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政府
瑞丽市全景
一、瑞丽珠宝产业的发展历史
瑞丽是一块古老神奇、美丽富饶的土地,边贸口岸和谐繁荣,民族风情多姿多彩,生态环境绿色宜人,珠宝玉石璀璨夺目。瑞丽毗邻珠宝玉石资源大国缅甸的区位条件决定了其发展珠宝产业的天然优势,追寻历史的脉络,瑞丽的珠宝交易由来已久。地处瑞丽坝区的姐相(傣语的意译是“宝石街”),在历史上就是进行珠宝生产、交易的场所。20世纪90年代初期,瑞丽兴建了全国第一个较规范的珠宝市场,对云南珠宝业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伊始,我国翡翠市场每年毛料需求量的90%出自瑞丽,从而赢得了“玉出云南,玉从瑞丽”的美誉。
多年来,瑞丽倾力打造“有一个美丽的地方”、“东方珠宝城”、“口岸明珠”三大品牌,在这三大品牌中,“东方珠宝城”是最具优势的品牌形象。近年来在州、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广大珠宝业界人士的苦心经营,珠宝产业已经成为瑞丽最具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东方珠宝城——瑞丽”在国内外已经享有较高的声誉。可以说,珠宝产业是瑞丽经济社会发展强劲的“助推器”。
天工奖金奖作品《青涩年华》
二、瑞丽珠宝产业发展状况
瑞丽市作为“东方珠宝城”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珠宝玉石产业作为重点产业加以扶持。经过多年的培育打造,瑞丽珠宝玉石产业已形成贸易、加工、销售等相对完备的产业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促进劳动就业、旅游观光购物、扩大对外影响等方面显示出了独特的优势。瑞丽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构想”,计划将瑞丽建设成为桥头堡最前沿的经济合作平台、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文化交流平台“三大平台”。其中“文化交流平台”的重点和亮点是珠宝文化产业。
如今的瑞丽已跻身全国四大珠宝集散地之一。“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精彩瑞丽,富贵之都”、“中国翡翠之源头”、“云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特色县市”、“云南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是人们对瑞丽珠宝文化产业的赞誉和概括。瑞丽市委、市政府利用好珠宝特色资源,培育好产业市场,抓好诚信经营,打造知名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办好节庆活动,借助重点项目助推瑞丽珠宝文化产业加速腾飞。
珠宝文化节“珠宝公主选美大赛”
1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特色明显,效应突出
目前瑞丽市有从事珠宝玉石加工、批发零售、运输、毛料公盘的企业和个体商户5000余家,从业人员35万余人,专家和行业人士估计年销售额超过25亿元。近年来瑞丽珠宝玉石产业主要呈现“三多”、“五升”的特点。“三多”:一是珠宝商“多人种”,珠宝商来自全国各地以及缅甸、巴基斯坦、印度等东南亚、南亚国家。在瑞丽你能看到不同肤色不同国籍的人从事着珠宝业,“东方珠宝城”已经成为国际珠宝产业的重要承载基地。二是珠宝“多品种”,原料来源国际化,已成为世界珠宝玉石品种最多、来源地最广的交易市场之一和名副其实的世界宝玉石“标本库”。形成以翡翠为重点,包括钻石、红蓝宝石、树化玉等数十个品种的产品体系;三是雕刻“多工种”,“河南工”、“上海工”、“广东工”、“福建工”等全国各地的玉雕师入驻瑞丽,他们在瑞丽充分挖掘民族文化、抗战文化、边境文化、珠宝文化,创作出一大批体现瑞丽文化的玉雕作品,形成独树一帜的“瑞丽工”。近年来,瑞丽市每年组织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国际珠宝展和中国玉雕界最高奖项“天工奖”评选,先后获得了金奖、银奖、铜奖等30多个奖项。“五升”:一是珠宝市场数量上升。2009年以来瑞丽珠宝产业乘势而谋、顺势而上,形势喜人,呈现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新增了十多个珠宝商城,打破了以往“五大珠宝园区”的布局,新增经营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本地从事珠宝经营人员比例大幅上升;二是参加缅甸公盘的商家数量上升。缅甸玉石毛料公盘是珠宝行业界采购玉石原料的主要途径,更是玉石市场的风向标。近年来瑞丽参加缅甸内比都玉石毛料公盘的人数不断增长,改变了过去等货上门或者到外地进料的局面;三是珠宝玉石价格飙升。近年来无论是成品还是原料,价格都在节节攀升,涨幅达到平均每年一倍以上;四是毛料进口数量上升。根据瑞丽玉石毛料商人反映,缅甸内比都至瑞丽的陆路进口通道比较顺畅,中低档玉石毛料进口数量上升较快,2006年至今每年玉石毛料进口量都在不断上升;五是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上升。瑞丽市文化产业重点是珠宝文化产业,可以说文化产业产值的变化就是珠宝文化产业的“晴雨表”,多年来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2006年至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是116亿元、159亿元、193亿元、217亿元、264亿元、479亿元,分别占GDP的77%、85%、857%、876%、89%、136%。
第五届神工奖玉雕大赛作品展
2抓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促项目落地
瑞丽多年来实行“放水养鱼”的宽松政策,筑巢引凤,促进珠宝市场主体多元化。北京、河南、福建、广东、台湾等地商人落户瑞丽从事珠宝经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允许来自缅甸、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外籍自然人从事珠宝经营,纳入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管理,对其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受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政策驱动,招商引资高位推进,在已建成的珠宝步行街、姐告玉城等五大珠宝园区基础上,又新增了姐告顺珏珠宝城、金龙大厦珠宝城、德龙珠宝城等十多个珠宝专业市场,珠宝玉石产业突破了以往“五大珠宝园区”的布局,珠宝玉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经营面积达11万平方米;加快推进金星石木文化城、中国·瑞丽彩色宝石交易中心、瑞丽国际珠宝翡翠学校、广贺罕傣王宫遗址公园、畹町抗战博览一条街等特色珠宝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培育出了“勐拱翡翠”、“百美珠宝”、“美珏珠宝”、“样样好珠宝”等知名品牌。珠宝产业项目的建设促进了珠宝旅游逐步走上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增强了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扩大了就业、增加了居民收入,解决了至少5万人以上的就业岗位,同时还极大地促进和带动其他产业联动发展。根据旅行社的不完全统计,到德宏州旅游的游客80%以上是冲着瑞丽珠宝而来。
3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助推珠宝产业发展
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省内外大型节庆会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近几年来通过积极争取,联系中央和省内外媒体,在中央电视台《天涯共此时》、《走遍中国》、《小崔说事》、《财富故事会》、《希望英语》、《中国地理》、《城市一对一》、《芝麻开门》等栏目陆续播出了有关瑞丽珠宝的节目,与央视3套《欢乐中国行》栏目合作录制了两期瑞丽专场节目,与云南卫视举办大型跨年晚会《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协助引导新华社、中新社、新浪网以及旅游卫视、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等电视台对瑞丽珠宝题材进行了深度报道;积极争取省委宣传部、省文产办以及州委、州政府的支持,创办了“中国瑞丽国际珠宝文化节”,并成功举办4届,珠宝节期间举行了国际珠宝走秀、珠宝公主选美、中缅民族狂欢巡游、“神工奖”玉雕大赛、玉石毛料公盘等独具特色文化活动,被人民网评选为改革开放30年最有影响力的30个节庆品牌之一;坚持举办中缅胞波狂欢节、目瑙纵歌节、泼水节、中缅边交会等各种节庆活动,打造节会文化,进一步将瑞丽珠宝文化产业推向国际舞台;加强文化外宣品制作。参与办好《东方珠宝》、《中国翡翠》等珠宝专业杂志,编辑出版了《精彩瑞丽富贵之都》、五届《中国·瑞丽“神工奖”玉雕大赛获奖作品集》及“有一个美丽的地方”、“东方珠宝城”等主题宣传品,这些宣传品在各类重大节会活动中向来宾赠送,达到了对外宣传推介瑞丽的目的。
4抓牢机遇政策,多举措促进发展优势最大化
一是国家政策机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云南建设我国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三大历史机遇,为瑞丽提供了各项特殊政策集中汇聚的千载难逢机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建成,为我们广泛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实现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的互补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云南建设我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大力推进,瑞丽将由对外开放的“边缘”变为国家战略的“前沿”;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推进实施,国家将出台一系列特殊配套政策,在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工程、特色产业培植、资源开发利用、民生事业改善等方面将给予强力支持;国家南向战略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为我们发挥优势承接东中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现代产业提供了重大契机;瑞丽市全面进入工业化加速、城镇化提升阶段,后发优势的巨大潜力将为全市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二是交通运输条件即将改善。随着大瑞铁路、龙瑞高速公路、中缅输油气管道的相继开工建设和芒市国际机场的建成,制约瑞丽市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瑞丽作为黄金口岸的金大门,交通枢纽、贸易枢纽、开放门户的作用更加凸显。
三是进一步加强中缅交流合作,提供毛料进口保障。2008年年底缅甸允许玉石在仰光公盘后以陆路贸易方式出口玉石,中断了多年的云南玉石毛料陆路运输线再次开通。2010年仰光玉石毛料公盘取消搬迁至内比都举办,为玉石原料进入瑞丽提供了更大的优势。内比都距瑞丽500多千米,比仰光到瑞丽缩短了400千米路程,这意味着陆路运输成本将大大缩减,将成为牢控玉石毛料源头的一次关键契机,也就是说缅甸政府承认中国唯一的陆路玉石毛料进口合法口岸瑞丽是全国珠宝翡翠原料进口流通最便捷之地,与其他基地相比有着明显的区位优势。在发展中我们抓牢机遇抓好中缅交流合作,促进双边发展,从2008年开始,瑞丽与缅甸木姐多次开展“商务定期会谈”,就双方边境贸易方面进行会晤;与缅方共同举办“中缅胞波狂欢节”、“中缅边交会”等节庆活动,加深了中缅胞波友谊,疏通了玉石毛料陆路通道,为发展珠宝玉石产业奠定了原料基础。
四是抓诚信建设,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为了推进玉石珠宝市场的诚信建设,公安、工商、质监、宝玉石协会等部门联手建立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备案、违法行为公示、重点监管、先行赔付四项制度,严厉查处珠宝市场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珠宝经营户的诚信监督;如果说政府的努力为市场培育和诚信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那么行业协会作为经营业户利益代言人与政府间的良性互动,则为整个瑞丽珠宝玉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瑞丽市宝玉石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促进诚信市场建设,在珠宝市场抓好党建工作,成立党支部,党员带头诚信经营。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加入“德宏珠宝玉石诚信联盟”,会员与协会签订《瑞丽市珠宝行业自律公约》,与工商管理部门和质监部门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不制假售假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建立了一系列诚信机制,杜绝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利益,多年来没有假冒伪劣珠宝的投诉,为珠宝经营营造了诚信的良好市场氛围。
五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04年,瑞丽玉雕界评出“瑞丽玉雕十杰”,标志着政府营造珠宝文化氛围,培育高端人才并激发其创造、提升珠宝玉石产业的集群竞争力,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随后逐步创办了瑞丽国际珠宝学校、职业高中开设了玉雕班,与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共同举办了高级玉雕师培训班、与澳门金叶同业工会合作在瑞丽设立了实习基地等培训珠宝专业人才的举措;在培训的同时启动了引进人才项目,引进了以王朝阳、李振庆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玉雕师,形成了“瑞丽工”,在“天工奖”和“百花奖”评选中获得了数十个奖项。此后又有一大批玉雕师荣获“云南十佳玉雕名师”、“云南优秀玉雕师”荣誉称号。2011年,为表彰为瑞丽珠宝文化产业做出积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市政府分别授予了147人2011年度瑞丽宝玉石雕刻工艺“巧雕大师”、“巧雕师”、“配座大师”、“抛光大师”、“设计师”荣誉称号。目前瑞丽已拥有玉雕师500多人、普通技工3000多人。
六是重大珠宝玉石产业项目带动产业整体发展。由我国珠宝业上市公司——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占地面积300余亩的中国·瑞丽彩色宝石交易中心等重大珠宝项目的启动建设,将进一步完善珠宝玉石产业的规划布局和产业链条,整体提升瑞丽珠宝玉石产业的档次。
玉石毛料公盘现场
三、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姐告玉城市场翡翠毛料交易繁荣场面
1缺乏大型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
虽然瑞丽已具有十多个大型珠宝园区和市场,但存在单一性,不能满足大型展览交易等活动的市场发展需求,缺少集会展、拍卖、收藏、娱乐、旅游等大型高规格、高质量、高水平的珠宝商业中心。
2“东方珠宝城”尚缺“丰满”
东方珠宝城作为瑞丽外宣品牌,“珠”还没云集瑞丽,仅以玉石为主打产品,其他产品势单力薄,未能形成各种珠宝产品琳琅满目的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东方珠宝城品牌还需充实“丰满”其他各类珠宝产品,满足不同客源需求。
3信贷困难
由于珠宝玉石不能作为抵押物贷款,没有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商户难以解决贷款问题。
4统计困难
由于珠宝行业的特殊性,目前实行定额征税,无法统计出整个珠宝市场的销售额、利润等实际经营情况。
四、未来加快发展珠宝产业的措施建议
1实施大项目
充分发挥项目带动和投资拉动的作用,一手抓项目争取,一手抓项目落地,不间断地组织策划、包装储备、申报推介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好珠宝博览园、毛料公盘市场、赌石文化城等一批新的珠宝产业基础设施。加快珠宝街片区旧城改造步伐,扩大珠宝市场,将其建设成为集毛料交易、雕刻生产、成品销售、文化展示为一体的核心园区,并对姐告玉城毛料交易市场等逐步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内在品质,改善外部形象,增强发展能力,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竞争有序、联动发展的珠宝产业园区群落。
2打造知名品牌
积极引进、培育和保护知名品牌,构建良好的名牌建设环境。支持和鼓励珠宝企业、产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继续将“中国·瑞丽国际珠宝文化节”作为重要的节庆活动加以打造。
3扶持一批珠宝文化龙头企业
扶持综合实力强的现有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珠宝文化龙头企业,促进瑞丽珠宝产业向市场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4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户外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和传播方式加强宣传,提高“东方珠宝城”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采购商、投资商关注瑞丽,走进瑞丽,在瑞丽投资发展珠宝产业。
天工奖获奖作品《妙相观音》
5引进和培养珠宝文化人才
加大珠宝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寻求与有关高等院校的合作在瑞丽开办分院或培训班,鼓励支持各种办学模式参与珠宝专业人才培养,培养瑞丽本土珠宝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珠宝产业人力资源贮备库,打造人才高地。鼓励珠宝产业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化资格认证。
6加强珠宝文化研究
加强珠宝产业的理论研究,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提高把握和促进珠宝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国际化的珠宝产业交流平台。通过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意,提高珠宝加工工艺水平,不断研发创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文化内涵,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
7完善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落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珠宝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完善银行、保险、会展、商贸、物流、运输、旅游、法律、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推动服务业与珠宝产业的互促互利,为珠宝文化企业提供良好的支援服务。
云南瑞丽“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取得的这些成绩,得益于党和国家的政策,得益于党中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怀,得益于中宝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关心重视。我们对瑞丽珠宝文化产业的发展充满信心和希望,将紧紧抓住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云南建设我国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三大国家南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各项特殊政策集中汇聚的千载难逢机遇,以及大量翡翠玉石原料进入瑞丽、牢控翡翠玉石毛料源头的关键契机,把瑞丽建设成为一个集毛料公盘、翡翠集散、创意设计、雕刻加工、批发零售、收藏拍卖、博览会展、人才培训和文化交流为一体,具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珠宝玉石产业集群托起的新“东方珠宝城”。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之路
桂林 八喜珠宝 和 旅行社合伙 骗游客,以 高价卖假货、便宜货。
和到桂林的游客说说我去 "八喜珠宝" 的经验,(我是跟 桂林"神州国际旅行社" 去的 )
坐车到了那个地方,看到房子外墙上 "东盟自贸" 的字样,进去他们的大厅,然后有工作人员带我们的团进去一个房间,坐下之后就开始欢迎啊,介绍啊,然后看短片,介绍八喜珠宝多么的好,最后又让大家帮忙欢迎他们公司的老总,说老总去视察了,看看员工接待大家时态度怎么样,有没有强迫购物。那些人还真是会演啊,像他妈真的一样。 他说自己姓 岩,叫 森。 其实就是扯蛋,假的。
后来这个人说桂林旅游局现在评估桂林29家珠宝商店,游客给评估差的就要关门,所以他拜托大家一定要给好的评估,就是在评估纸上打勾,这是骗人的,没有的事。 又说自己是孤儿,养父买了玉矿;也说怎样才能鉴定玉的真假。又夸口自己的身家比周大福珠宝还多,后来一想这个人还真是恬不知耻。 还说八喜珠宝在各大城市有分店,有加盟店。句句话都是为了骗取听者的信任。
卖的货也是档次很低的,有的甚至是假的。 以后去的游客不要在八喜珠宝买东西,他们是和 旅行社合作骗游客的。
东协窗口广西省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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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自由贸易区解释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于1992年提出,现包括原东盟6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和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共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53亿。经过10年的构建,原东盟6国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其他新成员国也将加快关税的削减速度。
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程与现状
(一)发展进程简迹
1、1967年8月8日东盟成立。英文缩写为"ASEAN"。东盟成立的宗旨虽是"提倡以平等及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成长。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但其根本用意却是希望遏制共产势力在东南亚的扩展,政治用意甚于经济涵义。其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步转为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现东盟己拥有十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秦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
东盟十国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GDP总值约7,370亿美元(1998年统计数字),1999年GDP平均增长率为3.3% 。据预测,2000年可实现4.8-4.9%的增长率。到2010年,东盟GDP总值可望达到9,550亿美元。东盟1999年对外贸易总额约6,206亿美元,中国同东盟贸易额217.48亿美元。1999年流入东盟地区的外资达到169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投资高达94亿美元之多。
2、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为: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的协议。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盟区内贸易与投资。本次会议随即签署了代表发展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标志的纲领性文件,即:"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方案协议",英文为: 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简称CEPT。会议确定在未来15年内,即在2008年前实现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速AFTA成立的时间表,即将原定的15年时间计划缩短为10年,即在2003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3、 AFTA自1992年提出成立至今己八年有余,但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导致成立之初发展相当缓慢。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积极主导下,现己逐步向较具组织化的运作模式发展,而且会员国之间经济合作范围也有日趋多元化的趋势。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文、印、马、菲、新、泰等六个原始会员国贸易自由化完成的时间表提前至2015年,其余越、老、柬、缅等四个新加入的会员国于2018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进而1999年的东盟第三届非正式首脑会议又宣布,六原创始国将完成贸易自由化时间再提前五年,即为2010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缅等四国也将提前三年于2015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同时也预定于2002年将东盟区域建成为自由贸易区。
(二)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措施
1、关税措施,实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英文简称CEPT。该关税措施是一项东盟会员国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各会员国选定共同产品类别,具体排定减税的程序及时间表,并自1993年1月1日起计划在15年内,逐步将关税全面降低至0-5%,以达成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即东盟会员国将在区域内彼此间实施CEPT但对非东盟会员国家关税则仍由各国自行决定。
但是,有部分产品不适用CEPT制度,如,部分农产品,农产品原料,活动物、动物产品、部分植物产品、调制食用油;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类及醋、烟等。此外,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众道德规范、人类、动植物生命有关物品以及有艺术、历史、考古价值的物品也属例外范围。
CEPT减税计划分两种方式实施(自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快速减税,即产品税率在20%以上者,应在10年内降呈0-5%,于2003年1月1日前完成;产品税车在20%及其以下者,应在七年内降至0- 5%。2000年1月1日前完成。快速减税包含15项产品,即植物油、药品、肥料、皮革、纸浆、珠宝、水泥、化学药品、纺织品、铜电线、电子产品、木藤制家具品、陶瓷及玻璃制品等产品。
(2)正常减税,产品税率超过20%的,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首先在前5-8年(2001年1月1日前)降至20%。再依照经同意的进度在7年内降至0一5%(2008年1月1日前)。产品税率在20%及其以下者,在10年内降至0一5%(2003年1月1日前)。
CEPT减税计划必须经由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AFTA Council)核准,符合东盟产品才能适用CEPT关税;所谓东盟产品,即其自制率至少为40%。此40%的自制率可源自单一国或两个以上的东盟会员国并可累计。据东盟秘书处提供的资料显示,东盟原始六会员国提出的42,622项2000年关税调降产品项目,有38,456项已调降至5%以下,占全部清单902%。
在1999年9月召升的第13届东盟自由贸区理事会议决定,对贸易自由化重中之重的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实施,六原创始国于2002年内对CEPT清单内产品关税全部调降至5%以下,越南于2003年;缅甸及老挝则在2005年。另外,同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再度宣布,六原创始国于2010年免除所有产品关税,实现完全自由化,而越、老、缅、柬亦于2015年达成自由化目标。
2、原产地规定(Rules of Origin)
东盟为使区内成员国较非成员国享有较多贸易优惠或较低关税,在1977年东盟各国签订的"东盟普惠贸易安排协定"的基础上,1992年12月11日AFTA理事会在雅加达研订"CEPT原产地条规"(Rules of Origin for CEPT)。在CEPT协议下,会员国自另一会员国直接进口东盟国家产制成份比率不低于40%的产品,经出口国家主管机关(AFTA Units)核发产地证明者,可享有优惠关税。一些东盟域外国家认为,AFTA即便是符合WT0要求,但其原产地规定仍可能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因为该原产地规则是限定东盟自由区内国家,那么就等于对圈外国家是变相贸易壁垒。在原产地规定之限制下,东盟各国保障了区域内国家利益,可吸引许多厂商前来生产。对于圈外国而言,原产地规定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3、推进服务业自由化进程
1992年东盟各国决定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对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并无具体决议,仅就东盟将"继续改进与发展区域邮政及电讯系统",以及将"继续其促进旅游及观光"等事宜达成共识。直到在1995年12月在泰国召开的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服务业自由化才有具体进展。在该会议期间,会员国完成了"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的签署,希望在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简称GATS)范外,另寻求加强彼此间服务业的合作、消除服务业贸易限制,以及扩大服务业自由化的深度和广度。1998年12月在河内举行之第六届东协高峰会议中,会员国在特定承诺表上进行较多谈判,并达成了在非WT0会员国成员也享有与WT0成员在GATS规范下相同的待遇,会员国应将特定承诺表的优惠待遇扩及所有其它会员国等项决议。至此,东盟对未来区内服务业贸易发展已有了进一步之共识。
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主要内容仍以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GATS)规范为主。由于发展中国家一般认为,服务贸易利益主要在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应积极协助发展中国家。因此GATS在条文中对"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及"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减轻"有了具体规定。该规范使得发展中国家依法可拒绝将较大范围的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承诺,因此相当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承诺表所涵盖的范围极为有限,其开放速度也因而较为缓慢,所以东盟各国间服务业开放速度显得较商品关税减让速度缓慢的多。
目前东盟中除越南、老挝及柬埔寨等三国非WTO会员国外,其余七国已成为WTO会员国。现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文莱等五国服务业占各自国家GDP比重已逐年增加,且都在50%以上,显示这些国家对服务业已日趋开放和重视。
根据调查,东盟目前存在的服务业贸易障碍,以限制外资股权比例为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此外,行政程序繁杂(如申办工作准证、临时居住证等流程繁杂及申请延期困难等)、内陆运输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以及信息取得不易等,也成为服务业贸易发展的瓶颈。
东协各国在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除着手进行金融服务业重整外,并已加速放宽外资股权比例,积极研究修改有关投资法令,以吸引外资进入,恢复经济成长。例如,马来西亚提高了外国人保险业及批发零售业的持股比例;泰国开放外国人经营批发零售业;印尼允许外商与印尼业者合作设立拍卖公司,经审核合格的批发零售业可拥有100%股权,已登记注册的新银行开放外资拥有100%股权等。
4、设立投资区-AIA(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
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以及吸引大量投资进入东盟地区,1995年12月,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倡议成立"东盟投资区",1998年10月第三十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该协议适用范围为直接投资,至于投资的限制及股权规定,仍受各国国内投资相关法令约束。
为促进东盟区域内投资透明化和自由化,协议规定自2010年起对区域内所有会员国的投资者适用国民待遇,并对会员国投资者升放所有产业,2020年起则适用于所有的投资者,并推动资本、熟练工、专家及技术的自由移动。会员国为保护国家安全及公共道德、人类、动物、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保障个人隐私权等可提出全面例外清单外,另亦可提出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等措施。
AIA理事会由东盟各国经济部长及东盟秘书长所组成,其任务为检视东盟各国所提出之行动计划等,理事会下设有投资合作委员会(Co-ordinate Committee on Investment, CCI)由会员国投资相关部门之资深官员所组成。该委员会将经由经济高级官员会议(Senior Economic Offcia1 Meeting,SE0M)向AIA理事会提出报告。
1999年9月召开之第二届东盟投资区理事会,会员承诺除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全面例外清单外,对会员国的投资者将开放更多产业并给予国民待遇,首先升放的是暂时例外清单中的制造业,将于2003年1月1日全部升放给东盟会员国的投资者。
5、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
为在完成自由贸易区之前,加速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吸引投资、促进零部件与制成品的分工互补以及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1996年4月在新加坡召升东盟国家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SEAN Industrial Cooperation Scheme简称AIC0,于199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主要宗旨是:①加强东盟在区域及全球市场上制造的竞争力;②增进效率与生产力,提高区内工业生产力;③提升市场占有率,增进东盟在制造工业中的竞争地位。合作主体必须为:至少由二个不同东盟国家之公司共同申请该计划。参与资格:①必须是在任一东盟会员国注册、营运的法人;②公司股权至少30%为当地股权。(注:在1998年河内宣言中,东盟各国同意将本项规定豁免实施三年)。③愿意从事资源共享、工业互补或工业合作活动。优惠措施包括:①经过核准的产品可享有0至5%的优惠关税。②参与AICO计划的国家所制造出的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可纳入其国内自制率内;自其它当事国进口同一申请计划的半成品或原料,视同进口国制造的产品,可列入进口国自制率计算。③可享受其它非关税优惠措施,如迸口数量限制等。
6、此外,东盟会员国间还签有"相互认证架构协议,,(建立各种产品领域的相互认证机制);"运输便捷化协议"(为促进简化区域内物品的通关手续,包括免除海关检查)等。
(三)东盟探讨加强与有关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
1、东盟自由贸易区-澳、新紧密经济关系协议(AFTA-CER)、(AFTA-the Ministers from the countries of the Australia-New Zealand 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 Agreement, CER)。
AFTA-CER的对话首次开启了关税、信息、标准检验,如IS014000以及贸易、投资数据库等方面的新合作。
1999年10月1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届东盟国家同澳、新两国年度经济部长协商会议决定,在2010年前AFTA将与CER成立自由贸易区,并成立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为主席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研究工作,并于2000年10月向在泰国举行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
1999年1月,第三届东盟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时,东盟十个成员国加上应邀与会的中国、日本及南韩三个国家元首,在会后发表共同联合公报,称为"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宣言中明确表示十三国同意在六个经济领域进行合作,其重点包括强化信息科技和电子商务,以加速贸易、投资、科技转移与技术合作。
东盟还设想与中国、日本及南韩等东亚三大经济体研拟建立东亚共同市场乃至区域货币计划,向可能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经济集团的方向发展。菲律宾总统艾斯特拉达在该会议开幕致词中曾表示,东盟推动贸易自由化的长期目标就是,成立东亚共同市场、东亚货币及东盟共同体。
二、从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发展
今年10月3日至7日,在泰国清运举行了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同时举行了东盟澳新经济部长协商会及"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
1、关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计划。
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AFTA-CEPT)计划下,成员国承诺在2002年之内把关税减低到0至5%,四个较新成员的目标定于2008年。
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成员的草拟方案。因实际经济理由而无法达到减低关税目标的亚细安成员国,今后能够申请暂延减税的特权,前提是这些成员,必须承诺2002年实现形成东盟自由贸易区。任何因此而引发的纷争必须在半年内解决。
在新机制下,如果减低某个产品的关税将为成员国带来"实际问题",成员国可以提出申请暂延落实原定计划。这项方案仅限于有效普患关税协议暂免名单上最后加入的600多个产品。新规程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原则拟定,与总协定不同的是,申请延期减税的成员国可以通过非关税的赔偿方式,以最惠国的方式补偿其他成员国。会议同意,该议定书于今年11月在新加坡召升的东盟首脑会议前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正式签署。
现在,东盟原创始国承诺减让的38,400个税目中的85%,其关税水平已经降到了0-5%,明年这一比例将达到90%。随着东盟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东盟十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43%,2001年将降至396%。
2、会议通过了电子东盟框架协议草案,并允在今年11月的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签署该协议。该协议包括东盟资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货物与服务及投资方面资讯科技自由化、人员培训、电子社会、电子政府等内容。会议还提出一些关于商业服务、建筑业、通讯业及旅游业发展的建议,以回应1999年至2001年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
3、在投资方面,会议称赞东盟投资区理事会组织的赴日本、美国及欧盟招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大大促进了该东盟区域的经济复苏与发展。
4、关于推进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方面的成果。
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领导的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研究工作委员会向东盟及澳新两区贸易部长协商会进行了报告。报告建议,"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澳新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是可行的,更是明智的作法"。两区经济部长协商会发表的联合声明表示,两区经济部长认识到了促进东盟与澳新联系的好处,并同意朝"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方向努力。明年起,两区国家的高级官员将根据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更详细检讨"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潜能与范围。讨论的重点包括:为较新的东盟成员提供技术与基础设施援助、扩展资讯科技领域的合作等。
能否深化两区的合作关系,建立自由贸易区,仍是一个未知数。澳新与东盟国家所存有政治与贸易歧见便是主要的障碍。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准将表示,虽然受到政治因素的阻挠,但成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将会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经济逻辑性是不容置疑的。自由贸易协议具有传统经济的内含,但为合作协议注入新的经济要素将更符合现实的需要,例如可借鉴澳新两国的先进资讯科技,扩大"电子东盟"的范围。近年来,澳大利亚与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关系因安瓦尔和东帝汶等事件受到影响,进而成为推行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障碍。马来西亚贸工部长拉菲达表示,达成两区自由贸易协议是一个非常复杂、耗时的过程,就连东盟自由贸易区本身目前也还在成形的过程中。目前的政治气候不适合马来西亚与澳新成立自由贸易区,但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建立'密切经济伙伴关系'是可行的"。印尼贸工部长潘贯丹表示,印尼还没作好设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准备。尽管如此,澳洲贸易部长韦尔表示:"在促进东盟与澳新贸易联系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进展。
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与东盟的"紧密经济关系"(CER),还包括了农业、市场开放、交通、海关等方面的合作。
5、"十加三"体制进一步加强
本次"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确定了"十加三"合作中优先发展的三大领域,即,加强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和配套工业。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将"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以及高官会议机制化的建议受到了其他与会各国普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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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于1992年提出,现包括原东盟6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和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共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53亿。经过10年的构建,原东盟6国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其他新成员国也将加快关税的削减速度。
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程与现状
(一)发展进程简迹
1、1967年8月8日东盟成立。英文缩写为"ASEAN"。东盟成立的宗旨虽是"提倡以平等及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成长。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但其根本用意却是希望遏制共产势力在东南亚的扩展,政治用意甚于经济涵义。其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步转为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现东盟己拥有十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秦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
东盟十国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GDP总值约7,370亿美元(1998年统计数字),1999年GDP平均增长率为3.3% 。据预测,2000年可实现4.8-4.9%的增长率。到2010年,东盟GDP总值可望达到9,550亿美元。东盟1999年对外贸易总额约6,206亿美元,中国同东盟贸易额217.48亿美元。1999年流入东盟地区的外资达到169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投资高达94亿美元之多。
2、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为: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的协议。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盟区内贸易与投资。本次会议随即签署了代表发展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标志的纲领性文件,即:"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方案协议",英文为: 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简称CEPT。会议确定在未来15年内,即在2008年前实现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速AFTA成立的时间表,即将原定的15年时间计划缩短为10年,即在2003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3、 AFTA自1992年提出成立至今己八年有余,但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导致成立之初发展相当缓慢。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积极主导下,现己逐步向较具组织化的运作模式发展,而且会员国之间经济合作范围也有日趋多元化的趋势。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文、印、马、菲、新、泰等六个原始会员国贸易自由化完成的时间表提前至2015年,其余越、老、柬、缅等四个新加入的会员国于2018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进而1999年的东盟第三届非正式首脑会议又宣布,六原创始国将完成贸易自由化时间再提前五年,即为2010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缅等四国也将提前三年于2015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同时也预定于2002年将东盟区域建成为自由贸易区。
(二)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措施
1、关税措施,实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英文简称CEPT。该关税措施是一项东盟会员国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各会员国选定共同产品类别,具体排定减税的程序及时间表,并自1993年1月1日起计划在15年内,逐步将关税全面降低至0-5%,以达成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即东盟会员国将在区域内彼此间实施CEPT但对非东盟会员国家关税则仍由各国自行决定。
但是,有部分产品不适用CEPT制度,如,部分农产品,农产品原料,活动物、动物产品、部分植物产品、调制食用油;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类及醋、烟等。此外,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众道德规范、人类、动植物生命有关物品以及有艺术、历史、考古价值的物品也属例外范围。
CEPT减税计划分两种方式实施(自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快速减税,即产品税率在20%以上者,应在10年内降呈0-5%,于2003年1月1日前完成;产品税车在20%及其以下者,应在七年内降至0- 5%。2000年1月1日前完成。快速减税包含15项产品,即植物油、药品、肥料、皮革、纸浆、珠宝、水泥、化学药品、纺织品、铜电线、电子产品、木藤制家具品、陶瓷及玻璃制品等产品。
(2)正常减税,产品税率超过20%的,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首先在前5-8年(2001年1月1日前)降至20%。再依照经同意的进度在7年内降至0一5%(2008年1月1日前)。产品税率在20%及其以下者,在10年内降至0一5%(2003年1月1日前)。
CEPT减税计划必须经由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AFTA Council)核准,符合东盟产品才能适用CEPT关税;所谓东盟产品,即其自制率至少为40%。此40%的自制率可源自单一国或两个以上的东盟会员国并可累计。据东盟秘书处提供的资料显示,东盟原始六会员国提出的42,622项2000年关税调降产品项目,有38,456项已调降至5%以下,占全部清单902%。
在1999年9月召升的第13届东盟自由贸区理事会议决定,对贸易自由化重中之重的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实施,六原创始国于2002年内对CEPT清单内产品关税全部调降至5%以下,越南于2003年;缅甸及老挝则在2005年。另外,同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再度宣布,六原创始国于2010年免除所有产品关税,实现完全自由化,而越、老、缅、柬亦于2015年达成自由化目标。
2、原产地规定(Rules of Origin)
东盟为使区内成员国较非成员国享有较多贸易优惠或较低关税,在1977年东盟各国签订的"东盟普惠贸易安排协定"的基础上,1992年12月11日AFTA理事会在雅加达研订"CEPT原产地条规"(Rules of Origin for CEPT)。在CEPT协议下,会员国自另一会员国直接进口东盟国家产制成份比率不低于40%的产品,经出口国家主管机关(AFTA Units)核发产地证明者,可享有优惠关税。一些东盟域外国家认为,AFTA即便是符合WT0要求,但其原产地规定仍可能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因为该原产地规则是限定东盟自由区内国家,那么就等于对圈外国家是变相贸易壁垒。在原产地规定之限制下,东盟各国保障了区域内国家利益,可吸引许多厂商前来生产。对于圈外国而言,原产地规定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3、推进服务业自由化进程
1992年东盟各国决定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对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并无具体决议,仅就东盟将"继续改进与发展区域邮政及电讯系统",以及将"继续其促进旅游及观光"等事宜达成共识。直到在1995年12月在泰国召开的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服务业自由化才有具体进展。在该会议期间,会员国完成了"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的签署,希望在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简称GATS)范外,另寻求加强彼此间服务业的合作、消除服务业贸易限制,以及扩大服务业自由化的深度和广度。1998年12月在河内举行之第六届东协高峰会议中,会员国在特定承诺表上进行较多谈判,并达成了在非WT0会员国成员也享有与WT0成员在GATS规范下相同的待遇,会员国应将特定承诺表的优惠待遇扩及所有其它会员国等项决议。至此,东盟对未来区内服务业贸易发展已有了进一步之共识。
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主要内容仍以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GATS)规范为主。由于发展中国家一般认为,服务贸易利益主要在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应积极协助发展中国家。因此GATS在条文中对"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及"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减轻"有了具体规定。该规范使得发展中国家依法可拒绝将较大范围的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承诺,因此相当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承诺表所涵盖的范围极为有限,其开放速度也因而较为缓慢,所以东盟各国间服务业开放速度显得较商品关税减让速度缓慢的多。
目前东盟中除越南、老挝及柬埔寨等三国非WTO会员国外,其余七国已成为WTO会员国。现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文莱等五国服务业占各自国家GDP比重已逐年增加,且都在50%以上,显示这些国家对服务业已日趋开放和重视。
根据调查,东盟目前存在的服务业贸易障碍,以限制外资股权比例为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此外,行政程序繁杂(如申办工作准证、临时居住证等流程繁杂及申请延期困难等)、内陆运输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以及信息取得不易等,也成为服务业贸易发展的瓶颈。
东协各国在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除着手进行金融服务业重整外,并已加速放宽外资股权比例,积极研究修改有关投资法令,以吸引外资进入,恢复经济成长。例如,马来西亚提高了外国人保险业及批发零售业的持股比例;泰国开放外国人经营批发零售业;印尼允许外商与印尼业者合作设立拍卖公司,经审核合格的批发零售业可拥有100%股权,已登记注册的新银行开放外资拥有100%股权等。
4、设立投资区-AIA(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
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以及吸引大量投资进入东盟地区,1995年12月,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倡议成立"东盟投资区",1998年10月第三十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该协议适用范围为直接投资,至于投资的限制及股权规定,仍受各国国内投资相关法令约束。
为促进东盟区域内投资透明化和自由化,协议规定自2010年起对区域内所有会员国的投资者适用国民待遇,并对会员国投资者升放所有产业,2020年起则适用于所有的投资者,并推动资本、熟练工、专家及技术的自由移动。会员国为保护国家安全及公共道德、人类、动物、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保障个人隐私权等可提出全面例外清单外,另亦可提出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等措施。
AIA理事会由东盟各国经济部长及东盟秘书长所组成,其任务为检视东盟各国所提出之行动计划等,理事会下设有投资合作委员会(Co-ordinate Committee on Investment, CCI)由会员国投资相关部门之资深官员所组成。该委员会将经由经济高级官员会议(Senior Economic Offcia1 Meeting,SE0M)向AIA理事会提出报告。
1999年9月召开之第二届东盟投资区理事会,会员承诺除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全面例外清单外,对会员国的投资者将开放更多产业并给予国民待遇,首先升放的是暂时例外清单中的制造业,将于2003年1月1日全部升放给东盟会员国的投资者。
5、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
为在完成自由贸易区之前,加速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吸引投资、促进零部件与制成品的分工互补以及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1996年4月在新加坡召升东盟国家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SEAN Industrial Cooperation Scheme简称AIC0,于199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主要宗旨是:①加强东盟在区域及全球市场上制造的竞争力;②增进效率与生产力,提高区内工业生产力;③提升市场占有率,增进东盟在制造工业中的竞争地位。合作主体必须为:至少由二个不同东盟国家之公司共同申请该计划。参与资格:①必须是在任一东盟会员国注册、营运的法人;②公司股权至少30%为当地股权。(注:在1998年河内宣言中,东盟各国同意将本项规定豁免实施三年)。③愿意从事资源共享、工业互补或工业合作活动。优惠措施包括:①经过核准的产品可享有0至5%的优惠关税。②参与AICO计划的国家所制造出的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可纳入其国内自制率内;自其它当事国进口同一申请计划的半成品或原料,视同进口国制造的产品,可列入进口国自制率计算。③可享受其它非关税优惠措施,如迸口数量限制等。
6、此外,东盟会员国间还签有"相互认证架构协议,,(建立各种产品领域的相互认证机制);"运输便捷化协议"(为促进简化区域内物品的通关手续,包括免除海关检查)等。
(三)东盟探讨加强与有关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
1、东盟自由贸易区-澳、新紧密经济关系协议(AFTA-CER)、(AFTA-the Ministers from the countries of the Australia-New Zealand 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 Agreement, CER)。
AFTA-CER的对话首次开启了关税、信息、标准检验,如IS014000以及贸易、投资数据库等方面的新合作。
1999年10月1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届东盟国家同澳、新两国年度经济部长协商会议决定,在2010年前AFTA将与CER成立自由贸易区,并成立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为主席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研究工作,并于2000年10月向在泰国举行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
1999年1月,第三届东盟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时,东盟十个成员国加上应邀与会的中国、日本及南韩三个国家元首,在会后发表共同联合公报,称为"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宣言中明确表示十三国同意在六个经济领域进行合作,其重点包括强化信息科技和电子商务,以加速贸易、投资、科技转移与技术合作。
东盟还设想与中国、日本及南韩等东亚三大经济体研拟建立东亚共同市场乃至区域货币计划,向可能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经济集团的方向发展。菲律宾总统艾斯特拉达在该会议开幕致词中曾表示,东盟推动贸易自由化的长期目标就是,成立东亚共同市场、东亚货币及东盟共同体。
二、从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发展
今年10月3日至7日,在泰国清运举行了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同时举行了东盟澳新经济部长协商会及"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
1、关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计划。
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AFTA-CEPT)计划下,成员国承诺在2002年之内把关税减低到0至5%,四个较新成员的目标定于2008年。
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成员的草拟方案。因实际经济理由而无法达到减低关税目标的亚细安成员国,今后能够申请暂延减税的特权,前提是这些成员,必须承诺2002年实现形成东盟自由贸易区。任何因此而引发的纷争必须在半年内解决。
在新机制下,如果减低某个产品的关税将为成员国带来"实际问题",成员国可以提出申请暂延落实原定计划。这项方案仅限于有效普患关税协议暂免名单上最后加入的600多个产品。新规程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原则拟定,与总协定不同的是,申请延期减税的成员国可以通过非关税的赔偿方式,以最惠国的方式补偿其他成员国。会议同意,该议定书于今年11月在新加坡召升的东盟首脑会议前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正式签署。
现在,东盟原创始国承诺减让的38,400个税目中的85%,其关税水平已经降到了0-5%,明年这一比例将达到90%。随着东盟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东盟十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43%,2001年将降至396%。
2、会议通过了电子东盟框架协议草案,并允在今年11月的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签署该协议。该协议包括东盟资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货物与服务及投资方面资讯科技自由化、人员培训、电子社会、电子政府等内容。会议还提出一些关于商业服务、建筑业、通讯业及旅游业发展的建议,以回应1999年至2001年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
3、在投资方面,会议称赞东盟投资区理事会组织的赴日本、美国及欧盟招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大大促进了该东盟区域的经济复苏与发展。
4、关于推进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方面的成果。
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领导的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研究工作委员会向东盟及澳新两区贸易部长协商会进行了报告。报告建议,"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澳新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是可行的,更是明智的作法"。两区经济部长协商会发表的联合声明表示,两区经济部长认识到了促进东盟与澳新联系的好处,并同意朝"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方向努力。明年起,两区国家的高级官员将根据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更详细检讨"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潜能与范围。讨论的重点包括:为较新的东盟成员提供技术与基础设施援助、扩展资讯科技领域的合作等。
能否深化两区的合作关系,建立自由贸易区,仍是一个未知数。澳新与东盟国家所存有政治与贸易歧见便是主要的障碍。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准将表示,虽然受到政治因素的阻挠,但成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将会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经济逻辑性是不容置疑的。自由贸易协议具有传统经济的内含,但为合作协议注入新的经济要素将更符合现实的需要,例如可借鉴澳新两国的先进资讯科技,扩大"电子东盟"的范围。近年来,澳大利亚与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关系因安瓦尔和东帝汶等事件受到影响,进而成为推行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障碍。马来西亚贸工部长拉菲达表示,达成两区自由贸易协议是一个非常复杂、耗时的过程,就连东盟自由贸易区本身目前也还在成形的过程中。目前的政治气候不适合马来西亚与澳新成立自由贸易区,但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建立'密切经济伙伴关系'是可行的"。印尼贸工部长潘贯丹表示,印尼还没作好设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准备。尽管如此,澳洲贸易部长韦尔表示:"在促进东盟与澳新贸易联系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进展。
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与东盟的"紧密经济关系"(CER),还包括了农业、市场开放、交通、海关等方面的合作。
5、"十加三"体制进一步加强
本次"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确定了"十加三"合作中优先发展的三大领域,即,加强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和配套工业。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将"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以及高官会议机制化的建议受到了其他与会各国普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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