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五金件退税率是多少? 1、你这个问题好笼统哦,具体要看着螺钉的材质(钢铁制、铜制)以及用途,才能确定其退税率,5%是有的。
2、按照5%退税率来计算,进项是170W按照17%的增值税征税, 退税金额=170/117005=727W。
问题二:外贸新人求助,五金制品的退税率是多少 五金制品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材质,HS CODE不同的,退税率也有差异,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三:中国出口退税一般多少 各种商品出口退税都不一样,而且每年也都有变化, 比如去年出口农产品的大蒜等都弧退税,但是2012年出口退税就没有了, 具体要看你想知道那种产品的退税,
问题四:请教卫浴五金产品的HS编码和出口退税率 这是关于卫浴五金产品的几个HS编码供参考。具体申报要素信息可以去立刻查再找一下
问题五:门窗五金出口退税多少个点 从2015年起,出口退税(包括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同时,中央对地方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数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通知》要求,财政部具体负责核定地方出口退税上解基数和中央对地方消费税返还基数等工作。
问题六:门窗五金件出口有退税吗多少个点 退税率5%,相对来说是比较低退税率的。
问题七:灯具的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通知显示,家居类家具、灯具等产品的出口退税从11%上调至13%,所以所有的家具品类出口退税上调至13%。
出口退税再次调整是国家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利好消息,对家具出口有一定的扶植作用,但企业有订单才能享受到好处。在此情况下,建议出口企业适当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开辟新的市场,争取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问题八:五金件出口是交几个点的增值税的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税[2007]90号
发布日期2007-06-19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 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 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4 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
5 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
6 皮革;
7 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
8 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
9 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则号见附件1。
二、调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1 植物油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2 部分化学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或5%;
3 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4 箱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其他皮革毛皮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5 纸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6 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7 鞋帽、雨伞、羽毛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8 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9 部分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内销海洋工程结构物仍按原退税率执行;
10 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1 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门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及其零件、龙头、钎焊机器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
12 家具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或9%;
13 钟表、玩具和其他杂项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14 部分木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5 粘胶纤维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原先一般纳税人交17% 按上表对照退税率减一下 看下就知道你们家卖的交多少个点了
问题九:72107010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楼主说的HS是没有的哦
应该是72107000 退税13点 没有商检
问题十:饰品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原来饰品的出口退税是有13%的,现在已经只有5%了。
可以到中国退税咨询网进行查询,taxrefund/。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近日,国家对出口退(免)税政策进行了调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从2012年7月1日(报关出口日期)起,影响我市出口退(免)税政策主要为:
一、企业申报退(免)税申报期限:生产企业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外贸企业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
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增加免税范围:
1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2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3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三)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放弃免税,实行按内销货物征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更改。
(四)出口企业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在出口或销售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并填报《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免增值税、消费税。
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适用范围。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二)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3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如果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黄金、铂金、银、钻石、宝石、翡翠和珍珠等原料的,应执行该原料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上述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为该原料海关税则号在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中对应的退税率。
五、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六、外贸企业进口的货物,若需要出口的,可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出口退税。
七、扩大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增加了视同自产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货物。财税字(2012)39号附件4:
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八、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九、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十、已废止的规定:
(一)视同自产产品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审批的规定;
(二)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
(三)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批准的规定;
(四)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
出口退税大幅调整,几乎所有产品都下降
是从外经贸处得来的消息,正式文件没有下来,但可能是从7/i开始执行,按照惯例,会有一个缓冲期。大家提前准备吧,很多产品取消退税了。
详细如下:(看不清楚的请下载压缩文件,又图表,清楚一些)
调整退税率的商品
海关商品码(章) 调整范围 现行退税率(%) 调整情况
1-24 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果仁、植物油 13、11、6 花生果仁改为免税不退税、植物油5%,取消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退税
25 盐、水泥 13、11 取消
27 粗笨、酚、壬烯、液化丙烷、丁烷 13、11 取消
28 无机化学品等 13、11、5 除精细化工产品外其他取消
29 有机化学品等 17、13、11 取消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和对氨基苯酚退税同时除部分有机化学品外、其他产品取消
31 肥料 13、11、5 取消
32 鞣料、浸膏及染料颜料 13、5 取消
33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状盥洗品 13 除香料维持不变外其他取消
34 肥皂、有机表面污结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剂蜡、蜡烛、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 13 9%
36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 13 5%
38 杂项化学品 13、11 取消金属碳化物(38243000)、活性炭(38021000、38029000)退税,其他5%
39 塑料及制品 13、11 5%
40 橡胶制品 13、5 5%
41 生皮及皮革 8 取消
42 皮革制品、箱包、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13 除4202项下的箱包类9%,其他5%
43 毛皮、人造毛及制品 13 5%
44 木及木制品 13、11 除竹木地板(44092011)和桐木板材(44079920)不变外外,现仍有出口退税的木制品中取消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退税其他5%
48 纸袋、信封、卫生纸等纸制品 13 5%
54-56 粘胶纤维 11 5%
61 针织或钩编服装 13 11%
62 非针织或钩编服装 13 11%
64 鞋靴、护腿及类似品 13 9%
65 帽类及其零件 13 9%
66 雨伞、手杖、鞭子等 13 9%
67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13 9%
68 石料制品、石棉制品云母及类似材料制品 13 除石刻外其他5%
69 陶瓷制品 13、8 选择部分陶瓷制品下调至5%
70 玻璃制品 13、11 5%
71 珍珠、宝石、贵金属制品 13、11、5 5%
73 钢铁制品 13 7305、7306产品取消、除石油套管维持13%不变,其他5%
75 镍管、镍网等制品 13 5%
76 铝条、铝丝等制品 11、8 取消
78 铅板、铅管等制品 13、8 5%
79 锌丝、锌管等制品 13、8 5%
80 锡箔等制品 13、8 5%
81 其他仍有退税的贱金属及制品 13 5%
82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叉及其零件 13、11 5%
83 贱金属杂项制品、 13 5%
84 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插座、拉床、刨床、电刨、龙头、阀门 17、13、11 拉床和刨床11%,其他产品9%
85 焊枪、灯座、插头、插座、电缆、电导体等 13 9%
87 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等 13、11 9%
89 船舶分段和非机动船舶 17、11 取消
90 放大镜、煤气表、水表、电表 13 9%
91 钟表及其零件 13 9%
94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座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13、11 9%
95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 13 9%
96 杂项制品 13、11 9%
97 油画、邮票、雕饰板 13 改为免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分析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需要从企业的经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以下就是各行业税负率表相关内容。
各大行业税负率一览
一、增值税: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一出口退税一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1、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品(化纤)、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工产品、卷烟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商业批发、商业零售、其他、食品饮料、建材产品、医药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电子通信设备注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二、企业所得税:
税负率=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包含预缴)/企业收入总额。
1、租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专业机械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畜牧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业、商务服务业、其他制造业-管业、其他制造业、其他建筑业、其他服务业、其他采矿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批发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金属制品业-轴瓦、金屋制品业-弹簧、金属制品业、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建筑材料制造业、建筑安装业、家具制造业、计算机服务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袜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房地产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道路运输业本文主要写的是各行业税负率表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
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
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
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则号见附件1。
二、调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1植物油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2部分化学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或5%;
3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4箱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其他皮革毛皮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5纸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6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7鞋帽、雨伞、羽毛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8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9部分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内销海洋工程结构物仍按原退税率执行;
10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1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门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及其零件、龙头、钎焊机器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
12家具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或9%;
13钟表、玩具和其他杂项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14部分木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5粘胶纤维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很多企业做进出口贸易,涉及到的就是出口退税,什么是出口退税,税率是多少?如何计算?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含义:
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1)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二、税率: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
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
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
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则号见附件1。
(二)、调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1.植物油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2.部分化学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或5%;
3.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4.箱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其他皮革毛皮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5.纸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6.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7.鞋帽、雨伞、羽毛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8.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9.部分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内销海洋工程结构物仍按原退税率执行;
10.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1.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门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及其零件、龙头、钎焊机器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
12.家具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或9%;
13.钟表、玩具和其他杂项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14.部分木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5.粘胶纤维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则号见附件2。
(三)、下列商品改为出口免税
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印花税票等。
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则号见附件3。
四、执行时间
以上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2)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3)
一、调整下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一)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
(二)取消含硼钢的出口退税。
(三)降低档发的出口退税率。
三、计算办法:
“先征后退”是指收购货物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免抵退法适用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4)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引用资料
出口退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先征后退
哪些行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的行业主要有:
一、基本生活资料,如水、电、天然气等,初级农产品等;
二、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基本电信服务、建筑业;
三、不动产租赁,包括土地使用权租赁;
四、不动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等。
哪些行业增值税税率降到16, 增值税税率从17%降到16%有哪些行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各行业增值税税率各行业增值税税率有:17%、13%、11%、6%、3%、0%等,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1、适用17%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3%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3、适用11%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4、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5、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预计哪些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163月28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 制造业 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5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包括:
01农副食品加工业
02食品制造业
0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4菸草制品业
05纺织业
06 纺织服装、服饰业
07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9家俱制造业
10 造纸和纸制品业
1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3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1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5医药制造业
16化学纤维制造业
17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1金属制品业
22通用装置制造业
23 专用装置制造业
24 汽车制造业
2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交通运输装置制造业
2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7 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装置制造业
28 仪器仪表制造业
29 其他制造业
3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1 金属制品、机械和装置修理业
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货物有哪些?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档案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下列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有C
其他的是17%,农产品是13%
国内各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生产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17%
运输:11%
现代服务业:6%
小规模征收率:3%
简并增值税税率,利好哪些行业和企业
税负再减,体现对农业、民生领域支援
增值税税率四档变三档,意味着我国全面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将原来适用该税率的行业“下移”到11%税率这一档中,其他档次税率保持不变。税率简并涉及的行业,包括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能力。”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化肥、农药、农机、天然气等是工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取消此档税率并下调至11%,体现了国家对农业、民生领域的税收支援。
一是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二是给予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率调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已按13%税率征税的货物维持13%的退税率。
此次还特别规定,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水果,蔬菜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全文有效):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泡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菸叶 菸叶是指各种菸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菸叶、晾菸叶和初烤烟叶。 1晒菸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菸叶。 2晾菸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菸叶。 3初考菸叶。是指菸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菸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四)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六)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八)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檾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3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乾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乳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薰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四)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楼主要的是这个。
出口退税率调低紧急通知(参考消息)
产品类别 调整情况
1 0-24 活动物,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等、食品,饮料,烟酒等 5%
2 25、27 矿产品等 取消
3 28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除精细化工产品外,其他取消
4 29 有机化学品 环氧丙烷、对氨基苯酚、环氧氯丙烷取消,其他5%
5 31 肥料 取消
6 32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染料、颜料及其他色料,油漆、油灰、墨水、油墨等 取消
7 33 精油及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除香料以外,其他5%
8 34 肥皂,洗涤剂、润滑剂、光洁剂等 9%
9 36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5%
10 38 杂项化学产品 金属碳化物、活性碳取消,其他5%
11 39 塑料及其制品 5%
12 40 橡胶及其制品 5%
13 41、42 生皮及皮革;皮革制品、旅游制品、动物肠线制品 取消
14 44 木及木制品,木炭 5%
15 48 纸及纸板、纸浆、纸制品 5%
16 54-56 化学纤维长丝、短纤、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5%
17 61 针织或钩编服装及衣着附件 11%
18 62 非针织或非钩编服装及衣着附件 11%
19 64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 9%
20 65 帽类及其零件 9%
21 66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9%
22 67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9%
23 68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及其类似材料制品 除石刻以外,其他5%
24 69 陶瓷产品 5%
25 70 玻璃及其制品 5%
26 71 天然及养殖珍珠、宝石、贵金属等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5%
27 73 钢铁制品 7305、7306取消,其他5%
28 75 镍及其制品 5%
29 76 铝及其制品 取消
30 78 铅及其制品 5%
31 79 锌及其制品 5%
32 80 锡及其制品 5%
33 81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5%
34 82 贱金属工具、器具等及其零件 5%
35 83 贱金属杂项商品 5%
36 84 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9%
37 85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等 9%
38 87 车辆及其零件 9%
39 89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取消
40 90 光学、照相、**、计量、检验、医疗等仪器及设备 9%
41 91 钟表及其零件 9%
42 94 家具、寝具、床垫照明装置、活动房屋等 9%
43 95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9%
44 96 杂项制品 9%
45 97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取消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现拟定对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下调平均2个百分点,但凡原退税率为17%的商品暂不予调整。本次调整预计从7月1日开始执行,不设过渡期,涉及商品代码及调整情况如下:
一、 出口退税率降至(原税率为13%)
二、 出口退税率降至9%
34章 润滑剂、肥皂、蜡烛等(原税率为13%)
42章 皮革制品、手提包等(原税率为13%)
64-67章 鞋帽等到;已加工羽毛制品;人造花(原税率为13%)
85章 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原税率为13%)
84章 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共零件(原税率为13%或11%)
拉床和刨床退税率下调至11%,其他产品下调至9%
87章 车辆及其零件(原税率为13%或11%)
90章---96章 光学、医疗仪器、家具、寝具、玩具等(原税率为13%)
三、出口退税率降至5%
38章 杂项化学产品(原税率为13%)
39章---40章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原税率为13%)
42章 皮革制品;手提包等(原税率为13%)
4202项下箱包类下调到9%其它下调到5%
43章 毛皮(原税率为17%)
44章 木制品(原税率为13% 11%)
除竹条地板44092011和桐木地板44079920外,现仍有出口退税的木制品中,取消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退税,其他产品退税率降到5%
48章 纸及纸板制品(原税率为13%)
54章-56章 化学纤维及无纺织物等(原税率为11%)
68章 69章 70章 石料、石膏、水泥、玻璃等制品(原税率为13%)
71章 贵金属 (原税率为13%)
73章 钢铁制品(原税率为13%)
7305和7306产品取消出口退税,除石油套管维持13%不变其余产品税率降至5%
75章-83章 锌、镍、铅、锡及其制品(原税率5%)
四、取消出口退税
27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原税率为13%)
28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有机无机化合物(原税率为13%)除精细化工产品以外的产品
31章 肥料(原税率为13%)
32章 化工颜料(原税率为13%)
41生皮及其革制品(原税率为13%)
76章 铝及其制品(原税率为13%)
89章 船舶(原税率为13% 17%)部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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