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同质化”开创中国黄金珠宝首饰新局面

跳出“同质化”开创中国黄金珠宝首饰新局面,第1张

王仲会

经易控股集团继承原北京戴梦得首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爱塔首饰和OROP时尚K金首饰业务,北京戴梦得古珀行珠宝首饰业务,收购了原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饰业务和原深圳盐田区沙头角保险区欧瑞德首饰和深圳黄金珠宝大厦,形成了以意大利首饰生产基地为依据,以黄金首饰“来料加工复出口”、“出料加工复进口”、金银首饰进出口特许经营为优势,以品牌经营与市场网络建设为保障,拥有以“经易金业”、“欧罗普”、“维玛诗”、“欧瑞德”等诸多相关公司和品牌,并代理十家意大利定制设计师首饰品牌和30余家意大利18K金时尚首饰品牌,形成了经易控股集团旗下的黄金珠宝首饰业务板块。其中经易金业侧重黄金白银等贵金属贸易服务业务/欧罗普Orop时尚K金首饰零售业务/维玛诗Vemarks定制首饰业务/古珀行珠宝首饰业务。

集团的骨干企业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合旗下北京戴梦得首饰制造有限公司、意大利新欧罗珠宝公司、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经易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方位资源,建立起来的集黄金现货、投资、交易、研发和培训以及珠宝首饰贸易批发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在业内独树一帜,可以为客户提供黄金/白银买卖和价格风险管理(如套期保值)以及产品回收服务,立志发展成为综合性的金商。

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公司拥有一流的管理人才和交易及市场分析人才,受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并在贵金属投资方面的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如“经易黄金市场研究报告”)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黄金协会、世界黄金协会以及国内多家大型银行、矿山企业和国内其他同行业公司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

凭借集团的平台优势,公司引进国际黄金市场的先进经验,结合国内首饰市场现状及缺陷,形成了成熟的国际首饰贸易批发业务和服务体系,在国内同业中具有鲜明特点和领先优势。

1现货贸易

11 现货投资金条

经易“理金通”投资金条是世界黄金协会联合经易金业共同推广的全新实物黄金投资品种。该款产品以全新的市场定位、更贴近黄金原料的价格,为投资者创造了更大的获利空间。自2009年上市以来,取得了不俗的市场业绩,销售总量早已突破10吨。合作伙伴和销售渠道包括商业银行和首饰零售商。

12 白银贸易

公司服务于国内白银业的主要参与者如中国诚通金属、中工美进出口、深圳江铜、五矿有色、湖北大冶、北大方正、有研亿金、中钞国鼎等,白银贸易年销售量突破150吨,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白银交易中占有重要位置。

13 意大利K金和银饰品的引进

经易金业是原装进口意大利制造18K金和银饰品在中国的贸易服务商,负责原料采购、价格管理、原料出口、意大利加工复进口、国内贸易等综合服务。通过黄金出料加工复进口项目的特殊政策支持,构建中国与意大利首饰业合作的贸易桥梁,并为国内的首饰批发和零售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该政策拥有原料进口税减免的优势,可以大幅提升意大利首饰在中国的竞争力,并公开标明意大利进口,帮助业者提升品牌和产品的独特性,为终端消费者降低购买成本。

2投资服务

经易金业依托强大的技术和研发团队,以稳健经营为原则,构架了强大的自营投资和经济代理服务团队。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领域平均工作年限10年以上,是自营业务平稳运行的良好保障,并由此形成的定价模式和价格管理模型。经易理金通投资金条以全国最低水平的手续费成功上市表明,公司的套期保值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经济代理业务依托较强的专业团队服务能力,代理客户包括国内大中型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3研发咨询

经易金业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全面的数据库,多角度、多层面深入研究和分析,为客户的投资、学习提供了大量真实有效和及时的市场信息。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主要研究成果包括有:

专著《黄金、货币、金融安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参编《黄金分析师资格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黄金投资必读》,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自2007年起连续五年出版“经易黄金市场研究报告”。

欧罗普品牌重点经营18K金饰零售业务,面向年轻消费者,充分展现时尚K金的设计和工艺。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维玛诗品牌则定位于意大利顶级设计师的首饰艺术和文化,以名师、名企、名牌、名品和名人为核心,以满足国内消费者不断增强的个性化首饰投资和消费需求。

古珀行首饰有限公司是北京戴梦得首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经营的合资品牌。“古珀行珠宝”品牌以天然中档珠宝为主制作特色珠宝首饰,立足中华民族之源,设计出品适合国人的珠宝饰品。倡导中国人珠宝首饰的时尚文化。古珀行经销商已达到160多家,覆盖了国内大部分地区,以整套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督导方案,确保分销商的发展,为利润增长提供了保障。其中“远程网络选货系统”保证购货的安全性,节省时间,减少产品积压,优化了资金的使用。“门店销售管理系统”解决了产品、客户、绩效、售后服务的数据管理。“产品防伪查询系统”保证了“古珀行”品牌的荣誉,增强了消费者对我们的信赖。

经易黄金珠宝首饰业务在积极开展品牌经营的同时努力创新经营模式,第一家在首饰行业提出了“黄金首饰价值经营模式”,指出了中国乃至世界首饰业经营模式主要是经历产品生产批发销售模式和品牌网络发展模式。将来电商渠道也会是首饰销售的主力。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变化,首饰的销售模式还将不断演变。

在中国黄金市场开放十周年之际,黄金珠宝首饰市场也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并有了长足的进步。从市场规模和业者数量来说都排在世界前列。行业的发展也逐步从价格竞争到产品和服务竞争,现在发展到品牌网络竞争和渠道竞争。最终要体现“品牌个性化”和经营模式的竞争。虽然首饰市场上产品品种的多样性有了质的飞跃,但产品和品牌形象同质化现象依然十分严重,缺乏个性。我们认为中国的珠宝首饰市场还主要处在“卖材质”阶段,而没有真正体现“设计,工艺和品牌”,产品和品牌的溢价能力有限,展现“个性”和满足“个性”需求能力不够,加上知识产权保护不足,造成业者对于产品个性化开发重视和投入不够。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我们清醒地看到,中国黄金珠宝首饰市场过去10年的飞速发展得益于中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收入的增加,得益于市场开放带来的管理和经营体系的变革,得益于业者的不懈努力和大力的市场推广,更得益于原材料市场的“大牛市”(价格上涨的通路)。很多业者愿意参与黄金首饰的经营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源于黄金价格的不断上涨带来的利润空间。当黄金价格逐步趋于稳定或者价格波动加剧,相信会给这个行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我们业者应当逐步脱离依靠原料价格上涨带来收益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个性化品牌和开拓新的增长空间,才能让中国的黄金珠宝首饰市场发展站在新的台阶上,为消费者带来更多样化的产品和展现更多元化的品牌文化内涵,真正是在“卖珠宝首饰”,而不仅仅是“卖材质和原料”。相信那将是我们行业新的“春天和蓝海”。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天然翡翠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天然翡翠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该证明商标是经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天然翡翠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该证明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天然翡翠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是该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证明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申请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中国宝玉石协会审核批准。

  第二章 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五条 使用该证明商标的翡翠是指天然产出未经优化处理的翡翠。

  第六条 使用该证明商标的翡翠特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国家标准GB/T16552-1996、GB/T16553-1996(未经优化处理的翡翠)。

  第七条 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翡翠经营者,可申请使用该证明商标。

  第三章 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八条 申请使用该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向中国宝玉石协会递交《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九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60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中国宝玉石协会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产品进行检测。

  2、检测和综合审理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3、符合该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

  双方签订《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申请人领取《证明商标准用证》;

  申请人领取证明商标标识;

  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条 申请人未获准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书通知15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中国宝玉石协会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一条 该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25天内向中国宝玉石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 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该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2、使用该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中国宝玉石协会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会、信息交流活动等;

  4、对证明商标管理费使用进行监督;

  5、对中国宝玉石协会的工作程序、管理办法进行建议或评议。

  第十三条 该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义务:

  1、维护该证明商标所代表的翡翠产品的特有品质、质量和市场声誉;

  2、接受中国宝玉石协会对产品品质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工作;

  3、该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该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该证明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该证明商标;

  4、及时向中国宝玉石协会反馈翡翠质量方面信息以及消费者对该证明商标所代表的产品质量反映。

  第五章 证明商标的管理

  第十四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是该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负责《天然翡翠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对使用该证明商标的翡翠产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作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

  第十五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与该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送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存查、备案。

  第十六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为该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诚请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进行监督,同时也接受和处理使用该证明商标翡翠产品的消费者的投诉。

  第六章 证明商标的保护

  第十七条 该证明商标受有关法律保护,如有假冒侵权等行为发生,中国宝玉石协会将组织收集证据材料,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十八条 对未经中国宝玉石协会许可,擅自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与该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中国宝玉石协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该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如违反规则,中国宝玉石协会有权收回其《证明商标准用证》和已领取的证明商标标识,终止与使用者的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要时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处理,或寻求司法途径终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具体管理费标准,由中国宝玉石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该证明商标的管理费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印制证明商标标识,检测产品、受理证明商标投诉,收集案件证据材料和宣传证明商标等工作,以保障该证明商标产品的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该证明商标之日起生效。

  中国宝玉石协会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以翡翠的结构特征与人文属性,实现某种标准化的分级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就在这种背景下,一项国家标准正在酝酿。 时下,随着翡翠市场持续高温,许多人都知道翡翠有A货、B货、C货之分。在一些相对规范的销售场所,被视为假货的B货、C货逐渐淡出,但是,质量相近的A货翡翠,价格却是天壤之别。 “所谓‘色差一等,价差十倍’,翡翠的一点点差别往往意味着悬殊的价值反差。”一位翡翠行家介绍说。而翡翠这毫厘之间的玄妙,也让很多人望而生畏。有没有一种办法让这种玄妙变得透明、公开呢?事实上,一项翡翠分级国家标准正由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酝酿着。这项标准试图让每件真品翡翠的优劣通过评估体系得到确认,进而为消费者、收藏者提供合理的价格参照。据了解,翡翠分级的国家标准出台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一个量化的标准,能够涵盖千奇百怪的翡翠的全部内涵吗?这样的标准能够顺利推行吗?它对市场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翡翠分级难在何处 在斑斓眩目的各大珠宝市场内,在一个个钻石销售的柜台上都可以看到钻石分级标准介绍,而当你就翡翠分级的问题询问旁边翡翠柜台的销售人员时,这些销售人员十之八九会凭借他们基于翡翠的认识对分级的可行性表示怀疑,有的人可能会直言不讳地告诉你:翡翠分级,等下辈子吧。 销售人员对于翡翠分级的认识与很多业内人士,包括不少行业专家的看法基本相同——翡翠与钻石等已经进行国标分级的宝石相比,其结构要复杂得多,而且其间人文的因素,包括审美、雕工等都与钻石不可同日而语。 本次翡翠分级国标制定的负责人之一、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研究部主任王曼君对此深有感触,她说:“分级是国际珠宝界评价宝石的惯例,翡翠应该进入到这个惯例当中,但是与钻石等宝石相比,翡翠的情况要更为复杂,其组成的指标因素更多。例如翡翠首先有各种颜色,无色的、绿色的、**的、红色的……各种颜色都有,而且这些颜色变化非常大,极其复杂。” 实践当中,关于翡翠分级的探索从未中断过,但推行之难也有目共睹。 在翡翠发展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香港欧阳秋眉女士是最早提出翡翠分级标准的,她的“4C2T1V”标准对于稳定香港翡翠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欧阳秋眉的分级标准在内地并没有被国内翡翠业所接受。 2003年,中国翡翠业重要省份云南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推出了地方性的翡翠分级标准,并且印制了一套图谱,提供了专门的鉴定仪器,但这个标准据说受到了同为翡翠重要省份广东一些业内人士的质疑,他们认为云南的标准重质不重工,难以体现翡翠的真实价值。四年过去,当记者就标准执行情况向云南相关制定部门咨询情况时,相关部门对此话题已沉默是金。据云南业内介绍,该地方标准在业内具有一定参照意义,但实际操作比较困难。 业内认为,对于翡翠来说,评价本身就是最难的,所谓建立评价体系也往往是文字好写,操作不易。既然是国标,当然就是各方都要遵循的,也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而要错综复杂的翡翠行业普遍认可共同的标准规则并非易事。 难,为什么还要分级 两年多时间来,为了翡翠分级标准制定,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征询了翡翠企业、行业专家、院校、翡翠经营者等各方意见。王曼君直言:“在翡翠分级标准的制定上,首饰管理中心主要是起组织平台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说最终的标准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任何标准的制定也注定会阻力重重,而如果只是看到种种困难,那么标准就永远制定不出来。” 在标准制定者看来,近几年来,国内翡翠市场发展迅猛,翡翠的消费与收藏群体急剧壮大,新的市场要求日趋强烈。王曼君说,中国珠宝市场30年间经历变化的过程,就是不同历史阶段催生不同国家标准的过程。 上世纪70年代末,在中国珠宝市场刚刚启动的时候,市场的主要表现为名称混乱、真假不辨,不要说消费者、收藏者,就是商家都在上当受骗。当时珠宝货源以国外为主,国外珠宝与国内珠宝的名称对应关系十分麻烦,而一些国外商家提供的珠宝名称本身就暗含杀机,如当年的合成红宝石就骗倒了大批商家,这种背景催生了珠宝玉石名称国家标准。 翡翠市场最初阶段的问题是染色、漂白、注胶等翡翠充斥,大批购买翡翠的人因此上当,这个阶段主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真伪,于是出台的国标就是珠宝玉石鉴定标准。从现在的情况看,当前翡翠市场的发展正在超越真伪鉴定的阶段,像拍卖会,大翡翠销售企业,商场专柜等,都在经营A货翡翠,而且会出具鉴定证书。然而,鉴定证书所能提供的仅仅是一个真伪的保证,天然翡翠品质差异巨大,看起来不大的一点差别,都可能导致很高的价值差距。在这一点上,目前的鉴定证书无能为力。 与此对应,价格已成为翡翠爱好者感觉最为困惑的地方——市场上销售的翡翠价格与其真实价值差距究竟有多大?一块被随意定价的翡翠到底属于什么档次?收藏者一头雾水。他们开始明白,他们对于市场的要求不仅仅是翡翠的真伪判断,而必须解决翡翠价值的评估。模糊的翡翠价格体系给了翡翠业内一些商家大玩猫腻的机会,也影响了翡翠市场的深入发展。 此外,除了国内市场的问题而外,翡翠还面临着一个走向国际的问题。按照目前的发展态势,国际市场对于翡翠日益青睐,珠宝市场的流向也将由国外进中国将转变为中国进世界,翡翠分级也将为这一变化奠定标准基础。 分级能否对接收藏 事实上,已经有翡翠企业制定了自身的分级标准并且得到了部分业内人士的认可。有关人士认为,一个企业标准能够顺利实施就因为它是企业标准,它可以根据自己经营的具体产品量身定做,也不对其他企业构成约束,而国家标准显然没有这么简单。 王曼君说:“此前所进行的各种翡翠分级标准尝试,无论是一些省的地方性标准,还是企业标准,它们的出现都应该认为是一件好事,它说明大家意识到翡翠分级这件事情对于当今市场的必要性。” 可以说,翡翠分级的第一个作用就是进一步解决和规范翡翠市场。如果这个分级可以顺利出台,那么,翡翠商家将遇到翡翠交易透明化的要求——你经营的是何种档次的翡翠,通过分级是可以看清楚的。 但是也有不同声音,特别是对翡翠有较深了解的玩家、商人。一位翡翠收藏者认为,回顾翡翠进入东方审美系统的历史,它从开始就被定义为玉之一种,按照传统的玉器评价方式,以“五德”标准衡量。而多年翡翠交易当中,也形成了很多约定俗成的业内说法。这些说法中,有的似乎也在逐渐向标准方向靠近,如关于颜色的“三十六水,七十二豆,一百零八蓝”,但人们同时发现,越是描述细致、复杂就越发不可操作,即使是业内行家对这些复杂的行业说法也感觉说不清楚。有人断言,翡翠就是东方神秘文化的体现,与标准有着先天的排斥。 深圳翡翠业内人士王钵先生谙熟翡翠的加工、生产与销售,提及翡翠的标准,他认为,与雕工等人文的东西相比,材质的分级甚至都算是简单的。他说:“这就像书画一样,其材质不过都是纸张、笔墨,但是一个普通人的涂鸦和大师的作品有天壤之别,作为艺术品来看,艺术所带来的价值是很难用标准来解决的。除了艺术的价值问题,翡翠评价还存在着地域性的差异,例如北方更喜欢块头大、通透好的翡翠,而南方更喜欢精巧的、带色的东西,对于‘种份’倒不是特别看中。翡翠本身也是一种装饰品,既然是装饰品,它就具有审美的特征,审美影响价格,这也是标准所不容易解决的。某种意义上说,市场就是标准。” 王曼君也认为,翡翠分级国标主要还是用来引导市场,而基于国标本身的特点,它不可能照顾到翡翠的细枝末节,只能是原则性的,规律性的,并且是动态的,解决的也只是收藏共性的问题。对于收藏者而言,收藏是一种个性化的行为,有着收藏自身的规律以及特殊而独到的欣赏方式,因此收藏的探索与研究跟国标出台处在不同的层面上,不具有替代关系。 王曼君说:“以往珠宝分级国标在出台时也会面临巨大的阻力,但回过头来再看这些标准,可以看出它们在引导市场良性循环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业内也有分析认为,在翡翠分级标准正式出台之前,所有的论断都只是推测性的,因为不论市场需求多么合理,都得拿具体东西说话。这样的标准到底能否顺利出台并被广泛认可,还要走着瞧”。(韩涧明)货品掺假"忽悠"消费者 专家呼唤翡翠标准出台 对此,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史洪岳表示,与金、银等贵金属相比,决定玉石、翡翠价格的因素最复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黄金有价玉无价”。目前虽然行业已经出台了一定的文字标准,但是由于缺乏实物标准,因此对于什么样的翡翠是什么等级,行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于是,企业就自行按照其进料的价格、加工费用、设计费用、商场场租、利润来制定商品价格。正因为此,才导致目前翡翠市场乱打折的现象。研讨评估标准 翡翠玉器可能将按6C鉴定 翡翠玉器因为缺乏具体的评估标准,引发了定价体系混乱、消费者权益不能有效保证等诸多问题。对此,无论是消费者、商家还是有关鉴定机构,都期盼能有一部明确的翡翠玉器评估标准出台,给市场提供一个严谨的参照。据业内人士透露,关于翡翠玉器的标准近年来一直有人在做,目前北京有一个13人的专家组正在研讨,可能按6C标准制定。此外,上海也有相关企业和机构欲联合研究制定。与A货价值相差太远 B货翡翠收藏保值不大 翡翠“B货”是指为增加翡翠的透明度,经化学和物理方法处理后的翡翠。一般经营者是这样处理“B货”翡翠的:用浓盐酸、浓硝酸等配制成的“王水”,浸泡翡翠原料或成品,这样做是为了将原来杂质较多、透明度不高、不美观的翡翠里的物质扩散甚至溶解,并有利于填充别的颜色。这是一种强腐蚀过程,因此,翡翠的内部结构已经遭到了破坏,变得非常疏松。为了达到更完美的效果,还要向其中注入一些有机胶加以粘固。这些有机物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并且没有放射物质,所以一般来说,对身体影响不大。经处理后,原本混浊的翡翠变得又透又亮,比原有的颜色更为好看。翡翠价格一路狂飙 如何判断价值 今年以来,翡翠等珠宝价格一路狂飙。其中,翡翠的价格涨势最为惊人,从今年初至今,其涨幅已超过50%。专家估计,黄金经过一段时间的整理后,有望再创新高,而作为贵金属投资衍生品的翡翠原料价格,翡翠价格很有可能会出现一次“井喷”。

  京工商部门对商场打折行为进行规范。 针对目前商场中珠宝首饰价格虚高的现状,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保护处负责人近日强调,按刚施行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 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于10月15日起实施。“对于如何界定价格虚高以及其他的违法行为,目前五部委正在讨论研究,不久会出台一个具体的操作细则。对于出现什么样的问题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如何界定价格虚高,包括对商场返券的管理办法等,都会有具体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的籍凯近日说。据悉,北京市工商局将对各大商场的打折行为进行规范。 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段体玉也认为,价格虚高已是目前珠宝销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虚高的价格不仅欺骗误导消费者,也损害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 我们了解到,针对目前珠宝市场上虚高价格再打折愈演愈烈的现象,已有钻石商家开始在京推出实价销售。在一个关于诚信销售的研讨会上,一企业负责人员表示,其不仅开始实行钻石实价销售,还将出台增值回购业务,狙击价格虚高顽疾。 对于钻石标价虚高做法,中国宝玉石协会有关人士承认,以往只是倡导行业不打虚折,靠商家自律和消费者主动维权,没有具体约束办法。据悉,在国外,如果某钻石珠宝商搞虚假价格,是会被排斥在行业协会之外的。

  请问珠宝行业法律条文有哪些,可以帮我尽量、全部列出来吗?

2019客户服务承诺及以旧换新服务标准

一、周大生客户服务承诺

当您购买了周大生产品后,您可享受到以下售后服务:

1、免费清洗、抛光、整形、固石等终身保养服务;

2、享有戒指首次免工费刻字和修改戒指尺寸服务;

3、享有钻石镶嵌类饰品量身订做服务和改款服务;

4、部分钻石镶嵌类饰品享有以旧换新的服务;

5、享有黄金、铂金和K金类饰品以旧换新的服务;

6、首饰因非质量原因导致损坏但可修复时,可免维修工费,只需支付材料成本费。

二、去门店售后时,请出示以下资料(必备):

销售小票(或发票)、检测证书、产品标签,是您享受以上售后服务的有效购物凭证,请妥善保管。在享受售后服务前,请出示销售小票(或发票)、检测证书和产品标签。

三、周大生《客户服务细则》,以旧换新服务标准

足金:同品类换购,按25元/克收取折旧费,新货品工费按标签另计。

铂金:铂金换铂金,同成色级别或高级别换低级别的每克收取60元折旧费,旧货含量每差一级补差20元/克,例如:Pt950换Pt990折旧费为80元,以此类推;新货品工费按标签另计。

18K金:按照旧饰品售价25%扣除折旧损耗(18K金赠链除外),折算后的金额抵值换购柜台一口价销售的新饰品。

一口价黄金(硬金、精品和知识产权产品等):按照旧饰品售价20%扣除折旧损耗,折算后的金额抵值换购柜台一口价销售的新饰品。

钻石镶嵌饰品换购标准:

新饰品标价须高出旧饰品售价20%,并限定最低补差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换购差价≥1000元/件,补齐差价即可;换购差价<1000元/件,除补齐差价外,另收取折旧费500元/件;群镶豪华款收取折旧费800元/件;办理钻石镶嵌类饰品以旧换新服务时,旧饰品按销售价换购,新饰品不享受换货店柜的优惠。

22K产品:暂无统一的换购细则,具体换购方案可前往门店咨询了解。

银饰品:暂时不提供换购服务

四、重要提醒:

黄金、铂金新饰品克重,需高于旧饰品克重,可以多件换一件,一件换多件;

18K金、一口价黄金(硬金、精品和知识产权产品等)新饰品价格需高于旧饰品售价。

钻石镶嵌饰品以旧换新,需按照以小换大调换原则,可以一件换多件,多件换一件,按多件计算补差价或收取折旧费。

钻石镶嵌类饰品以旧换新限原销售店柜提供,如原销售店柜撤柜,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处理。

货品维修时间需以店柜提供时间为准,如需返厂进行维修处理,约需25个工作日(包括店柜处理工作时间、饰品来回邮寄时间、总部售后部门饰品维修处理时间);

损耗标准:货品修理后重量可能会与饰品有所差异,需要根据货品实际情况而定,具体详情请咨询店柜;

因计量设备差异,货品重量可能与保证单记录有±001g公允差,此公允差符合国家计量相关法规规定;

部分纯度>900‰的黄金及铂金首饰,因佩戴或制造工艺所需,其配件纯度规定:黄金≥Au900、铂金≥Pt900,焊料纯度规定:黄金≥Au900、铂金≥Pt800;

已售出货品非产品质量问题,恕不退换。附有鉴定证书的饰品,在享受换购服务时需携带有关证书,如证书遗失或损毁,需支付产品相关的证书检测费用,具体费用详情请向店柜咨询;

五、温馨提示:

黄金、铂金及18K金属贵金属类,应尽量避免接触香水、化妆品、护肤品、酸性物质、家用清洁剂或杀虫剂等化学品,以免引起化学作用,产生变色或损坏的现象。同时,不要在洗澡或游泳时佩戴。撞击或用力挤压会导致饰品损坏或变形,故在做运动或睡觉时不应佩戴。个别款式,如结构复杂、空心设计的饰品,一旦损坏或变形,难以修复,需小心佩戴。

为更好提供服务并适应市场变化,以上个别服务细则可能会进行调整,实际以店柜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六、客服热线:

400-109-8866、800-830-6248(仅限座机播打)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09:00-21:00(春节和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如遇到客服电话忙,可提供您的姓名、电话、产品图、门店信息和销售小票(或发票)发到我们邮箱917849404@qqcom安排专人与你对接。

关于编红线:属于额外收费项目。如需服务,可咨询店内工作人员。

瑞丽市人民政府

瑞丽市全景

一、瑞丽珠宝产业的发展历史

瑞丽是一块古老神奇、美丽富饶的土地,边贸口岸和谐繁荣,民族风情多姿多彩,生态环境绿色宜人,珠宝玉石璀璨夺目。瑞丽毗邻珠宝玉石资源大国缅甸的区位条件决定了其发展珠宝产业的天然优势,追寻历史的脉络,瑞丽的珠宝交易由来已久。地处瑞丽坝区的姐相(傣语的意译是“宝石街”),在历史上就是进行珠宝生产、交易的场所。20世纪90年代初期,瑞丽兴建了全国第一个较规范的珠宝市场,对云南珠宝业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伊始,我国翡翠市场每年毛料需求量的90%出自瑞丽,从而赢得了“玉出云南,玉从瑞丽”的美誉。

多年来,瑞丽倾力打造“有一个美丽的地方”、“东方珠宝城”、“口岸明珠”三大品牌,在这三大品牌中,“东方珠宝城”是最具优势的品牌形象。近年来在州、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广大珠宝业界人士的苦心经营,珠宝产业已经成为瑞丽最具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东方珠宝城——瑞丽”在国内外已经享有较高的声誉。可以说,珠宝产业是瑞丽经济社会发展强劲的“助推器”。

天工奖金奖作品《青涩年华》

二、瑞丽珠宝产业发展状况

瑞丽市作为“东方珠宝城”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珠宝玉石产业作为重点产业加以扶持。经过多年的培育打造,瑞丽珠宝玉石产业已形成贸易、加工、销售等相对完备的产业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促进劳动就业、旅游观光购物、扩大对外影响等方面显示出了独特的优势。瑞丽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构想”,计划将瑞丽建设成为桥头堡最前沿的经济合作平台、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文化交流平台“三大平台”。其中“文化交流平台”的重点和亮点是珠宝文化产业。

如今的瑞丽已跻身全国四大珠宝集散地之一。“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精彩瑞丽,富贵之都”、“中国翡翠之源头”、“云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特色县市”、“云南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是人们对瑞丽珠宝文化产业的赞誉和概括。瑞丽市委、市政府利用好珠宝特色资源,培育好产业市场,抓好诚信经营,打造知名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办好节庆活动,借助重点项目助推瑞丽珠宝文化产业加速腾飞。

珠宝文化节“珠宝公主选美大赛”

1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特色明显,效应突出

目前瑞丽市有从事珠宝玉石加工、批发零售、运输、毛料公盘的企业和个体商户5000余家,从业人员35万余人,专家和行业人士估计年销售额超过25亿元。近年来瑞丽珠宝玉石产业主要呈现“三多”、“五升”的特点。“三多”:一是珠宝商“多人种”,珠宝商来自全国各地以及缅甸、巴基斯坦、印度等东南亚、南亚国家。在瑞丽你能看到不同肤色不同国籍的人从事着珠宝业,“东方珠宝城”已经成为国际珠宝产业的重要承载基地。二是珠宝“多品种”,原料来源国际化,已成为世界珠宝玉石品种最多、来源地最广的交易市场之一和名副其实的世界宝玉石“标本库”。形成以翡翠为重点,包括钻石、红蓝宝石、树化玉等数十个品种的产品体系;三是雕刻“多工种”,“河南工”、“上海工”、“广东工”、“福建工”等全国各地的玉雕师入驻瑞丽,他们在瑞丽充分挖掘民族文化、抗战文化、边境文化、珠宝文化,创作出一大批体现瑞丽文化的玉雕作品,形成独树一帜的“瑞丽工”。近年来,瑞丽市每年组织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国际珠宝展和中国玉雕界最高奖项“天工奖”评选,先后获得了金奖、银奖、铜奖等30多个奖项。“五升”:一是珠宝市场数量上升。2009年以来瑞丽珠宝产业乘势而谋、顺势而上,形势喜人,呈现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新增了十多个珠宝商城,打破了以往“五大珠宝园区”的布局,新增经营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本地从事珠宝经营人员比例大幅上升;二是参加缅甸公盘的商家数量上升。缅甸玉石毛料公盘是珠宝行业界采购玉石原料的主要途径,更是玉石市场的风向标。近年来瑞丽参加缅甸内比都玉石毛料公盘的人数不断增长,改变了过去等货上门或者到外地进料的局面;三是珠宝玉石价格飙升。近年来无论是成品还是原料,价格都在节节攀升,涨幅达到平均每年一倍以上;四是毛料进口数量上升。根据瑞丽玉石毛料商人反映,缅甸内比都至瑞丽的陆路进口通道比较顺畅,中低档玉石毛料进口数量上升较快,2006年至今每年玉石毛料进口量都在不断上升;五是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上升。瑞丽市文化产业重点是珠宝文化产业,可以说文化产业产值的变化就是珠宝文化产业的“晴雨表”,多年来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2006年至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是116亿元、159亿元、193亿元、217亿元、264亿元、479亿元,分别占GDP的77%、85%、857%、876%、89%、136%。

第五届神工奖玉雕大赛作品展

2抓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促项目落地

瑞丽多年来实行“放水养鱼”的宽松政策,筑巢引凤,促进珠宝市场主体多元化。北京、河南、福建、广东、台湾等地商人落户瑞丽从事珠宝经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允许来自缅甸、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外籍自然人从事珠宝经营,纳入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管理,对其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受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政策驱动,招商引资高位推进,在已建成的珠宝步行街、姐告玉城等五大珠宝园区基础上,又新增了姐告顺珏珠宝城、金龙大厦珠宝城、德龙珠宝城等十多个珠宝专业市场,珠宝玉石产业突破了以往“五大珠宝园区”的布局,珠宝玉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经营面积达11万平方米;加快推进金星石木文化城、中国·瑞丽彩色宝石交易中心、瑞丽国际珠宝翡翠学校、广贺罕傣王宫遗址公园、畹町抗战博览一条街等特色珠宝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培育出了“勐拱翡翠”、“百美珠宝”、“美珏珠宝”、“样样好珠宝”等知名品牌。珠宝产业项目的建设促进了珠宝旅游逐步走上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增强了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扩大了就业、增加了居民收入,解决了至少5万人以上的就业岗位,同时还极大地促进和带动其他产业联动发展。根据旅行社的不完全统计,到德宏州旅游的游客80%以上是冲着瑞丽珠宝而来。

3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助推珠宝产业发展

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省内外大型节庆会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近几年来通过积极争取,联系中央和省内外媒体,在中央电视台《天涯共此时》、《走遍中国》、《小崔说事》、《财富故事会》、《希望英语》、《中国地理》、《城市一对一》、《芝麻开门》等栏目陆续播出了有关瑞丽珠宝的节目,与央视3套《欢乐中国行》栏目合作录制了两期瑞丽专场节目,与云南卫视举办大型跨年晚会《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协助引导新华社、中新社、新浪网以及旅游卫视、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等电视台对瑞丽珠宝题材进行了深度报道;积极争取省委宣传部、省文产办以及州委、州政府的支持,创办了“中国瑞丽国际珠宝文化节”,并成功举办4届,珠宝节期间举行了国际珠宝走秀、珠宝公主选美、中缅民族狂欢巡游、“神工奖”玉雕大赛、玉石毛料公盘等独具特色文化活动,被人民网评选为改革开放30年最有影响力的30个节庆品牌之一;坚持举办中缅胞波狂欢节、目瑙纵歌节、泼水节、中缅边交会等各种节庆活动,打造节会文化,进一步将瑞丽珠宝文化产业推向国际舞台;加强文化外宣品制作。参与办好《东方珠宝》、《中国翡翠》等珠宝专业杂志,编辑出版了《精彩瑞丽富贵之都》、五届《中国·瑞丽“神工奖”玉雕大赛获奖作品集》及“有一个美丽的地方”、“东方珠宝城”等主题宣传品,这些宣传品在各类重大节会活动中向来宾赠送,达到了对外宣传推介瑞丽的目的。

4抓牢机遇政策,多举措促进发展优势最大化

一是国家政策机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云南建设我国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三大历史机遇,为瑞丽提供了各项特殊政策集中汇聚的千载难逢机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建成,为我们广泛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实现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的互补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云南建设我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大力推进,瑞丽将由对外开放的“边缘”变为国家战略的“前沿”;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推进实施,国家将出台一系列特殊配套政策,在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工程、特色产业培植、资源开发利用、民生事业改善等方面将给予强力支持;国家南向战略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为我们发挥优势承接东中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现代产业提供了重大契机;瑞丽市全面进入工业化加速、城镇化提升阶段,后发优势的巨大潜力将为全市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二是交通运输条件即将改善。随着大瑞铁路、龙瑞高速公路、中缅输油气管道的相继开工建设和芒市国际机场的建成,制约瑞丽市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瑞丽作为黄金口岸的金大门,交通枢纽、贸易枢纽、开放门户的作用更加凸显。

三是进一步加强中缅交流合作,提供毛料进口保障。2008年年底缅甸允许玉石在仰光公盘后以陆路贸易方式出口玉石,中断了多年的云南玉石毛料陆路运输线再次开通。2010年仰光玉石毛料公盘取消搬迁至内比都举办,为玉石原料进入瑞丽提供了更大的优势。内比都距瑞丽500多千米,比仰光到瑞丽缩短了400千米路程,这意味着陆路运输成本将大大缩减,将成为牢控玉石毛料源头的一次关键契机,也就是说缅甸政府承认中国唯一的陆路玉石毛料进口合法口岸瑞丽是全国珠宝翡翠原料进口流通最便捷之地,与其他基地相比有着明显的区位优势。在发展中我们抓牢机遇抓好中缅交流合作,促进双边发展,从2008年开始,瑞丽与缅甸木姐多次开展“商务定期会谈”,就双方边境贸易方面进行会晤;与缅方共同举办“中缅胞波狂欢节”、“中缅边交会”等节庆活动,加深了中缅胞波友谊,疏通了玉石毛料陆路通道,为发展珠宝玉石产业奠定了原料基础。

四是抓诚信建设,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为了推进玉石珠宝市场的诚信建设,公安、工商、质监、宝玉石协会等部门联手建立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备案、违法行为公示、重点监管、先行赔付四项制度,严厉查处珠宝市场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珠宝经营户的诚信监督;如果说政府的努力为市场培育和诚信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那么行业协会作为经营业户利益代言人与政府间的良性互动,则为整个瑞丽珠宝玉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瑞丽市宝玉石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促进诚信市场建设,在珠宝市场抓好党建工作,成立党支部,党员带头诚信经营。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加入“德宏珠宝玉石诚信联盟”,会员与协会签订《瑞丽市珠宝行业自律公约》,与工商管理部门和质监部门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不制假售假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建立了一系列诚信机制,杜绝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利益,多年来没有假冒伪劣珠宝的投诉,为珠宝经营营造了诚信的良好市场氛围。

五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04年,瑞丽玉雕界评出“瑞丽玉雕十杰”,标志着政府营造珠宝文化氛围,培育高端人才并激发其创造、提升珠宝玉石产业的集群竞争力,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随后逐步创办了瑞丽国际珠宝学校、职业高中开设了玉雕班,与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共同举办了高级玉雕师培训班、与澳门金叶同业工会合作在瑞丽设立了实习基地等培训珠宝专业人才的举措;在培训的同时启动了引进人才项目,引进了以王朝阳、李振庆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玉雕师,形成了“瑞丽工”,在“天工奖”和“百花奖”评选中获得了数十个奖项。此后又有一大批玉雕师荣获“云南十佳玉雕名师”、“云南优秀玉雕师”荣誉称号。2011年,为表彰为瑞丽珠宝文化产业做出积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市政府分别授予了147人2011年度瑞丽宝玉石雕刻工艺“巧雕大师”、“巧雕师”、“配座大师”、“抛光大师”、“设计师”荣誉称号。目前瑞丽已拥有玉雕师500多人、普通技工3000多人。

六是重大珠宝玉石产业项目带动产业整体发展。由我国珠宝业上市公司——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占地面积300余亩的中国·瑞丽彩色宝石交易中心等重大珠宝项目的启动建设,将进一步完善珠宝玉石产业的规划布局和产业链条,整体提升瑞丽珠宝玉石产业的档次。

玉石毛料公盘现场

三、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姐告玉城市场翡翠毛料交易繁荣场面

1缺乏大型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

虽然瑞丽已具有十多个大型珠宝园区和市场,但存在单一性,不能满足大型展览交易等活动的市场发展需求,缺少集会展、拍卖、收藏、娱乐、旅游等大型高规格、高质量、高水平的珠宝商业中心。

2“东方珠宝城”尚缺“丰满”

东方珠宝城作为瑞丽外宣品牌,“珠”还没云集瑞丽,仅以玉石为主打产品,其他产品势单力薄,未能形成各种珠宝产品琳琅满目的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东方珠宝城品牌还需充实“丰满”其他各类珠宝产品,满足不同客源需求。

3信贷困难

由于珠宝玉石不能作为抵押物贷款,没有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商户难以解决贷款问题。

4统计困难

由于珠宝行业的特殊性,目前实行定额征税,无法统计出整个珠宝市场的销售额、利润等实际经营情况。

四、未来加快发展珠宝产业的措施建议

1实施大项目

充分发挥项目带动和投资拉动的作用,一手抓项目争取,一手抓项目落地,不间断地组织策划、包装储备、申报推介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好珠宝博览园、毛料公盘市场、赌石文化城等一批新的珠宝产业基础设施。加快珠宝街片区旧城改造步伐,扩大珠宝市场,将其建设成为集毛料交易、雕刻生产、成品销售、文化展示为一体的核心园区,并对姐告玉城毛料交易市场等逐步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内在品质,改善外部形象,增强发展能力,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竞争有序、联动发展的珠宝产业园区群落。

2打造知名品牌

积极引进、培育和保护知名品牌,构建良好的名牌建设环境。支持和鼓励珠宝企业、产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继续将“中国·瑞丽国际珠宝文化节”作为重要的节庆活动加以打造。

3扶持一批珠宝文化龙头企业

扶持综合实力强的现有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珠宝文化龙头企业,促进瑞丽珠宝产业向市场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4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户外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和传播方式加强宣传,提高“东方珠宝城”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采购商、投资商关注瑞丽,走进瑞丽,在瑞丽投资发展珠宝产业。

天工奖获奖作品《妙相观音》

5引进和培养珠宝文化人才

加大珠宝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寻求与有关高等院校的合作在瑞丽开办分院或培训班,鼓励支持各种办学模式参与珠宝专业人才培养,培养瑞丽本土珠宝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珠宝产业人力资源贮备库,打造人才高地。鼓励珠宝产业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化资格认证。

6加强珠宝文化研究

加强珠宝产业的理论研究,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提高把握和促进珠宝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国际化的珠宝产业交流平台。通过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意,提高珠宝加工工艺水平,不断研发创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文化内涵,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

7完善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落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珠宝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完善银行、保险、会展、商贸、物流、运输、旅游、法律、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推动服务业与珠宝产业的互促互利,为珠宝文化企业提供良好的支援服务。

云南瑞丽“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取得的这些成绩,得益于党和国家的政策,得益于党中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怀,得益于中宝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关心重视。我们对瑞丽珠宝文化产业的发展充满信心和希望,将紧紧抓住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云南建设我国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三大国家南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各项特殊政策集中汇聚的千载难逢机遇,以及大量翡翠玉石原料进入瑞丽、牢控翡翠玉石毛料源头的关键契机,把瑞丽建设成为一个集毛料公盘、翡翠集散、创意设计、雕刻加工、批发零售、收藏拍卖、博览会展、人才培训和文化交流为一体,具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珠宝玉石产业集群托起的新“东方珠宝城”。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之路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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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4:44

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网站上发布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据规定,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出口黄金制品。

“这是黄金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前奏”,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侯惠民认为,这会使更多的黄金交易商融入国际市场,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但与此同时,也有观察人士注意到,央行对进出口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与此前的审批制度相比,有所趋严。种种迹象显示,在黄金进出口新政背后,正昭示着监管层对待黄金属性看法的微妙变化。

◆仅是“黄金制品”

引人注意的是,《意见稿》将其适用范围限定为“黄金制品”。据其规定,黄金制品是指含金量90%以上(含90%)的黄金制首饰、器皿和工业金制品。

有疑问的是,上述黄金制品是否包括原料金。记者日前致电负责此事的央行货币金银局。其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尚处征求意见阶段,还不便接受采访。

征询多位业内专家的看法,他们认为,从该《意见稿》的规定来看,其中的“黄金制品”应该不包括原料金,据此,上海黄金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金块,并不在此列。

据高赛尔金银有限公司首席黄金分析师杨易君介绍,国际上,自由进出口的并不仅仅限于黄金制品,也包括原料金。从这方面看,“央行的思路是渐进性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于2002年10月。作为1993年以来中国黄金行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步骤,该所对原料金采用“集中竞价”式的市场化分配模式,一改此前施行多年的“统购统配”模式。

所谓“统购统配”,是指由央行代表国家对黄金进行统一的购买和分配。即:产金企业所产黄金必须全部出售给央行,而用金企业所需用金必须向央行进行申请,由央行按照计划统一分配。该体制的正式确立可以追溯到1983年新中国第一部黄金立法《金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为“统购统配”的必然逻辑,有关黄金进出口的事宜,在该《条例》中也规定由央行统一办理。其中既包括黄金原料,也包括黄金制品。

并且明确规定后者“由央行统一收购进行外贸出口”。作为例外,为了鼓励当时正在兴起的黄金首饰加工产业,《条例》及后续的配套规章允许境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黄金原料,并制成产品出口。但整个过程,必须接受央行和海关的联合监控。其程序是:加工贸易的黄金原料进口,需到当地央行进行备案,海关不予设限;加工贸易的黄金制品在出厂前,则必须由所在地央行先行检查产品所含黄金重量,核对合同,并逐次登记,制发《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然后再由海关凭借央行的许可证放行,否则不准出口。

1988年,央行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重申“金银的进口必须经过央行的统一批准。”至此,计划模式下的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制模式基本形成。原轻工部所属金银首饰加工企业嘉兴金帆制品金银有限公司的徐经理说,即便是加工贸易所进口的黄金原料,实际上也要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范畴,“因此,整个黄金及其制品的进出口完全处在央行的监控之下,央行才是实际上的惟一进出口主体。”这种模式至少持续到2003年。期间,尽管国内的黄金市场各个环节次第引入市场机制,但在进出口方面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黄金进出口权下放

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央行和外经贸部批准,获得黄金进出口权。但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93号)显示,其进出口权仍须由央行代理进行。

此前,早在1998年,为解决深圳市场上的黄金原料短缺,央行深圳分行经总行批准于1998年与瑞士银行合作开展了黄金寄售业务,开始探索利用国际市场的黄金资源来满足国内市场的黄金需求的途径。

所谓寄售业务,就是国外的商业银行将其黄金寄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金库中,由国内银行按照中国的黄金管理政策,并根据国际黄金市场的价格、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相应的价格,把黄金出售给境内的黄金饰品加工生产企业。这实际上相当于黄金进口。

按照时任央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于学军在2001年《深圳金融》(第2期)上的介绍,寄售进境的黄金并不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实行按需供给。这一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深圳黄金首饰加工产业的发展。

2002年10月,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成立,出于统一市场的考虑,央行深圳市分行开展的寄售业务也随之停止。但正如于学军在上述文章中所说,“中国在近期和长期都会面临黄金消费大于供给的现实,寄售业务有其存在的必要”,因此,进入2003年,这一业务转由四大商业银行开展。至此,国外的黄金原料可以借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登陆上海黄金交易所,进入中国市场。

工商银行某地方分行的一位黄金交易员证实,除了可以在国外市场上通过寄售业务买入黄金,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反向操作卖出黄金。这样一来,事实上的黄金进口权至少从形式上分散到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有关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也被分配给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六家公司。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权由央行独家把持的局面正在逐渐打破。

这里需要提及的背景,一是前述始于90年代末的黄金行业市场化进程,二是中国加入WTO后外贸体制的相应调整。

2004年9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上海的一个国际贵金属论坛上表示,中国的黄金市场总体上仍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黄金还不能实现自由的进出口即是其中之一。央行下一步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就在周发表讲话的5个月前,2004年4月,中国对施行了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行了修订。实行多年的对外贸易专营格局被打破。新法规定,只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到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即可以办理进出口业务,海关将凭其备案登记办理相应报关验放手续。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稿》规定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既是央行进一步开放黄金市场思路的体现,也是进一步贯彻《对外贸易法》的需要。”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炳南说。不过,相反的看法也存在。颐合财经首席经济分析师张卫星认为,黄金进出口目前没有必要放开,放开了也没有意义。

他解释说,一是由于目前国内金价与国际金价已经接轨,作为黄金制品加工企业来说,进出口黄金原料并无利益可图。企业用金完全可以从黄金交易所购买。二是现行外汇制度方面的限制。

于学军也持类似的看法。他曾公开撰文指出,在黄金市场开放的背景下,黄金进出口管理应当实行对进口放开,而对出口进行管制的政策。他解释说,管理黄金出口,一可以避免黄金进出口形成来回倒买倒卖,二可以避免逃、套外汇情况的发生。

如果黄金可以自由进出口,那么一旦汇率发生变化或场内外汇差不一致时,即可利用黄金进出口从中牟利。因此,在我国资本项目未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从外汇管理的角度考虑应当限制黄金自由出口。事实上,目前以寄售方式开展黄金进出口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每一次的交易都在外管局的监控之下,”上述工行黄金交易员向记者表示。

据其介绍,黄金寄售实行每售一笔实物交割一笔的模式。结算方面,在境内,商业银行与黄金饰品企业以人民币结算,在境外,与供应黄金的银行以外汇结算。“每做一笔业务,就要到外管局去批一次。”上述黄金交易员强调。“很显然,放开黄金进出口目前还不具备现实条件。”张炳南说。

一位业内人士也指出,尽管理论上,黄金进出口可以交给一般的工业企业,但从现实来看,却主要由商业银行操作。这是因为,与工业企业将其当作一般资产相比,商业银行主要把其当作金融资产来运作,通过开展各项黄金业务,诸如黄金租赁、黄金贷款、并到国际黄金期货市场上投资,来实现综合收益。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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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5:31

◆“一事一批”

除了规定适用于“黄金制品”外,《意见稿》还明确提到对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的管理模式。

《意见稿》规定,央行的各分支机构为申请的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并将根据一事一批的原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将依法为其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申请人据此证15个工作日内到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从规定来看,央行似乎要把权力再收回来”,黄金投资分析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刘涛12月26日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央行和海关总署曾于2003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告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审批,海关不再凭中国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但其中不能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仍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仍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海关凭人民银行的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所谓加工贸易,主要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也就是所谓的“两头在外”,原料来自国外,最后加工成的黄金制品也销售到国外。国内加工贸易企业赚取中间的加工费。事实上,多年来,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据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绝对比例。

以黄金制品进出口量最大的广东海关为例,来自其今年1到11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口岸共进口黄金制品67吨,价值5362万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黄金饰品为66吨,占进口总量的985%。同期,广东口岸出口黄金制品1369吨,价值134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黄金制品1368吨,占出口总量的999%。因此,如果对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实行“一事一批”,那么实际上央行意图将2004年下放的权力再度收回。

知情人士透露,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地方海关和地方央行在执行上述公告时,发生了分歧,“规定并未得到执行”。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也介绍说,尽管这两年国内的黄金产量一直在增加,但用金企业在交易所内却没有明显感受到可用黄金数量的增加。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黄金正在通过私下渠道进行交易。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以加工贸易的形式流到了国外。“从《意见稿》的第6条来看,央行重点规范出口的意图明显。”广西桂金贵金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宏跃分析指出。

该《意见稿》第6条最后一款规定:出口黄金制品除了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企业法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交黄金原料的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

◆藏金于民?

央行一面放开进出口权,一面又加强监管,在一些市场分析人士看来,央行正在对外释放“藏金于民”信号。

据了解,黄金储备与外汇储备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份额共同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承担着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职能。

公开的统计资料显示,各国央行的平均黄金储备量约为储备资产的9%,欧盟是25%多,美国约为60%。而我国央行按央行网站公布的2005年6月底的数据计算,黄金储备占我国总储备资产的比例仅约为12%,共计600吨。

随着近来国际金价高企,美元贬值,尤其是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在国家储备资产中增加黄金储备的呼声正逐渐走高。

张卫星撰文指出,低的黄金储备不利于我们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动荡,不利于我们应对美国经济出现问题和美元问题等,也不利于我国在亚洲区域货币构想中的地位。

所谓“藏金于民”,指在增加官方储备的同时,开启民间的黄金投资和黄金消费,这作为一种思路被提了出来。支持者常引用的例证是1997年以来东南亚国家抵御金融危机的经验。其时,居民个人投资与储藏的黄金,成为了国家应对国际政治与经济风险的一个重要后备力量。

最新的调查统计表明,我国民间黄金储量大约有4000吨,加上中央储备量大约600吨,人均消费仅为035克。尽管与2002年的016克相比,已经翻了一倍多,但是与国际人均年消费量相比,还要低很多。

不少观察人士均将黄金制品进出口权的放开看做国家意图“藏金于民”的一个信号。开启更多进出口渠道,可以与鼓励黄金消费、投资的政策形成良好的互动,扩大国内黄金消费市场的规模,增加民间的黄金储备。

此前,由于只有六家获批的企业拥有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其他企业如果进出口黄金制品,只能委托这六家企业来进行,无形中增加黄金制品的进口成本,缺少国际市场这个渠道,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在这个《意见稿》当中,首要的黄金制品就是黄金首饰,无疑为上述逻辑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然而,正如张卫星的研究指出的那样,我国黄金消费结构偏重在首饰用金上,而首饰用金不能算做真正的投资。

据张分析,如果投资者真的要把黄金首饰卖出去,至少要损失15%,因为从黄金到黄金首饰增加了诸如加工费、消费税费、黄金损耗、销售成本、首饰商利润等各种高昂的中间成本。

“通过首饰性黄金‘藏金于民’实际上是一种贬值行为。”张卫星说。他认为,藏金于民的关键是拓宽目前的黄金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黄金投资。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有关黄金投资的法律法规尚付阙如,黄金回购渠道目前仍不顺畅。以目前的民间黄金论,仍约有90%无法进入流通领域。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消费者利益,规范从业者行为,促进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电子商务向着健康安全、规范有序、管理高效、注重信用的方向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建立规范、高效的网络销售市场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珠宝(钻石)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含无线网络)等技术服务设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珠宝(钻石)首饰商品网络营销和服务的行为(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珠宝(钻石)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以守法、公平、诚信等为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公约为行业自律性公约。凡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将自动加入本公约。倡议全行业电子商务(包括境外企业或组织)从业者自愿加入本公约。

第五条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鼓励、支持开展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珠宝(钻石)电子商务,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

第七条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和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珠宝(钻石)电子商务的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有关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自觉履行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自律义务:

2珠宝(钻石)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禁止发布以下信息:(1)虚假广告或对商品和服务做误导消费的表述;(2)国家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供求信息;(3)冒用他人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商号,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识;

1从事网上交易的企业必须提供并公布真实的企业资料,不得捏造、虚构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不得夸大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能力,不得捏造、虚构各类评审等级,不得捏造、虚构与知名企业或机构等的合作;

3珠宝(钻石)电子商务营销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在实现或完成营销行为后,应主动告知消费者交易信息及售后服务内容,并积极接受咨询、核实和投诉;

4自觉规范珠宝(钻石)电子商务商品的标价行为,禁止价格作弊,不得以低于成本定价、掠夺性定价、不正当联合定价、价格欺诈等定价方式进行恶意竞争;

5珠宝(钻石)电子商务所发布的信息或服务,应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材质、评价要素、级别、价格等信息,使用的证书必须是经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授权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证书;

6禁止以折扣、优惠、团购等促销方式为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7应严格管理会员的账号和密码,不将会员资料及其隐私提供给第三方;

8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尊重竞争对手的人格和合法权益,禁止故意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企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行为,禁止盗用他人商标、专利及、样式或款式、商品系列名称、产品个性化描述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9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努力提高其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共同维护本行业内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正常流动秩序,在聘用业内其他单位人员为本单位服务时,不得侵犯其原单位的知识产权、泄露其商业秘密。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九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珠宝(钻石)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公约,并对行业内企事业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签约单位应在其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标注“本网站接受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的监督”,其中从事B2B、B2C、F2C珠宝电子商务并属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的珠宝(钻石)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应标注:本网站提供所售商品的正式发票。

第十一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接受行业内以及消费者对违反公约行为的投诉,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和网上在线投诉。投诉电话为:010-58276084。网址为:wwwchinajewelercom。

第十二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可向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举报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公约执行机构有权进行调查与调解,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也可主动监督检查公约成员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对违反自律公约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公约监督执行机构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曝光或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第十四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对本公约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五条 本公约2009年2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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