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婚人一般都会请双方比较信赖、尊敬或德高望重的人来担任。一般会找家族里面辈分比较高的长辈,也可以是父母的好友,单位领导等等。证婚人证婚的程序,是先宣读婚书(结婚证书),宣读完后表明“特此证婚”最后致简短的贺词。
以下给大家提供两种方案以作参考,可以当做正式婚礼的证婚人选择参考
1、单位的领导
或许很多人在实际的婚礼举办过程中,都是希望邀请到自己单位的领导来参加的。甚至有一些新人也希望领导可以来见证这场美丽的缘分。证婚人一般找谁,其实找领导也是一个可以采用的选择。因为这样也会显得很有面子,对国内的很多夫妻来说,也是维护人情关系的一种方式。但是有时领导可能会带有一些官腔,所以需要双方提前沟通好,不要让婚礼留下遗憾。
2、家里的长辈
家里的长辈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毕竟长辈们的年龄比较大,社会阅历也很丰富了。所以针对证婚人这个角色,也没有他们更合适的了。从小看着新人长大,现在也是替新人来见证婚礼。这是个很有意义的方式和行为了,也是亲情的浓厚表达。亲人和自己的关系一般来说也会更浓,相处了这么多年,想必也有很多的心里话想要表达出来。婚礼这个场合就是很好的平台了。在前期的准备中,新人也可以充分地交流表达自己的意见,是个不错的选择。
简介
证婚人,亦称证婚,是举行结婚仪式时男女双方请来做结婚证明的人。一般请双方信赖、尊敬或德高望重的人担任,一人或两人均可。
概念
证婚人顾名思义是婚姻合法的证明人。以男方家族为中心,从礼仪的角度证婚人居客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主婚人前面,过去通常由红娘担任。证婚人讲话的主要内容就是:"婚姻合法、恭喜新婚"等。目前,通常证婚人由女方聘请,大多是新娘单位领导。证婚人当然也可以由男方聘请。主婚人按传统礼俗是由新郎的父母担任,从礼仪的角度主婚人居主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证婚人后面。
证婚人证婚的程序,是先宣读婚书(结婚证书),宣读完后表明"特此证婚"最后致简短的贺词。曹禺《日出》第二幕:"在衙门时做事是真麻烦。今天要参加什么典礼,明天要当什么证婚。"
来历
最早记载"主婚"的文字出现在唐朝,"下条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唐律疏议·户婚·义绝离之》)"《大清律例》作了进一步界定:"男、女结婚嫁娶,必有主张其事者,谓之主婚,即:祖父为孙,父母为子,伯叔为侄,兄姐为弟妹,外祖父为外甥主张其事,为其主婚。"
而中国传统婚礼中并没有证婚人。只是到了清末民初,随着文明婚礼的兴起,时尚的大城市中的年轻人,借鉴天主教的婚礼规范(注:天主教教义规定,婚礼只有在证婚的地区助教、堂区主任神职人员,或此二人所委托的司仪或执事,以及二位证人前举行,才有效。在婚礼中引入了证婚人,后来这种风尚逐渐被社会承认,用民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于是诞生了今天我们婚礼上的证婚人。如今台湾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条仍然规定:"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
证婚人顾名思义是婚姻合法的证明人。从礼仪的角度看证婚人应居客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主婚人前面,过去通常由红娘担任。证婚人的讲话主要内容就是:"婚姻合法、恭喜新婚"等。通常证婚人由女方聘请,现在大多是新人单位的领导。证婚人当然也可以由男方聘请,现在规矩已经没有那么多了。
注意事项
一证婚人职责与如何选择证婚人
证婚人顾名思义,他(她)职责就是证婚在婚礼仪式中,由他(她)来宣布和证明新人婚姻自愿性和合法性因此,在一般婚礼仪式中,他(她)职责既有西式婚礼中牧师工作成分,(保证证婚过程庄重性)又有我们中国婚礼中常见政府色彩(宣布新人婚姻合法性),他(她)兼有牧师和政府特色从一般意义上讲,只要能保证庄重性和合法性,来宾中任何人,只要符合这个角色,都可以担任新人证婚人另外,从证婚人特点来说,对证婚人年龄,性别,辈分,与结婚新人亲疏远近程度等等,没有特殊要求
证婚人选择比较广泛他(她)可以是结婚新人同学,同事,朋友,亲戚,父母同事,朋友,也可以是新人双方单位领导
二主婚人职责和如何选择主婚人
主婚人设置,各地风俗不一样,要求人员不同(比如:天津主婚人是结婚新人父母)以北京为例,婚礼仪式上主婚人,不是结婚新人父母,他(她)是来宾中一名重要人物代表他(她)职责是代表所有来宾,对结婚新人有一个礼貌祝贺性讲话
主婚人选择,相对证婚人来讲,他(她)身份可以是级别高点,年龄大点,辈分高点最好是出席婚礼人群中,德高望重贵宾中一位
三对证婚人和主婚人讲话时间要做时间限定
如果结婚新人,同时选择证婚人和主婚人话,一定要对他们讲话时间做个限定因为从婚礼经验来说,各种人物讲话是很费时间在一般婚礼中,可能会有证婚人,主婚人,双方父母,新人等多人讲话如果一个人讲话最多安排3分钟,(3分钟要包括上台和下台时间)那上面5个人讲话就需要15分钟要占婚礼仪式时间三分之一了,讲话多了,婚礼会显得呆板,也会影响新人和来宾情绪因此要求,如果是证婚人和主婚人同时设置话,就不需要证婚人再发表祝贺性讲话了因为他(她)讲话,会与主婚人讲话,表达同样意思,重复讲话,没有意义这时,证婚人工作,只是证明新人婚姻自愿性和合法性,即:或是宣读结婚证,或是做简短证婚辞就可以了(当然,父母和新人讲话也应该尽可能简短)
四新人一定要根据自己具体情况设置证婚人和主婚人
新人选择证婚人和主婚人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婚礼实际情况和来宾人员出席情况来决定人选比如:如果新人双方单位领导都出席自己婚礼,新人又都想在婚礼中介绍一下自己领导,安排他们露脸,讲话,那就可以把他们分别设置成证婚人和主婚人在确定领导安排时候,哪个领导级别高或年龄大,就可以安排哪个领导做主婚人反之作证婚人一般在确定主婚人后,应该把他(她)讲话时间做个限定因为如果这个主婚人非常善于讲话,讲起话来没完没了,就会延误婚礼结束时间在确定自己证婚人和主婚人后,也不要忘记告诉证婚人和主婚人,在婚礼当天他们到达婚礼现场时候,要与婚礼主持人事先沟通一下,看看婚礼主持人怎样安排他们讲话环节和他们上台时间
当然,有新人自己就是领导,那就可以安排自己同学,朋友当作自己证婚人和主婚人有新人婚礼只请双方亲戚参加,不想请自己同事或准备单独请客,也可以安排自己亲戚当作婚礼证婚人和主婚人
现在不少新人婚礼,只有一方新人领导出席,或因为各种原因,只设置证婚人,不设置主婚人,也是可以不设置主婚人了,主婚人职责就可以由证婚人担任起来那就需要证婚人在宣读证婚词前后,可以代表来宾,发表一个祝贺性讲话这样安排,所有来宾祝贺词,也就有了表达出口了。
什么叫婚姻?乍一看来,答案似乎十分简单。如果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并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释清楚的。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 “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则亲。 男女嫁娶的关系远比婚姻的起源要早。这是由于“性”是人类一种原始的生理需要,所以两性关系是远从有了人类就同时存在的。但原始社会中的嫁娶只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类知识发展以后,男女关系逐渐有了规范,形成种种婚姻制度或婚俗。这时候,男女间的嫁娶已经成分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国家法律的许可,或社会习俗的认同,男女也必须经过婚姻关系,才能称为夫妇,建立家庭。 为什么要有婚姻?原始社会中的自然嫁娶现象,已经可以满足人类原始的性生理需要,那又为什么还要建立婚姻关系,设立制度与规范,建立起这种“人性的枷锁”呢? 婚姻制度最初发生的原因与时代,现在难以查证。我们只能从婚姻所发生的一些作用,去追溯婚姻发生的可能原因。 德国社会学家梅勒·李耳曾经把婚姻的动机归纳成经济、子女和感情三个原因,这个说法已被世人所普遍同意。 在早期的婚姻关系中,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从《诗经》的一些片断记载,我们可以察知早朋妇女对家庭经济的协助,《诗经》说,“掺掺女手,可以缝裳”,“女执懿筐爱求柔桑”。《礼记》也说,妇女要做丝、麻、布、帛的事。酿酒也属于妇女份内的工作。过去我国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娶年纪较大的妻子,即所谓娶“大娘子”的风俗,这主要目的也是辅助家庭经济。 在我国历史上,繁衍后代,传宗接代,一直是婚姻的主要原因。 《礼记》所说的“下以继后世”就是这个意思。“孔子家语”曾以无子为七出条件之一,孟子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到了汉朝,妇女不生子,甚至要因而入狱。北魏时代,有官员建议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的人,科以不孝之罪。一直到清朝戊戌变法前后,女学兴起,女子开始接受教育,社交范围越来越广,求自由的思想越来越高涨,她们对自己的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与主张,对婚顺制度也有了新的见解,追求自由恋爱的人越来越多了,有的甚至为恋爱而牺牲。 现代的婚姻多以感情因素为主。男女彼此相悦,觉得有共组家庭,晨昏相伴的需要,于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迈入婚姻生活。 经济、子女、感情三种因素与婚姻的关系,随时代而有不同,中外皆然。在上古时代,经济第一,子女第二;中古时代则是子女第一,经济第二;到了现代,则以爱情第一,子女第二。这种演变,反映了人类自代价值的发现与重视。 结婚仪式 一、订婚仪式 我国古代,男女间的婚姻关系,常以婚约的订定为开始,此即所谓“订婚”。现在,订婚在法律上并无保障,结婚不必经过订婚,故一般就不办订婚手续了。但在农村,不少家庭还是将订婚作为结婚的重要程序,不过订婚的礼仪已日趋简约,通常是备几桌酒筵或茶点,除双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外,散发订婚喜柬或口头邀请,请双方介绍人、证明人以及比较知己的亲友,共同会餐,有的即席交换饰物,填写订婚证书等。所谓交换饰物,一般是赠送订婚戒等。订、出生年月日、籍贯及订婚时间地点等;订婚人、证明人、介绍人、主婚人(家长或法定代理人在场时,为当然主婚人),在订婚证书上盖章或签字;订婚证书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席终人散,订婚仪式亦就告成了。至于被邀请参加订婚礼的亲友,究竟是否应该送礼,这随各地风俗习惯有所不同,不过就目前来说,大都是送钱,也有送花篮等。 二、结婚仪式 以目前来说,我们已很难见到旧式结婚仪式。如果有,也该在穷乡僻壤,或特别保守的家庭里。然而新的结婚仪式,有的是模仿西方礼俗所得,但在我们人多地广的国家里,要完全改变过来,当然不是一段短时间可能办得到的,因此现在的结婚仪式,可说是中西合璧,而其间又因风俗习惯或社会环境的不同,而互有差异。我们在下面所介绍的各种结婚仪式,只能说是比较常见的。 当前我国最普通的结婚仪式,是在饭店或家中举行宴会。在宴会厅的正中,设一张“主桌”。主桌上可放一只花篮、一瓶鲜花或一对龙凤喜烛。新郎新娘通常有男女傧相陪伴。男女傧相一般都是选最知己的朋友充任。选任男女傧相的主要条件,第一当然要仪态端正;第二要未婚者,年龄一般都是较新郎新娘为轻;第三要注意身材高矮,适配新郎新娘,否则很不雅观。在宴会中,新郎新娘须相偕至各席敬酒,以表示谢意。这里特别提醒你一句话,在敬酒时,一方面固然不能推辞宾客们向你敬酒,但无论你的酒量多宏,也得保留余量,不要被灌得酩酊大醉。这最好的办法,是邀一位或几位酒量较宏的朋友作陪,在必要时,可由他们替你作挡“酒”牌,这是既不失礼,又不致破坏欢乐气氛的好办法。 结婚当晚,往往有所谓“闹新房”的余兴节目,如果不闹得过分,确可增加欢乐热闹的气氛,是无伤大雅的。所谓“闹新房”,参加的往往是知己的年龄相若的平辈亲友,长辈及小辈则很少参加。其中有要求新郎新娘报告恋爱经过,或表演吃糖(引新郎新娘接吻),或故意偷取一点小东两,要求新郎新娘请客等,不一而足。总之,其目的在增加热闹气氛。夜阑时,宾客自会适可而止。 结婚时新郎新娘可着礼服。新郎如按国际礼节,应穿燕尾服,但以目前而论,以西装最为普遍,其次则中山装为多。新娘的礼服,一般皆为白纱或白缎之晚礼服。这里附带说明,傧相的礼服以与新人一致为佳。在宴会敬酒时,新郎新娘可换常服相陪。 集体婚礼是一种简单、节约的结婚仪式,这种结婚仪式是由单位、团体举办的,其日期在节日为多。集体婚礼的行礼仪式大致如下: (一)结婚礼开始。 (二)奏喜乐。 (三)证婚人入席。 (四)介绍人入席。 (五)来宾入席。 (六)主婚人入席。 (七)结婚人入席。 (八)全体起立。 (九)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 (十)结婚人、介绍人、主婚人依次署名或盖章。 (十一)结婚人相向行三鞠躬礼。 (十二)证婚人致词。 (十三)来宾致词。 (十四)主婚人致词。 (十五)结婚人谢证婚人、介绍人行三鞠躬礼。(证婚人、介绍人答礼) (十六)结婚人谢来宾一鞠躬礼。(来宾答礼) (十七)结婚人向主婚人行三鞠躬礼。 (十八)奏喜乐。 (十九)礼成。 旅行结婚是将结婚与蜜月旅行合并进行的一种结婚方式,在欧美各国,非常普遍,在我国也逐渐流行起来。旅行结婚亦有于事后补宴宾客的。以上介绍的是新式结婚仪式。反观旧式婚礼,则自行聘(订婚)、亲迎、拜堂、祭祖、见礼,都有一定的规矩,丝毫不能差错。这种仪式虽然庄重,但较为铺张浪费。 订婚、结婚启事 柬帖 婚姻柬帖,是包括婚嫁双方(男方与女方,旧时称男方为乾方,女方为坤方)所需要应用的柬帖,关于婚姻所应用的柬帖,根据习惯不外订婚柬帖及结婚柬帖两种。 (一)订婚柬帖:男女订立婚约,谓之订婚。订婚不需举行仪式,所以大多不事铺张,只邀请少数至亲好友。订婚应用的柬帖,包括:①致送亲友的请帖。②刊登报纸的广告启事。 (二)结婚柬帖:是结婚时男女双方所应用的各种柬帖 一、通用订婚请帖 (1)由父母出面式 (2)由自己出面式 二、通用结婚请帖 (1)由父母出面式 (2)由父母出面式 说明:以上两种为男女家通用之请帖格式,因目前男女两家合办喜事之办法,极为流行,请帖亦由男女两家家长合并具名,如男家或女家单独发帖,可在帖上新郎新娘名处改为“○男○○与○○○女士”或“○女○○与○○○君”字样即妥。 (3)由自己出面式 (4)由兄长出面式 三、致证婚人的请帖 四、致介绍人的请帖 五、致招待人的请帖 说明:证婚人、介绍人、招待人等之聘请,除当面延请外,例需另备请帖,以示郑重。 六、旧式结婚各种柬帖: (1)男家求婚帖 说明:用巨红全帖书写,正面写全福两字。称呼一层,因尚未定亲,故但写忝眷两字,而不论辈分之大小,惟叙名处字数必成双到底,如系单名,可将“忝眷”两字,改作“年家眷”三字。倘下面不写鞠躬,仍依旧俗写顿首拜,则上面应写“忝眷”或“年家眷”,要视名之单双而定。且有于顿首拜上,加以庄敬或庄恪等字样者。通例两帖均由男家就写,女家但将敬求一付收下,而将敬遵一付具回,即为允婚表示。 (2)男家纳采礼帖 说明:纳采之礼,即文定之礼。以上两帖,均用描金全帖书写。如不用描金全帖,则正面仍当写全福两字。物品大小,可以随时更换。惟行数不能增删,每半页写四行,三四十二行,恰好一页半。某某之敬及称呼,写在第四半页,称呼一行,字数仍须成双到底。此时两家已经定亲,自有长幼之分,如女家系兄出面,男家系父出面,则男家去帖称“忝眷侍生”,女家回帖称“眷忝晚生”。或再加姓名亦可。如男家兄出面,而女家父出面,则去帖称“晚生”,回帖称“侍生”,上面仍冠以“忝眷”两字。其或一家由祖父出面,一家由父出面亦如之。其余由叔伯等出面者,均可以此类推。 (3)男女家通用恭谢帖 (4)男女家通用请媒人帖 说明:用梅红单帖书写,另备全帖一副,将此帖夹在中间,外加封套,签书○○○姓名奉送。以后结婚之时,男女家请媒人帖,用法与此相同。 (5)女家回帖 纳币之礼,用于请期,所具礼物,即俗称六礼者是。以上两帖写法同前。 (6)男家授室请帖 (7)女家于归请帖 说明:右两帖,用梅红单帖印发。男家如系续婚,可将授室二字,改为续胶二字。如男女家主婚人为伯叔或兄,则几儿儿女等字,均须依称呼而改。如将光临二字,改为阖第光临,则最为通用,请女客之时,不必另备帖。 (8)贺男家送礼单帖 (9)贺女家送礼单帖 说明:凡用单帖之物,至少四色,多则递加,或六色,或八色均可。式须横写另备全帖一幅,帖上但写称呼,式见下送礼帖,不再列物品也。 (10)通用贺礼帖 说明:如送礼物仅一二色,则不必另用单帖,倘用封套,将物品写明在封签上,则帖上亦可不列物品。称呼一层,或亲或友,就以帖上主婚人而定。如有子侄辈者,则自己名下,当连写率子○○,或率侄○○等字样。 (11)贺礼封签字 说明:凡送银钱,非用封套不可。上首两字,除银钱外,视物品而定。姓名写在下首,或加称呼于姓名之上,如另备全帖,则签上不必写姓名及称呼。上角送○处○府等字,恐下人不熟,以防误送,如系熟人,可以不用。 (12)领谢式 (13)璧谢帖 (14)半领半谢璧 (15)谢步帖 说明:以上四种,均用梅红单帖印就中间一行,凡男家及生子均可用。 如系女家,当除去率子○○四字。其余领壁等字,可以临时写上。除谢步帖外、如朋友家送礼有自称侄者,则谢帖之上角,加印尊谦谨璧,或单一谦字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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