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国留学贷款须知的事项
一、留学贷款与获得签证无关
贷款本身不会影响签证结果,因为能够贷款就已证明申请人拥有一定资产,具备一定的出国条件,签证官重点考核的是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所以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还款能力和计划证明材料是决定贷款申请签证成败的关键。
二、留学贷款需要的条件
借款人需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提供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的证明材料,还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借款人,并且借款人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三、贷款的额度和年限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不超过50万人民币,期限一般为1~6年,最长期限不超过6年。
四、留学贷款的几种担保抵押方式
(1)、房产抵押:贷款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
(2)、质押:贷款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
(3)、信用担保: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贷款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五、贷款的额度和年限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不超过50万人民币,最长期限不超过6年(含6年)。
2韩国高校为留学生提供的免费福利
一、免费储物柜
学生上课是需要携带教材的,而一般参考书都不会很轻,大家可能还需要带上自己的电脑,每天的课程还不止一门,这样每天往返都背上很重的教材,还是有比较大的压力的。
好在学校会为学生提供储物柜,数量的供应是比较多的,但是需要大家进行申请,毕竟不是等额供应,如果申请迟了,可能就没有柜子了,申请会在开学前一周开放。
二、免费电脑房
虽然学生都会有自己的电脑,但是如果有急用的话,电脑不在手边,可以选择去学校的电脑房,会免费开放给在读的学生使用,而且也很适合小组课题和论文写作,毕竟环境也是很能影响成果的。
大家进入了电脑房之后,一定要保持安静遵守规则,如果有需要交谈的内容,可以去大厅中进行,这里还会提供打印的服务,也可以帮助大家打印东西。
三、免费会议室
会有规模大小的划分,有容纳人数比较多的,也有只能容纳四五个人的,大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大小会议室虽然可以免费使用,但是必须要提前预约,这样才能够顺利使用。
而且会议室是不接受占位的,如果大家一天的使用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的话,需要续期只能够重新进行申请,而且离开的时候必须要将自己的材料全部带走,不提供保管的服务。
四、免费活动室
在学校内,还会有专门提供给学生想象娱乐的活动室,有环境比较舒适的休息室,男生女生是分开的,安排有成排的沙发,还会有桌子,并且会放置有简单的饮品,是可以自由取用的。
而娱乐相关的这主要是**放映室,一般规模会稍小,而且影片的反映可以自己挑选,大部分时候都是固定的;还会有健身房,提供比较齐全的器材,还会安排有专业的教练,可以对学生进行指导。
3韩国留学安全注意事项
1、住宿安全
选房时要注意周边环境和防火安全条件,通常特别便宜的房子或存在安全隐患,尽量通过房屋中介租房。
出门或睡觉前,应确认煤气切断装置锁,锁好玄关门锁。
应养成随身携带钥匙的习惯,外出、暂时离开时,也应注意锁门。
丢失钥匙时,请与房主联系更换锁具。
2、财产安全与金融犯罪
管理好自己的物品和钱,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财产状况告诉他人。
将学费、生活费等大额资金存入银行,只携带最低限度的现金使用。
重要证件类物品应单独存放,如丢失,应能尽快补领证件。
如接到打电话要求告知存折号码、卡号、密码等情况,一般都是电话诈骗。中国大使馆曾发布公告,以大使馆、公安机关的名义电话通知恐吓受害人涉及到一起案件,需要将现金等转移到某个银行账户的行为100%为诈骗。
以高薪为诱饵,代购采购、取钱换钱、接送包裹、购买代金券等一般为电信诈骗。与大量金钱有关的工作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使用网银时,ID、密码等信息不要告诉他人。输入密码时确认周围环境有无可疑人员,同时确认网络环境安全,尽量不要使用公共网络输入任何密码。
3、其他
不要轻易把钱借给别人。
高薪寻求代办通账、取钱等除诈骗外也可能为洗钱等违法活动,务必小心以免涉嫌刑事犯罪。
由于各国法律不同,在韩国要谨遵韩国法律,提前查询,特别注意中韩不一致的地方(韩国很多药品管理与国内不同,如止痛药为处方药,不可携带入境,严重要承担法律责任)。
4韩国留学换汇常见类型
1银联汇率
但是实际刷卡消费时的汇率是和国际汇率、银行汇率不一样的。尤其是银联,有一个专属汇率,在韩国刷卡消费或是在韩国的ATM取款,汇率都是以这个专属汇率为准。
本菌要提醒的是,虽然一般的银联卡刷卡消费时不需要手续费,但是异地取现基本上都是需要手续费的,具体的手续费可以参考不同银行的收费标准。韩语菌之前用的是华夏的借记卡,有些同学说每天第1笔取现不需要手续费,但是当初我办卡的时候银行职员跟我说每天前3笔都是不收手续费。大家办卡的时候还是问问清楚吧。
2百货汇率
这里为什么单独把百货店、免税店的汇率拿出来说呢,那是因为韩语菌也曾经因为这个问题吃过亏,所以特别提醒大家。当初本菌默认在百货店、免税店用银联卡消费,汇率就是银联汇率。但其实并不是,都是以百货店自己的汇率为准的。
有人准备在韩国买钻戒,因为免税里没有喜欢的款式,就去了百货选购。事先看了一下当天的银联汇率,但是问店员说的汇率却跟银联汇率不一样。其实如果是价值并不大的东西的话,是差不了多少金额的。但是像钻戒这种价值比较大的物件,汇率的差距可以让你多支出几百甚至几千的银子啊!
最后还是取了现金再来付款,但是又碰到了问题。那就是一张银联卡一天最多只可以取100万韩币(约6000人民币),但是100万韩币并不够,所以又问同行的朋友借了钱,总算是买下了这枚钻戒。虽然绕了好大个圈子,但是还是值得的,因为也省下了不少的银子啊~
3现金汇率
再来说说现金汇率,还是会有不少人带现金,或是在国内的银行先换好一部分钱再来。先来说国内银行,国内银行的现金汇率一定是比你在韩国当地换钱来的坑爹。其实事先在国内银行换好一部分的现金还是有必要的,因为出了机场交通费什么的还是需要现金支付的。
当然在韩国本地换钱也是很有讲究的,不要傻乎乎的跑到银行去换哦,因为不管是中国银行还是韩国银行,都是一样的坑爹。像明洞这种旅游观光地遍地都是换钱所,每家都是有些许差别的。其实本菌还是建议大家多带一些人民币现金来的,因为通常现金汇率都会比银联汇率高哦!
其实,去韩国旅游前,除了要搞清楚汇率问题,还要准备一些简单的韩语应急,不用多,够用就行~
文/南城以南hong
一、抵押权
解释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1、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1)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抵押权人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权利。
(2)抵押物部分灭失,剩余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
(3)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抵押财产的范围
例-多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有( )。
A 机动车
B 建筑物
C 正在制造的生产设备
D 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网校答案:ABCD
网校解析:
(1)选项C: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2)选项D:只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才可以抵押。
(1)动产的浮动抵押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①浮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物的买受人。
林哥白话浮动抵押中的抵押物的价值一直处于变动状态,即抵押权并未特定化,因而不能对抗正常消费者。
例-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同意以自己现有 以及将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时,抵押权设立
B 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时,抵押权设立
C 该抵押权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 如第三人已向甲公司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则抵押权不得对抗该第三人
网校答案:BCD
网校解析:
(1)选项ABC:动产浮动抵押的设立以合同生效为条件(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选项D:在动产浮动抵押“结晶”之前,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房地一体原则
例-案例分析题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2008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 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厂房。
问:甲公司建造的厂房是否属于丙银行抵押权涉及的抵押物范围?并说明理由。丙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网校答案:厂房不属于抵押物的范围。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3、抵押权的设定
(1)抵押合同
①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②抵押合同不得约定“流押条款”。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注意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但“流质条款”的无效不影响质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2)抵押权生效
例-案例分析题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就抵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
2009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问:乙公司是否有权就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网校答案:乙公司无权就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乙公司以设备设定抵押,但是未办理登记手续,其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的戊公司。
4、抵押担保的范围
(1)担保的债权范围
(2)抵押物的物上代位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例-多选题甲公司从某银行获得贷款1 000万元,并以其A房屋(价值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乙公司以其 B房屋(价值800万元)为甲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 期时,甲公司尚欠银行400万元的本息未还。在银行催讨欠款期间,A房屋因火灾发生严重损坏,价值仅余350万元。火灾责任人丙向甲公司赔偿了50万元,丁保险公司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80万元。下列财产中,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有( )。
A A房屋
B B房屋
C 丙赔偿给甲公司的50万元
D 丁公司赔付甲公司的80万元保险金
网校答案:ABCD
网校解析:根据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本题中,A房屋毁损的,银行就A房屋本身的拍卖价款和保险公司的保险金、第三人的赔偿金和B房屋有优先受偿权。
例-案例分析题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 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将其所属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08年1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将该房屋出租给C公司。……1月5日,C公司对因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B银行则认为,其对于A公司因房屋受损而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也享有优先受偿权……
问:B银行关于其对A公司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网校答案:B银行关于其对A公司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成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因毁损而获得的赔偿金,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5、抵押权人的权利
(1)优先受偿权
①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2)土地出让金优先于抵押权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抵押权人可主张剩余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例-案例分析题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车合同,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拔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未按期向乙公司支付购车款,乙公司遂提起诉讼,并主张实现抵押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应从拍卖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问: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有权要求从拍卖价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土地出让金?并说明理由。
网校答案: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从拍卖价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土地出让金。根据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当首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抵押权人可主张剩余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3)孳息收取权
①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②抵押权人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抵押人的权利
(1)转让抵押物
①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②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涤除权)。
例-多选题王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王某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张某向王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其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王某将该房屋卖给张某应得到李某的同意
B 如王某经李某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张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 如王某未经李某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D 如张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王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李某同意
网校答案:ABCD
网校解析:选项AB: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选项CD: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出租抵押物
例-单选题王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王某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王某将房屋出租给张某,并告知其房屋已抵押的现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抵押期间,王某将房屋出租给张某,需经过李某同意
B 若王某未还款,李某不得向承租人张某主张抵押权
C 若王某未还款,李某可以向承租人张某主张抵押权,造成张某的损失由出租人王某承担
D 若王某未还款,李某可以向承租人张某主张抵押权,造成张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
(1)选项AB: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2)选项CD: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7、抵押权的实现
(1)单一抵押清偿顺序
①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②主债权的利息
③主债权
(2)抵押权的实现
提示1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提示2顺位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位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
(3)抵押权顺位
①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 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②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8、最高额抵押
解释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1)债权之确定:
①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③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④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⑤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2)债权转让的效力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质权
解释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
1、质权的客体
2、质权的设定
(1)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2)交付或登记生效
例-单选题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 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 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网校答案:C
网校解析:根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乙并未向甲交付钻戒,因此质权并未设立,而乙将钻戒给丙,丙取得了钻戒所有权,甲不能要求返还该钻戒。
例-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A 仓单
B 股票
C 基金份额
D 应收账款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根据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质权效力
例-单选题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B 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C 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D 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网校答案:C
网校解析:
(1)选项CD:因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该赔偿责任的存在,在借款到期时,甲乙互负到期债权债务,甲有权主张法定抵销权(选项C正确);如果甲乙协商一致(而非甲有权单方面主张,选项D错误),乙可以“延期还款”的形式承担该赔偿责任。
(2)选项A:质押合同是从合同,不直接影响主合同——借款合同,甲无权拒绝归还借款。
(3)选项B:如果乙拒不赔偿、质押财产状况进一步恶化的,则甲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财产。
三、留置权
1、留置权性质
法定担保物权,但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
链接抵押和质押是约定担保物权。
2、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2)债权已到期。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提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例-多选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享有留置权的有( )。
A 甲企业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B 甲企业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C 甲企业为丁建造房屋,丁未支付到期工程款,甲企业不向丁交付房屋
D 甲企业因戊企业未支付到期货款而扣留其保管的设备
网校答案:AD
网校解析:
(1)选项B:债权人非法占有(强行拉走,骗回)债务人的动产,不适用留置。
(2)选项C:不动产不适用留置。
(3)选项D:企业间留置权行使不受同一法律关系限制。
3、留置权的效力
(1)留置权的效力还及于从物、孳息和代位物。
注意
①质权、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孳息。
②抵押权一般不及于孳息;只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才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
(2)留置权实现
①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
留置>登记抵押>质押>未登记抵押
二手钻石戒指的回收价格主要取决于钻石的质量。如果你看重钻石,高质量的钻石回收价格会更高,一些克拉以上的最好的钻石回收价格甚至比购买价格更贵。在二手钻石回收市场中,30分或30分以下的钻石通常不会回收,即使回收也只是几百元。50分或更大的钻石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而超过一克拉的钻石可能具有升值空间。
此外,钻石戒指回收价格和戒指的材质也有一定的关系。铂金钻石戒指,K金钻石戒指,白金钻石戒指等在市场上很常见。
目前,国内二手钻石戒指没有相关的规律。二手钻石戒指回收市场也是比较混乱的。在中国回收旧钻石戒指的方法主要包括典当行,拍卖和珠宝店。建议,如果回收使用钻石戒指的目的是换一个新的,钻石戒指可以在之前购买的珠宝店进行回收,并使用现有的钻石戒指抵扣,以弥补一些差异。
1、[案情介绍]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 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 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 1500 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 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 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
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5 分)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5 分)
分析:
1.李某购买名贵药材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应属民事代理。 《民法通则》 第 63 条第 2 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 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 本案中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82 条的规定,当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 然有效。 也就是说, 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 由此所产生的 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 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2、[案情介绍]1987 年 12 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 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 3 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 1988 年 7 月 27 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 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1990 年 8 月,胡某回国。 1990 年 10 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 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 月 5 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 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 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 3 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问题]
1.胡某对王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 (3 分)
2.胡某在 1990 年 10 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 (4 分)
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胡某所欠的钱,为什么(3 分)
分析:
1. 《民法通则》第 135 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民事权利一般在两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 人将丧失胜诉权。本案中,胡某于 1987 年 12 月向张某借的钱,直到 1990 年 10 月张某才第 一次向胡某要钱,其间已过了近三年,胡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早已届满。因此,当时胡 某如果表示不愿偿还此款,张某将无法通过诉讼索回他的钱款。 2.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行)》第 171 条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 悔的,不予支持。此处义务人履行义务不仅仅指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也包括义务人对履行 义务重新作出承诺。本案中,胡某 1990 年 10 月在字据上的注明即是一种重新承诺,不得反悔。
3.张某要求法院判决胡某还款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是因为时效没有届满,而 是因胡某已重新作出承诺。
3、[案情]郑老汉在老伴亡故后与独生子共同相依为命,近日,因儿子感染疾病,急需治疗费 用,苦于爷俩都下岗了,十分着急。邻居王某早就想购买郑老汉家祖传的一幅郑板桥字画, 一直因郑老汉不想出卖而不得。这次,王某认为机会来了,遂找到郑老汉,提出以 5 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幅实际价值 20 万元的字画,郑老汉因仓促之间还无法找到买主,不得已答应了 这桩买卖。 双方交货付款完毕。 后郑老汉的儿子终因不治身亡, 郑老汉十分痛心, 心灰意冷, 明确表示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逾半月,郑老汉终因过度思念儿子也亡故了。其弟郑老二继 承了郑老汉的遗产,得知郑老汉与王某的买卖后,要求王某补足价款或者返还字画,王某不 允,郑老二遂诉至法院。
[问题]
1.郑老汉与王某之间的字画买卖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5 分)
2.郑老二是否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买卖行为为什么(5 分)
解析 本题涉及意思表示的瑕疵与合同效力问题。本案中,王某乘郑老汉处于急迫状态下, 以 1/4 的价格购买字画,给郑老汉造成较大损失,构成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对于乘人之危 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依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只要不损害 国家利益的,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本案中,王某与郑老汉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问题,因存在乘人之危的情由,故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4、[案情]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 某交付装裱店20 副对联作品, 装裱店支付赵某 5000 元报酬。 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5 分)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5 分)
分析:
1《民法通则》第 63 条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 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亲自代理” 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对联, 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 必须由本人亲 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 它包括没有代理权、 超 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 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 这些行为主 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5、[案情]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 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 行有奖销售,每消费 20 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颇为 5000 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 20 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 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 5000 元 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 的 5000 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 4800 元买了一 只钻戒。几天后,萧某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 某,南某某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 就买什么。萧某则认为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 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
[问题]
1.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3 分)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3 分)
3.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 (2 分)
4.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为什 么?(2 分)
分析:
1.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故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南某某所有。理由是:根据 《民法通则》的规定,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南某某是限制行为能 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下列两类民事行为有效: 一是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用的民事行为;二是接受奖励、赠与、获得报酬等 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萧某有权要求遇掉钻戒。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而该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 定的合同。如果父母拒绝追认,则合同归于无效。南某某用 4800 元购买钻戒,属于标的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既然其母亲 萧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则合同归于无效。既然合同归于无效,则其母亲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 戒。
3.萧某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 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 被监护人的财产。萧某购买股票井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其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
4.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 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本案例中,南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 购买洗发水获得奖券中奖的行为,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不得主张 无效。因此,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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