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女戒>的作者是谁?

古书<女戒>的作者是谁?,第1张

班昭

下面是关于她的介绍有点长

一代女文豪班昭

班昭字惠班,又名姬,家学渊源,尤擅文采她的父亲班彪是当代的大文豪,班昭本人常被召入皇宫,教授皇后及诸贵人诵读经史,宫中尊之为师

班昭十四岁嫁给同郡曹世叔为妻,所以人们又把班昭叫做"曹大家"

以个性而论,曹世叔活泼外向,班昭则温柔细腻,夫妻两人颇能相互迁就,生活得十分美满

班昭的文采首先就表现在帮她的哥哥班固修前汉书,这部书是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是正史中写的较好的一部,人们称赞它言赅事备,与史记齐名,全书分纪,传,表,志几类还在班昭的父亲班彪的时候,就开始了这部书的写作工作,她的父亲死后,她的哥哥班固继续完成这一工作班固,字孟坚,九岁能作文,稍大一点,博览众书,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不料就在他快要完成前汉书时,却因窦宪一案的牵连,死在狱中,班昭痛定思痛,接过亡兄的工作继续前进

好在班昭还在班固活着的时候就参予了全书的纂写工作,后来又得到汉和帝的恩准,可以到东观藏书阁参考典籍,所以写起来得心应手

前汉书出版以后,获得了极高的评价,学者争相传诵,前汉书中最棘手的是第七表百官公卿表,第六志天文志,这两部分都是班昭在她兄长班固死后独立完成的,但班昭都谦逊地仍然冠上她哥哥班固的名字班昭的学问十分精深,当时的大学者马融,为了请求班昭的指导,还跪在东观藏书阁外,聆听班昭的讲解呢!

班昭还有一个兄弟是班超,我们现在常用的两个成语"投笔从戎"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是他的口语演化而成的,反映出他的智勇过人,他出使西域,以功封定远侯,拜西域都护,扬汉威直至中亚细亚三十年之久

汉和帝永元十二年,班超派他的儿子班勇随安恩国入贡的使者回到洛阳,带回他给皇帝的奏章:"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人玉门关谨遣子勇,随安西献物入塞,及臣生在,令其目见故土"表达出一种浓郁的叶落归根的思想,然而奏章送上去之后,三年后朝廷仍不加理会班昭想到死去的哥哥班固,对年已七十,客居异乡的哥哥班超,产生一股强烈的的依恋,怜悯心情,于是不顾一切地给皇帝上书:

妄同产兄西域都护,定远侯超,幸得以微功得蒙重赏,爵列通候,任二千石,天恩殊绝,诚非小臣所当被蒙超之始出,志捐躯命,冀立微功,以自陈效会陈睦之变,道路隔绝,超以一身,转侧绝域,晓譬诸国,固其兵众,每有攻战,辄为先登身被金夷,不避死亡,赖蒙陛下神灵,且得延命沙漠;至今积三十年,骨询生离,不复相识;所与相随时人士众,皆已物故;超年最长,今且七十,衰老被病,头发无黑,两手不仁,耳目不聪明,扶杖乃能行,虽欲竭其全力,以报答天恩,迫子岁暮,犬马齿索,为之奈何

蛮夷之性,悼逆侮老,丙超旦暮入地,久不见代,恐开好究之原,生逆乱之心而卿大夫感怀一切莫肯远虑,如有卒暴,超之气力,不能从心,便为上损国家累世之功,下弃忠臣竭身之用,诚可痛也!故超万里归诚,自陈苦急,延颈逾望,三年于今,未蒙省禄

妾窃闻古者十五受兵,六十还之,亦有休息不任职也缘陛下以至孝理天下,得万国之欢心,不遗小国之臣,况超得备候伯之位,故敢触死为超求哀,乞超余年,一得生还;复见阙庭,使国家永无劳远之虑,西域无仓猝之忧,超得长蒙文王葬骨之恩,子方哀老之急

班昭代兄上书,说得合情合理,丝丝人扣,汉和帝览奏,也为之戚然动容特别是文中的最后两句,引用周文王徐灵台,掘地得死人之骨,而更葬之魏文侯之师田子方,见君弃其老马,以为少尽其力,老而弃之,非仁也,于是收而养之两则故事明讽暗示,汉和帝认为不再有所决定,实在愧对老臣,于是派遣戊己校尉任尚出任西域都护,接替班超

班昭以她的文采和才情使她的哥哥班超得以回朝

任尚抵达任所,班超一一予以交代完毕,任尚对班超说:"任重虑浅,宜有以海之"希望班超对他治理西域一些忠告,班超语重心长地说:"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顺孙,皆以罪过徙补边屯;而蛮夷怀鸟兽之心,难养易败今君性严急,水清无大鱼,察政不得严苛,宜荡佚简易,宽小过,总大纲而已"但班超走后,任尚私下对亲信说:"我以班君当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任尚不能借重班超的经验,竟以严急苛虐而失边和,这是后话

汉和帝永元十四年八月,班超回到洛阳,拜为射声校尉,他离开西域疏勒时本已有病,来不及和妹妹好好地聊聊,加以旅途劳顿,回家一个月就病逝了,班昭无言以对

班昭以她的文采,完成了哥哥班固的前汉书打动汉和帝的心,使哥哥班超回归洛阳班昭的文采还表现在她写的女戒七篇上

七戒包括: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七章本是用来教导班家女儿的私家教课书,不料京城世家却争相传抄,不久之后便风行全国各地

在"卑弱"篇中,班昭引用诗经·小雅中的说法:"生男曰弄漳,生女曰弄瓦"以为女性生来就不能与男性相提并论,必须"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和事,不辞剧易"才能克尽本份

在"夫妇"篇中,认为丈夫比天还大,还须敬谨服侍,"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妇不事夫则义理坠废,若要维持义理之不坠,必须使女性明析义理"

在"敬慎"篇中,主张"男子以刚强为贵,女子以柔弱为美,无论是非曲直,女子应当无条件地顺从丈夫"一刚一柔,才能并济,也才能永保夫妇之义

在"妇行"篇中,订定了妇女四种行为标准:"贞静清闲,行己有耻:是为妇德;不瞎说霸道,择辞而言,适时而止,是为妇言;穿戴齐整,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专心纺织,不苟言笑,烹调美食,款待嘉宾,是为妇工"妇女备此德,言,容,工四行,方不致失礼

在"专心"篇中,强调"贞女不嫁二夫",丈夫可以再娶,妻子却绝对不可以再嫁,在她的心目中下堂求去,简直是不可恩议的悖理行为,事夫要"专心正色,耳无*声,目不斜视"

在"曲从"篇中,教导妇女要善事男方的父母,逆来顺受,一切以谦顺为主,凡事应多加忍耐,以至于曲意顺从的地步

在"叔妹"篇中,说明与丈夫兄弟姐妹相处之道,端在事事识人体,明大义,即是受气蒙冤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万万不可一意孤行,而失去彼此之间的和睦气氛

班昭主要生活在汉和帝时代,汉和帝在班超死后不久就驾崩了,皇子刘隆生下来才一百天,就嗣位为孝殇帝,邓太后临朝听政,不到半年,殇帝又死,于是以清河王刘祜嗣位为孝安帝,孝安帝才十三岁,邓太后仍然临朝听政

东汉皇帝短命,只有开国的光武帝刘秀活过"花甲",六十二岁时死,其次就是明帝,四十八岁,再次是章帝三十一岁,其他多在二十岁以下,包括一大批娃娃皇帝,造成外戚专权局面

邓太后以女主执政,班昭以师傅之尊得以参予机要,竭尽心智地尽忠邓坞以大将军辅理军国,是太后的兄长,颇受倚重,后来母亲过世,上书乞归守制,太后犹豫不决,问策于班昭,班昭认为:"大将军功成身退,此正其时;不然边祸再起,若稍有差迟,累世英名,岂不尽付流水 "邓太后认为言之有理,批准了邓坞的请求

班昭年逾古哮逝,皇太后为她素服举哀

班昭是一位博学多才,品德俱优的中国古代女性,她是位史学家,也是位文学家,还是位政治家她在曹家有一个儿子,几个女儿,儿子曹成被封为关内侯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汉代建安年间,一个小官的妻子刘兰芝被婆婆赶回了娘家,为了表示对丈夫的忠贞她发誓不再嫁人。奈何这位女子太过美丽引得大官之子的喜爱,而她的兄长完全不顾妹妹的感受,强迫其出嫁。作为古代女子,刘兰芝拒绝不了如父亲一般的哥哥又不想辜负丈夫,最后和丈夫殉情而死,这个故事被流传千古。

故事里的刘兰芝就是古代女子的一个缩影,她们遵循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完全没有个人意志的展现,只有一个悲剧的命运。

古代女子的严格戒条——三从四德

古代女子遵循着许多戒条,其中最广为流传的就是三从四德。三从是指“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就是说还没有出嫁的时候一切事情听父亲的,出嫁了就听丈夫的,如果丈夫不幸去世就听从儿子的。

而四德是“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大概意思就是对女子的约束包括言行举止,内在品性甚至是仪容仪表等。

相信大家都看过一些电视剧,某个女子未经过家人允许与其他的男子私相授受,被一个宗族惩罚,浸猪笼被水淹;还有比如不检点的女性最后被村民们用火烧死。还有就像刘兰芝这样的女子,才华横溢持家有道,被修弃回家时却不能有半分抗争,自己的婚姻也没有自由,只能听从兄长的安排,最后只能用生命去谱写一段故事。

或许刘兰芝还算是幸运的,她至少有一点点为了爱情抗争的意识。而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三从四德的近义词又有“百依百顺”,“逆来顺受”,对于这些女孩子来说,她们需要遵守的东西多的是条条款款,只能逆来顺受,丝毫不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

历史中的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在现在看来,是拥有不符合时代的腐朽气味。前段时间有些所谓的“女德班”就是利用这种不合时宜的“三从四德”,对年轻的女孩子进行洗脑,让她们认为不遵守这些就是错,甚至遵守之后可以治愈癌症长命百岁。

而在遥远的历史中,三从四德也曾有着重要的地位。两汉时期三从四德还不是三从四德,而是阴阳之道以及男尊女卑。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一书中就曾经有记载:“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

董仲舒在儒家思想中融入道家的阴阳思想,认为男女是阴阳调和,但是又因为男子的社会地位会高于女子,并且主要承担着养家糊口的力量工作,女子则承担的是比较后勤的工作,所以就又有了“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的判断,自此夫妻之间“兼”变成了不平等的关系。

那个时候的女子如果学习读书写字,完全不会像科举的男子一样读四书五经,而是一些专门为了女子教育编写的书籍,比如东汉班昭写的《女戒》,将对女子的三从四德教育完全融入从小的教养,女子的刻板形象也深入骨髓。

到了明朝,学堂教育已经发展得十分旺盛了,对于女子三从四德的教育甚至出现了专门机构——女教。这种机构一般是大户人家或清流世家在自家内宅开设。一般对女孩有培养需求的人家都会抢着把孩子送到这种地方进行专门学习。

而明代的女性教科书也多了起来,徐皇后的《内训》、吕得胜的《女小儿语》、陆氏《温氏母训》以及吕坤的《闺范》和《昏前翼》等,都是介绍的女子待字闺中,出嫁之后如何自处的书籍。

女子的三从四德最后是在近代解放的过程中渐渐被废除的,可是直到现在,一些比较封闭的地方,甚至是社会大众依旧存在着刻板形象——“全天下男人都可以犯错,但是对女人的容错率却低很多”。

而我希望在时代的逐渐发展中,这种思想能够完全被男女平等取代。

小袁有话说

古代出现三从四德是为了迎合封建社会的统治需求,是封建时代的产物,里面有许多糟粕,也不乏一些好的东西。

比如妇德要求妻子勤俭持家,维护好一个家庭,这种观念对当今家庭维系是有支持作用的,但是更多的坏东西,限制着这群女子的自由。她们不能像男子一样自由外出,寻欢作乐,也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理想,只能一辈子困在一方小小天地之中。

如果换成是现代女子穿越到古代,一定会惊讶于她们的卑微,而古代女子穿越到现代呢?又会不会惊讶于我们的自由和平等?

我们现在回顾三从四德这样的思想,并不是想要去批判些什么,而是说想要向大家展示历史的遗迹,在不忘记历史的基础上进行发展,让整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明亮。

这是大连的陈静瑜学习班昭女戒的学习报告,非常好,你看一下吧,这是视频。http://wwwyoukucom/playlist_show/id_6580992html一共十三个小时。讲的真的很好。

  一、内外有别的定义和源流

  1、“内”“外”有别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2、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3、内外有别的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二.三从四德的定义和源流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戒》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七出之条的定义源流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为首”。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即刻休弃)。唐律令把“*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家族在对犯*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妇女犯*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宫廷惩罚*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妒忌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古人云:“闺闱乃圣贤所出之地,母教为天下太平之源。”又云:“治天下,首正人伦;正人伦,首正夫妇;正夫妇,首重女德。”由此可见,一个民族的兴衰,一个社会的和谐,女德至关重要。《齐家治国 女德为要:女戒学习心得》为东汉班昭所著,原本是用来教导班家女儿的私家教科书,不料京城世家却争相传抄,不久之后便风行全国各地,在此后的两千多年中,一直是历代女子德行教育的良箴,后被列入“女四书”之首。班昭是一位博学多才、品德俱优的贤淑女性,其父班彪、兄长班固都是大史学家。班昭继承父兄之志,续写并完成了《汉书》这一比肩《史记》的史书。班昭本人常被召入皇宫,教授皇后及诸贵人诵读经史,宫中尊之为师。她十四岁嫁给同郡曹世叔为妻,所以人们又把班昭叫做“曹大家”。《齐家治国 女德为要:女戒学习心得》是陈静瑜老师对《女诫》的学习心得。陈静瑜老师,开风气之先,在中华大地上,把从古至今代代相传的女德教育,切实落实在生活上,以自身的言传身教,宣演东汉班昭的《女诫》,使女德教育蔚然成风,影响至为深远。其敬慎卑弱、温婉贤淑的风范与行持,诚为广大女子学习效法之典范。

不是《女戒》,而是《女诫》,作者是东汉班昭

班昭出身儒学世家,父亲班彪当时已是远近闻名的学者,在父辈的影响熏陶下,班昭学问广博,很有才干。十四岁时,班昭嫁于同郡人曹世叔。丈夫早年去世后,班昭清守妇规,举止合乎礼仪,气节品行非常好。

班昭的哥哥班固著写《汉书》,八表和《天文志》未完成就谢世了。汉和帝下诏让班昭到东观藏书阁,将《汉书》续写完成。汉和帝多次召班昭入宫,并让皇后和贵人们视班昭为老师,称为“大家(gū)”。每逢各地贡献珍贵稀奇物品,就叫班昭作赋赞扬。

邓太后临朝听政后,特许班昭参与政事。班昭为政勤奋,邓太后非常满意,破格加封班昭之子曹成为关内侯,官至齐国的国相。《汉书》刚面世时,许多人读不懂,同郡马融便拜伏在藏书阁下,跟随班昭学习《汉书》;后来皇帝又下诏书叫马融的哥哥马续接替班昭,完成《汉书》。

《女诫》概述与评价:

《女诫》正文由七部分组成,即《卑弱》、《夫妇》、《敬顺》、《妇行》、《专心》、《曲从》与《和叔妹》七篇。该书论述了女子在“夫家”需要处理好的三大“关系”,即对丈夫的敬顺,对舅姑的曲从和对叔妹的和顺。

《女诫》在古代是女子教育的楷模,在近代,《女诫》是男尊女卑祸首,被视为班昭的罪责。譬如女子教育开始在中国创兴之时,班昭的《女诫》重新被阐释,上海爱国女学校伦理教习叶瀚(浩吾)便曾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中国之《女诫》、《女四书》,即教成女子倚赖幼稚、卑屈之男子之法之教科书也。

-女诫,-班昭

作者是班昭。

东汉女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女,代表作东征赋,班昭约45年至约117年,又名姬,字惠班,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东汉女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女,班固之妹,十四岁嫁同郡曹世叔为妻,故后世亦称曹大家。

班昭博学高才,其兄班固著汉书,未竟而卒,班昭奉旨入东观臧书阁,续写汉书,其后汉和帝多次召班昭入宫,并让皇后和贵人们视为老师,号大家,邓太后临朝后,曾参与政事。

班昭作品存世七篇,东征赋和女诫等对后世有很大影响。

女诫作品评价

女诫在古代是女子教育的楷模,在近代,女诫是男尊女卑祸首,被视为班昭的罪责,譬如女子教育开始在中国创兴之时,班昭的女诫重新被阐释,上海爱国女学校伦理教习叶瀚便曾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中国之女诫,女四书即教成女子倚赖幼稚,卑屈之男子之法之教科书也。

对幼稚之人而更自屈于幼稚,对卑屈之人而更自守其卑屈,则中国女子之人格甚可想见矣,1898年晚清人吴芙赞誉曹大家是女人当中的孔夫子,而到1907年何震则贬斥班昭为女子之大贼,还有人说班昭所鼓吹的封建道德教条,对于压抑女性的思想,它是很彻底的。

更由于出自于班昭之手,所以影响极大,几乎影响了中国近二千年的女性观,客观上起了极其反动的作用,因此五四时期倡导女性解放的人们竭力非议女诫,那时候是政治的需要,从当时她所处的历史背景来分析,其主观目的却是想矫正时俗,预防重新出现外戚专权跋扈的现象也是政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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