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LZ是哪儿的,北京的珠宝首饰一般都是参加商场节庆促销进行打折反券活动的,不过珠宝首饰有很多种,一般高档镶嵌的珠宝,(比如钻戒)或者低档的水晶银饰(比如石头记,海盗船)会参加活动,有时会打很低的折扣(比如3折,4折等),一般金属饰品因为利润空间低而折扣较低,(比如K金),如果是足金或者铂金的话,通常不参加活动,所以LZ放心,商家会选择品种进行活动,是不会做赔本生意的~
假的。
业内人士认为,其实抵价券、消费卡作为服务行业的一种促销手段,存在已久,有些商家发放抵价券和购物券给客人,为的就是让客人再次上门消费,留住客源。
但是,近来网上交易抵价券的势头“红火”,或许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过年期间确实有不少店的生意大不如前,即便客流量变化不大,每一单的购物量也许会有所下降,因此,不少商家就会选择用抵价券来吸引客人再次消费。这就让这些券开始流行起来。
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在现实中同城交易抵价券的主要市场群体是比较年轻的、收入不算高又常常上网的上班族,受到金融危机影响,他们的收入可能会降低,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则有所上升,因此不少人在消费时对价格敏感起来,也就会比较在乎能帮他们省钱的抵价券。
同时,对卖家来说,拥有这些抵价券还能正常消费,又免了让买家讲价,也不失为一种促销手段。
消协提醒,不少商场利用抵价券、优惠券等形式进行促销,消费者也从中获得了不少优惠。但是,在得到“便宜”时应仔细看清抵价券上标注的使用范围和有效日期,如果情况不明,可以询问商场工作人员和查看相关活动海报;商场方也应多为消费者考虑,在抵价券上应该明确标注使用范围和截止日期,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这种情况属于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无果的,可以找消协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行为人卖假货,属于销售假冒商品,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即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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