各国皇室和富豪鼎鼎大名,无论是皇室成员还是著名的富豪都是想方设法跟他攀上关系,以跟

他处好关系为荣,不知道的人认为这些皇室成员跟富豪一定是头脑有问题,竟然会争先恐后的想认识一个年轻的中国人,知道的却是无限的羡慕,因为那是一种保

障,生命的保障…

在这个巴掌大的城池里,但凡有点风吹草动,顿时会沸沸扬扬传的满城风雨。

就在这也作主街上,有一爿迎街的小住户,有两级台阶就跨进了她的屋里。

靠东边有扇田字格玻璃窗,枣红的油漆略显陈旧,西边用砖堵着,中间留有里外两扇门,靠里边是扇枣红田字格玻璃窗,下边枣红漆满面。外面一扇偏开的黄漆门敞开着。

街既是她的院,也是她的家的通道。别人家回到家里,就有了天然屏障,可她家就是一脚外一脚里的距离。

比街上强的地方,只有家墙上隔的门窗和墙壁作围挡。

就是这样的家,她已生活了好几十年了。倒也习惯了满大街的不安宁,不管秋冬春夏,每天早早的被清扫街道的人吵醒。

也因此,她也跟着时间起来拾掇料理这个家。

以前,她年轻时在市三八炼油厂当过工人,后来由于这个厂没前途,就下马了。再后来她就住进了这个临街的小屋里。

从那时起,她就另起炉灶独立门户。

再后来,她在这个既是家也是店的门面房里学着理起了发来。

尽管生意一般,可他也结识了不少人。

唉!她长长地叹着气。

多少年过去了,好女不提当年勇。与她分居多年的他前些年死了。如今已人去物非与事无补,是该放下的时候了。

她揪过镜子瞅瞅,摸着老树皮样脸,沉重地叹息着。

秋夜,华灯初放。

夜幕下的小城笼上了一层光怪的薄幔,迷离而昏暗。通向深深的小巷内幽静而空阔,微风吹拂着金黄的落叶沙沙作响。

偶尔被风吹起的叶子翻滚成细浪,一波一波的,仿佛象她久已压仰的心情怎么也无法平静。

他们邂逅于这座小城。

她现在的确有点老了,有一天,就是在这条巷子里,有一个男人向她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她说:“我认识你,你理的发不错,我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夸你美。其实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你与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真的,请相信我,你折磨的我好苦啊,我不在乎你的年龄。”

她用力拉起他软软的手,仔细端详着。轻轻摇头,嘴里不住地念叨着,“记不起来了,记不起来了。”

“你仔细想想,咱们在一起还跳过舞,你还夸我又帅又会跳,真不记得啦?”他看着她说。

“你瞧瞧我这记性”。她若有所思地拍拍皱皱的眉头。

“噢,你是小关,”!

“对呀,你终于想起来了,艾姐。”他欣慰地看着她说。

“可不是么,你知道你多会跳舞,爱死我啦。"她兴奋地说。

说着说着,她深情地将他拥入怀中抽泣起来。

她做梦也没想到,都这般年纪了还有人惦记着,还会这么钟情于她。她一阵眩晕像钻进火炉里一样浑身滚烫。

第二天,这消息不径而走……

那一晚,什么时候回到的家,艾姐浑然不知。她只知不想回到那个家。她一直在磨蹭。

此刻,镜子里的她脸颊绯红,眸子里透着惊异的光茫。她忽而像遭到一场倾泻如注的暴雨,肆意的洪流汹涌般剥蚀着她那久已枯涸龟裂的土地,惨败不堪地发出凄厉而又无力的呻吟,仿佛灵与肉一丝不挂地裸露在阳光下;忽而又似春风化雨轻柔荡漾拂着水面,惊艳脱俗般如燕子呢喃蓓蕾馨香。

她胸脯起伏呼吸急促,不住地拍打着那蓬乱的头发,颤动的心无处躺藏。

“止不住那伤心的泪蛋蛋,一滴一滴往下流”,她对着镜子唱着,眼里含满了泪珠。

这句河曲二台《走西口》中的句子是她自打年轻起就是最喜欢啍的调子。

她高兴时哼,苦闷时也哼。唱着它,她觉得那充满忧伤凄凉的苦闷能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和慰籍。

“真的么,是真的么!”。她对着镜子不住地问自己。几十年了,自从离开那个死鬼后,她觉得活的也算自在。

自在归自在,可一到夜晚,就像看庙的老道,孤苦地连老鼠也留不住。不过后来这些年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你看你这个要我老命的小关,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我毫无思想准备的时候钻进了我的眼里。

当她坐而未稳,身子又弹起来摔回到那破旧椅子上时。不时地窥视着镜子里的她,再瞅瞅镜框里那个出水芙蓉般的自已。真不敢相信那时会那样妩媚迷人。

此时她如残花败柳独处一隅,似乎被锁在阴森密林中,不禁颤动起阵阵寒噤。她心猿意马云里雾里般头摇成拔拨浪鼓,不可能,不可能!

“我要是再年轻上十来岁,依你现时的年龄那也真是绝美的一对。可我这般模样,他果然会就像他说得。别逗啦,我宁可相信骡子下驴,也不会相信男人们那张嘴。"

唉!她长长叹息着。说也奇怪,艾姐这么一想,那颗七上八下的心也好像平静了许多。

小关出人意外的举动,也着实把自己感动了一回。这些年来,他每每想到艾姐就有一种莫名的怜惜,连他自己也难以说清。

他回到家将酒、猪头肉和各种熟食放到茶几上,搓着那双尖而细长的手指,兴奋地几乎手舞足蹈起来。

打开DVD,一曲深情的前苏联歌曲《红莓花儿开》悠扬流畅的唱起来,他合着曲调用他那特有的男中声哼着。

他把食物备好后,打开一瓶五粮液咕嘟吐嘟拥入杯中,随即用手揪起一片厚厚的猪头肉放入口中,接着又捏起几粒熟花生米扔在嘴里,不紧不慢咀嚼着,然后端起杯子,仰起头将杯中酒一饮而进。从鼻腔内发出含糊不清的歌词,“没有勇气诉说尽在彷徨 ,我的心上人儿自己去猜想”。

多少年了,他终于把他埋藏在心底的话,大胆给艾姐说了出去。原估艾姐会生硬地拒绝他,没想到她却把他搂在怀里抽泣起来。

他兴奋着,他决意要把自己灌醉一回。这样做不是他要借酒助兴,他是给自己和艾姐不相称的年龄壮个胆。

他深知在这样一个小城内,尽管他不在乎她的年龄,可街头的人会在乎,他们甚至会群起而攻之。唾沫星子也会淹死人的。

他年轻时处过个对象,两人也情投意合,可姑娘家嫌他穷,最后不欢而散。

这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尽管艾姐比他大好多岁,可他心里就是放不下她。前些年,老妈在世时,他也不能绕过她老人家去擅自主张。

如今他也老大不小了,得有个作伴说说话的人啦。况且他从煤矿退休也没那么忙了。

他思忖着,随手揪过酒瓶又满满倒了一杯,“咕嘟”顺口又送了下去。

真痛快!他为艾姐没正面拒绝他心生敬意。

一阵“河边红梅花儿已经凋谢了,少女的思念一点没减少"的优扬的歌声惊醒了他。哦,我连DVD也没关。这一觉睡得可真香。

唉!你看人家邻居,知疼冷热真让人羡慕。可我此刻有米有面饥肠辘辘还得挨饿。他生平第一次感到了这个家的冷清寂寞。他不禁伤起神来。

此刻,他又想起了艾姐。怕刮风还不盖房哩。管它呢谁愿意说就让他说去好啦。只要情投意合,年龄算球个甚哩!

男人一旦拿定了主意,用时间是不会轻意改变的。

没想到艾姐和小关这边,屎还没影儿呢,街头艾姐的铁粉屁倒满坡啦。

第二天,朦胧中艾姐被一阵夹杂在扫街声中的轻轻敲门声惊醒。她一边揉着眼,一边抽着裤子瓮声瓮气不耐烦地叫着:“谁呀,这么早,有事吗?”

“艾姐,是我们,你快开门呀。"花花二鱼急切地回着话。

“什么事呀,风风火火,让我连裤子也穿不迭”。艾姐说。

“嘿嘿,装,装,使劲装,街上都传下一世界了,你还在这蒙我们哩。”

这花花、二鱼都是跟艾姐在市三八炼油场一起共事的好姐妹。这花花五大三粗皮肤黝黑,说话快人快语,声如洪钟。而二鱼则细皮嫩肉肤白貌美,说起说来嗲声嗲气一副撒娇的样子。她俩都比艾姐小些。

这不,她俩老伴早早过世,如今也是单身。同病相怜,一样的遭遇,使她们经常聚在一起侃大山疯说疯道。

"哎,艾姐,昨天和我们同院的邻居窥见小关跟你在一起搂搂抱抱,没想到你这老家伙还学着啃懒草呢,是吗?哈哈。”花花爽朗地说。

“夜天晚上花花跟我说,你找了个嫩圪蛋又是个帅哥。看不出老姐还真有办法。不过你人家年轻时是大美女,老了老了还能打住买主。听说是以前你跳舞时相上的好。还真没看出。”

没想到这二鱼慢条斯理地将个艾姐说了个满脸通红。

她争辩到:“八字还没见一撇哩,人家那后生比我小那么多,你思谋能有可能不”。

“人家不见,我俩见呀,纸里能包住火呀。”俩姐妹嬉皮笑脸着说。

老脸老面了,姐妹们无论说啥艾姐也不往心上搁。可偏偏说起跳舞又勾起了她充满甜蜜的回忆。

十年前,梦圆舞厅。

华灯摇曳缤纷,光洁的地板上被柔弱梦幻般的集成光束,分隔成时隐时现的波纹状迷离斑驳的彩连。一对对俊男靓女随着柔曼悦耳的乐曲翩翩起舞,高跟鞋摩登鞋有节奏的摩擦声,淹没在靡乱的劲歌热舞中。

虽然艾姐不会跳舞,可被那悠扬的音乐和青年人优雅的舞姿迷得心里痒痒的。她静静地坐在舞厅的长条椅上,目光游离飘忽审视着一对一对高傲的舞者。

只见一对青年男女,青衣墨染彩肩飘逸,若仙若灵,仿佛从梦中走来。

一会他们身轻如燕,软如云絮,双臂柔若无骨,步步生莲。一会又如花间飞舞的彩蝶,飘逸舒缓洒脱如仙。

舞是身体流动着的语言,音乐又是舞动者的魂。此情此景她如痴如醉,心跟着鼓点节奏起伏运动,仿佛那跳舞的人就是她。

她一会兴奋无比,一会又懦弱卑微。听着那揪心的音乐,看着他那勾魂般的舞姿和那挺拔刚劲的身材,眼睛直勾勾的透出难以抑制的媚光,口水般发出啧啧声,心里不停地念叨:爱死我了,爱死我了。

闭上眼晴她试着在想与他一起尽情跳舞,如有可能她愿意被他搂着用一生的热烈和她那个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直跳到死。

一曲终了,她多么希望那个勾着她魂魄的青年人能坐在她旁,让她仔细看个够。她摸摸胸口,还好,心还在里面。我怎么感觉心蹦到了外面。

她脉脉地凝视着那个身影。

“艾姐,是你啊,可多年了不见,你还是那么美丽,我在你那理过发。我是小关,你还记的我吗?"小关轻轻拍着艾姐的膊膀笑嘻嘻地说着,并排坐在她的旁边。

艾姐只顾想心事,连小关啥时来到她跟前都全然不知,这一拍惊的她脸上顿时像着了火,仿佛她此刻的心思全让小关猜透了。

她眼神一怔随口道:“哦……嗬,认识,认识,……”

艾姐红着脸羞怯地挪起身,快速迈向舞厅门口,不停地擦着脸上的汗。慌乱中丢下了她新买的粉红色丝巾。

小关看着艾姐莫名其妙地举动,心里好生纳闷,接下来放的什么舞曲,他全然没了兴味。木然地坐在椅子上。

猛然一回头,一条粉红色丝巾映入了他的眼帘。莫不是艾姐慌乱中丢下的!他寻思着。

眼看舞厅只剩下几个人时,他悉数打听,人们只摇着头,谁也不知那丝巾是谁的。

于是,他将粉红色丝巾收好揣在身上。如果不是艾姐丢下的那再拿回来交给舞厅吧台也不迟。小关心里琢磨着。

再说艾姐,小关冷不丁出现在她跟前那一瞬间,好似给了她当头一棒,惊的她六神无主如行窃般慌张。漫无目的的串向大街,当她想起自己心爱的丝巾不见时,舞厅已关门。

接下来,小关一连几天也没看到艾姐的身影。他去了艾姐家几次,门上都蹲了猴。

自打那以后,其实艾姐到舞厅的次数更勤了,只要一天不去好像短了点什么。可她去到那里又萎缩着躲在门口窥探。

“不就是个小关么,有什么不敢见的,他难道是老虎能把我吃了不成。”艾姐对着镜子嘴里不住地念叨着。

她决意摸下这老脸大大方去一次舞厅。

艾姐翻厢倒柜收寻着一件件可心的衣服。唉!花的太艳,素的太土。对,就把这一件吧。

"你看这一件还行吧,挺合身的也不显老。"她自言自语地说着,又找出那双心爱的黑色坡高跟鞋打上油。对着镜面描起了口红。

嘴里不住地哼着《二人台》“走西口”曲子。

当艾姐依旧坐在那间舞厅长条椅上后,小关第一眼就看到了她。

只见艾姐上身着红底素花皮质袄,袖口翻卷出绒绒,下身穿深灰色稍显喇叭形长裤,裤角不高不低正好搭到方口黑色坡跟高跟鞋的鞋面。

一头披肩秀发波浪式下垂,杏壳下那一双葡萄般深邃的大眼睛,在两弯浅浅细眉下,透着妩媚而迷人的神韵。嘴角微微上翘,唇红齿白。

身材凸凹有致,雅而不艳。似乎略显驼背中流露着那种古典的美。

她目光羞涩的与小关对视了一下,迅速将目光移开,转瞬间又盯着他看起来。情不自禁地跟着音乐的节奏左右轻轻拍打着手。

经历了那次尴尬后,今天艾姐看起来大方了许多。还没等舞曲结束,她便向小关招手示意。

没等小关坐定,舞曲嘎然而止。他们热烈地谈话顿时淹没在一片喧嚣中。俩人深情地对视着,眼里发出奇异的光芒。

“艾姐,你今天看起来十分迷人。想不想学跳舞?"

她一阵脸红,连连摆起了手。“可不敢,可不敢!”

“一会我就带上你,没关系的,只要你喜欢就行。”小关迅即回应着她。

“你看我行吗,都一把多年纪了,还敢抖打。不行,不行。”

她半推半就心里拗不过行动上的执着。

俩人说着,说着,曲子又响起来了。

这时小关拽起她便缓慢步入了舞池。

这是个帕斯舞曲,柔慢的动作与她笨拙的舞步又比较合拍,且又是在昏暗的灯光下舞动。

此情此景或许让她闪过了丝丝感动。只见她双手合十举到额头上默念着。迅速又将软而微皱的小手伸到小关的掌中。

当她触碰到那双手后,浑身一股电流传遍了全身,她微微倾着充满香味的头,颤抖而嗲声地说:“小关,你真帅!”

“姐,你今天看起来比仙女还美。”小关说着,紧紧贴在艾姐的热辣辣的身上。

多少年了,艾姐多么渴望有这样一双手挽着她。依偎在她身旁,让她如梦如幻。

是啊,我多么希望这个比我大的女人能成为我的另一半。唉!老妈还健在呢!

音乐就像一股流淌着的清冽甘甜的泉水,爽爽的浇在了他们的全身。使他们亢奋、陶醉,久久不愿离去。

艾姐,艾姐,你这是怎么了,一会愣一会笑,想啥呢。又想你的心上人了?"二鱼摇着艾姐说。

“我还以为你想老汉想疯啦,神神巫巫地。”花花嘴里露着仅有的一颗门牙喷溅着唾沫星子大声说。

她俩你一言我一语的讥讽,使艾姐似乎才回到现实中来。

她目光呆滞神情沮丧地摇了摇头。“不可能,不可能”。艾姐心里极力否定着自己的臆断。

花花、二鱼一看艾姐这神情,也不便说啥,客套了一阵顺势也就离开了。

艾姐看了看那个嘀嗒的旧表,“噢,时间原来不早了。

此刻,尽管她饥肠辘辘,可她一点食欲也没有,她揪过枕头又将懒散的身子丢到了炕上。

失落、苦闷、焦燥,糟透了的心情搅得她心神无法平静。

说实话,她对和小关的情感问题一点也不看好。你想,我们之间几乎是母子间的代沟。你听听那两个好姐妹是如何谝闲传的,你就知道我心里多苦、多痛。

她感到她无比的软弱,无力与这些无形的力量挣扎、抗衡。

你看这老天爷也是在耍我,一阵雨一阵风的。她感觉力不从心无法迈过这个坎。

此刻,她太需要有一个人给她鼓鼓劲,让她放胆去勇敢地爱小关。可有谁会呢,他们给我的几乎是冷嘲热讽的软刀子。

小关,你知道么,你一个"姐"的叫我,真让我骨头也能化了。我咋能就轻意把你放下。我知道你我之间,不是没有爱,也不是不能爱,就是敢不敢爱,诱因只有一个"世俗偏见"。

这会儿,艾姐迫切想见到他,她有好多好多的话要跟小关诉说。

她感到即使全世界的人跟她在一起,也不如小关一个人跟她在一起满档、充实、安全。她从未有过的孤独寂寞、痛苦!

关,我不是痛苦寂寞而想你,而是想你才寂寞痛苦。你的怀抱,是我今生做梦也想着的依赖……

仅几天的时间,艾姐好像一下子就跨入了暮年。面容憔悴神情恍惚全没了往日的神采。

哼起《二人台》“走西口"曲子也变了味,有一声没一声的。

看着那些往日被她打理的井井有条的柜子呀,桌椅呀,炕上铺衬呀,特别扎眼,讨厌。艾姐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摔掉砸个稀巴烂才解气。

偏偏房漏又遇连阴雨。你说这人跟我致气也就罢了,这天气也跟我闹心,一阵雨一阵风的,雾罩连天。

老天爷呀,你说我这事是能成还是不能成,你倒是给我句话呀!

我这孤老婆子能受得了这样得折磨么。小关,是死是活你给上我一个痛快吧。

这些年来,她心里一有事就会自言自语唠叨个没完,真是树老根多,人老话多。

她胡乱整了些吃的,早早地就睡下了。

一场秋雨一场寒,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和行人"撇踏、撇踏"脚步声,她展转假寐睡意全无。

猛然,随着小雨被风打在窗上的沙沙声,她侧耳听见轻轻的敲门声。

“艾姐,艾姐,你睡了没?我是小关。我来看看你。”小关恳切地叫着。

“没有,没有!"

艾姐紧忙答话。接着“巴搭"灯亮了。艾姐身影忽而弯曲忽而站立,屋里一阵窸窣声后,"吱扭”门被打开了。

小关这边前脚还没站稳,手里的东西还没完全放下。艾姐一个热吻拥入小关的怀中,喜极而泣胸脯起伏起来。

两人紧紧偎依在一起,四目紧闭长时间无声地抚摩着,久久不愿再松手。倾刻间雨声紧密地一阵更胜一阵,仿佛被他们这对终成眷属的老妻少夫感动着。

下吧,下吧。人不留天留呢。让那些闲言碎语随风去吧。

结尾

这一夜,两人沉醉在了长长地接吻中。接着,小艾姐拉上所有的窗帘,又三下二下剥光了小关身上的湿衣服,一件一件扔到炕角边上,将他裹进被窝里。小关被雨淋得冰凉的身体顿时感到了一种从未体味过的带有女性气息的温暖。

他粗暴地扯拔下艾姐的内衣。迫不及待地抱住她,如野马脱缰奔驰在那广阔地沃野上。一阵如云似雾的喘息后,小关裸露着瘫软的身躯任由艾姐尽情地抚摸欢慰着。“关子,这下你后悔了吧”?艾姐嗲声嗲气地说着。

“艾姐,爱姐!我的心肝。我还想……”。小关阴阳怪气地说着说着翻身又扑向了浑身滚烫的艾姐。艾姐更为猛烈地将她的关子搂入怀中。闭上眼静静地享受着这美妙无比地时光。

“沙巾,我的沙巾。怎么会在你的手里?"他瞪大眼球探求地望向小关。"哦!"。小关这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向艾姐叙述了一遍。

"我真以为丢了呢,可惜了地还心疼了好长时间。这下好了!"他们说啊说着。就这样他们一直诉说到了第二天天明才算罢休。

于是,好事的花花和二鱼没等艾姐和小关闹完洞房,这消息就沸沸扬扬地传向了满城。

小说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切勿对号入座。

美丽的邂逅(微小说)

我喜欢她都喜欢到血液里,他喜欢我亦到了骨髓里。

那是一个炎热夏季的傍晚,我悠闲散步于街市,来到书摊前,随手翻着书,突然一个穿着青花瓷裙子的女孩映入了我的眼帘,她穿着浅绿的束身衬衫,下身穿着蓝底小白花的青花瓷裙异常扎眼。

她25岁上下,窈窕身材,瓜子脸,长长的青丝秀发披肩,走起路来,给人以飘逸感。前凸后翘真是迷人。我的精神崩溃了,心想:是不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了?看着我,她嫣然一笑,我也憨憨的对她一笑。凝视后的尴尬且不用说,看得人家姑娘满脸绯红。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咋这个样子呢?她买了一本书走了。

我到家后,躺在床上,26岁的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啥叫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我失眠了,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失眠了。这是不是叫单恋?

第二天晚上,我打扮了一番,然后,又去了街里的那个书摊,心不在焉的照常翻着书,企盼着电视剧里的镜头或情景发生。不一会,女孩来了,看见我嘴角微微上翘一下,我知道那是人家出于礼貌。买了一本——《张晓风精选集》,就要走了,我快步走过去同她搭讪,得知她在市文联工作,是个文学爱好者,家就在附近,我呢,是一名高中的语文老师,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这能不能算作郎才女貌呢?瞎想啥呀?说不定人家都有对象了。

我第二天找到了文联的朋友了解了这位姑娘叫冷月,是位小有名气的才女,经常在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为人低调内敛,人品一流。在文联主办的刊物上负责稿件的编辑工作。

后来,我有目的地给冷月编辑的刊物上投稿,笔名叫暖阳。

一连写了好几篇,什么微型小说、散文、现代诗歌、诗词,都如石沉大海,音信皆无。我要选择放弃键。这时,我收到了一封令我惊喜的信。我一看是市文联编辑部邮来的。那个乐呀,当时是蹿起老高。蹦跶好几下。

都说字如其人,她的字,娟秀而精致,信的文笔中 透漏出女孩的典雅与娴静。我仿佛看见轻风微拂中,淡淡斜阳下,一个明眸善睐的姑娘沉醉于稿件的评阅中,看着一位叫做暖阳的习作,不时浅浅地笑呢。

我看着冷月写来的关于我写的习作的若干意见和建议,诚恳真挚,我心服口服。暗暗佩服才女的语言功底。我最感兴趣的是最后那句话:暖阳:以后如有事请到文联六楼606找我。再见!

我想机会来了!要把握好。

101放假,我带着文稿,带着我那颗火热且滚烫的心来到了文联,轻轻敲门后,我见到了她。冷月的脸上不知为什么泛起了红晕。我拿出了文稿,请冷月面批,对一篇叫“雨中情丝”的散文稿,她非常感兴趣 。说我进步了,有一定的文学功底。语言也比较清新流畅……反正都是夸我的话,我当时别提有多美了。

接着,我们俩聊李白、杜甫、苏东坡、聊张晓风、林语堂、白先勇、舒婷、毕淑敏、聊余光中、余秋雨,最后聊到了徐志摩……

这次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她是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来文联工作刚满一年,主要是至今未婚,还没处男朋友。我心想:这真是天意呀!

我俩从上午8点一直聊到11:30 ,眼看到了饭时,我想机不可失呀。我说:“冷老师,你看到饭时了,给我个答谢你的机会呗,她推说,有事要拒绝我,我也不是吃干饭的,大白给。我说:“我快调走了,如果这顿饭不吃,今后就没机会了!”我也不知道,我咋突然变得聪明了,信嘴一诌,还真管用了。冷月说:“那好吧,找个清净的地方。”我说:“你想吃啥?”她说:“随便!”最后敲定吃火锅。

在那次酒桌上,我俩的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 。冷月喝了很多酒。有红酒、白酒和啤酒。在醉意时,她说她对我有好感,特别是对我的上进心、不服输的精神表示钦佩。这一次吃饭,我俩谈了很多很多。我了解了她冷峻的背后,是那样的淑女、小女人、那样的小鸟依人。我的心率加快了,我控制住了自己,人家只说对我有好感,也没挑明是恋爱关系,瞎寻思啥 ?吃饱喝足后,我非常绅士地把冷月送回了家。记得时间是从中午12:00分,一直吃到下午4:30 。

谁知道,这顿饭是我和冷月的分别饭。她不久就调走了,去了上海一家杂志社,任总编辑。时间是1982年9月26日。

33年过去了,冷月不再年轻了,33年的光阴,有多少的尘俗和烟雨,再靓丽的青春也难以抵抗岁月的侵蚀。33年中,我在电话中得知冷月经历了结婚、离婚,有一个儿子,今年28岁,在美国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现在的冷月仍然孑然一身。孤独度日,已退休在家,安享晚年。

令人兴奋的是:2015年3月26日,我们东北三省的文化考察团决定去上海参观研讨,作为地级市的文化局长我有幸参加此次活动。

2015年3雨28日,飞机在上海的浦东机场降落,在接机站口我看到了一位年过半百仍风韵犹存的女人,略显微胖的她手持一束红玫瑰,在翘首期盼着。

我远远地就看到了她?这不是每日令我魂牵梦绕的青花瓷裙女孩冷月吗?

我恨不能扑上前去,紧紧地拥抱她、亲吻她。可怕同来的仕友看见,岂不贻笑大方。

当天晚上,我们相约来到了上海黄浦江附近的“巴越风酒店”。

冷月见到我后,啥也没说,将头埋在我怀里,一直捶我后背,然后就泣不成声了。她怪我33年前,请她吃火锅那次没有向她求婚,哪怕确立恋爱关系也好,她说她就不会来上海了。她说她当时已经示意我说对我有好感了,可我还是显得很木讷。当天晚上冷月失眠了。认为我暖阳是个冷血动物。根本不懂得什么情感。实际上,冷月错了。33年暖阳一直没有停止对冷月的思念与牵挂。

那个初春细雨绵绵的夜晚,一段美丽的邂逅、充实、温馨和美丽着一个个夜晚。但此刻,我宁愿回到33年前,看到那个身穿束身绿衬衫,下穿蓝底小白花青花瓷裙,长发飘飘,脚穿高跟鞋的令我热血沸腾的清纯女孩。

错过了,就不会再有了。

1

      唐尼在异国他乡,独自抱着吉他走在莱茵河畔,他没有想到因为一首歌,成就了一场浪漫邂逅。

      朦胧的细雨将夜晚装饰的异常梦幻。

      唐尼找到了一处台阶做了下来。

    吉他的声音响起。

    “异国他乡的雨季,没有人在乎我的名字。

      懵懂无知的年纪,选择了逃离,我的家乡啊!我很像回去,去看看那香樟树下还残存的记忆。

      美丽的女孩,是否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可是多少年了,也许你已经成为他人的妻。

      异国他乡的雨季,我孤独的身影还有谁能够看清,多希望的爱情,最后还是逃离。”

      音乐在河畔的上空飘起。

      “这是你的作品吗?”突然一个女孩的声音在唐尼背后传来。

    唐尼转身看到一位身穿公主裙的女孩说着他勉强能够听懂的外语。

    “你能够听懂中文?”唐尼不敢相信在这里还能够有人能够听懂他所唱的。

    “能够听懂一点点,不过你的曲子还有声音很好听。”女孩说。

      “这样的天气你为什么还要出来呢!你知道这样会很危险的。”唐尼知道在这个国度尤其是晚上还是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会很危险。

      “因为我想出来透透气。”女孩说。

      “遇到了什么事情吗?”唐尼问。

      “我的未婚夫喜欢了其他的女孩。”女孩说着眼泪流了下来。

      “哦!那真的是太糟糕了!”唐尼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没,没关系,你能够再唱一首吗?”女孩说。

    “你说什么?”唐尼一时没有明白。

    “我的意思是,你能够再唱一首歌吗?”女孩说。

    “如果你喜欢,我非常愿意。”唐尼说。

    吉他声响起。

    “雨季的天气,也许寒冷沉浸了我们的心。以为的爱情,泪水成就了哭泣。

      没有一点点的怀疑,可爱的女孩你是否相信,我们需要的勇气不会别离。。。。。。”

    女孩听的如痴如醉。

    一辆车行驶而过,鸣笛声让两个人在音乐里清醒。

      “对,对不起,我想我该回去了。”女孩有些不知所措的说。

      “你叫什么名字?”唐尼问。

      “艾莉丝!”女孩说。

      “唐尼!很高兴认识你。”唐尼说。

2

        一个月后

        “唐尼,快点,这次是这里有名的富商公子结婚的日子,我们不能将这次机会错过。”唐尼的乐队队员凯恩说。

        华丽的酒店,这里豪车不停地停靠在酒店外。

        “我噻!唐尼,如果不是这次的演出,我想我一辈子都不可能进入这样豪华高档的酒店。”凯恩说。

        “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参加莱尔斯公爵的婚礼。下面我们有请莱尔斯公爵和艾莉丝公主。”主持人说完大厅里响起热烈的掌声。

        唐尼的乐队在婚礼台的右侧,从他的方向可以清楚的看见台上的新郎和新娘。

        “在婚礼正式开始之前有请我们的青春乐队为新郎和新娘献唱一曲。”主持人说完灯光投射到唐尼乐队的方向。

      而此时的艾莉丝看到那熟悉的身影的时候内心竟然有些触动。

      “凯恩!唱之前准备的那首歌!”唐尼说。

      “唐尼?为什么要更改曲目。”凯恩问。

        “相信我!”唐尼说。

        音乐响起。

        “那天的雨季来临,我以为我就此失去了方向,直到我看见了你,才重获生机。

        我知道你将要成为他人的新娘,可是一切都不是你的意愿。

        我日夜煎熬,可是我知道我办不到,也许我需要再次逃离,也许还有一个栖息地,他埋藏着我的心,葬送着我的歌曲。”

      唐尼唱歌的同时艾莉丝已经泪流满面。而台下的人开始议论纷纷。

      “这是谁请来的,让他们出去。”莱尔斯公爵咆哮的说。

      “唐尼,你搞砸了这场演出,我想我们闯祸了。”此时已经有保安开始走过来。

      可是唐尼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他看着台上的艾莉丝继续唱着。

        “出去,把他们轰出去。”保安走过来大声的说。

      “喂!不要动我们的设备。”凯恩和其他队员与保安争执着。

        就在这时候警笛声传来。

        很多警察走进了大厅。

      “莱尔斯先生,我们现在怀疑你和多起跨国走私案与谋杀案有关,请随我们回去协助调查。”

3

        “唐尼我真是为你感到骄傲!”凯恩羡慕的为唐尼送来祝福。

          同样的酒店,同样的新娘,但是此时站在新郎的位置上的是唐尼。

        “我愿意!”唐尼说。

        “我愿意!”艾莉丝说。

        在一处美丽的庄园。

        “唐尼,你怎么会有这样一处庄园呢?”艾莉丝问。

        “否则我怎么能够娶到我喜欢的新娘呢!我知道现实就是这样残酷,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也只是童话里的故事。”唐尼说。

        艾莉丝似乎听出来唐尼话中的意思。

      “莱尔斯的事情也是你做的吗?”艾莉丝问。

      “是的,也许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我出生就是爷爷奶奶照看着,我没有见过我的父母,爷爷奶奶说他们来到了这个国家。

        再后来再也没有任何音讯,爷爷在我离开的时候告诉我父母给我留下了一份产业,而我却不知道是遗产还是。。。。。。”唐尼说。

        “所以你来到这里为了寻求真相?”艾莉丝问。

        “是的,直到上次遇到你以后,我发现我深深的爱上了你,而你说你未婚夫喜欢了其他人,我便去调查了他。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父母的遇害竟然和莱尔斯家族有关,因此我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只是我没想到。”唐尼说。

        “没想到竟然出现在我的婚礼上。唐尼,我爱你!”艾莉丝并没有因为唐尼说出真相而怪罪他。

        一次邂逅,总会产生微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会跟某些事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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