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TD递延费也称过夜费,采取空付多、多付空的形式
委托手数的上限=可交易资金/[(保证金比率+手续费率)×委托价格×1000]
手续费冻结=未成交手数×委托价格×1000×手续费率
保证金冻结=未成交手数×委托价格×1000×保证金比率
分为(买保证金和卖保证金)
冻结资金=∑“已报、部成”委托单的(手续费冻结+买保证金冻结+卖保证金冻结)
冻结资金=价格×数量×1000×(保证金比率+手续费率)
持仓保证金=∑买保证金+∑卖保证金
可交易资金=上日结存+入金-出金-手续费+平仓盈亏+浮动盈亏+递延费-持仓保证金-冻结资金
可提取资金=可交易资金-∑当日平仓成交单的成交手数×成交价格
风险率=持仓保证金/(持仓保证金+可用资金+基础保证金)×100%
当日结存=上日结存+入金-出金-手续费+当日盈亏+递延费
空付多:递延费=(买持量-卖持量)×当日结算价×1000×延期补偿费率×天数(节假日顺延)
多付空:递延费=(卖持量-买持量)×当日结算价×1000×延期补偿费率×天数(节假日顺延)
延期费收付日: Au(T+D)、Ag(T+D)按自然日逐日收付
延期费率: Au(T+D)为合约市值的万分之一点五/日
递延费是一种专业叫法,市场上则称之为延期费。递延费是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递延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递延费每天都会发生包括周六、周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合并到休假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划付),交买的一方付给交卖的一方叫多付空,交卖的一方付给交买的一方叫空付多。递延费只发生在持仓的情况下,没有持仓的不会有递延费的发生。递延费按每日持仓均价的万分之一点五收入或付出,这个费用多少交易所会及时公布;连续持仓超过250天加收超期费。
贵金属延期交易,就是指由上海黄金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是T+D合约所对应的现货。 其特点是: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当日交割,也可以无限期的延期交割。贵金属延期交易包括黄金延期交易与白银延期交易。
递延费是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递延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付递延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递延费支付。 递延费=持仓量×当日结算的价格×万175
也就是说递延费有时你可以得到,有时是需要你支付,长期来看,可以相互抵消的。当天买卖的话,是没有这个费用的,所以这个费用是次要的, 交易费用的高低才是最最重要的, 交易费率一般是万8,不过,我们可以帮助你调到万6的,交易多的话,还可以更低的,可以打对折
什么是结算价: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当日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原因是为了防止市场可能的操纵行为以及避免日常结算价与期货收盘价、现货次日开盘价的偏差太大。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取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当日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合约当日结算价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
如果该合约为新上市合约且上市首日无成交,则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挂盘基准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中金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那什么又是加权平均价呢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说的平均价主要有“算术平均价”和“加权平均价”,而加权平均价又分为“算术加权”和“几何加权”,通常我们都是采用“算术加权”。
以白银TD交易为例,我们假设一个简单的情况:
某日白银TD合约交易共有五个价位:8150(80手)、8155(5手)、 8160(5手)、8165(5手)、
8170(5手),总成交量为100手。
那么算术平均价就是这五个价位相加后再除以五,也就是:
(8150+8155+8160+8165+8170)/5=8160
但我们能看出这个价位不是很合理的,实际上8150到8155之间是一个成交密集区,因为这个区间占据了当日85%的成交量,所以人们又根据计算算术平均价时每个数值出现的次数(数学上称为频数)来综合考虑平均价的计算问题。
我们把这100手成交一手一手地来考虑,那么实际上有80个8150、5个8155、5个8160,,因此要全面地反映价格的真实情况,就要把每个价位出现的次数考虑进去,这就称为“加权”,其中各个数值出现的次数称为“权数”。
于是我们这样来计算此日的平均价:
(815080+81555+81605+81655+81705)/(80+5+5+5+5)=81525
四舍五入后就是8153,这就是当日这个合约的加权平均价。
现在金交所的延期补偿费是万分之二,有正有负。如果你黄金t+d做单要持仓过市(在下午三点半之前没有平仓)的话,有可能要计入递延费。
假设今天的黄金价格结算价是295元/克,黄金TD一手1000克,进入多头一手,延期补偿费方向是多付空。
计算方法就是:295x1000x00002=59元,意思就是你做的多单持仓一天需要收59的递延费,如果是空单那就是得到59的递延费。具体是收还是付具体要看上海黄金交易所每天的实物交割情况。
递延费又名延期补偿费,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为了平衡交收市场而指定的一条规则。延期补偿费是市场多空持仓中的某一方为顺延实物交收义务向另一方支付的费用。
每个交易日15:00-15;30为有持仓合约与延期合约的会员及客户申报当日交收时间,申报内容为当日交收合约数量。若交收申报数量不相等,则由申报数量少的一方付给申报数量多的一方延期补偿费。比如如果交金的申报数量多于收金的申报数量,则由收金(多方)付交金(空方)延期补偿费。每天的方向不同,所以不一定每次都是付延期补偿费,也可以收入延期补偿费。
交易时间
日市: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 13:30---15:30
夜市: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1:00---02:30
每日21点开盘到次日15:30收盘为一个交易日。
由于"T+D"可以在晚上进行交易,而且波动最活跃的时候也恰恰是在晚上,所以非常适合平时白天需要上班的投资者,免去了以前炒股票时要在白天看盘的麻烦
交易费用
在银行投资黄金t+d业务,除了要向银行缴纳保证金、手续费,有时还需要缴纳延期费和超期费。
由于黄金t+d业务是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这时就引入了延期补偿费(简称“延期费”)机制。
延期费是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
延期费的计算公式为:延期费=持仓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费率。
若投资者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金交所公告期限,金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持仓情况对超期持仓加收超期费。
超期费=超期持仓量×当日结算价×超期费率。
基本制度
集合竞价制度
开盘集合竞价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1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1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与普通的撮合成交原则不同,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开盘集合竞价中的为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盘后的竞价交易。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则产生,其中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首付款制度
1、在买卖报价过程中,不再冻结全额资金和实物,而是不分买卖方向,全部冻结报价金额7%的资金;
2、交易过程实行T+0,当天买入可以当天卖出;
3、所有交易品种共用一个资金账户与实物账户,这实现了不同交易品种之间资金与实物的共享。
报价
报价操作不仅仅是简单的买报价与卖报价,还有一个开仓与平仓的选择。因此,报价操作共有四种,对应不同的资金冻结与持仓增减。
1、买开仓2、卖开仓3、买平仓4、卖平仓
持仓是未来要进行交割的一种权利义务。在现货市场中没有持仓概念,因为,一旦成交,马上进行交割,资金与实物的所有权进行转移。而在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中,不立即进行交割,因此持仓代表对相应资金与实物所有权进行转移的一种权利义务。
多头持仓:表示未来要付出全额资金,得到黄金实物。
空头持仓:表示未来要付出黄金实物,得到资金。
开仓:意味着持仓的增加,资金的冻结。
平仓:意味着持仓的减少,资金的冻结。
交割:现货延期交收业务没有规定具体的交割时间,由买卖双方自由申报。买卖双方申报交割的数量一旦不相等,就要通过中立仓、延期补偿机制来解决这种矛盾,从而顺利实现现货延期业务的交割功能。
延期补偿费支付方向确定规则
根据市场情况,延期补偿费可以为正、负或者为零。当市场出现供不应求(货少了)的情况下,延期补偿费为卖方付给买方。当市场供大于求(货多了)时,延期补偿费为买方付给卖方。当供求平衡时,延期补偿费为零。
清算:
为了有利于风险控制,每日进行结算。每日交易结束后,按照全部持仓计算应冻结的首付款。
根据当日结算价,计算持仓的全部盈亏,并发生实际的资金划转,盈利者可以提取利润,亏损者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资金。
违约处理:
构成交割违约,由交易所扣除违约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7%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同时交收终止。
交割程序
第一步:交割申报
每个交易日15:00-15:30为会员或客户申报当日交收时间,申报内容为当日交收和约数量。系统实时公布认交、认收两边数量。
第二步:公布交收数量和延期补偿费方向
15:30-15:31系统统计和公布交收双方数量,延期补偿费支付方向。
当交收申报数量相等时,不发生延期补偿费的支付。
当交收申报数量不相等时,申报数量少的一方支付给申报数量多的一方延期补偿费。
延期补偿费率初期暂定为万分之二。
对于超期持仓合约加收超期补偿费,超期补偿费不分方向,向买卖双方收取。
延期超过20个交易日的合约,超期补偿费暂定为每日万分之一。
第三步:中立仓申报
15:31-15:40为中立仓申报时间,即没有被交易占用的资金或实物的会员与客户可以参与中立仓申报。
中立仓的申报实行部分冻结制度,按照交割方向,冻结7%的资金。
第四步:完成交收
当中立仓申报的交收数量小于或等于持有持仓合约或延期合约申报交方和收方数量的差,则全部中立仓都进入最后交收。申报交收合约按时间优先,当日交收最大化原则进行交收配对,完成实际交收。
如果中立仓申报的交收数量大于持有持仓合约或延期合约申报交方和收方数量的差,则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队,确定进入最后交收阶段的中立仓。申报交收合约按时间优先,当日交收最大化原则进行交收配对,完成实际交收。
第五步:反向中立仓
一旦申报的中立仓进入了交割阶段,中立仓收到系统自动生成反向中立仓,其成交价按当日的结算价计算。反向中立仓生成免收手续费,这个反向中立仓可以选择交割或平仓进行了结,选择平仓收取万分之六手续费。
风险管理措施
首付款制度
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首付款比例为成交总额的7%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会员依据客户的信誉程度,按交易持仓总金额的7%~10%收取为佳)。
价格涨跌幅度限制制度
为防止非正常因素对交易价格的干扰,交易所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实行价格涨跌幅度限制制度[简称涨(跌)停板],延期交收交易所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暂定为±5%,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当连续出现同方向的涨跌停板时,交易所将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限仓制度
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最大交易数额。交易所对会员或客户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其最大交易限额。
会员的自营限仓数额分别由基本额度、信用额度和业务额度三部分组成;对于金融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由于其可以进行代理业务,因此对所有客户持仓总额规定为代理业务额度;初期暂定为每个客户的交易额度为1吨。
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限仓额度的80%时,会员或者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须通过会员报告。交易所根据监测系统分析市场风险,调整限仓额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会员或客户可以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调整会员或客户的限仓额度。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会员、客户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实行强行平仓: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追加的资金转入交易所账户,清算准备金额小于零;
2、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3、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应进行强行平仓的;
4、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
近年以来,黄金市场价格涨幅较大,市场风险增加。为了防范黄金延期合约的交易风险、保持市场稳定、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交易所自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日终清算时起,调整黄金Au(T+D)、Au(T+N1)和Au(T+N2)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至11%。如果黄金价格波动继续加大,交易所将根据《中国现货交易网管理办法》进一步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市场风险。
所谓延期费就是操作贵金属延期(递延)的时候,买入持仓过交易日的话。就会产生一个延期补偿费,这个费用的比例是黄金万分之25,白银万分之25,一手黄金一千克大概是50元左右,一手白银大概是1元-15元左右。但是这个延期费是发生在投资者之间的,也就是说这个延期费是有可能得到也有可能付出的。对于一个长期持仓的投资者来说付出和支付基本持平,只有操作短线趋势的投资者才有能赚到延期费和付出延期费。在一个交易日结束1530后,由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当天的交易情况来划定支付方向,会多付空,也会空付多,一般长期持有来说。付出与得到基本持平可以忽略不计的费用。只有操作短线操作的才有可能赚到或者付出延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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