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标志。根据查询金六福玫瑰金首饰介绍可知,改款首饰没有标志,玫瑰金是一种黄金和铜的合金,由于其具有非常时尚、靓丽的玫瑰红色彩,因而广泛用于首饰设计和加工。中国香港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香港成立,是一家集首饰原料采购,设计,生产,加工,批发及零售于一体的大型珠宝集团。
要买就买香港正宗香港产的,代销有什么意思。
1、香港周大福珠宝
周大福是香港金行中的老字号,至今已拥有80余年的历史,且力求创新,时刻处于珠宝首饰新潮流的尖端。并且,周大福还拥有自己的钻石、首饰加工厂,自行生产、制作各类首饰,形成了原料采购、生产、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一条龙”。在中国内地、港澳台以及马来西亚已拥有超过1000家分店。
2、香港谢瑞麟珠宝
1971年成立的谢瑞麟珠宝公司至今已有将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如今依然跃身为香港乃至世界知名珠宝品牌。目前,香港谢瑞麟珠宝分别在亚洲多个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香港及吉隆坡等地,设有超过170间分店及销售点。
3、周生生
周生生是香港的老字号珠宝品牌,于1934年已在中国广州开展零售业务,1948年奠基在香港,并于1973年成为上市集团公司,1994年开拓内地业务市场。周生生珠宝七十多年来致力引领时尚潮流, 现时销售网络遍及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拥有两百多间分店。
4、六福珠宝
六福珠宝成立于1991年,主要销售品类为黄金首饰、黄金装饰品、镶石首饰 、宝石及其它配饰,拥有超过510间珠宝零售店,遍布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 国澳门、美国及加拿大等地。
5、金至尊珠宝
金至尊珠宝为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珠宝零售品牌,主要从事设计、研发、销售以“金至尊”品牌命名的名贵珠宝钻饰、足金饰品及企业礼品;自2003年起,金至尊珠宝在香港开设第一间珠宝专营店,短短数年间,已迅速受到中港澳消费者的认同和青睐。目前,集团分别在中港澳三地开设超过400间金至尊珠宝零售点,品牌形象深受认同及肯定。
6、景福珠宝
景福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珠宝采购及销售集团其中之一。它的业务是经营黄金首饰、珠宝、钟表及礼品零售、金条买卖、证券经纪及钻石批发。在香港的珠宝连锁店中,景福是最高档的,近年来还代理了许多国际上知名的珠宝品牌,比如德国的Wellendorff,简约的设计,百看不厌。
7Just Gold(镇金店)
Just Gold(镇金店) 是香港镇科珠宝集团旗下公司,集团自1976年成立以来, 都是以经营高级珠宝为主。1991年6月,纯金首饰的业务独立出来,以专门店的形式出现。在大陆共有16家门店。首饰流行感十足,更强调多用途,平常也可搭配。有些饰品的样式非常卡通,更适合年轻人的口味。相比一些老牌的珠宝店而言,JustGold首饰的价格稍贵,但款式最为时髦。
8、香港MaBelle珠宝
Ma Belle钻饰店为香港首间开放式钻饰连锁店,专售价格适宜的钻石首饰,并独创自由轻松的购物模式,将钻饰普及化。Ma Belle的设计灵感源自表达“钻石人生”的生活哲学,时尚的服装和闪烁的钻饰,为女性散发出自信的魅力,增添亮丽的姿彩。
9、香港名钻坊珠宝
“名钻坊”现是香港福满临集团旗下的驰名品牌。2004年,福满临斥巨资收购了香港上市公司庆丰金集团旗下的香港著名珠宝品牌“Diamond Link 名钻坊”。“名钻坊”成立以来,一直贯彻以华丽,时尚以及独特款式,去打动女士的芳心。
10、香港金六福珠宝
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香港成立,是一家集首饰原料采购,设计,生产,加工,批发及零售于一体的珠宝公司。及至2010年,已在国内市场发展加盟店及自营连锁店近150家,销售网络遍布全国。
1:香港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kinliufookcom
2:香港洪福珠宝
http://wwwxghongfucom/
3:香港名门珠宝
http://wwwmingmenjewelrycom/
4:周生生珠宝
http://cnchowsangsangcom
5:香港呈瑞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http://wwwhkcrxcom/
6:周六福珠宝
http://wwwzlfcn/
7:周大生珠宝
http://wwwchowtaisengcom/
8:香港六福珠宝
http://baikebaiducom/view/12226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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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遇见“金六福”,一字之差孰真孰假法院认定“金六福”侵权成立判赔6万
提及珠宝首饰,店名含有“福、金、大、六”这些字的,可谓耳熟能详,“六福”这一品牌名称相信大家也并不陌生。
那么,你听过“金六福珠宝”吗有这样一家名称带有“金六福”字样的店铺,却被六福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 基本案情:“六福”状告"金六福”侵权
六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福公司)创办于1991年。经过二十多年的销售推广,“六福”品牌珠宝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
自1997年开始,六福公司先后注册了第944398号“六福”商标、第18695105号“六福珠宝”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14类,包括珠宝首饰、宝石、贵金属饰品等。其中,“六福”注册商标于2012年12月31日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六福”商标图样)
2019年12月,六福公司发现刘某在广州市某地开设了“金六福珠宝”店铺,销售金银首饰,并在店铺招牌、店内装潢、商品上突出使用“金六福珠宝”等字样,在产品价签、购物单据、首饰盒、提袋上突出使用“香港金六福首饰有限公司”字样,上述文字及字样完整包含了“六福”及“六福珠宝”两个文字标识,构成商标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经营店铺的外观、店内装潢及销售商品)
原告六福公司诉称,刘某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六福”及“六福珠宝”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此请求刘某赔偿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被告刘某辩称,其销售的产品是有合法来源的,并不知道其为侵权产品。而且也没有侵权故意,主观上并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侵害商标专用权判赔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六福”商标早在1997年2月14日已经核准注册,“六福珠宝”注册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亦为“六福”文字,“六福”作为臆造词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根据六福公司提交的“六福珠宝”店铺开设及商标许可使用情况,证实六福公司通过电视台、报纸杂志及互联网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投放广告,已经覆盖全国各地,使得“六福”“六福珠宝”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同时六福公司通过诉讼对侵害涉案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使得涉案注册商标经过实际使用在珠宝行业的相关公众中产生了较高的知名度,且“六福”商标于2012年12月31日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故可以确认“六福”商标与六福公司所生产销售的商品之间形成了特定的对应关系。
本案被诉侵权商品及涉案店铺招牌、店内装潢上使用的标识“金六福珠宝”与涉案“六福”“六福珠宝”文字构成、呼叫相同,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别,商标标识整体构成近似。结合涉案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情况,被诉侵权商品的上述使用情况,极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诉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有特定的联系,造成混淆和误认,可以认定刘某使用的“金六福珠宝”文字标识的行为侵害了涉案两个注册商标专用权。
为此,白云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六福公司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60000元。
□ 法官释疑:如何判断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是商标侵权类案件的重要类型之一。判断是否构成商标近似,应当按照三个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围越宽和强度越大的保护。
另外,还应特别注意合理把握“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的判断原则。“相关公众”应当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而非大而化之的、泛泛而谈的公众。在确定相关公众时,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种类、价格等因素。此处的“一般注意力”应当是指相关公众在购买、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所施加的一般注意力,而非专业人员具备的较高注意力。
但是,如果涉及的商品比较贵重,价格昂贵,相关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时的注意力会明显高于购买一般商品时的注意力,故此时在判断商标近似时,要适用较高标准。例如,在购买电梯等大宗商品时,交易动辄几百万元,消费者在购买时一般都会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此时因商标近似而导致混淆的可能性也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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