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男子抽中金镶玉竟是金箔纸粘的,商场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

郑州一男子抽中金镶玉竟是金箔纸粘的,商场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第1张

商家的行为属于“抽奖套路”骗局,央视曾专门进行报道,针对这种行为,相关部门的惩罚是罚款赔偿,同时还会惩罚相关的商超或者景区,追究他们为骗子提供平台的连带责任。虽然国家一直在打击这种骗局,但是一直无法完全消灭,像是一些汽车站、火车站、商场、景区,都是骗子活跃的场所。

 

1、金镶玉变金箔纸

郑州有一名男子,在去商场购物的时候,被服务人员发了一张抽奖的卡片。自己刮开一看,发现中了一等奖,不过在挑选珠宝的时候,需要补足一定的金额。于是男子花了1962元,买了一个价值21800元的金镶玉。回到家后,没几天金镶玉就开始褪色,仔细一看才知道是金箔纸。随后男子报警,并找到了记者一同前往商场,结果发现珠宝店还在用类似的套路骗人。

 

2、抽奖骗局

这类骗局在网上时常发生,央视的打假晚会,也专门介绍过。主要套路是骗路人中奖,然后告诉他们可以领一个高价商品,此时柜台上的东西,价格都要超过抽奖金额,只能额外补一笔钱去买。有些人买到的是便宜货,有些人买到的是假货。这是典型的诈骗,一旦被发现,相关部门就会进行惩罚,提供场地的商超或者景区负责人,也要受到连带责任。郑州金箔纸一事,已经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赔款和惩罚肯定是少不了的。

 

3、小心珠宝店铺

虽然相关部门严禁这种抽奖骗局,但是仍然有人知法犯法,究其原因还是中间利润大。而且这种骗局,大多数出现在火车站、汽车站、景区,人们买了之后就会离开,就算事后发现是假货,也不会为了几千块钱来回折腾。在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看似是天上掉馅饼,其实是别人挖好的陷阱,尤其是珠宝店,一定要格外注意。

其实这就是珠宝店的一个套路而已,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人人都是一等奖。

几乎每一个抽奖的顾客都能抽到很大的优惠,不是一等奖就是二等奖,甚至三等奖抽到的几率都不高。然后,这张凭这张奖券就可以兑换抵扣金,以一个比较低的价格购买珠宝店里标价很高的一款商品,而且这款商品大多是以玉器为主。

一个标价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翡翠吊坠,你抽中一等奖之后,就可以用原价一折的价格买走。看到这个你心动不心动?

如果你心动了,那你就上当了。

其实这就是商家的套路而已,这块所谓的翡翠吊坠本身的价值就很低。

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为什么珠宝店一般都会选择一块玉石吊坠让你来用抽到的奖券低价购买呢?就是因为玉石的价格水分太大了,差不多的东西你说几百也行、几千也行、几万还行。

普通人也很难分辨出这块玉石的真实价值,况且就算是稍微懂一些也不好直接反驳,毕竟这个东西的价格很难界定。

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一点,那块标价几千上万的吊坠,虽然让你几百块钱就拿下了,但是进价大概就是你买的价格的十分之一。

你觉得花几百块钱买几千上万的东西很合适,其实这个东西本身就值几十块钱,你那几百块钱几乎全部都是人家的利润。

珠宝店的这种套路已经不是一两年了,我很久之前就遇到过。

忘了当年是去哪个商场买啥了,反正付款之后就给了一张抽奖的券,然后让到一个挺偏僻的位置买珠宝的那里抽奖。

结果可想而知,我一抽就抽到了一等奖。售货员特别兴奋地跟我说可以一折购买他们店里最好的一款吊坠,还说是和田玉的。

然后她把吊坠一递给我我就发现了,这哪里是什么和田玉,分明就是大理石。而且大理石的品质都不是最好的那种,石质十分粗糙。

这样的东西,大街上的小摊贩最多卖十块钱。而她居然说得天花乱坠,要我用将近八百块钱买下它。

我又没傻,放下就离开了。

如果你在商场里碰到了这种套路,千万不要上当,赶紧离开。

这些珠宝店往往都是一些不景气的店铺,所以才会动歪脑筋想方设法骗人,目的就是为了挣钱而已,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实惠。

珠宝店买贵的四种情况:

一、购买日期不同、折扣不同,珠宝店做黄金每克满减、或钻石折扣要和商场谈好扣点、日期,统一时间做最大力度优惠活动,一般会选择店庆、大型节假日当天、或周末。买早了,或是买晚一天都不能享受优惠。

二、想同珠宝品牌,不同店铺折扣、优惠力度不同,同样一个珠宝品牌,在不同的商场或街铺能给到的折扣是不一样的,这取决于商场给到品牌的返利,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买珠宝就是要多逛几家自己对比。

三、一口价黄金定价高,只说款式,不讲克重。当所有的人都知道一口价黄金漂亮,价格高的时候,部分品牌只给消费者讲款式、讲工艺,不提克重的事情,最后也不给称重核对,引导消费者选择性遗忘克重问题。

并不是说一口价黄金首饰不能买,对于漂亮的一口价黄金首饰,尤其是重量不大,价格不高的是可以买的,并不会亏到姥姥家去。但是那种不算3D硬金,十几克的黄金首饰非要按一口价卖的,消费者就要看清楚,认真对待一下,这种太黑。

四、以旧换新,比如把十克的黄金首饰,以旧换新换成四克的一口价黄金首饰,还要再添200块钱,这种就属于比较坑人的做法。当然如果讲明了换购规则还好,消费者喜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怕珠宝店选择性隐瞒新首饰克数。

正常珠宝店出售黄金、珠宝首饰坑并不算多,就是一些简单套路,最多就是买贵了一点,为了自己可以美美的,问题都不算大。正直的坑是在其他地方购买珠宝首饰。

你是否遇到在商场进行抽奖活动的时候,抽到过高额珠宝折扣券或者是优惠券?你是否会兴致冲冲的跟家里人打电话,献上自己的一份孝心?你是否会以为自己就是天命所致欧皇一枚?如果你真的进行了消费,那么恭喜你你上当了。

这种套路早已经俗套的不能再俗了,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了这种套路,当然这种套路出现的地方一般都不在较大的商场,而在一些小县城的商场或者是较为偏僻的商场。

几年前我也差点被这种套路所坑钱,记得是在县城当中的一家商场,服务人员告诉我,拿着购物小票可以去2楼抽奖,没有想到贸然一试,结果抽中了一个一等奖,一等奖是在柜台购买玉石珠宝打一折。一瞬间欣喜若狂,转头间怅然所失。没有被骗的背后是因为自己没钱。

近日在宁夏银川市市场监督局旧城街道网民举报,有珠宝店利用抽奖骗消费者进行消费,经执法人员调查,所谓的抽奖箱当中根本没有其他奖项,全部都是一等奖,而如果你选择购买之后肯定会上当受骗。因为这些玉石珠宝是经过提前提价的,或者是假冒产品。因此不管你怎么买都会被坑很多钱。

因此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商人都是以利益为主。只要用脑子简单的想一想,像往常的抽奖活动当中,一等奖出现的几率是有多么的小,如果在珠宝玉石店随随便便抽奖都能够抽中一等奖店家还挣不挣钱?因此你就需要提高警惕了。尤其是涉及到高昂消费品的时候,由于消费者们的专业知识较为浅薄所以时常会被商家玩的团团转。

不贪图小便宜是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的一大神器!

不一定。在英语中,"jewellery"可以指各种类型的珠宝,包括戒指、项链、耳环、手镯等等。因此,如果牌子上只写了"jewellery",并没有具体指明是哪一种珠宝,那么你购买的可能是一枚首饰或其他类型的珠宝。如果你购买的珠宝是你所期望的,比如你购买的是一枚戒指,那么你就没有被坑。如果你购买的珠宝不是你所期望的,比如你购买的是一条手链,那么你可以考虑联系超市或退货。

中过招。我在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去超市购物买了很多东西,出来的时候有一位珠宝店员让我刮一个奖票,刮到了一等奖是可以免1000块钱。当时正巧我的朋友过生日,所以我就替他选了一个商品。

一、超市里面非常多。

因为我从小居住在县城,所以在没离开家乡的时候见识比较短,不管见到什么都很容易相信也经常被骗。从小和妈妈一起去逛超市的时候,总看到外面有人在抽奖,每一次我都好奇的过去抽奖,即使抽中了大奖妈妈也会拉着我走,然后告诉我是骗人的。后来在我上高中以后,妈妈就不再带我去超市了,只是每一次把钱发给我让我自己去买。有一次我终于没有忍住诱惑再一次去刮了奖,突然间发现市一等奖可以直接免1000块钱,当时我非常激动,正巧那个时候有个朋友过生日不知道该送些什么礼物,所以直接在那家店挑选了一件礼物送给了我的朋友。那件礼物减免了1000块钱,以后还花了我600多块钱,当时觉得很便宜,但是回家以后我的妈妈告诉我被骗了。

二、被骗了一次就不会有第二次了。

那次我确实被骗了,花了几百块钱,最终买了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东西,回到家我的妈妈并没有责怪我,只是让我记住了这一次被骗的经历。所以从那次开始,不管我看到什么可以免费抽奖的东西都不再参加了,因为我害怕自己再一次被骗,不管是真假我都不会再去了。

这种骗局在小地方非常多,特别是一些农村人比较多的地方,他们就会利用这些人爱占小便宜的特点去欺骗他们。常州市检查执法人员揭秘了这个套路之后,相信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再次上当受骗了,这种**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现在去珠宝店应聘做营业员 3500的保底工资并不是很高 要想拿到高工资 还是需要做出好的业绩 如果你要交社保医保等 那拿到手的只有3000元左右 所以这点工资就是普通工资 不要多想 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套路 如果没有做出业绩 每月3000块钱 你也不会做很久 不要说做一行爱一行 但如果选择去珠宝店做营业员 还是要努力学习和顾客打招呼 一定要跟热情 不管对方是否购买 服务一定要好 也许今天顾客不买 下次想买就会去找你 热心对待每一位顾客 相信你服务做到位了 你的生意一定不会差到哪去 老顾客还会给你介绍新顾客 这样生意就慢慢做起来了

珠宝店骗局有以下维权方法:

1、去找珠宝店协商,要求退款;

2、找商城负责人协商退款;

3、打12315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4、打工商局电话投诉;

5、留存消费小票等证据起诉。

如果受害者损失金额较大,请保留好兑换小票到所属商场或者超市,或者到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解决。建议和商家协商退货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打12315或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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