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较少不了
对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于想要黄金珠宝代理加盟那么比较是少不了的,可以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市场,多关注市场,然后再结合珠宝加盟市场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最具创意的设计,以保证创业者在多变的珠宝加盟市场中可以稳定的发展,各珠宝加盟商的加盟模式与条件一般都大同小异,因此,选择项目时,互相比较这一环节必不可少。
2、培训的重视
想要经营好,那么对于,把握好市场的潮流很重要,了解一下黄金珠宝代理加盟的实际情况,创业者与中意的加盟商签订初步协议后,加盟商一般都会提供一系列的开业前训练课程,这个培训课程往往针对创业可能遭遇的问题,传授解决的方法,此外,可能还会传授一些与珠宝加盟项目相关的行业知识,所以创业者应该认真对待。
3、选址得多跑
店铺的环境有很大的重要作用,环境也是人们追求的一种方式,选择一个好的营业地点,创业就成功了一半,寻找价廉物美的店面,实地考察是最有效的手段。
4、提前早准备
开店前的准备工作一定得做足,在店面装潢、购置设备的同时,创业者要多走动走动,与附近的邻居做好工作,并且熟悉当地市场,开发潜在顾客;在筹备期间,就应招募足够的工作人员,并事先做好训练工作,才能从容应对开业时的繁忙。
5、兴趣是先导
开创一个新事业,前面肯定是会比较辛苦的,因此兴趣、理想与热情,是支持创业者坚持到底的原动力,甚至决定着新事业未来的发展,因此,创业者选择代理加盟的项目时,一定要以兴趣为先导。
考虑加盟,首先要选择好品牌,每个品牌的门槛高低不一样,处理加盟门槛外,除了装修要求统一,就是铺货了 ,加盟套路挺深,当时我和老公想加盟一家珠宝店,考察了很多品牌,我们最后选择千叶珠宝,觉得很有前景的,朝阳行业,蓝海市场,在这他们的设计有品位,高端品质,时尚轻奢,了解到他们的加盟政策后,相较其他品牌,投资千叶算是低风险,而且存货还保值,他们还有拖底回收。整个开店过程他们都有专门人引导,让我和老公省了很多事,我们没有想到的他们都给提出来,现在我们店已经开业几天了,顾客络绎不绝,看着生意好,才把心放回肚里。
照着它修改一下就可以用~
甲方:
乙方:
2008年 月 日,甲乙双方订立一份《合作协议书》,就船用配电箱等项目的开发生产销售进行合作,合作期限至20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因故终止该《合作协议书》,经双方初步账目结算后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的《合作协议书》;
二:截至本协议书订立之日止,甲乙双方确认账目如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作经营期间的收益,计人民币 万元整,工资款等相关帐目均已结清。款项支付办法:2009年 月18日前,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整;2009年11月13日前,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整;2010年 月13日前,甲方付给乙方 万元整。如甲方逾期付款,按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三:自本协议书订立之日起,甲方和乙方的业务互不受对方的干涉,双方的应收款和应付款等原来合作经营期间的所有事务,概由甲方负责料理,应收款归甲方所有,应付款由甲方负担。
四:自本协议书订立之日起,乙方应把原来合作经营期间的相关技术资料和合同文本等交还给甲方,乙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守合作经营期间的商业秘密,不得有损于对方之行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承诺:凡涉及到原《合作协议书》的所有事务以此为断,甲乙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挑起事端,如任一方挑起事端,由挑起事端方承担全部则任。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各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2009年 月 日
法律分析:解除加盟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费共计: 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
四、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对双方而言互不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并在乙方交给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费 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后,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
六、乙方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后,同时全部交付给甲方加盟费拾万元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伍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加盟协议是一种新型的创业方式,但创业有风险,一旦觉得创业道路没选择好,及时解除加盟合同合作协议书也是明智的选择,能够将损失减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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