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凰假黄金案保险公司要不要赔?法院怎么判?

武汉金凰假黄金案保险公司要不要赔?法院怎么判?,第1张

  据目前的消息来看,陕西高院判处人保公司赔付长安信托83亿人民币。但是最终判审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一切尚不能盖棺定论。那么这件武汉金凰假黄金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了解一下经过吧。珠宝公司与多家信托公司

一融资300亿,黄金做抵押

2017年金凰珠宝公司与多家信托机构达成了融资合同,总金额约近300亿。而对于还款合同则是包括保险公司担保与实体黄金抵押的形式进行增信保证。但是一直到2019年,金凰珠宝公司对多家信托公司的还款合同都违约到期了。其中与长安信托一家公司的违约金额就高达10亿,在金凰珠宝公司违约后。长安信托等多家公司都上面讨账。

二担保人失联,黄金是假的

在金凰公司违约之后,多家信托公司联系合同的保人贾志宏,却发现这位金凰公司的控制人已经没有了消息。在依照合同前往抵押银行,取出黄金抵债时竟然发现黄金是假的,里面的成分是铜。这可让信托公司炸了锅。一时只能将同时担保的人保公司告上法庭。

三风投内控,形同虚设

人保公司对此声称他们的担保对象是金凰公司,而不是这些信托公司,对信托公司是否有权起诉,呈一个怀疑的状态。当然我觉得他们是有逃不开的责任的。但是信托公司本身又是否存在问题,对于金凰公司哪假黄金担保的这件事竟然没有察觉。他们的内控审查是怎么做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低价的失误。这确实是引人深思。

  至于最后判审结果如何,还得看法院对此案的看法,目前此案的判审法庭已经转移了多个省份,毕竟涉及金额过大,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都不想承受这样的损失。但是当初进行融资时,为什么就不能擦亮眼睛呢。一切都是自己结下的恶果吧。

在这件事情背后,隐藏着一个“黄金盗窃案”,这个案件如果不是夫妇两贪财,可能也不会发生。案件发生后,依然是夫妇两人贪心,害了他们自己。面对如此数量黄金,纯度还非常高,也就使得银行工作人员,怀疑上了他们,并由此展开调查,最终破获了尘封19年的大案。

金银是永久货币,不管在全世界哪个国家,都能够以货币方式流通。案件中的妇女,和自己丈夫利用职务之便,打起了公家主意,趁着炼金间隙,不仅偷出了碎金银,还偷走了重量为800两的黄金。

这样一个案件,在当时绝对是大案要案,虽然派遣了专业人员调查,可惜到最后盘问了所有人,依然没能找到蛛丝马迹。会有这样一个情况,都因为偷盗黄金夫妇两非常小心,他们不露声色,抹掉了一切痕迹,让办案人员无从查起。

夫妇俩虽然守着巨额财富,但他们在这19年来,没有睡过一天安稳觉。就连男子的父亲,也在知道这件事情后,整日因为忧郁,只一年时间便去世。

面对至亲的人离开,男子虽然知道原因,但也没有任何办法。他不敢暴露自己,更不敢让当年盗窃行为被人知道。曾经多次想要将偷来金块融掉重铸,降低纯度同时,也毁掉相关标记。

就在夫妇俩自认为高枕无忧时候,内心警惕也慢慢放了下来。看到金价上涨,就将偷盗又重铸金块,拿到银行去换钱。得知自己将变得富有后,两人内心都非常高兴,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进入到警察视线中,成为了密切监管对象。

常言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妇女带着金块去银行,引起了工作人员注意。最终经过民警审讯,她交代了作案过程,在民警上门抓捕男子时候,他还在做着美梦,认为自己终于翻身,不再是穷人。

是吴法宪。

庐山会议结束后,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批斗彭德怀、黄克诚。在一次批斗黄克诚时,揭发出了耸人听闻的所谓“黄金”问题。提出此事的是吴法宪。它像一颗突然爆炸的重磅炸弹,使与会者哗然:一向被认为清廉、克己的黄克诚,似乎一下子成了大贪污犯,甚至有人说是黄克诚“为军变准备经费”。

1959年8月,在庐山召开的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上,错误地作出了关于所谓“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彭、黄、张、周反党集团”的决议。随之,在全党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留下深刻的教训。

庐山会议结束后,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批斗彭德怀、黄克诚。在一次批斗黄克诚时,揭发出了耸人听闻的所谓“黄金”问题。提出此事的是吴法宪。它像一颗突然爆炸的重磅炸弹,使与会者哗然:一向被认为清廉、克己的黄克诚,似乎一下子成了大贪污犯,甚至有人说是黄克诚“为军变准备经费”。

所谓“黄金案”是指1945年9月新四军三师奉命从苏北调往东北时所带的一部分经费。黄克诚是该师的师长兼政委,翁徐文是该师的供给部部长。当时数万大军千里出动,当然不能不带钱。三师在苏北根据地经营了好多年,由于认真开展了生产自救运动,积累了一点经费。大军出动时,这些经费除换了些法币外,把只限于苏北根据地流通的货币,设法换成了黄金,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由于用得节省,一直到东北根据地建立、部队改编时,师部所带的金子还有一些剩余。经取得上级同意,将这一部分经费带到西满军区。黄克诚任该军区司令员,翁徐文任该军区供给部部长。1947年底,为便于保管运送,西满军区供给部将金子炼成金条,经黄克诚和东北局负责人李富春批准,派专人将金条送交东北银行。

1949年夏,黄克诚出任湖南省委书记。因湖南烈士多,是老革命根据地,又是新解放区,怕有特殊需要,黄克诚让翁徐文请示李富春批准并向东北局打了领条,把在东北未用完的黄金带到湖南。当时造了库存黄金清单(有关人员每人一份,共五份),用两个箱子(内保险箱、外木箱)、两把不同钥匙(一个人一把),每天24小时由陈烨、王之庆、吴子昌等轮流值班,有持枪警卫看守,做到人不离箱,箱不离人。到湖南后,开始用了少许救济军、烈属(领款打了领条)。由于省里经济情况较快好转,这笔钱就用不着了。1949年9月,将这笔钱如数交给了湖南省财政部门。

为查此案,1959年11月,中央派工作组到湖南。对翁徐文等进行了审查,一再要他们交待“伙同黄克诚的贪污问题”及黄金的来龙去脉。

翁徐文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先后参加过秋收起义、历次反“围剿”、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建国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他始终保持了老红军、老八路艰苦朴素、廉洁自律的光荣传统。战争年代,翁徐文经管过很多钱、财,他认为这都是党的财产,自己是在为党管钱。在无严格监督的情况下,他尽管“长袖善舞”,却依然“两袖清风”。他在战争中管理公家的财产很仔细认真,金钱来往均由会计、出纳管理,而且都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特别是事关钱财,怕有非议,十分小心,事过十多年以后,战争年代的重要收据和来往账目都完好无损地保存着。其中有一张签名盖章的重要收据,是翁派人将74根金条(每根10两,共740两)送交上级主管部门时经收人写的。还有因财产移交问题,李富春给翁徐文的回电稿,以及1949年9月,湖南省财委收点黄金等给经手人写的收据,写具“陈烨同志交来黄金867两、银元2133元。经手人王之庆,引证人翁徐文”。这在当时来说,手续已经算是很完备和清楚了。

翁徐文保留的重要收据和账目,为澄清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提出的所谓“黄金案”提供了最直接、最可靠的物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黄克诚自述》一书中称赞:“翁徐文为人十分老实,从不谋私,又十分谨慎。他为革命队伍经管钱、财,兢兢业业,手续、账目都很清楚完整。钱上交以后,他仍保存着账目、收据。……我由此得以解脱被诬陷的罪名,这真得感谢翁徐文的谨慎作风。”

与此同时,原押送黄金的西满军区供给部警卫班长(时任湖南省嘉禾县税务局长)张正鸿,提供了1947年冬为东北银行押送黄金的详细经过,并得到同去的付景毅(翁徐文的秘书)、周利(会计)等证实无误,也为澄清此案提供了重要人证。

此案先后经过四年的一再审查,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来。1963年9月,中央工作组再次来湖南,调查核实黄克诚“黄金案”的问题,开了三次调查会,找翁徐文、付景毅、张正鸿、周利等进行调查,中央工作组在会上宣布,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核对账目,问题基本搞清。

1963年12月26日中央工作组关于黄克诚经济摊子问题调查第6号简报指出:“翁徐文同志较为诚实,愿意来京核实对证问题,他始终坚持原来的说法,离开账本就不轻易讲话。”

但在当年“左”的思想指导下,案件审查常常服从于某种政治的需要,已经清楚的问题仍无端怀疑;应该做出结论的问题拖着不做结论。致使一些无辜的同志蒙受莫名的罪名,受到压制、打击,甚至摧残。

翁徐文因涉及此案,1960年省党代会换届改选时,省委委员的预选名单上没有了他的名字,长沙市的代表提出意见,省委一位主要负责人解释说,翁因涉及黄克诚“黄金案”经济上不清楚,政治上也不清楚。从此,有些应该他参加的会议也不通知他参加了,可以看的文件也不给看了。工作也不作具体安排,基本上被闲置在家里。“文革”中早已查清的所谓“黄金案”被公开到社会上,翁徐文被说成是“彭、黄、张、周”反党集团的死党,黄克诚的“黑干将”,遭受抄家、挂牌子、批斗、罚跪等人身侮辱,后来又被关进了“牛棚”。原新四军三师供给部警卫班长张正鸿,因押送过黄金,也受到牵连,把他的县委委员、局长撤了,下放到嘉禾县畜牧良种场劳动改造。“文革”中把他当作“彭、黄、张、周”的死党,遭到了抄家、揪斗、挨打、挂牌游街等许多非人待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历史的伟大转折,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以前的左倾错误,才使此案彻底澄清,翁徐文恢复了名誉,出任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

1979年7月2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了关于翁徐文等同志受“黄金案”牵连问题的结论:“一九五九年中央审查黄克诚同志的问题时,对所谓‘黄克诚同志把持经济摊子’,即所谓黄克诚同志贪污黄金问题立案进行审查。一九六三年黄克诚同志专案组曾对西满军区供给部炼、交黄金问题及其他经济问题找翁徐文、付景毅、张正鸿、周利等同志进行调查,当时翁徐文同志对经济摊子问题和炼、交黄金问题向组织上讲清楚了,黄克诚同志专案组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核对账目,证明翁徐文同志讲的情况是实事求是的,证明黄克诚同志没有贪污问题,翁徐文同志所负责的经济账目是清楚的,没有贪污问题。特此结论证明。凡因所谓‘黄金案’受牵连的同志都应予以纠正,恢复名誉。”

至此,长达20年之久的所谓“黄金案”终于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

对于武汉金凰假黄金事件大家如何看呢?从这件事发生开始,市场从未停止对它的议论。没有人会想到黄金也能造假,所以这件事一发生就如同惊雷一般给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型波动。

一、事件经过

在评论这件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这件事。所谓“金融”,其实说白了就是融资,不同企业之间会选择不同方式进行融资。这个公司也不例外,只不过他们选择方式比较新颖,选择的是“黄金质押加上保单”形式,用这种形式融资需要给金融机构留下足金质押物才能换得他们想要的资金。提供资金者为两家金融机构,一个是信托公司一个是股份制银行。但是,从去年开始,这家公司开始有了端倪。先是金凰珠宝里面有多个信托计划出现大批逾期情况,然后就是金融机构对于在处置被质押的足金黄金时,发现质押黄金不合格,其中质量以及重量不符合法院检测标准。从这开始,金凰的融资骗局彻底被揭露了。总体质押有八十三吨假黄金,一共骗了融资金额高达300亿元。

二、反思

对于这件事情,其实是很容易避免的,但是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企业本身暴露问题没有被金融机构及时察觉所造成的,追根究底终究还是金融市场对于风险管理能力力度不够硬。当然,这也反映了金融市场在行业把控以及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缺憾。所以,有关部门应该监管力度,杜绝这种事情再次发生的可能。具体问题有:1、对于质押品的检测不确切,没有第一时间送检,在产品管理和授权也不到位。2、不要让行为以及理念上的顽固阻碍自己发展。切记一看到“黄金抵押”这一情况就盲目从众,觉得靠谱的同时也要对一些行为逻辑不合常理的公司进行考量。3、尊重常识同时也应该“审慎”。

希望金融从业者要学会严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用责任感来弘扬金融事业,杜绝类似风险再次发生!

破坏金属资源 ,贵州晴隆县原黄金局局长被判20年

贵州省晴隆县黄金管理局原局长杜碧文等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并滥用职权“扩能扩界”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杜碧文有期徒刑20年。 

据查,杜碧文到晴隆县黄金管理局任局长后,就晴隆县的黄金矿山开采、生产情况写了《关于黄金开发生产的专题报告》上报晴隆县委、县政府。杜碧文在报告中提出“扩能扩界”,即将6个无证矿并入3个有证矿进行开采。 

此后,晴隆县黄金局下发“扩能扩界”文件,杜碧文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无证矿点挂靠有证金矿给他人开采,并大肆收取“感谢费”。 

据了解,杜碧文收受两名矿主31万元,为其谋取利益,滥用职权下发5个“扩能扩界”文件,涉及无证矿8个,造成国家金属资源破坏量达26.9万克,价值4372万余元。 

晴隆县黄金局原副局长陈代华滥用职权签发的3个“扩能扩界”文件,涉及无证矿3个,造成国家金属资源破坏量达2.9万多克,价值483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一名矿主10万元,主持工作期间单位受贿17.6万元。 

一审法院以晴隆县黄金管理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以杜碧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以陈代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晴隆县黄金局矿山管理股原副股长聂玉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晴隆县黄金局办公室原副主任陈真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随案移送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一辆,没收上缴财政。杜碧文等人犯罪所得赃款将继续追缴。

资料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9/07/id/365714shtml

我的排版没有问题。排版是中国法院网的排版。

根据保险公司的解释,正是因为该公司以虚假黄金来投保,而这不符合保险合同的要求,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撤销,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债主们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来寻求赔偿。目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裁定,裁定书表示,驳回了中国人保集团的上诉,并维持了人保赔偿长安信托821亿元的一审裁定,至此事情告一段落。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判定并未涉及假黄金案件,这也意味着此次判定只是人保与信托之间。

要说这件事还要从今年6月份开始,当时武汉金凰珠宝公司,多次像金融机构质押黄金以来进行融资,并且向保险公司投保,但此后金凰珠宝公司出现了违约情况,这才发现原来之前所质押的黄金均为假黄金,更为惊人的是,这起假黄金金额达到了300亿元,一时间震惊了整个黄金圈!事情发生后,信托公司找到人保,要求对其进行赔偿,才有了此后拒保的事情。

让我没想到的是,曾经数一数二的黄金首饰制造商,也会出现假黄金的情况,并且最终拉下神坛做违法的事情,它的这一行为无形中让很多无辜的人买账,而它自己却如同吃瓜群众,真的很令人气愤。据了解,除了长安信托之外,还涉及了民生信托,安信信托,四川信托等多家信托机构,目前多家信托机构已经选择以兑付的方式来承担相关责任。

同时,通过这件事也暴露出一些实际问题,比如黄金入库之前是否做了检验,信托公司的相关流程也存在一些疏忽,这些都是导致金凰珠宝公司“瞒天过海”的基础,如果当时信托公司更加谨慎一些,或许就没有了以后的麻烦,所以也警示我们,无论是合作还是托付,都要小心谨慎。

为什么深圳2家企业,会在广西桂林起诉?它来自一起产生在桂林的网络诈骗案件。广西社保局的员工遭到网络诈骗。收到了自称为是公安人员的电话,另一方称其因涉嫌洗钱违法犯罪,重案组将于隔日将其拘捕。这名财务出纳为了更好地自身证实,遂按电话规定私自违规行为,导致荔浦市社保局帐户资产损害521七万元。违法犯罪产生后,社保局的员工将案子汇报给荔浦市公安局。因为案件重特大,本地十分重视,将案子移交桂林市公安局解决。

公安人员发觉,案发前,被行骗的资产快速从荔浦社保局的五个基金账户中迁移出去,转帐100余万元。2018年5月27日,该企业将七十万元转到个人帐户,并用金润伯宫珠宝公司的刷卡机机里刷信用卡消费。查看该交易明细时发觉,涉及到的七十万元资产是以社保基金帐户转出,转到金润公司刷卡机机里刷信用卡消费,中间历经了好几个不一样帐户。

公安人员抽丝剥茧,依据金润公司的消费记录,发觉该笔钱是潘某、杨某某某夫妻付款的黄金。警察发觉,潘、杨夫妻在以上网络诈骗事情产生前近一年时间,曾从海外获得很多来历不明的资产,用以在深圳选购黄金,并将所买很多黄金运走深圳。广西荔浦个人社保网络诈骗案件产生后,潘、杨夫妻也被警察调查。意想不到的是,在潘、杨夫妻的采购计划表上并没有金润公司;金润公司也不知道像潘、杨夫妻那样的顾客存有。

之后调查掌握到,潘、杨夫妻常常根据聚一很多选购黄金,而聚一公司在欠缺一手货源时,便将货品调到金润公司内部,金润公司出示个人帐户扣除。侦察行政机关评定潘、杨二人及聚一公司、金润公司与荔浦市社保局的网络诈骗案有重特大关系。之上网络诈骗案产生十几天后,2018年9月20日,聚一公司和金润公司多位职工被桂林警察在深圳看押调查,后被拘捕,直被提起诉讼。据报道,荔浦社保局店员向警察举报后自动自首。她被控告犯有滥用职权罪,6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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