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海军上将要海外购一款粉底,直接在查询框内输入“粉底液”和验证码,点击“确定”。
点击“更多”,就能看见“粉底液”这一大类进口货物的进口关税税率了,海关就是按照这个税率来计算进口关税的。
至于最低税率和普通税率,这与各个国家之间是否签订优惠关税协议有关联。例如:一瓶粉底液的原价是50美元,其进口关税的计算方法为:
当时汇率为:1美元=8人民币
其关税税率为150%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50×8×150%=600元 (国家规定: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征哦
2、消费税
消费税最简单的计价办法就是:
消费税税额= (完税价格+进口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其实呢,并不是所有的进口货物都要征收消费税的哦,国家规定了以下四类必须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主要属于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
第二类: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以及护肤护发品(主要属于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
第三类: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主要属于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
第四类:汽油、柴油(主要属于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依然以粉底液例子来说明。
例子:粉底液的消费税是30%
那么,海关对其征收的消费税就是:
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50×8+600)÷(1-30%)×30%=42857元
(别忘了换算货币单位哦 )
3、增值税
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会根据进口货物的类型分为13%和17%的,适用于13%的有:
1.粮食、食油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等产品(不包括金粉、锻造金,它们为零税率);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像我们经常拼的海外购的服装、化妆品、母婴用品几乎都是以17%来计算增值税税额的。
看!没错吧!粉底液的增值税税率就是17%。
接着前面粉底液的例子吧,50美金的粉底液:
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50×8+600+42857)×17%=24286元
4、六神合体
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都计算好了,那么海关要征收的进口税就一下出来了。
例子:50美金的粉底液,还记得最初的进口税公式吗?!
进口税=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600+42857+24286=127143元。
大功告成!一瓶50美金的粉底液,实际关税居然这么高,你能体会到税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了吧。
分析如下:
进口汽车关税25%
消费税税率依据车辆排气量(10-40%)增值税17% 还需交购置税、车船税综合税率=基本关税(25%)+消费税(10%-40%)+增值(17%)+其它(主要看排量),总计大约120%左右。关税主要看进口车排量,排量不一样、品牌不同,关税也不同。另进口车需要有品牌授权书,旧机动车是法律禁止进口的。
扩展资料:
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以及护肤护发品。
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
参考资料:
法律主观:
中国进口关税税率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以及护肤护发品。 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 我国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进口消费税,进口关税税率表计税价格由进口货物(成本加运保费)价格(即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税额组成。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法,因此,计税价格组成中包括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九十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一、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
1、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二、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三、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四、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法律主观:
税收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生活中处处都会产生税收,买一个面包会有营业税。买一件外国产的衣服会产生关税。一、进口关税税率的具体内容1、进口关税税率之一消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以及护肤护发品。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2、进口关税税率之二增值税我国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全部从价定率计征,其基本税率为17%,但对于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其增值税税率较低为13%。下列各类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1)粮食、食油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等产品(不包括金粉、锻造金,它们为零税率);(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进口关税税率之三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是指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的规定,对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实施监督、管理所提供服务征收的手续费。二、我国的关税政策关税政策是国家在某一时期的指导思想与行动准则。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财政关税政策服从于保护关税政策的复合型关税政策,即贯彻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鼓励出口和扩大必需品的进口,保护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这一关税政策通过如下原则具体表现出来:1对进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而且国内不能生产或者供应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饲料、药剂、精密仪器、仪表、关键机械设备和粮食等,予以免税或低税;2原材料的进口税率一般比半成品、成品要低,特别是受自然条件制约、国内生产短期内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材料,其税率应更低;3对于国内不能生产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其税率应比整机低;4对国内已能生产的非国计民生所必需的物品,应制定较高的税率;5对国内需要进行保护的产品和国内外价差大的产品,应制定更高的税率;6为了鼓励出口,对绝大多数出口商品不征出口关税,但对在国际市场上容量有限而又竞争性强的商品,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制成品,必要时可征收适当的出口关税。三、关税的作用各种名目的关税也都是进口税,例如,优惠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普惠制关税、保护关税、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报复关税等。使用过高的进口关税,会对进口货物形成壁垒,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进口关税会影响出口国的利益,因此,它成为国际间经济斗争与合作的一种手段,很多国际间的贸易互惠协定都以相互减让进口关税或给以优惠关税为主要内容。“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就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为目的而签订的一个多边贸易协定,它倡导国际贸易自由化,逐步取消各种贸易壁垒,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措施就是通过缔约方之间的相互协商、谈判,降低各国的进口关税水平,对缔约方的关税加以约束,不得任意提高。由于关税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进出口流量的,在目前阶段还允许以进口关税作为各国保护本国经济的唯一合法手段。但通过几个回合的关税减让谈判,各国的关税水平大大降低。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九十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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