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以旧换新结转成本怎么做分录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
(1)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或"在途物资")--按旧首饰的作价记账
库存现金--实际收取的含税价格
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13%
(2)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如果金银首饰零售价为300元,旧首饰作价100元,收现金200元会计分录为:
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100
库存现金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黄金销售要交税吗
1、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锻压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727号)规定,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重申如下: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它工艺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销售的金条不属于"金银珠宝首饰"范畴,不征收消费税
金店以旧换新结转成本怎么做分录上面的文章中我们介绍了金店以旧换新的会计核算需要注意的要点,金器店涉及到的以旧换新业务通常是很多的,希望上面的文章中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到相关的账务处理,更多精彩会计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更新
以旧换新可以差额开票吗
金银首饰业可以财税字(1996)74号文明确: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bai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du价款征收增值税只有金银的以旧换新业务才可以按照差额确认收入,按照新黄金的销售扣除回购的旧货价格后的余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差额征税到底咋开票
一、差额征税全额开票的业务有: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2、建筑服务劳务分包;
3、一般计税房地产销售;
4、融资租赁服务;
5、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收取租金;
6、物业管理服务收取自来水费;
7、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8、航空运输代理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
9、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10、航空运输销售额
二、差额征税差额开票的业务有:
1、经纪代理服务;
2、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收取本金;
3、旅游服务;
4、劳务派遣服务;
5、安保服务;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7、公益特服号接受捐款;
8、签证代理服务;
9、代理进口;
10、境外单位考试费;
11、金融商品转让;
12、机票代理服务;
13、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某旅游公司向某企业旅游团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6万元,为该旅游者支付的食宿费、交通费、餐饮费、景点门票金额为848万元,均取得合法凭据
借:银行存款1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8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抵减48万元
贷:银行存款848万元
以旧换新可以差额开票吗除了黄金等金银首饰可以支持以旧换新外,在家电行业也有以旧换新的政策,但是,它们是否能够差额开票,在家电行业工作的财务人员也应该要结合税务的相关规定来看,每个行业税务局的要求或政策是不同
黄金首饰回收换购是否需要发票取决于回收方是否要求提供发票。一般来说,专业的黄金回收公司不会强制要求提供发票,只要证明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即可。但是,银行或金店在回收黄金时可能会要求提供发票等购买记录,因为他们需要确保黄金的来源是可信的。此外,典当行和各种小店在回收黄金时也可能要求提供购买时的票据。因此,在出售或换购黄金时,最好先了解回收方的要求,并确保自己携带了所有必要的票据和证明文件。
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征收增值税,意思为征收的增值税的应税额是原来购买该首饰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如果首饰是含税价,则应收税费的计算方法为:首饰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黄金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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