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购物回大陆关税是如何收的?

香港购物回大陆关税是如何收的?,第1张

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2,《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

3,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4,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

适用第一档1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

适用第二档2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适用第三档30%税率的物品为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系指完税价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手表);

适用第四档50%税率的物品为烟、酒、化妆品。

香港买的东西带回内地的话,只有自用或送礼的东西才享有每人五千元上限免税,若是出售的话需要交税的。不同种类物品税率都不同,按照相关规定一般税率在10%到50%之间。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依据海关的有关要求:中国居民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入境,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依法征税。

扩展资料:

《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

第十条:《安排》项下的进口货物应当从香港直接运输至内地口岸。

第十一条:《安排》项下的进口货物报关时,收货人应当主动向申报地海关申明该货物适用零关税,并提交符合《安排》项下《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规定的有效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经海关联网核对无误的,海关准予按照零关税办理货物进口手续。经海关核对确认证书无效的,不适用零关税。

第十二条 申报地海关对原产地证书内容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时,可以经海关总署或其授权的海关向香港海关提出协助核查的请求。

在等待香港海关核查结果并确认有关原产地证书期间,申报地海关可以按照非《安排》项下该货物适用的税率征收相当于应缴税款的等值保证金后先予放行货物,并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进行海关统计。香港海关核查完毕后,申报地海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立即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或者保证金转为进口关税手续,海关统计数据应当作相应修改。

参考链接:中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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