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很多人很多事像云烟一样飘散,但在我心中一直缭绕不去的,是那一场雨中的美丽邂逅。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邂逅 作文 600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1
邂逅,在不经意的转角间相遇。
——题记
瑞拉,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但因一次平凡的相遇而不平凡。一次生活的拐弯抹角,又让她想起与老友的相遇……
十年前……
夜,在不经意间来临。瑞拉独自走在回家的小巷里,落叶也时不时地落下,似在诉说自己的眼泪,却最后只能落得个叶落身散的下场;又似在翩翩起舞,演绎自己一生的终结。灯光将瑞拉娇小的身影拉长拉大,使这小小的人儿,有着丝丝的安全感。
这是瑞拉两周回一次家的日子,或许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巷子里人很少,最多只有几辆车在偌大的道路上穿梭着。
这时,突然出现一个男子与瑞拉一起走。瑞拉抬头,只见他一袭黑衣口带口罩,但一双明亮的眸子却让人过目不忘。瑞拉起始有些防备,但男子只是纯粹与她一道走,并无其他意思,瑞拉这才放下心来。或许是缘分吧,男子一直陪瑞拉回到家才离去。
校园……
"咦,怎么是你”瑞拉出声。原来,是那日与瑞拉结伴而走的男子。“恩。”男子说:”我们还真是有缘,交个朋友吧!”瑞拉爽快地说:“好。”男子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瑞拉”瑞拉回答。“我叫冰澈”冰澈道。
自此日后,冰澈就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
一次,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瑞拉心情也大好,外出踏春去了。路途中正无聊,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瑞拉!”来人正是冰澈。冰澈上身白色衬衫,下身是墨蓝色的牛仔裤。一身衣服,简约到让人屛住呼吸,这极其简单的衣服却被他穿出阳光帅气。“冰澈!我可是好久不见你了,你小子,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瑞拉调侃道。“哪有,不过是这几日事物比较繁多而已。”冰澈解释道,“相遇是一支春天的歌,相遇是一座相遇的桥,遇见你,是我最幸福的事。”
瑞拉想,相遇即缘,缘亦即相遇。她和冰澈,便是这世间最美妙,最奇妙的缘了吧!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2
踏上那条蜿蜒前伸的羊肠小道,身旁的野花盛开,鲜艳非常。驻足凝视它粉嫩的花瓣,只觉清香扑鼻。微风轻拂,露珠闪耀,晨光熹微,鸟儿歌唱。那天,我邂逅了心仪已久的画面。
清晨,我走在上学路上。凉爽的风轻轻吹过,小草继续了一夜的温度,一个这儿青涩的晨光,散发着淡淡的香,浓密的树叶间传出鸟儿婉转动听的歌声。于是,阳光终于醒来,绽开灿烂的笑脸,我如坠入画中。
中午,同学们吃过饭后,都走在校园里的路上。瞧,他正迈着轻松的“猫步”尾随到一个同学的身后,脸上浮现调皮的笑容,然后一使劲拍那人的肩膀。“啊”“哈哈哈哈哈哈——”。这时,太阳静静地挂在天上,观众一般观赏着校园各个角落里热闹非凡的景象。操场上,看那一个个 篮球 健儿生龙活虎,听那一声声激情澎湃的加油助威声。一道优美的狐仙如流星划过天际,不偏不倚投进了篮筐里,顿时全场轰动起来,有的兴奋得跳起来,有的拥抱在一起,有的挥洒着喜悦的汗水……
傍晚,放学了,回家的路上人来人往。两位熟识的老人在路上相遇,都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握在一起,亲切地交谈。在夕阳下,老人布满皱纹的脸庞就像一朵风干的花儿,风、草、书都觉得他们分外动人。
心动心动!清晨的野花野草不是河畔的金柳,却比金柳更温柔;中午嬉戏的同学不是波光里的艳影,却比艳影更美丽;傍晚熟识的老人不是四月里一熟树的花开,却比繁华更有活力。
有时候,只想着远方,却忘了身边时时刻刻能够邂逅的风景。忘了抬头看看屋顶的天空,忘了嗅一嗅小草的清香,忘了捧一杯泥土来细细观赏。
那邂逅是最美的意外,蓦然一想,不对,我们自己就是这温馨画面中的风景。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3
记忆像腐烂的叶子,那些清新那些嫩绿早已埋葬在时间刻度的前段,惟有铺天盖地的腐烂的气味留在时间刻度的尾部。
桌上是我和敏的合影,它就摆在我桌前,从窗子透进的光笼罩着它。我窗外是一棵槐树的树冠,这树冠摇曳婆娑的影子总是和阳光一起投照在那小小的合影上。照片上的敏秀发上系着白色蝴蝶结,身着白色衣裤,脚踏白鞋,好似一个白衣天使下凡。她笑容的酒调是很淡,却很醇,浅浅地斟在我的心窝里。我多么想再见她一面!
那天,蓝天打了蜡,秋日里特有的清爽,使世界忽然显得晴朗了。我走过我和敏常去的街口,那儿依旧繁闹,我却没有当时的心境了。我望了望旁边,现在的她,是否跟我一样,在嘈杂的都市中寻找一方净土。她,在干嘛呢阳光轻轻地泻洒在街道上,没有人回答。
刚寻个地方坐下,一股强烈的香水味冲进了我的鼻腔,我恍惚地抬头,看到了她。刹那间,我的目光凝住了。可是,这还是我记忆中的她吗她那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不羁的短发,先前那双干净的眸子里多了一分老练与成熟,身上的黑皮裙,耳垂上玲珑的耳坠……这时的她站在我面前,两手插在腰间,张着双脚,止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她看见了我,眸子里闪过我从未见过的繁杂神色,时间在静静流淌。面对两年不见的小学同学兼好久,我们彼此无语。忽然,她极快弟转身,逃也似的走开。我站在路的这一端,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她用背影告诉我:不必追。香水味淡了,散了。为何要有这样的邂逅,它留给我的是这样的痛楚。
秋阳,仍是这般艳丽,而这九月的秋风已有了些许凉意。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4
一次不期而遇,一段美丽邂逅,一种机缘巧合,一番心灵徜徉。——题记
你,原本是一丛蔓藤爬篱笆的小花,在北风的强势呼啸之下,默默地隐身于墙角根下,经历了几场 大雪 的洗礼,你的步履更加的沉重,面容更加的憔悴,仿佛一位饱经沧桑的耄耋老者,在皑皑白雪中走向生命的尽头。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那个早晨,我照例漫步小区花园,忽然被一抹新绿吸引住了目光,定睛一瞧,那一根根的藤蔓上竟抽出了嫩绿的新叶,似翡翠,饱满而圆润。藤蔓又恢复到原先的模样,色泽匀称,质地光滑,富有韧劲和弹性。那些白色的、粉色的小花深情地绽放着,在绿叶的掩映下,犹如一个个小精灵似的,正朝着我浅浅的微笑,似惊鸿一瞥。春风拂面,小花们灵动着浅吟低唱,犹如孩童们轻语呢喃,我竟不自觉的心生一种怜爱之情。
“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蔓藤向上伸展着,比人高的花枝如涓涓细流般倾泻而下,一簇一簇依偎在一起,从花园这头一直延伸到另一头。阳光洒下,静静的蔷薇便有了朝气,嗅着郁郁清香,任时光流转,任花香弥漫,享受这淡淡的恬静和优雅。
可爱者甚蕃,为何偏爱蔷薇也许是因为它那随性的烂漫,也许是因为它用钢筋铁骨般的意志战胜了隆冬严寒,再次绽放的盎然生机诠释了涅槃重生的怒放。
风起时,花瓣雨在身旁飘落,时而落入我的眉眼发间,时而乖乖躺在我的脚边。遇见你,我的世界春暖花开;邂逅你,一笔淡墨浓万千。
关于邂逅作文600字5
难忘的溆浦游,带来的是人文与自然的美丽邂逅。不禁让人期待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无语
我们一行来到了“飞水洞”。同学们带着激动的心情,爬越了看似陡峭的石梯。“飞水洞”三个字印入眼帘,深深刻在我心中。兴奋地心情化作无语的快步。顺着导游的手指,我们看到了钟乳石的美丽,奇特的形状更让我们惊讶。一会是迎宾的神鹰,一会是幽深的皇宫,高大的禹王神像。自然的神奇 魔术 让我无语。前进的道路被无尽的感叹所包围,然而望一眼身后却是无言的痛楚。人类忘记了自然的无私奉献了吗不顾钟乳石痛苦的呼唤了吗竟会残忍着将它锯成了两段,留下的是一排整齐的齿印。面对着眼前,我无语了。
人与自然的邂逅是另一种无言的美,或许这种美中拥有瑕疵,但仍掩盖不了耀眼的光芒。
追寻
众所周知,溆浦是革命烈士向警予的老家,古代伟大诗人屈原,也曾行吟至此。怀着敬仰之心,踏进向警予前辈的故居。看着玻璃框内她瘦弱的面孔,听着讲解员诉说她英勇的 事迹 ,同学们连声称赞,掌声不断。屈原,还在此留下“伏清白以死直矣”的千古名句。到底是怎样的自然美景造就伟人我们不由地乘坐小船,沿着河水去寻找隐藏的答案。两岸丹霞地貌,简直是自然的绝句。岸边平躺的“母亲”,安详的睡着,似乎享受着人们对她的称赞,对她培育优秀儿女的称赞。还有那直挺的佛,守护着溆浦儿女不朽的英魂。
人与自然的邂逅是另一种不言之美。平静河面挡不住泛起的浪花,小小的河岸装不下内心的称赞。
人与自然邂逅,我与美丽邂逅。
人与自然是应该和谐相处的。然而,现实并非如此,与美丽邂逅的我,衷心期待,人与自然能拥有无数次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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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风格有哪几种
穿衣风格有哪几种,你知道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穿衣的风格,会带来不同的感觉。相信很多人都想学服装搭配的技巧,穿上这些去邂逅春天吧,合适的搭配风格能为我们增添新的魅力,时尚就看穿衣风格种类。
穿衣风格有哪几种11、知性优雅型
所谓优雅型,就是具有浓浓的书卷气息和良好的涵养,这个类型的穿衣打扮讲究一种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讲究从上到下的色泽统一,明艳张扬、大红大绿的颜色不适合打造这种风格。
搭配以简洁大方为主。颜色方面,黑色、白色、灰色、米色、酒红、墨绿的服饰最适合优雅型的女性,低调中尽显优雅。
2、都市白领职场型
服饰一般以长裤西装、包臀裙、衬衣、连体衣为主。色彩搭配上,藏蓝色必不可少,还有黑白灰,卡其色都是常用的颜色。不想穿得太正式,还可尝试小西装搭配牛仔裤,轻熟的味道更加诱人。
3、文艺范森女型
颜色选择一般为淡蓝色、米色、白色、绿色、粉色等暖色调,衬托出女性内敛淡雅的气质。面料以舒适的针织、棉麻居多。
4、清纯甜美少女型
在色彩选择上,以清新甜美的`绿色、白色、**和粉色为主,或利用小碎花打造俏皮甜美的气质。蕾丝、荷叶边、蝴蝶结是常见的使用元素,面料以雪纺、纯棉居多,搭配小白鞋或四季鞋,让少女感更加凸显。
5、休闲轻快运动型
运动风的打扮适合逛街、出游、健身……让你看起来充满朝气和活力,减龄效果上佳。但由于面料和剪裁的原因,运动装服饰对身材的要求较高,如果身材偏胖,那么运动装上身可能会更显臃肿。
穿衣风格有哪几种21、欧美高级风
适合人群呢:高个子,气场强大的女生
欧美高级风给人很高大上的感觉,简直是行走在时尚的边缘。不过,这种风格一般只有气场强大的女性才能驾驭得了。这种风格深受众多超模喜爱,让你变身成为人群中的焦点。只是,小个子以及气场不足的妹子们就别轻易尝试了,毕竟在身高上就已经“输了”,还是寻找适合自己的风格吧!
2、民族风
适合人群:所有人
民族风就如职场优雅风那般“百搭”,基本不挑人群,谁都合适。民族风给人一种复古的味道,很有中国传统美。民族风的服装穿起来很独特又显气质,无论你什么身材什么年龄段,穿起来都能为你增添魅力散发无限光彩。
3、甜美可爱风
适合人群:小个子女生
高个子女生的气质与气场,总是让小个子女生羡慕不已。不过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气质与特点,我们无需过于羡慕别人。甜美可爱风最适合小个子女生了,准确来说,应该是只有小个子的女生才能完美驾驭,男生看了都很有保护欲呢!而高个子女生就别尝试什么可爱风了,画风会很奇怪,甜美风倒可以考虑~
4、温婉优雅淑女风
适合人群:文静气质型女生
温婉优雅淑女风,是一种许多女性都喜欢的风格,这种类型的女生,同样是男性所喜欢的对象。职场风也有着优雅淑女与温婉的感觉,这类服装给人落落大方的感觉,最适合本来就很文静又有气质的女生啦!一般来说,这种风格很多妹子都合适,只要你不是很“男人婆”就好!
5、复古英伦风
适合人群:文艺型,身高165以下的女生
复古英伦风也是日常穿搭中非常流行的一种风格,深受众多文艺范女生喜爱。不过,这种风格并不适合个子太高的女生,只适合身高165以下的妹子哦!时尚优雅又高贵的复古英伦风服装,可以尝试一下~
6、文艺学院风
适合人群:身高165以下的女生
文艺学院风看起来清纯又具有俏皮感,简直就是减龄神器。不过,这种文艺学院风并不适合高个子 女生,穿起来感觉就是“强行装嫩”的赶脚。而身高165以下的妹子,就能把文艺学院风驾驭得非常完美哦!
7、休闲舒适风
适合人群:所有人
这几年来,宽松休闲风的服装越来越受欢迎了,穿起来休闲舒适又时髦有范儿。更重要的是,对于胖妹子来说还是显瘦利器哦。休闲舒适风不挑身材和人群,无论谁穿都合适~高个子的女生穿休闲舒适风,看起来会非常个性有范儿。
8、中性风
适合人群:酷酷的女生
这个是正常的。而且象那些很好的牛仔裤,因为含棉量高,而且棉线很细,就更为贴身和舒适了。尤其是原色的那些,一条有可能上几千几万的,就是要这样自然而然的折痕,折久了会有洗水效果出现。这叫养牛。
不过折痕不要弄不舒服腿就真,质量如果太次的就可以换了。
。
不管什么裤子膝盖地方老皱,说明你的裤腰处有些紧张。特别是你蹲下的时候最撑的就是你的膝盖处和后腰处。裤腰不要赶时髦弄的低,这样只要你弯膝盖,裤子都是紧张状态,时间就了自然就皱。换句话说穿个比较宽松的裤子随便蹲,随便弯曲,绝对不会皱,
熨烫 都不是最好的办法 还是去除不掉的 只可以说治标不治本啊 没有作用的 只有换一个喽 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那是裤子的布料决定的,没什么好办法,尽量别蹲着,坐着的时候把腿伸平!
第2集。《创业时代》该剧讲述了讲述了软件工程师郭鑫年研发手机软件魔晶走上创业之路,在这个过程中与同行竞争,邂逅投资分析师那蓝收获爱情的故事,剧中第杨颖穿牛仔裤在第2集。《创业时代》是一部由华策影视出品,安建执导,张挺编剧,黄轩、Angelababy、周一围、宋轶、啜妮等主演的都市情感创业剧。
吉胡·阿莎
英国公爵夫人电视有限公司制片兼主持人、凤凰卫视欧洲台记者、美籍华人凉山彝族吉胡·阿莎,毕业于四川省高等警官学校,曾在西昌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任侦察员。多次破获重大凶杀案及毒品走私案。
中文名:吉胡·阿莎
国籍:美国
民族:彝族
职业:制片兼主持人
毕业院校:四川省高等警官学校
主要成就:获中国公安部二等功臣奖
代表作品:《扬子江的女儿》
性别:女
人物介绍
获中国公安部二等功臣奖。她是“首次长江全程漂流队伍中唯一女主漂”;“法国的畅销书作家”;“和查尔斯王子为邻的成功地产商”;“被牛津博物馆收藏肖像的唯一在世的中国女性”。查尔斯王子说:这个女人不寻常!一个全程漂流过长江的女探险家,一个在巴黎圣母院举行婚礼的东方“灰姑娘”,一个不懂法语的法国畅销书作家,一个中国女人的英国式离婚。吉胡·阿莎——一个可以为真实人性而疯狂的彝族女子。
学习经历
1980——1982年四川省高等警官学校刑侦学
1987——1989年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
1990——1992年巴黎索邦大学法语、法国文学专业
1994年BORNERURAL飞行员训练
1995——1996年剑桥BELL语言学校英语
1999——2001年伦敦“KINGSWAY”学院英国文学、英国法律
人物生平
凶杀案及毒品走私案。获中国公安部二等功臣奖。
1986年,20岁的阿莎自愿加入长江探险漂流队,首次从长江的源头——青藏高原到入海口上海,成为世界上三位全程漂流长江(特别是成功漂过长江滩王老君滩)探险队员中的唯一女性。漂流成功后,阿莎入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学习新闻专业。1989年获法国图尔大学奖学金,前往法国留学。1992年她在法国CALMANN—LEVY出版社出版了她的第一本以长漂为背景的的纪实小说。1993年前往英国剑桥求学。
1998年阿莎成为英国公爵夫人电视有限公司制片兼主持人,曾参与本公司与大连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系列电视片《彝族——东方的印第安人》。还参与了BANG制片公司(香港)联合制作的一部关于把中国文化穿到美国和欧洲市场的节目。
她是四川大凉山彝族自治州走出的传奇女子,现拥有英美两国国籍,18年间,行走了一百多个国家。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只能用传奇来形容:1986年加入中国长江探险漂流队,成为世界上首次全程漂流长江的探险队中惟一的女主漂队员;
1992年在巴黎出版以长漂为背景的纪实小说《扬子江的女儿》,成为当年法语地区最畅销图书之一;1992年,与美国男友凯文在著名的巴黎圣母院举行盛大的婚礼;
1993年,在英国炒房,短短几年间,她就成了百万富翁;
2001年,因为凯文的背叛,阿莎与凯文开始长达三年的离婚诉讼,阿莎损失了600万英镑的财产;2004年英国牛津博物馆收藏了以阿莎为模特儿并命名的人物画像,画下备注:“阿莎说:我要做我想做的一切!”现在,阿莎回到了生养她的大凉山,在橄榄山买下200亩的果园,并写下了自己20年来的传奇,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吉胡·阿莎》。她的生命如此丰富,有人把她比作三毛,也有人把她比作杨二车娜姆,然而,她就是她,独一无二的吉胡·阿莎。
成长经历
长漂故事
20多年前,当日本探险家植村征服了漂距6000公里、落差3200米
的亚马逊河后,漂距6300公里、落差5400米、跌水和险滩密布的中国长江便成了“世界最后的伟大征服”。那时,22岁的彝族姑娘吉胡·阿莎正沉浸在自己的“福尔摩斯”之梦当中。由于喜欢这部著名的侦探小说,她16岁考进四川省高等警官学校,20岁便因多次参与破获重大案件,被国家公安部授予二等功。
然而,女警官阿莎的生活因一个消息最终改变了--“中国‘长漂’第一人尧茂书在通天河牺牲了”。那时,美国著名探险家肯·沃伦组织的探险队正欲以35万美元向中国购买长江的首漂权。“首漂长江应该由中国人自己完成!”在尧茂书事迹的感召下,河北青年工人柴锦志率先站了出来,全国各地数百青年起而响应
“这真是好事,挺有刺激性的。”从小梦想着“做一件别人没做过的事”的吉胡·阿莎径直找到了中科院四川分院,要求报名。凭着公安、彝族、妇女的特殊身份,以及自幼在大凉山里、金沙江畔摸爬滚打练就的一身“武艺”,她经过了层层选拔和培训,脱颖而出,成为30名主漂队员中的一员。1986年6月16日下午4时,两面鲜艳的旗帜(国旗和探险队旗)在长江的源头沱沱河岸上展开,“中国长江科学考察漂流探险队”正式开漂。面对前方的险途,22岁的吉胡·阿莎相信,这将是一次英雄的旅程。然而,后来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险况,远远超出了这个年轻女孩的想象。
她曾在与世隔绝的无人区,度过了一段饥肠辘辘、靠江水和野果充饥的日子;也曾经过疫区,看着队友身上纷纷大片红肿、溃烂;在通天河、虎跳峡和许多不知名的地方,一次次看着队友在大浪中沉浮、翻滚、直至消失而无能为力
整个漂流过程中,吉胡·阿莎最难忘的是漂“滩王”老君滩。她第一个进入一团漆黑的“中华勇士号”密封仓,里面是浓烈而刺鼻的橡胶和胶水气味。“好像要被活埋了一样。巨大的恐惧从四面八方袭来。旁边还有一个老君洞,洞口比密封舱大5倍三分之二的江水被它吸进,万一进去了,生还的机会几乎为零。”幸运的是,在跌水和岩石的猛烈碰撞中,在胃里的翻江倒海和耳边天崩地裂、雷鸣般的吼声中,一行三人的小分队漂过了巨大的旋涡,也躲开了老君洞和锋利的岩石。胜利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国:整个长漂过程中最可怕的“滩王”被征服了!
不过,对于阿莎来说,那种黑暗中的恐怖甚至延伸了许多年,她不敢乘坐电梯、地铁,就连在高楼里也总觉得它将要坍塌下来。被活埋在黑暗中的噩梦时常让她半夜在大汗淋漓中惊醒。这种状况直到她后来在法国出版了法语版纪实体小说《扬子江的女儿》后才得到改善。
在历经170多个昼夜的漂流中,11名漂流队员遇难,多名队员先后退出,死亡也数次和吉胡·阿莎擦身而过,但她坚持了下来,成为参与全程漂流的惟一女性。直到今天,她仍觉得这是一个奇迹。“有人死了,我活了下来,这并不意味着我比他们更强,而是我得到了更多命运的眷顾。”
她坦言:“如果是今天,我恐怕无论如何不会去漂了,有什么能比生命更加宝贵的呢?”
畅销书作家
长漂结束了。就在“长漂”英雄们在掌声中全国巡讲时,吉胡·阿莎悄然回到家乡,加入了高考学子的队伍。“我要上大学”,这是长漂时在她心里滋生的一个新的梦想。
1987年夏,吉胡·阿莎考入中央民族大学新闻系。正当她享受着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她结识了年轻的法国驻华参赞让·皮尔。这个浪漫的法国男人与阿莎一见钟情,他的妈妈甚至专程来北京“考察”阿莎,两年的甜蜜恋情和皮尔的“求婚”都让阿莎不得不认真地考虑将来。在皮尔的中国任期即将结束前夕,阿莎最终决定,和他一起回法国。
之前,“佐罗”阿兰·德隆来中国访问,阿莎被北京顺美服装厂委任送一套西服给阿兰·德隆,通过翻译他们随意聊了几句,当说到她曾经漂流过长江,在银幕上总喜欢冒险的“佐罗”马上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原来他一直想拍一部关于探险的**,但缺少一位女主角。两天后,“佐罗”通过法国驻华使馆的女翻译找到她,正式邀请她参与一部关于在非洲扎伊尔探险的故事片,时间大约是两年。但考虑到自己的学业,阿莎拒绝了。
然而,在遥远的法兰西,皮尔很快又被派到里斯本工作,阿莎则独自留在了巴黎。陌生的城市,语言不通的孤独,感情的热度终究没有拗得过遥远的距离,他们平静地分手了。阿莎决定尝试着在巴黎继续自己的人生和梦想。她再次完成了一个在很多人看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把漂流长江的经历写成书,在法国出版。
在翻译家李志华先生的帮助下,法语版《扬子江的女儿》出版了。这本书给阿莎带来了10万法朗的收入,也让许多法国人知道了有位中国女探险家。巴黎的时尚杂志、电台、电视台,甚至周边的法语国家瑞士、比利时都出现了这个中国彝族女子的身影。在书中,她用《人民画报》记者刘启俊的一段话作为全书的结尾:“言语不多的刘老头,他的一席话留在我的心中,他激起了我强烈的自我意识,他坚定了我的信念,他传递了一腔友情,他说:‘笑到最后的,才是笑得最美的。’”
在阿莎看来,文凭不是自己的目标,钱也只是实现梦想的工具。她曾到过100多个国家,她喜欢把梦想变成现实,比如看了《基度山伯爵》就去书里描写的岛,看了《飘》就去了亚特兰大。她还去了拜伦、海明威以前常去的咖啡馆。
婚礼
1991年,在一个罗马尼亚画家朋友的聚会上,“一抹黄金”闯进了吉胡·阿莎的生活——法国人的头发大部分是棕色的,因此美国人凯文的金发碧眼显得格外抢眼。几次邂逅,这个经常穿着牛仔裤、球鞋的英俊青年让吉胡·阿莎感到轻松、随意和快乐。那时,都喜欢旅游而又囊中羞涩的他们总是四处打听打折机票,稍攒下点积蓄就背上行囊,奔向一个个国家和地区。他们的旅行并不是追逐旅游胜地,而是依据名著的“文化之旅”。在简·爱的故乡,阿莎找到了那条通往罗切斯特的桑菲尔德庄园的小路;在“呼啸山庄”的沼泽地中,她遇到了那“一群孤独的乌鸦”;在拿破仑的故乡科西嘉岛,他们闯入了一个她迄今见过的最美的无名小岛。就在打算结婚时,他们来到了巴黎圣母院。看着这个在《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拿破仑传》里已非常“熟悉”的地方,一个念头在吉胡·阿莎的脑海里窜了出来:“我要在这里举行婚礼。”可是,一来凯文和她并不信教,二来这里如今已是著名旅游景点,就像中国的故宫一样,几乎不举办私人婚礼,就连凯文也觉得这个突发奇想绝无可能。但是,吉胡·阿莎是一定要把想法变成行动的人,“不试怎么知道?”她大胆地向神父提出了自己的愿望,因为“从来没见过这么有勇气的姑娘”,70多岁、“服侍了上帝几十年”的马丁神父答应了她的请求。于是,在这个拿破仑和约瑟芬举行婚礼的地方,吉胡·阿莎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在巴黎圣母院举行婚礼的东方人。
苦难
在《扬子江的女儿》出版后的1992年年末,作为当年为法国文坛做出突出贡献的代表,吉胡·阿莎受邀出席了法国总统密特朗的夫人主持的新年晚宴。宴会上,坐在她旁边的是瑞士UBS伦敦银行的总裁。没曾想,几年后,这次机缘竟帮助刚念完MBA、一心梦想成为银行家的凯文谋得了第一个工作机会。
随着凯文到瑞士UBS银行在伦敦的总部任职,吉胡·阿莎也前往剑桥学习英语和英国文学。在这里,原本只是要给自己安一个舒适的家,阿莎却在无意中发现了自己一个新的本领:装修及买卖房地产,即先买下一些地段、环境不错的房子,按照自己的风格装修,再转手卖出。由于她所操作的通常都是价值几十万、上百万英镑的“豪宅”,因此,每次转手都能赚取相当高的利润。渐渐地,她不但在剑桥、伦敦拥有10多套房子的产权,还在美国、比利时等地也购买了地产。但她更愿意把自己称为“艺术家”而非“房地产商人”,因为在她看来,房子的价值之所以提高,很大程度取决于“装修的艺术”,那是她的作品。
吉胡·阿莎有了两个女儿,被她称为自己“最骄傲的作品”。凯文通过几次跳槽后也当上了美国一家银行的英国分行总裁。就在阿莎住着英国最高档的社区,享受着“最完美”的生活,跟霍金、查尔斯王子等人毗邻而居时,一场“暴风雨”突然袭来。凯文背叛了她,这一事实让性格刚烈且笃信爱情的她在痛苦和迷失中以“反背叛”来报复。这样的结果,导致了一场漫长的离婚诉讼,双方均付出了高额的代价,甚至成为当时英国最轰动的案件之一。
这场离婚诉讼,使她失去了视若生命的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也失去了600万英镑的财产。
吉胡·阿莎感到自己“经历了一次人生巨大的灾难”。2004年,整整一年里,她常常以泪洗面,“我都不知道我哪里来那么多眼泪。不过,当眼泪流完了,心里的毒素也排尽了。”
今天,说起这些往事,她已经变得豁达。“所有灾难都是有原因的,苦难,是上帝化了妆的礼物。人一旦遇到问题,总认为是别人的错,其实,当看到自己有问题时,我容易原谅别人,也原谅了自己。”
吉胡·阿莎
淡定并归于宁静后,她回到祖国故乡,在自己成长的大凉山买下了一座“橄榄山”果园,在湖光山色中栽花、种树、写作、歌唱,回归儿时的“伊甸园”。在她看来,所有的“失败”都已成为“成功的外祖母”。她又像从前一样精力充沛,见到她的人,都会不自觉地被她的热情所感染。“橄榄山是我劳动的地方,北京是我工作的地方,英国我也时常回去,那里有我最爱的人:我的两个女儿。”她笑着说,“我依然是一个很有梦想的人,所以我很在乎每天的身体状况,每天早上起来都很兴奋,而且没有哪天不看书。我不相信一个人真铁了心要做一件事会做不到。只是很遗憾,很多人都很羡慕人家的结果,而不愿意付出。我会积极地度过每一天,我要重新爬上一个更高的山峰,而那个山峰上的风景应该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
当经历了感情的伤痛后,阿莎是否还会渴望爱情?阿莎说,“当然,爱情是如此美好的东西。”前几天,她在国内听几个人在一起讨论说男人该怎样读懂女人这本书,她觉得很不可思议,“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她发现现在很多人在乎工具化的东西,而她更在乎的是心灵的感受。
出版作品
1987年
长篇报告文学《漂长江的彝家阿妹》,(《中国青年报》,连载)
1987年
诗集《漂流的歌》(《凉山文艺》)
1992年
《扬子江的女儿》(法国CALMANN—LEVY出版社)
92到93年
《巴黎龙报》、《欧洲时报》、《欧洲日报》发表诗歌、散文、游记
1994年
《扬子江的女儿》(韩文版)在韩国出版
浅蓝牛仔外套搭配
浅蓝牛仔外套搭配,浅色牛仔外套在春季是非常常见的单品呢,如果想要从人群中脱颖而出的话,那也不失那么简单。那么我来带大家一起看看浅蓝牛仔外套搭配都有哪些吧。
浅蓝牛仔外套搭配1牛仔外套+乐福鞋
时尚的牛仔外套总是能为穿搭加分的,一款经典颜色的牛仔外套,在什么季节穿都不会被淘汰,宽阔的版型,短款的设计,能够提高腰线,展现出腿部的修长比例,一双完美的大长腿让人看了都不想回头
任何身材都能HOLD住,所以胖MM也不用担心了,乐福鞋也是百搭的款式,今年比较流行彩色的一字乐福鞋带,穿上极具潮流范,显得帅气个性,如果你想做街上最靓的仔,那就赶紧试起来吧。
牛仔外套+帆布鞋
牛仔的元素本来就带有时尚的感觉,为了衬托外套的时髦感,运动风格的鞋子是绝对不能缺少的,而在运动鞋款式中显得文艺清新的无非就是帆布鞋了,在内搭穿上一件条纹T恤或者是纯色的T恤
下半身牛仔裙或者短裤都是可以的,帆布鞋的高帮和低帮都能驾驭,这样的搭配可以提升独特的气质,并且还能够将人的身型给修饰的完美无缺,有一种清爽的感觉,想要变身为女神,这套穿搭就不要错过,一点都不会显得突兀。
牛仔外套+皮质小白鞋
秋季的气温早晚温差是很大的,如果还在纠结怎么穿搭的'妹子,就可以备上一件牛仔短外套,上身以后不仅时尚,还很好看,内搭一件T恤和九分的小黑裤,脚上穿双小白鞋,黑白搭配毫无压力
短款的设计显高又显瘦,喜欢性感风的妹子就可以内搭一件吊带连衣裙,有一种酷帅的女人魅力,展现出强大的气场,分分钟变身为高冷女神,要知道小白鞋是可以驾驭任何单品的。
牛仔外套+平底鞋
在秋天穿上一双高跟鞋反而是一种累赘,时不时脚上就会打出几个泡,不妨选择一款既舒适又好看的平底鞋吧,现在非常火爆的有平底凉鞋,还有芭蕾舞的圆头鞋,优雅知性,用它来搭配一件牛仔外套总是不失时尚的风范的
有一股舒服的美感,而且穿上平底鞋能让脚背裸露的面积比较多,视觉上会有很不错的显高效果,矮个子MM千万不要错过。
牛仔外套+老爹鞋
一款复古的短款牛仔外套在整体上还是会有很强的显瘦显高效果,里面搭配一件宽松的印花T恤,如果觉得怕走光就搭一条短裤,与外套搭配在一起会显得十分养眼,一双撞色的老爹鞋也会带有酷酷的味道,女性们帅气的感觉就是这么打造出来的,老爹鞋是这两年才火起来的,相信走在时尚前端的MM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浅蓝牛仔外套搭配2怎么把牛仔外套穿的张扬且醒目, 如果你感觉有点小头疼,那么不妨试参考一下街拍达人的穿搭。她们独特的穿衣风格,值得我们借鉴。
单宁风的碰撞
牛仔之间的碰撞,是简单却不容易穿出彩的搭配。通体牛仔色,容易给人一种单调感。而这位搭配通过抢眼的丝巾以及包包,为造型增加了份精致感。而内搭的白衬衫,解开几颗扣更少了份呆板,多了份雅痞范儿。
bf风的牛仔外套,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个性与率性感。而宽松的版型更多了随性与洒脱。在搭配时,如果挽起袖口,更多了份男友力与不羁的气息,让人顺便变身酷女孩。
百搭且显瘦的牛仔裤,直筒的版型基本上不挑人 。而且小高腰的设计,搭配上九分的长度吗,提高了腰线,轻松穿出大长腿。简单搭配上一款T恤,或者打底衫,就穿出了青春帅气之感。
与带有女性属性的牛仔裙搭配,时尚率性之余还不失女人味。尤其是显瘦的A字裙,还凸显出了好身材。最后搭配上一款白色切尔西靴,个性且洋气,尽显造型时尚感。
复古A字裙,凸显出了小蛮腰,还十分显腿长。而金属的单排扣,视觉上好十分的显瘦。尤其是喜欢它膝盖左右的长度,对于腿部有肉的妹纸十分友好,露出纤细的小腿线条,更显双腿又细又长。
邂逅连衣裙,不负好春光
美美哒的连衣裙,与春天更配呢。为了辜负这绚丽的春光,连衣裙也是不能少的。而同样基础百搭的两件,清爽且不失时髦范儿。搭配小白鞋增添休闲感,高跟鞋更添女人味,适合各种风格的妹纸。
修身的牛仔外套,上身十分的显瘦。经典好搭的版型,不仅经久不过时,可塑性还十分强,能够混搭出多样的风情。当然小短款的版型,对小个子美眉十分友好,轻松穿出高挑感。
一款实力显瘦的连衣裙,百搭的黑色,能够承包我们衣橱里所有的外搭。尤其是气质高腰的设计,更是修饰出好身材,上身后优雅不失女人味。
配色清新的一款碎花裙,上身后不失淑女气息。而领口处的蝴蝶结设计,简单的系成一个蝴蝶结,还多了份甜美感。而且不仅能够外穿,内搭更加出色,叠穿一款毛衣或者马甲,更增添高阶气场。
一款格纹绣花连衣裙,尽显精致与时尚感。高腰线的设计,凸显出了身材美。包容强的裙摆,能够遮掩腿部不完美的线条,更显双腿纤细。而且无袖的设计,外穿叠搭搭配方式,更加实用。
浅蓝牛仔外套搭配3卫衣已经成为当下非常流行的时尚内搭服饰之一了,尤其是在冬天的时候,很多人都习惯将卫衣穿在里面,然后外面套一个牛仔外套。其实卫衣不管是作为内搭还是单独的穿着,都是一种很时尚的打扮。不过在天气稍微凉一点的时候,就需要在外面搭一个外套了,更多的人会选择穿牛仔外套,因为这样子会更加的时尚。
一般来说在春季或秋季的时候,牛仔外套里面搭卫衣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也有不少人会注意到两者之间的颜色搭配。那么一般来说牛仔外套里面配什么颜色的卫衣会比较好看呢?其实相对来说牛仔外套就和牛仔裤一样是非常百搭的,不管是什么种颜色,似乎两者都能够很好的契合在一起。但还是会有不少人想要找出更合适的颜色搭配。
因此今天我就想和你们分享一些适合在牛仔外套里面搭配的颜色的卫衣。接下来就和我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搭配黑色卫衣
一般来说,很多人都会选择纯色的卫衣作为内搭,因为纯色的衣服似乎更加简洁大方一些。因此黑色的卫衣是不少人都会选择的,一方面是因为耐脏,而另一方面就是因为黑色作为百搭的颜色,不管和什么外套搭在一起,似乎都是很不错的选择。而且黑色的卫衣又不会抢了牛仔外套的风头,两者可以更好的互相衬托。
二、红色的卫衣
每个人的衣柜里面其实都会有一件红色的卫衣,而大多数人搭配的时候,也会选择与牛仔外套作为外搭,主要就是因为这两种颜色的碰撞,能够将自己的身材优势凸显出来,而又肥胖身材情况的人也会显得更瘦一些。而且红色的卫衣看起来时尚又清爽,会给人一种很鲜艳亮眼的感觉。
三、粉红色的卫衣
其实现在不只是女孩子,男生的衣柜里面也很有可能会出现粉红色卫衣的身影。主要就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更多的追求的就是温暖,还有可爱,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希望通过粉红色将自己衬托得更青春靓丽一些。而且大多数牛仔外套都是以蓝色作为主色调的,和粉红色卫衣搭配的话,就会显得很有青春的气息,非常适合学生以及日常休闲时的穿着打扮。
四、白色的卫衣
其实除了黑色以外,白色的卫衣也是很多人都会选择的。主要就是因为白色的卫衣能够将它们衬托得更青春靓丽一些,而且还会有一种大方的感觉。如果和牛仔外套相搭配的话,就更能够显示出穿着的人优雅大方的气质。
loo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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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色是介于白色和驼色之间的色彩,低饱和度,高视觉温暖感。初秋的季节,可以选择一件轻薄微透的套头衫,搭配吊带或者裹胸,似露非露的小性感。
下装搭配同色浅一色号的长裤,或者纯白9分裤,露出脚踝部分,风度温度兼具。天气好的时候,还可以换上一条A字裙,最后再享受一下夏天的清凉感,时尚度也很高。
loo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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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白色没有纯白色那么抢眼,也是经典耐看的颜色。属于第二眼让人爱上的颜色,从此就爱不释手。初秋,选择一件连衣裙做打底,上面搭配一件乳白色的小开衫,早晚天凉的时候搭配穿,中午的时候脱下外套,单穿连衣裙方便又时尚。或者直接来一件乳白色的T血衫单穿,清爽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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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色其实比较挑人肤色,如果皮肤比较黑的女生穿会行程强烈反差,更会显黑。但是把白色作为下装就好很多。白色还可以起到反光板的作用,显白效果明显。上装搭配一件粉色小香风外套或者粉色T血衫,温柔女生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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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香风套装是初秋最实用又经典的穿搭,最是优雅迷人。喜欢休闲一些的女生可以像中间这个女生一样,一件鹅**的T恤加白色半裙,色彩唯美,而且T血衫中间的抽绳设计也是显瘦神器。白色长裤是秋天的必备单凭,搭配一件短款小开衫,微微露出一点小蛮腰,也很是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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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衣篇。秋季怎么都不能少了一件飒爽的风衣。个字高挑的女生搭配长款风衣,会更加提气质。里面可以用T恤衫搭配长牛仔裤或者短裤短裙都行,牛仔裤是通勤穿法,短裙短裤是时髦穿法,显腿长。
个子低一些的女生搭配一件短款风衣,长度到跨部为准,这样也不会显得衣服压人,同样能穿出走路带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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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兰色系。低饱和度的莫迪兰色系一直被公认为是最温柔最知性的色彩。金色的秋加上静谧的蓝,简直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抽绳T血衫加微喇牛仔裤,通情又实用。温柔的蓝色作为上装,搭配一条白色长裤,色彩干净明亮,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
短款风衣加蓝色牛仔裤也是最实用百搭的穿法,因为整体色彩比较偏暗,所以在选择鞋子和包包的搭配上就要注意平衡一下了,红色是很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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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套装既有利落的专业感,也有修饰身材比例的效果,长款马甲可以遮住上半身的微胖和扁平臀的缺点,将注意力放在下半身,显瘦。姜**风衣,无疑是最秋天的颜色了。短款
走上街头,不时与光头遭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仿佛一夜之间,我们这个刚刚涉足工业文明的古国,一旦从睡梦中醒来,竟突然不无尴尬地发现:自己正面临着以都市时尚为特征的大 众文化地毯式的轰炸。时尚文化一开始还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娱乐”的名义下被推举出来。然而,这局面很快被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不仅仅是武侠、言情等小说,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录像、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游戏机、蹦迪、网吧……几乎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尚就像风,一旦形成就立即刮过去了。时尚的领地里没有永恒的说法。你时时刻刻紧紧追随着它……而对时尚你无处躲藏,你不知不觉地没入时尚找不到自己了。
请以“时尚”为话题,写篇文章。
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600字左右。
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化的时代,时尚一直在变化着,并且是层出不穷的,话题中的“套住”表明每个人都在受着时尚的影响。这个“影响”不仅仅是发型、衣着、背包、鞋子、手机、手链等,还包括生活方式、度假方式、娱乐方式等等。我们在构思时,可以写成记叙文,记叙自己或周围人追逐时尚的事件,或就这一切现象发表议论,阐明看法。
考生例文1
钱钟书先生《围城》里的一句关于婚姻的名言——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城外面的人想进去——也可以用在今天的美容美发上。如今,许多被金黄头发的老外所羡慕的黑头发的国人,尤其是那
些有着飘逸的乌黑油亮的头发的女孩子,偏以老外的金**头发为美。于是,城外黑头发的人拼命想挤进黄头发人的城堡中,现在的染发业便红火起来,而且,染什么颜色的人都有,尤以金**为主,头发的颜色靠染色也成了**世界。以前有过“街上流行红裙子”的时候,现在是街上流行黄头发。满大街望去,一片“幸福”的黄头发。
是不是这种**头发就让世界变得美起来或让生活变得幸福起来呢答案并非如此。为什么呢根本原因在于染发是一种人为的行为,而非人的一种天然本色。真正的美应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另外,染发可能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染发要靠染料,目前大多使用合成染料。根据染料的化学性质,还可以分为硝基、偶氮、蒽醌、靛类和芳香族类。这些化学类合成剂都可以用于毛发(包括皮肤)的美容染色。例如,现在用于染发的一般都是偶氮和芳香族类化学合成染料。实验表明,最动人的颜色来自偶氮染料,它是一种芳香胺。但是,实验表明,这种颜料具有致癌性和引发血液病及各种疾病,因为除了这些颜料的化学性质外,它们还包含了许多对人体有损害的重金属元素,如铅、镍、汞等。染发时染料长时间地涂在头上,染料不可避免地会通过头皮进入皮肤,并渗透到头的血液中,随着染料数量的日积月累,其危害人体的效应也会逐步增加,久而久之就可能诱发癌症或其它疾病。
在时尚的潮流中,人们喜欢时尚微笑的面孔。从“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到国粹“三寸金莲”,从拿破仑时代欧洲妇女时兴束腰到今天一些人在耳朵、鼻子甚至嘴唇上钻眼,时尚的魅力可以让它的追随者为了精神的“享受”而宁愿忍受肉体的痛苦,何况染发呢?
但我还是要说:染发的女孩子,小心了!虽然黄发飘飘,透着另类的美,但是,美丽中带毒,你愿意以健康为代价吗?
简评:文章的观点是黄头发不会让世界变得美起来或幸福起来。真正的美应当是自然美。文章还谈到了染发会给人的健康带来危害。本文能从身边的时尚谈起,有针对性,也对人有教育性。
考生例文2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简评:本文作者关注时尚的不断变换,让内容丰富具体,也使观点更加鲜明,既写出了时尚不断变换的特点,又写出追逐时尚就是浪费青春的观点。本文针对时髦,很有力量。
考生例文3
现在流行上网。天天上学,见到各式各样网吧的广告词,例如说“E网无前”“E路纵横”“E网情深”等等,觉得最好的一个就是我家门口那个网吧,那个网吧,玻璃上用喷漆写着“我快了你快乐”。
三年前的网吧虽然慢,但是总体环境比现在好,那时候去网吧的人非常单纯就是为了上网而上网,看新闻,看文章,聊天,他们都是为了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带到网络世界中而聚集在网吧。
可是现在不同了,网吧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其实,这现象是好的,这说明网络已经进入了人们日常生活之中,普通百姓都可以接触到。三年前只有一部分人才能接触到的网络,这说明我们祖国物质极大地丰富了,同样,上网的人也可以为所欲为了。
你快了,我快乐不,我不快乐,因为原先网吧那种静雅的气氛没有了,现在的网吧更像一个充满各种欲望以及各种污言秽语的电子游戏厅。有个同学对我说过他得了网络病,一看到电脑就头疼,可是却又离不开电脑,离不开网络,上网就像他每天的例行的学习一样,拨号、上网等一系列动作每天都在重复。这种病我曾经在网吧里也得过。可那是以前,现在我已经不去网吧了。我不想看到原本纯洁的同学被网络污染。
本该因为网吧的速度快了而快乐,可是……
每次看到网吧里出现年幼的脸,我就很难过。门口明明贴着“非节假日禁止未成年人入内”,可是网吧的老板还是为了那每小时的三块钱而让那些小学生入内。看着他们把书包扔在地上,弓着瘦弱的身子,清澈的眼睛紧盯着屏幕,煞有介事地玩着网络游戏“半条命”,幼稚的脸因“敌人的血肉横飞”而兴高采烈。看着他们这样,我不知道该如何。我想问网吧老板:“你快了,他们快乐”
每次看到网吧里的中学生,我就很难过,本该天天向上的学生,却被网吧引诱得天天想上,我不知道该如何。我真的想问网吧老板:“你快了,他们快乐”
你快了,我不快乐……
简评:上网是近几年社会上流行的时尚。这篇文章既写到网吧的发展是“物质丰富”的结果,又写到了网吧里让人“不快乐”的一面。作者辩证地看问题,让人从中感到一些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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