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银珠宝税收分类编码是1060509010000000000(金银珠宝首饰)
2、税收分类编码选择
(1)税收分类编码部分编码税率和会计所需实际税率不一致,可以先调用出税收分类编码,然后“商品编码编辑”界面再修改税率。
(2)需要开具混合类商品,比如超市开具的商品名称叫食品,但是实际商品是面包,饼干,牛奶等一系列商品的统称。税收分类编码因划分的比较细致,所以无法多个编码一起调用出来,建议会计按照实际商品填写名称再选择相应税收分类编码,或者让会计咨询主管税局是否允许统称开具,应选择哪个统称类别来代替
(3)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时,先要判断是销售商品,还是服务行业,这样有助于在类别里查找。建议先用检索搜关键字(不要输入全称)。例如:开具商品货架驻片,可以检索货架缩小范围;
(4)如果需要开具的商品是统称,比如A单位开具的商品是固定资产,可以问下会计具体的固定资产是什么,车辆、办公用的电脑或者其他,然后根据具体商品名称搜索税收分类编码;
(5)部分税收分类编码可能在最下级菜单目录找不到,但是在他的上一级菜单目录里有。例如:育苗这个商品。点“林业产品”下的3个子目录都找不到,但是点击“林业产品”就会出现。
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珠宝首饰进口关税
发布时间:2004-4-27
1.欧盟:从1999年开始,包贵金属的珠宝进口关税为4%。
2.澳大利亚:从1988年1月1日起开始采取统一关税税则,对进口税的计征以FOB价为基础,珍珠、宝石、贵金属进口关税为0-19%。
3.巴西:珍珠、宝石、贵金属进口关税0-107.5%。
4.加拿大:大多数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为从价税率,进口产品海关价值为实际“成交价格”,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13.3%。
5.日本:从1981年1月1日起按成交价格征税,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4.1%。
6.韩国: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11%。
7.利比亚:未加工的黄金进口关税为15%。
8.沙特阿拉伯:金、银及白金的进口关税为0。
9.新加坡:新加坡对极少数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5%。
10.斯洛文尼亚:宝石或宝石半成品的进口关税为11.9%。
11.泰国:各种首饰的进口关为60%。
12.美国: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0%。
13.德国:根据用料的不同征收进口总金额的2.5%到4.5%的关税。
http://wwwdkzbqsnet/addinfo/showaspid=1190
我国的具体情况:
黄金近期可能还会下调:
据了解,我国黄金进口关税已经经历过数次下调,今年1月1日起,我国黄金首饰、镶钻银饰品关税由233%降至20%。但是,在一些大类上仍然存在着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在内的额外费用。
http://wwwgemexpocom/web/articleaspid=2802
钻石:
进口关税免为零,消费税由10%减至零售环节征收,毛坯钻、成品钻在进口环节上的实际税收下降50%至60%。
http://www2889com/Get/d_new/18503466530865htm
金银珠宝税收分类编码是1060509010000000000。
税务机构代码是标识全国范围内所有税务机构的唯一识别码,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代码,该代码广泛应用于核心征管、管理决策等各类税收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系统。
税务机构代码采用层次编码法,共分6层,用1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层1位数字,表示税务机构类别(0-国家税务总局,1-省级及以下税务机构),其后每2位数字为1层,分别表示省、地市、区县、乡镇、股级。
包金镀金等首饰不是金银首饰,使用10%的税率。
根据《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金银首饰的范围
《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二、应税与非应税的划分
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除了零售环节的金银,包金包银的应属于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因此应适用10%的税率。
扩展资料:
1、金银首饰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向主管税务局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局一律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消费税款不得从应纳税额中扣减。
2、申报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外,还应报送下列资料:《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
河北法院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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