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6在黑龙江省的简章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6在黑龙江省的简章,第1张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黑龙江省招生章程如下。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国标代码: 12907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验收优秀院校

校 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外语语种:学校开设英语、俄语课程。

5、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4375px以上,女生4125px以上,更适合男生就业。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4375px以上,女生4125px以上,更适合男生就业。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本校各专业更适合男生学习和就业。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9、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451-51893230 51893286

院校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

邮政编码:150060

电子邮件:htxyzhaoban@tomcom

网 址:wwwhtxynet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在国家科技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不能跨专业报考;  

 4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报考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600)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以前毕业);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或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七)我校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及专业见《天津理工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设计学(130500)、艺术硕士(135100)”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应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40)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其他专业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生按规定在研招网网上支付报名费。

 (五)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确定后对外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现场确认时自考生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携带学生证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五)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60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及公开

 拟录取名单要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版本为准。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咨询请拨打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招生电话。

 招生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060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研招办

 电话(传真):022-60215566

 申诉渠道:

 邮编:300384

 邮箱:jjc@tjuteducn

 电话(传真):022-60216276

 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泉州经贸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为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的录取 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根据闽教学〔2022〕2号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 福建 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福建省A类高职院校;地处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泉州市中心鲤城区;背倚著名的紫帽山风景区,校园风景秀丽;靠近机场、动车站、高速出入口,交通十分便捷。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秉承“明德、善学、强技、力行”校训;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助力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焕发着新时代的勃勃生机;现有 财经 商贸、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教育与 体育 、文化 艺术 、旅游等8大类39个专业(含方向);教职员工400多人,各类在校生13000余人;学院正全力建设一所面向福建、辐射全国,以商贸为主、文 理工 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福建知名万人高职院校。

校内特色餐厅多,学生公寓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齐全;学院文化底蕴丰厚,时代气息浓郁, 社团 活动丰富多彩;历届 毕业生 初次 就业率 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办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弦歌不辍,桃李芬芳;砥砺前行,一路凯歌。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值得考生选择求学圆梦的理想学府,诚挚欢迎更多优秀学子加入,在泉州这片蓬勃发展的热土上铸就精彩 人生 !

二、学院的办学类型、层次、性质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性质:公办

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邮编:362000)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1、机构: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考生投诉。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2年学 校招 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学校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类考试和面向特殊群体类考试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科“保底线”,常规 志愿 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录取模式。

2、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中职学校类考生投档分=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总分+固定加分。

3、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普通高中类考生投档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简称“学考”)总分+固定加分。

4、面向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特殊群体类考生投档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固定加分。

5、录取成绩排序规则

(1)面向中职生类招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的顺序,依次序择优录取。

(2)面向高中生类招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的顺序,依次序择优录取。

(3)面向特殊群体类考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4)以上三类考生录取成绩排序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6、空中乘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鉴于有利于该 专业就业 岗位需求,非特定身体要求):

(1)身高

男:173cm-185cm

女:162cm-175cm

(2)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四肢关节活动功能正常。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3)无色觉异常(色弱、色盲),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

7、其它

(1)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2)被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六、 收费标准

1、学院各项收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的规定,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执行。

2、 学费 :60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72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除外)。

3、住宿费:依据泉价费[2014]101号文、泉价[2015]117号文、泉价[2016]107号文的规定,住宿生按房源类别标准计费。

六类标准: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87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4、代办费:预收800元/年,多还少补(若教材结算方式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及证 书 种类

1、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 毕业 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1、录取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转载公布。

2、录取名单除在本院院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外,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九、助学方式

学院设立“奖、贷、助、补、勤、偿、免、绿”资助政策体系,即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代偿补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资助形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2、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招生监督小组申诉。联系电话:0595-22467296。

十一、 新生 入学与复查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并按“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联系电话:0595-22467276,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档案材料及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注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需要用到的条件是什么呢现在注册文化传播公司一般需要的流程又是什么小编为你带来了“注册文化传播公司条件”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注册文化传播公司的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一般注册文化传播公司的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

10、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文化传播公司如何变更注册资本

一、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

2、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3、非上市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上市股份公司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确认的《协助查询确认函》

6、上市股份公司涉及国有股权变更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过户确认书。

7、公司境外上市发行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同时请企业咨询外商务部是否必须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二、减少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

2、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的减资申请);

3、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4、验资报告(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注册资本的,申请办理减资登记时,亦应提交验资报告)。

三、变更出资方式

1、股东大会决议;

2、非货币出资变更为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货币出资变更为非货币出资方式或非货币出资变更为其他非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温馨提醒: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得变更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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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校,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科技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部标代码:10534;考点代码:4314;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第三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设有90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学、工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8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权资格。并可开展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硕士工作。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招考方式、收费标准,培养形式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拟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宣传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邮编:411201;****、传真:0731—58291000,学校网址:http://www。hnust。edu。cn,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hnust。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参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16]68号文件规定发放。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学校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在岗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招生宣传和复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组考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组考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组考、复试、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和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不得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入学。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研究生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试卷、答卷、及有关文件资料。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六章 报名与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到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经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第二十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022年 甘肃 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 新生 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 学校全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51378

3 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5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 类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则先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 志愿 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 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此专业。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依照学业水平成绩,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入校后通过职业适应性测试确定学生 学习 专业;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类别分别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我院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我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我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处电话查询。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有:

电话:0931-8258619

传真:0931-8250998

学院网址:https://wwwgscmxyeducn/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十八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专科) 学费 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45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1100元/每生•每年。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质生源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 就业 困难群体学生免费进行就业能力培训,帮助其顺利就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即普通 高考 、中职升学考试、综合评价、单考单招等四种层次的招生。

第二十三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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