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果不是做买卖黄金饰品业务,购买黄金项链是要赠送给客户,建议借计“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奖励给员工,建议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福利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给客户或员工的项链,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买的黄金项链是不能入账的,必须换票,换成能报销的发票才能报账。
黄金属于奢侈品,是个人用品,非公司公用的,应该开个人名义的发票。开发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做财务报销的凭证,另一种是为了个人的售后用。而黄金饰品一般是用于个人的装饰,肯定是不能用于财务报销的,所以应该开成个人或是个人的姓名为好。
可以开发票
应在正规场所购买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同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否则很容易让商家钻了空子,导致无处维权的困境。
消费者如果在买卖过程中遇到不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对于金饰店加点数或者不享受最低折扣的做法,按照我国的价格惯例,一般明码标价的商品就已经含税了,商家如果在买卖形成之前主动告知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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