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是眼睛对光波的视觉在大脑产生的一种反应;物理学对颜色的定义是可见光波在频率高低;视觉获得的颜色与光波频率高低所对应的颜色不能完全对应,原因很复杂。最典型的就是紫色,眼睛看见的红色+蓝色可以构成紫色,但在物理学中较低频段的红色+蓝色无法构成高频的紫色,用物理光学的叠加原理无法获得高频谱的紫色。
颜色是通过眼、脑和我们的生活经验所产生的一种对光的视觉效应。人对颜色的感觉不仅仅由光的物理性质所决定,比如人类对颜色的感觉往往受到周围颜色的影响。有时人们也将物质产生不同颜色的物理特性直接称为颜色。
颜色分为加色法和减色法两类。加色法的颜色混合又称为光学混合,其定律有:(1)补色律:凡两个以适当比例相混合产生白色的颜色光是互补色。例如黄与蓝,红与蓝绿即为互补色。在混合时,如果比例不对则成为不饱和的彩色,色调偏于过多的一色。(2)中间色律:在混合两种非补色时,会产生一种新的介于他们之间的中间色。例如红与黄混合产生橙色,蓝与红混合产生紫色。中间色的色调偏于较多的一色,饱和度决定于二色在光谱轨迹中的位置,越近则越饱和。(3)代替律:如果颜色A+颜色B=颜色C,若没有颜色B,而颜色X+颜色Y=颜色B。那么A+(X+Y)=C。说明每一种被混合的颜色本身也可以由其它颜色混合结果而获得。例如,黄与蓝混合时,其中**不一定是纯光谱色,也可以是其它颜色混合的结果,其终极结果仍为混合得出白或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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