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黄金出口有哪些政策?????

国家对于黄金出口有哪些政策?????,第1张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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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4:44

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网站上发布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据规定,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出口黄金制品。

“这是黄金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前奏”,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侯惠民认为,这会使更多的黄金交易商融入国际市场,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但与此同时,也有观察人士注意到,央行对进出口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与此前的审批制度相比,有所趋严。种种迹象显示,在黄金进出口新政背后,正昭示着监管层对待黄金属性看法的微妙变化。

◆仅是“黄金制品”

引人注意的是,《意见稿》将其适用范围限定为“黄金制品”。据其规定,黄金制品是指含金量90%以上(含90%)的黄金制首饰、器皿和工业金制品。

有疑问的是,上述黄金制品是否包括原料金。记者日前致电负责此事的央行货币金银局。其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尚处征求意见阶段,还不便接受采访。

征询多位业内专家的看法,他们认为,从该《意见稿》的规定来看,其中的“黄金制品”应该不包括原料金,据此,上海黄金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金块,并不在此列。

据高赛尔金银有限公司首席黄金分析师杨易君介绍,国际上,自由进出口的并不仅仅限于黄金制品,也包括原料金。从这方面看,“央行的思路是渐进性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于2002年10月。作为1993年以来中国黄金行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步骤,该所对原料金采用“集中竞价”式的市场化分配模式,一改此前施行多年的“统购统配”模式。

所谓“统购统配”,是指由央行代表国家对黄金进行统一的购买和分配。即:产金企业所产黄金必须全部出售给央行,而用金企业所需用金必须向央行进行申请,由央行按照计划统一分配。该体制的正式确立可以追溯到1983年新中国第一部黄金立法《金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为“统购统配”的必然逻辑,有关黄金进出口的事宜,在该《条例》中也规定由央行统一办理。其中既包括黄金原料,也包括黄金制品。

并且明确规定后者“由央行统一收购进行外贸出口”。作为例外,为了鼓励当时正在兴起的黄金首饰加工产业,《条例》及后续的配套规章允许境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黄金原料,并制成产品出口。但整个过程,必须接受央行和海关的联合监控。其程序是:加工贸易的黄金原料进口,需到当地央行进行备案,海关不予设限;加工贸易的黄金制品在出厂前,则必须由所在地央行先行检查产品所含黄金重量,核对合同,并逐次登记,制发《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然后再由海关凭借央行的许可证放行,否则不准出口。

1988年,央行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重申“金银的进口必须经过央行的统一批准。”至此,计划模式下的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制模式基本形成。原轻工部所属金银首饰加工企业嘉兴金帆制品金银有限公司的徐经理说,即便是加工贸易所进口的黄金原料,实际上也要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范畴,“因此,整个黄金及其制品的进出口完全处在央行的监控之下,央行才是实际上的惟一进出口主体。”这种模式至少持续到2003年。期间,尽管国内的黄金市场各个环节次第引入市场机制,但在进出口方面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黄金进出口权下放

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央行和外经贸部批准,获得黄金进出口权。但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93号)显示,其进出口权仍须由央行代理进行。

此前,早在1998年,为解决深圳市场上的黄金原料短缺,央行深圳分行经总行批准于1998年与瑞士银行合作开展了黄金寄售业务,开始探索利用国际市场的黄金资源来满足国内市场的黄金需求的途径。

所谓寄售业务,就是国外的商业银行将其黄金寄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金库中,由国内银行按照中国的黄金管理政策,并根据国际黄金市场的价格、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相应的价格,把黄金出售给境内的黄金饰品加工生产企业。这实际上相当于黄金进口。

按照时任央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于学军在2001年《深圳金融》(第2期)上的介绍,寄售进境的黄金并不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实行按需供给。这一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深圳黄金首饰加工产业的发展。

2002年10月,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成立,出于统一市场的考虑,央行深圳市分行开展的寄售业务也随之停止。但正如于学军在上述文章中所说,“中国在近期和长期都会面临黄金消费大于供给的现实,寄售业务有其存在的必要”,因此,进入2003年,这一业务转由四大商业银行开展。至此,国外的黄金原料可以借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登陆上海黄金交易所,进入中国市场。

工商银行某地方分行的一位黄金交易员证实,除了可以在国外市场上通过寄售业务买入黄金,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反向操作卖出黄金。这样一来,事实上的黄金进口权至少从形式上分散到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有关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也被分配给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六家公司。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权由央行独家把持的局面正在逐渐打破。

这里需要提及的背景,一是前述始于90年代末的黄金行业市场化进程,二是中国加入WTO后外贸体制的相应调整。

2004年9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上海的一个国际贵金属论坛上表示,中国的黄金市场总体上仍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黄金还不能实现自由的进出口即是其中之一。央行下一步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就在周发表讲话的5个月前,2004年4月,中国对施行了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行了修订。实行多年的对外贸易专营格局被打破。新法规定,只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到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即可以办理进出口业务,海关将凭其备案登记办理相应报关验放手续。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稿》规定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既是央行进一步开放黄金市场思路的体现,也是进一步贯彻《对外贸易法》的需要。”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炳南说。不过,相反的看法也存在。颐合财经首席经济分析师张卫星认为,黄金进出口目前没有必要放开,放开了也没有意义。

他解释说,一是由于目前国内金价与国际金价已经接轨,作为黄金制品加工企业来说,进出口黄金原料并无利益可图。企业用金完全可以从黄金交易所购买。二是现行外汇制度方面的限制。

于学军也持类似的看法。他曾公开撰文指出,在黄金市场开放的背景下,黄金进出口管理应当实行对进口放开,而对出口进行管制的政策。他解释说,管理黄金出口,一可以避免黄金进出口形成来回倒买倒卖,二可以避免逃、套外汇情况的发生。

如果黄金可以自由进出口,那么一旦汇率发生变化或场内外汇差不一致时,即可利用黄金进出口从中牟利。因此,在我国资本项目未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从外汇管理的角度考虑应当限制黄金自由出口。事实上,目前以寄售方式开展黄金进出口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每一次的交易都在外管局的监控之下,”上述工行黄金交易员向记者表示。

据其介绍,黄金寄售实行每售一笔实物交割一笔的模式。结算方面,在境内,商业银行与黄金饰品企业以人民币结算,在境外,与供应黄金的银行以外汇结算。“每做一笔业务,就要到外管局去批一次。”上述黄金交易员强调。“很显然,放开黄金进出口目前还不具备现实条件。”张炳南说。

一位业内人士也指出,尽管理论上,黄金进出口可以交给一般的工业企业,但从现实来看,却主要由商业银行操作。这是因为,与工业企业将其当作一般资产相比,商业银行主要把其当作金融资产来运作,通过开展各项黄金业务,诸如黄金租赁、黄金贷款、并到国际黄金期货市场上投资,来实现综合收益。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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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5:31

◆“一事一批”

除了规定适用于“黄金制品”外,《意见稿》还明确提到对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的管理模式。

《意见稿》规定,央行的各分支机构为申请的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并将根据一事一批的原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将依法为其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申请人据此证15个工作日内到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从规定来看,央行似乎要把权力再收回来”,黄金投资分析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刘涛12月26日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央行和海关总署曾于2003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告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审批,海关不再凭中国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但其中不能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仍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仍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海关凭人民银行的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所谓加工贸易,主要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也就是所谓的“两头在外”,原料来自国外,最后加工成的黄金制品也销售到国外。国内加工贸易企业赚取中间的加工费。事实上,多年来,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据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绝对比例。

以黄金制品进出口量最大的广东海关为例,来自其今年1到11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口岸共进口黄金制品67吨,价值5362万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黄金饰品为66吨,占进口总量的985%。同期,广东口岸出口黄金制品1369吨,价值134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黄金制品1368吨,占出口总量的999%。因此,如果对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实行“一事一批”,那么实际上央行意图将2004年下放的权力再度收回。

知情人士透露,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地方海关和地方央行在执行上述公告时,发生了分歧,“规定并未得到执行”。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也介绍说,尽管这两年国内的黄金产量一直在增加,但用金企业在交易所内却没有明显感受到可用黄金数量的增加。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黄金正在通过私下渠道进行交易。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以加工贸易的形式流到了国外。“从《意见稿》的第6条来看,央行重点规范出口的意图明显。”广西桂金贵金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宏跃分析指出。

该《意见稿》第6条最后一款规定:出口黄金制品除了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企业法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交黄金原料的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

◆藏金于民?

央行一面放开进出口权,一面又加强监管,在一些市场分析人士看来,央行正在对外释放“藏金于民”信号。

据了解,黄金储备与外汇储备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份额共同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承担着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职能。

公开的统计资料显示,各国央行的平均黄金储备量约为储备资产的9%,欧盟是25%多,美国约为60%。而我国央行按央行网站公布的2005年6月底的数据计算,黄金储备占我国总储备资产的比例仅约为12%,共计600吨。

随着近来国际金价高企,美元贬值,尤其是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在国家储备资产中增加黄金储备的呼声正逐渐走高。

张卫星撰文指出,低的黄金储备不利于我们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动荡,不利于我们应对美国经济出现问题和美元问题等,也不利于我国在亚洲区域货币构想中的地位。

所谓“藏金于民”,指在增加官方储备的同时,开启民间的黄金投资和黄金消费,这作为一种思路被提了出来。支持者常引用的例证是1997年以来东南亚国家抵御金融危机的经验。其时,居民个人投资与储藏的黄金,成为了国家应对国际政治与经济风险的一个重要后备力量。

最新的调查统计表明,我国民间黄金储量大约有4000吨,加上中央储备量大约600吨,人均消费仅为035克。尽管与2002年的016克相比,已经翻了一倍多,但是与国际人均年消费量相比,还要低很多。

不少观察人士均将黄金制品进出口权的放开看做国家意图“藏金于民”的一个信号。开启更多进出口渠道,可以与鼓励黄金消费、投资的政策形成良好的互动,扩大国内黄金消费市场的规模,增加民间的黄金储备。

此前,由于只有六家获批的企业拥有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其他企业如果进出口黄金制品,只能委托这六家企业来进行,无形中增加黄金制品的进口成本,缺少国际市场这个渠道,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在这个《意见稿》当中,首要的黄金制品就是黄金首饰,无疑为上述逻辑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然而,正如张卫星的研究指出的那样,我国黄金消费结构偏重在首饰用金上,而首饰用金不能算做真正的投资。

据张分析,如果投资者真的要把黄金首饰卖出去,至少要损失15%,因为从黄金到黄金首饰增加了诸如加工费、消费税费、黄金损耗、销售成本、首饰商利润等各种高昂的中间成本。

“通过首饰性黄金‘藏金于民’实际上是一种贬值行为。”张卫星说。他认为,藏金于民的关键是拓宽目前的黄金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黄金投资。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有关黄金投资的法律法规尚付阙如,黄金回购渠道目前仍不顺畅。以目前的民间黄金论,仍约有90%无法进入流通领域。

郭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珠宝行业的发展,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珠宝评估服务的重要性也愈发突出。

1珠宝首饰评估产生的背景

随着我国珠宝行业的发展,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自发出现了珠宝首饰的评估行为。当时,一些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企业的评估活动,根据企业的要求在评估证书上签字。评估证书往往对待估珠宝进行描述并列出鉴定数据后,综合其社会价值、收藏价值、教育价值、艺术价值等,得出货币化价值结论。为了增加说服力,突出评估对象的特点,评估证书会在某些方面进行强调,比如评估一块红刚玉原料,证书会称之为“世界罕见的巨型红宝石原料”;评估一块玉石原料或玉石雕刻品,证书会解释“神仙难断寸玉”,并拿钻石的克拉单价做参考;评估“夜明珠”,证书会引经据典,将慈禧太后陵墓中被盗之宝与之作对比……评估结论往往动辄以“亿”为单位。一时之间,这种评估证书颇有泛滥之势。一些善良的专家被利用,行业声望受损,第三方利益受损。

与此同时,服务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为了满足委托方在产品宣传、产品交易、企业验资等方面的要求,也相继为珠宝首饰饰品等出具评估报告。这些评估报告的专业质量明显存在技术瑕疵,特别是因评估对比物的选择不合理,从而导致价值结论不合理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这些评估机构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其出具的评估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导致了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比如会计师事务所依据评估报告的价值结论进行企业登记验资、进行账目查验等。

这些评估报告由于缺乏责任主体、缺乏专业性,相关管理机构陆续接到了社会各方面关于证书合法性、参与评估人员可靠性的咨证函,并要求对珠宝首饰评估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

2专业珠宝评估的诞生

为了更好地维护珠宝市场秩序,保护经济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1998年,国土资源部珠宝首饰管理中心会同财政部、人事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开始构建中国珠宝首饰评估体系。此体系的构建一方面从人员的培养着手,建立中国的珠宝评估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从机构的管理和行为准则上着手,规范行为,明确责任。

图6-4-8 首批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

为了更好地组建评估师队伍,人事部、财政部2003年下发了《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3]19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发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评协[2003]3号),并于2005年正式认定了第一批共15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通过随后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珠宝评估师队伍逐渐壮大。

根据国家规定,资产评估师必须经过后续培训,统一注册管理,遵守行为规范,方可合法执业。为了进一步规范珠宝首饰评估行为,2007年,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规范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141号),2009年,在《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的实践基础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珠宝首饰评估准则》,并纳入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至此,珠宝评估随社会需要和行业发展逐渐专业化、规范化。

3评估服务对象随行业发展而演变

珠宝首饰资产大多为非国有财产,珠宝评估实践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服务对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评估任务在不同时期,随行业发展而具有不同的特点。

31 解决珠宝不良资产、经济纠纷等问题

图6-4-9 财政部副部长给中恒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颁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团体会员证

20世纪90年代,一些企业将珠宝首饰作为质押物,进行银行贷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大国有银行分离出来后,珠宝首饰质押品被戴上了不良资产的帽子,划归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变现。而未划拨的银行在收不回贷款的情况下,则通过法院追讨债务。珠宝首饰的处置,以及涉及珠宝首饰的经济纠纷等案件,都需要对其现实经济价值进行合法评估。因此,规范化珠宝评估业务一经开展,便立即有针对性地宣传专业珠宝评估的重要性,经过招投标,用高质量的评估服务协助资产管理公司、法院等解决问题。

32 随行业对社会多角度渗透而发展

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珠宝首饰行业也成长迅速。目前已拥有5万多家珠宝企业,300多万从业人员,年零售额近300亿美元,年出口额80多亿美元。2008年以前的十几年,中国珠宝国内销售总额和出口总额的年均增长率都在10%以上。

在微观零售市场上,高档珠宝首饰的消费者、经营者对专业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真伪鉴定的基础上,对价值进行评估。比如以“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知名品牌企业,为了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品牌信誉度,对高档珠宝首饰进行“鉴定评估证书”带证销售。

此外,随行业对社会多角度渗透,珠宝评估开始服务于各种经济行为,如资产转让,公司设立等。与此同时,海关、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慈善机构、珠宝玉石收藏机构等也因为各种原因会涉及珠宝首饰,进而对合法的、专业的珠宝评估服务产生需求。中国综合国力的强大、中国玉石文化的深入人心,集中体现在2008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奥运金镶玉奖牌的设计上。在奥运会、残奥会奖牌的制作、议定过程中,奥组委特别委托专业珠宝评估公司对金、银、铜牌用玉进行价值评估。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33 为珠宝企业的规模化、现代化转变服务

随着相关黄金、钻石交易规则的规范、税收政策的调整,珠宝首饰企业的现代化管理速度逐渐加快,渐次融入资本市场,并相继酝酿进行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进入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列。珠宝首饰也因其性质稳定、单体含金量高等特点,成为一些上市公司的重要资产,或成为一些风险投资公司的关注对象。

然而,由于珠宝首饰有其独特性,致使一些珠宝企业的融资行为被延缓甚至受阻。一些投资方和管理方在以下方面或存疑虑: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1)珠宝首饰资产,特别是宝玉石原料和雕刻品,由于种类繁多、品质各异,因此即使外观相似,其价值却可能相差极大。若无专业协助,不经专业评估,很难作出正确判断和决策。例如某退市的珠宝上市公司,就曾将CZ(立方氧化锆)当作钻石进行抵押融资。

(2)珠宝首饰资产,特别是近期,价值波动极大。近几年,国际经济形势动荡不安,珠宝首饰资产,特别是铂金、黄金、玉石、钻石等的市场价格也出现了较大的波动。以铂金为例,2008年内上摸 532元/克,下探183元/克,波幅近300 %。经济危机对钻石业的猛烈冲击、宝玉石产出国(如缅甸等)的政治稳定性等,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中国的珠宝首饰市场,致使珠宝首饰资产价值的时效性十分突出,财务会计、审计、监管人员很难及时掌握企业资产的真实状况,难以对经营情况进行合理判断和预测。

为了有效地加强监管力度,预示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9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应当聘请符合要求的珠宝类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证监会的这种态度明确传达出多层次的信息:珠宝首饰资产的重要性日渐突出,珠宝首饰价值需要专业评估,珠宝企业上市、重组进程已步入快车道。

珠宝首饰评估是我国资产评估规范化管理的一部分,是资产评估向专业化纵深发展的标志之一,在规范珠宝首饰资产运作、维护珠宝行业经济秩序、促进珠宝行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珠宝首饰行业的快速发展,珠宝首饰评估的业务领域和服务对象也不断扩大,已成为珠宝行业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联系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中国国际珠宝展是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和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共同主办。作为国内三大珠宝展之一的中国国际珠宝展,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和国内各省市的珠宝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和加盟商,展位逾2000个,展出面积达40000平方米。中国国际珠宝展是珠宝品牌推广的舞台,是商贸洽谈、交易的最佳场所,更是珠宝企业家、设计师、鉴定师、业内专业人士共话趋势、寻求合作与发展的平台。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2010上海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上海宝玉石协会等七大中国权威的珠宝行业机构联合主办。届时将有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珠宝商参加,展位逾1100个,展出面积达23000平方米,是上海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珠宝展会,更是华东地区最具影响的珠宝首饰盛会。

  影响主要体现在:

  中国经济的下行压力,居民消费谨慎及新常态形势下,中国黄金及珠宝首饰的消费量将出现下降趋势。加之美元升值,美国经济数据持续向好,使得黄金、石油等国际大宗商品价价处于下降通道,据世界几大投行预测,国际金价可能低至1100美元。2015年国内经济通缩风险,消费仍然疲软,珠宝首饰的消费维持在2014年的水平。珠宝行业将会存强汰弱分化加剧,将会出现行业整合并购潮,没有设计、技术、品牌的企业将会淘汰出局,龙头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将进一步强化,珠宝消费市场将更理性、呈现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

  1、市场需求多样化,注重产品文化内涵。

  我国珠宝业发展正从粗放期逐步过渡到精细时代,珠宝消费逐步彰显个人品味,人们更加讲究珠宝尤其是翡翠的文化美与品位,更加注重设计、款式、精神内涵,唯有具文化意义的产品和品牌才能传承,才能受到消费者青眛。珠宝企业的未来发展势必注重自创、设计、文化因素、那种抄袭,不注重品质和原创设计的时代一去不复返,珠宝企业要赢得未来必须在上述几个方面下工夫。

  2、终端仍是企业发展的竞争核心

  “渠道为王,决战终端”在企业产业链众多环节中,终端零售是企业实现最大附加值的渠道,所以,企业非常重视终端零售渠道的建设。

  谁拥有最完善覆盖面最广的终端零售网络,谁就能抢占利润生成点,加强渠道建设,拓展终端布局是企业未来布局的战略点,快速的扩张,通过建立全国范围的营销网络控制零售终端从而获得销售的主动权为品牌带来溢价,是众多珠宝强势品牌的必然选择。

  3、强化品牌内涵,提升服务品质

  消费市场会出现新的变化,更加注重个性化,向私人定制方向发展。目前国内珠宝品牌众多,尤其是山寨品牌泛滥,品牌竞争仍处于低层次上。五年之内,珠宝品牌势必进入优胜劣汰阶段,没有内涵、没有服务、产品不突出、产品不精细、没有个性化文化内涵的品牌将淘汰出局,面对激烈竞争只有在品牌服务、产品服务、运营服务上不断提升,为终端创造利润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4、电子商务将成为新的销售渠道

  珠宝企业必须借助互联网,寻求互联网+模式,未来传统翡翠珠宝企业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移动互联网终端,实现O2O模式,实体店将作为体验店,更多销售在线上完成,并通过寻求跨界与金融机构合作尝试“金融创新解决翡翠珠宝流通”业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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