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时代的悲剧

初读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时代的悲剧,第1张

我迷上了这本书!

虽然很久以前就在**院里看了莱昂纳多主演的同名**,但是除了看到一眼的繁花似锦、奢靡浮夸,看到一个痴迷到愚钝的爱情傻子,我好像也没看出什么来。我就把它当作了一个寻常的、算不上优异的庸俗爱情**,给匆匆放过了。

直到上周,我看完了这本书(邓若虚的译本),我被深深折服了,简直要爱上这个作家了-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我百度了N多这本书的书评、菲茨杰拉德的生平。我还重新看了莱昂纳多的那版**,和1974年拍的另一版**。据说,这部小说被翻拍了5次!国内视频网站上可以看到的,就是我提到的这两个版本。相比而言,1974年版的演员似乎选得更贴近一点原著,但对主题的阐述却非常不够;莱昂纳多的版本,如果没看过书,粗粗看的话,也会以为是爱情片,但其实它比之前的那个版本要好很多,用心一点的话,还是能看出它用极尽的夸张场面,在帮助体现原著对社会的鞭笞。所以,我认为,仅仅这两个版本对比的话,莱昂纳多版会胜出。当然,再好,也是比不上书的。**对我来说,只是消遣,看看也就罢了,要想得到真义,还是得看书。

(一)作者及创作背景

《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是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写于1924年,于1925年4月-他28岁时,在美国出版的长篇小说,也是他的巅峰之作。菲茨杰拉德就如小说中的盖茨比一样,过着奢侈、通向上流社会的生活。他的初恋情人- 姞内瓦·金,联合他的妻子-泽尔达,为他的创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她们俩的结合应该就是,书中女主角黛西的原型。

有人说,菲茨杰拉德是美国现代小说家中,仅排在福克纳和海明威之后的第三号人物。可惜,他却远不如那两位那么有名(当然,这仅仅是指在中国的名望,他在美国似乎还是极富盛名的)。他有很多名号,比如"爵士时代 ( the Jazz Age)"、"兴旺的20年代 ( the Roaring Twenties) "、"迷惘一代 ( 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言人。这个时代约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大萧条之前约10年间的时代,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为纵乐、享受的时代。而菲茨杰拉德用他的天才,向后人们展示了这一时代人的悲哀。《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其中的经典之作。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曲折,基本是个单线故事。以下,我总结了起承转合。

起:穷小子盖茨比一心向上,当上军官后,和富家千金黛西坠入爱河。盖茨比出国打仗,黛西原本答应等他回来,却没有经受住大富豪汤姆的追求和家庭的压力,嫁给了汤姆。盖茨比得之后痛苦不已,他后来通过各种见不得人的生意暴富,在黛西新家的对岸买下豪宅,每周举行超大派对,其实只是为了吸引黛西的注意,期待再见上一面。

承:黛西的表弟尼克恰巧租住到了盖茨比的隔壁,盖茨比请他牵线,终于见到了黛西。黛西沉醉于盖茨比和爱和他的浮华住宅。

转:盖茨比向汤姆摊牌要求黛西离开汤姆,汤姆当众揭穿了盖茨比的非法勾当,给他难堪。黛西意识到盖茨比的不光彩的社会地位后,退缩了。心烦意乱之时,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人默特尔。

合:汤姆向默特尔的丈夫乔治,暗示盖茨比是凶手。乔治向盖茨比复仇,双双死亡。盖茨比的葬礼,除了盖茨比的穷人父亲来到之外,基本没有人参加,连黛西也没有任何表示。

(二)小说的立意

这个悲惨的个人故事,反映的却是19世界20年代美国社会中普遍盛行的拜金主义和道德沦丧,作者对它们进行了无形的鞭笞。

其实我曾一度对小说的立意感到迷惘,对小说标题中的"great",也感到迷惑。

因为盖茨比明明是个可悲的人物,他担不起great。他虽然从小自律,立志出人头地,但他出人头地的目标毕竟也是指向无穷的金钱,和那可望不可即的上流社会。他的向往中也带着虚荣。我不认为坚贞的爱情是让他走向灭亡的唯一原因,我认为黛西只是起到了一个大力助推器的作用。即使没有黛西,他也还是要往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去的。

这样一个人,从事着不可为人知的地下投机生意,纵使他有为爱情不顾一切的勇气、日复一日的坚持、矢志不渝的专一,但到底,他还是一个可悲的向往虚荣浮华世界的人,他没有真正看透平等爱情的真谛,没有踏踏实实务实积累财富的精神,作者为什么要化身为故事中的旁观者尼克,对他大加赞赏,说"他们那帮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你"呢?甚至还把标题取为了 "The Great Gatsby" 吗?他到底great在哪里?纯真、坚贞不渝地向梦想冲去,即使这个梦是个愚蠢的错误,这样也算great吗?

这些问题曾经困扰过我。还好我很快想明白了。

事实上,按现在的观念,盖茨比当然不算great。现代社会,有更健康的价值观,也鼓励从而诞生了很多像盖茨比一样勇于追求爱情、追求梦想、事业一路逆袭的人。所以,他的一些品质放在现在,虽然也是美好的、可以鼓吹的品质,但最多也就一篇10万+公众号推文主人公的地位了,推文很多,一篇过去了也就过去了, 算不上感动时代的人物。因为毕竟,他所追求的出发点本身并不那么光彩啊。可是,回到当年那个社会,那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那个人人拜金,看不见道德、漠视是非的年代,盖茨比就是一个十足的奇葩了。他上面的这些品质,足以让尼克忽略掉他原始出发点的任何瑕疵。

这是第一点,说他"great"的理由。

第二,他本是一个出身穷苦、从内而外都干净的灵魂。凭着他从小对自我的严格要求,与生俱来的坚毅性格,他的聪敏,无论他开始从事的是什么低微的职业,他应该可以成为一个更好、更优秀的、内外兼修的人。他有成为真正"great"人的潜质和条件。可是实际上,他完全没有做到。即使没有黛西造成的悲剧,他也做不到。他和同时代的其他人一样,被物化,他看不清爱情,他不懂什么才是一个人真正要去追求的,他压根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他甚至不如现在的你和我。太可惜了!这不是太可惜了吗?他浪费了所有天资,浪费了努力。

所以这是怎么造成的呢?

这不就是那个可怕的社会,那个年代造成的吗?它们活生生地把一个大好青年的苗子给掐灭了。所以,当我再次读到"the Great Gatsby"这个题目时,我感到痛心。我意识到这是一个反讽。它意味着,社会杀死了一个本可以成为 Great 人的悲哀。

意识到了这两点之后,我才算看懂了小说的立意。

(三)其他人物和情节

当然,小说的精妙,肯定不仅仅在于它题目起得好。当我认识到了小说的立意,再重新回想小说里的其他人物和情节时,发现作者当然并不仅仅着墨于盖茨比,小说里的其他人物和情节,也都服务于这个主题。

尼克 - 黛西的表哥,盖茨比的邻居

尼克是整个小说布局中异常重要的一环。他串起了盖茨比和黛西故事的再次相遇。他是盖茨比唯一真正的朋友。他也是故事的叙述者、第三视角的出发点。他还是作者菲兹杰拉德的代言人,作者利用这个角色载体传达了小说的价值观。

此外,作者还给尼克布置了一些其他人设和任务。

他出生于中西部城市声名显赫的有钱人家庭。他是世家子弟,公爵的后裔。尼克在谈到家族族系创始人时顺便提到,"他派了个替身去参加南北战争 ", 这短短的只言片语,也在讽刺所谓世家的荒唐、虚假。

尼克前往黛西和盖茨比所在的东部的原因是,他沉浸于世界大战反攻的兴奋中,回到家后一直静不下心来做事,感觉中西部似乎成了宇宙破败的边缘,而他认识的所有人,似乎全都在做债券生意。所以,他也想去东部学做债券生意。这是从侧面在写,整个社会的浮躁,实体经济不再吸引人,他们喜欢膨胀迅速的金融行业。尼克只是这个浪潮中,被推动着去学习金融的一员。

尼克不是个纨绔子弟,他似乎处于一个中间地带。像汤姆布坎南那样的传统纨绔子弟,愿意带着他去寻欢作乐,因为他们曾是大学同学,身处类似的阶级。但同时,尼克他又愿意独自住在一个月租80仅美元的乡村小屋,在里面苦学投资和重拾文学。他身上的这种兼容性,是他后来串起盖茨比和黛西的基础,同时也是他可以成为盖茨比的真朋友的原因。因为他还没有被腐坏。

作者还给尼克安排了一个短暂的女朋友。她是黛西的朋友 - 一个带些男性特质的女高尔夫球手。他们似乎当了一段时间的男女朋友,然而在默特尔被撞死的车祸后,尼克主动离开了乔丹。回想起来,我从没有觉得尼克爱过乔丹,他们之间互相的感情,顶多算个好感,甚至好像是为了应上黛西撮合他俩的玩笑话,顺势游戏了一下。

我不太确定作者做他们俩凑成一对的原因,但也许是为了体现某种对比。他们俩的这种关系,就好像介于盖茨比的痴爱,和汤姆的寻欢作乐之间。再次应证了尼克的某种中间地带感。而尼克主导的分手,也象征着他对那个阶层的最终叛离。

黛西 - 盖茨比的梦中人

我不喜欢黛西。这并不是因为故事的结尾。从她一出场,我就感觉到了一种轻浮。她夸张得描述"我幸福得快要瘫瘫了" 而这仅仅是因为她见到了她的远方表哥-尼克,她还对尼克保证,她在这世上最想见到的人就是尼克。作者还借着尼克的嘴告诉读者,黛西喜欢耳语,只是为了让别人向她靠近一些。

你看,黛西的出场就是如此。作者没有直接描写她的外貌是否盛世美颜,作者只是先刻画了她这个人的风情,一种并不怎么讨读者喜欢的风情。

当你看完全篇在回想起这个出场时,你会觉得,盖茨比是有多少不值,竟是为了这样一个女人,葬送了自己。这显然,让悲剧更悲了。

当然,它又是必然的。盖茨比出身苦寒,黛西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名门闺秀"。黛西家的整幢房子对他来说,"透着一股引人入胜的神秘感",我想,那就是上流社会的神秘感吧。而黛西又是那么有风情,盖茨比怎么可能不沦陷呢。

然而黛西,似乎对她自身,对同时代的女性,也还是有一定的自艾和悲悯的。在见到尼克的第一天,谈起她的女儿时,她曾说:"是个女孩我很高兴。我希望她是个傻瓜 - 这是女孩在这世上最好的出路,做一个漂亮的小傻瓜。" 她这说的,不就是她自己吗? 但这句话里透露出了她内心有过不甘,只是她自身无心去抵抗整个社会对女人既有的陈旧观念。

当汤姆批评贝克的家人不应该让贝克这样一个单身女孩全国各地到处乱跑的时候,黛西冷冷地嘲讽汤姆:"谁不应该?" 这说明她的思想并不陈腐,她可以接受并且可能还有点羡慕贝克这样的"新"女性,但同时,对于她自己,明明陷于一个生疮的婚姻,她却没有一点勇气去做出实质的改变,她最多也就是变成个怨妇,发几句牢骚。

所以,她是一个软弱的人,一个花瓶。

黛西还是个不快乐的人,即使盖茨比,也不曾带给她真正的充盈。她一直在懒惰地享受漂浮在上面的泡沫,那些浮华的世界、浮华的爱。她没有勇气去真正品尝一下底下实在的滋味,所以,她得不到真实的快乐。

是什么,造就了这样一个黛西?黛西,显然只是那个时代众多富家女子中的普通一员。是整个社会,造就了空虚的她们。

汤姆 - 黛西的丈夫

他四处有韵事,却还理直气壮地说爱黛西。因为这对他们这些人,是很正常的事。

他认为,即使这样,他仍然是可以爱妻子的。他跟黛西一样,也不懂爱。他对爱的定义,是得到,而不是付出。

他了解他的妻子,知道揭露盖茨比的老底,就会让她退怯。

他看不上这些暴发户。在没有调查之前,他就嗅到了盖茨比的阶级。说明他是以出身来论英雄的人。

在汤姆刚出场不久,作者就提到了他在读的书-《有色帝国的崛起》和他对种族、肤色的偏执。显然,这在一开头就定义了汤姆这个人在书中的代表意义,他是所有人物中最根深蒂固的、古板的、传统上流社会阶级的拥趸。

在对待他的情人默特尔时,他不许她提黛西的名字,还一巴掌打破了默特尔的鼻子。这个情节,无疑就在告诉读者,汤姆虽然养了情人,但根本没把她当回事,这不是爱情,只是游戏。他从骨子里看不上这些女人,觉得她们低等的出身不配和上流社会的妻子相提并论,尽管他对黛西也谈不上爱。

乔丹 - 高尔夫球选手,黛西的朋友,尼克的女朋友

和尼克一样,这是另一个处于中间层阶级的人物。

专门描述乔丹的情节其实不多。一个是她在比赛中移动了球的传闻,另一个是她开车蹭到了别人后的狡辩。尼克认识到她傲慢背后的原因:因为好胜心而导致的无可救药的不诚实。虽然他们俩都是中间地带,但乔丹的特性又和尼克形成了对比。尼克说他自己的美德就是诚实。他们俩的不同之处,也暗示着,最终这两个中间人物将走向两个方向。乔丹虽然在过程也曾帮过盖茨比,并不像汤姆那样讨厌他,而她自己,又是一种新女性的代表,但最结果,小说结束时,她却依然选择站在汤姆和黛西那边。

也就说,这个外在上,特立独行、有职业的、新潮的女性个体,仅仅新在了外表面上,她的内在里子,依然超越不了阶级。

这是她和尼克的不同。也许也是这个角色出现的原因,既形成了一种对比,也形成了一种讽刺。

乔治 - 修车铺主人

他是一个好人,自食其力过生活的人,一个穷人。

他要带着出轨的老婆远走他乡,他要为死去的老婆复仇,这些念头,几乎和盖茨比追求黛西的念头一样,执着,不可动摇。这些念头都很合理,他的生活本来也很合理,可是这个社会,却让这样合理的人覆灭了。

他是杀了盖茨比的凶手,但是我们好像却并不恨他。

因为,他的生活也是个悲剧,另有凶手,杀死了他的生活。

那个凶手,正是他们每个人都对抗不了的 - 社会。

默特尔 - 乔治的妻子,汤姆的情人

小说里安排了一个默特尔买狗的情节,还是一只母狗。除了狗链条最终成为乔治发现妻子出轨的导火索之外,这个情节还有什么用呢?

我也没有想清楚。但是好像隐隐的,又觉得很有趣。默特尔买了一只母狗,而汤姆买了默特尔。默特尔给狗买狗粮,而汤姆给默特尔买礼服。默特尔看不懂汤姆,而那只狗,在烟雾弥漫的公寓里,也看不懂那些人。

默特尔是一个虚荣到夸张的女人。你瞧,不仅上流社会充斥着傲慢、虚伪、欺骗的风气,穷人堆里,竟也一样,默特尔无师自通了傲慢、虚伪、欺骗。

而这些人在小说里,是大部人的代表,似乎他们才是正常的大众,而一心一意的盖茨比和乔治,倒都成了奇葩。

凯瑟琳 - 默特尔的妹妹

这个人物在前文的描述中好像和她姐姐一样虚荣、夸张。

在小说的最后部分,车祸的原因差点被**小报添油加醋地刊登时,她却发誓说她姐姐从没见过盖茨比,她姐姐跟丈夫生活在一起非常幸福,从来没有不正当的行为。

她说了一半的真话,一半的假话。然后案子因为她的供词,以乔治是个"精神错乱"的人了结了。

至于她为什么这么回答,我也有些不明了。也许维持她姐姐的好名声对她自己更有利?

当然,我想,在这里,塑造凯瑟琳的人物特质并不是作者的重点。作者的重点,是想告诉我们,案件的调查结果是多么荒谬!

这个世界就好像无法分辨真伪,被一只无形的虚假的手操控了。

米凯利斯 - 乔治的邻居

这是一个好人,一个穷人。在乔治崩溃时,给予他陪伴,帮助。最后,他还把乔治对妻子的怀疑如实作了证词,虽然这个证词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用处。因为老实人的证词,反而没有演技派的凯瑟琳的证词可信。

这里又是一个小的讽刺。

猫头鹰眼男人 - 尼克在盖茨比家图书馆遇到的醉汉,唯一来参加葬礼的客人

作者对他的描述只有寥寥数笔。

他对盖茨比家的真书大加赞扬,同时对居然没有人来参加葬礼感到十分吃惊。

这说明他和那些客人不一样,在他的价值观里,人人都应该来葬礼。就好像他觉得书不应该是装饰品一样。

所以,这个人物是个真人,但很可惜,他又是个一直宿醉的人。

作者安排这样一个非常次要的小人物,却没有错过再次表达讽刺的机会。

像汤姆和黛西那样看似整天清醒的人,实则从来没有醒来过。而真正内心醒着的人,却只能天天喝酒度日。

黑人 - 车祸的目击者

只有一句话提到了这个脸色苍白、衣着体面的黑人。

但是作者为什么安排了一个黑人来向警擦报告肇事的是**汽车。我总觉得这里用了有色人种,和汤姆开头提到的《有色帝国的崛起》是有一点点关系的。

这个黑人是一个主动上前,说真话的人。

小说里的几个真人:盖茨比、乔治、米凯利斯,猫头鹰眼男人、黑人,除了盖茨比以外,都是社会的底层人士,而盖茨比是曾经的底层人士。

(四)充满神秘感的叙述结构和隐喻

本文开头总结过故事的起承转合。但小说并没有从故事的起因开始讲起,而是从"承"开始讲起。作者故意埋下了两个悬念:一,盖茨比为什么要奢靡地大办宴会;二,盖茨比究竟是谁。这两个悬念贯穿了整个故事,第一个悬念在"承"的阶段,也就是盖茨比拜托尼克帮忙安排和黛西的见面时揭晓;而第二个悬念,一直到故事接近尾声时,车祸发生后,盖茨比才向尼克全部揭晓。

整个故事读起来,像一直有一个钩子一样,钩着我们一路前进,直到抵达震惊和唏嘘的终点线。

我猜,这是作者经过了仔细考量和精细打磨后形成的结构。

此外,作者还在文中反复用到了几个象征物。它们不仅增加了小说的神秘色彩,更是极大地增加了小说的深度。

灰烬之谷:象征着和上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底层社会

医生的大眼睛广告牌:借着乔治的话,说出了那是上帝之眼,上帝在这里看着发生的一切真真假假

绿灯:那是梦想,那是信念

(五)人性的启示

付如初老师说,一个好的文学表达,有三个境界:可读、可感、可想。如果还能启发读者从文字想到生活,想到人生,甚至想不明白,那就是更高的第四个境界。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那些人性并没有远去。黛西、汤姆身上的自私,默特尔、凯瑟琳的虚荣、众人的冷漠,这些特质仍时时围绕在我们周边,甚至我们自己身上。

所以,即使不谈它的时代意义,只谈人性,这部小说也是可以跨越岁月,流传下来的。它仍在警醒着我们。

(六)疑惑

小说中,我没有看懂的是麦基先生的人设。不明白为什么要说他是个有点女气的男人,也不明白他身着内衣内裤和尼克在床边的一小段情节是何用意。我看到有的书评中说麦基是个同性恋。

我尚未理解其中深意,留待下次再读时慢慢体会吧。

另一个疑惑是,相对于其中的男性角色-盖茨比,尼克,汤姆,小说中的女性角色 - 黛西和乔丹的面目,似乎稍显模糊,不如男性角色,被塑造得那么生动、立体,宛如身边一个真实的人。

而对在文中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女主角 - 黛西,我总觉得她还有些隐约,不清晰。这不知是作者刻意将她稍作虚化,还是说作者更擅长于塑造男性角色。

(七)语言美极了

美不胜收的句子不胜枚举。我注意到,作者特别会写光线,略作 摘抄 :

余晖散去,每一线光都带着依依不舍的惆怅离她而去,就像孩子们在黄昏中离开一条充满欢乐的街道。

两人之间隔着几英尺的暮色

灯光忽明忽暗,好像房子在对着黑夜眨眼。

地板上乱作一团的衣服浸润在潮湿的月光里

2022年3月9日

书中的前言是作者菲茨杰拉德的第一部小说‘人间天堂‘当中的一个人物的一句话:如果那样能打动她,那么就戴顶金帽;如果你能跳得高,不妨也为她跳一跳,跳到她高声叫:“爱人,戴金帽的爱人,我非得把你要!”

我觉的整个小说基本就是这句话的扩展与延伸,

故事的背景是美国20世纪20年代,讲述的是一个叫盖茨比的军官,早年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来通过非法手段如贩卖药品和酒成为一名富商,虽然盖茨比成为了富商,但是盖茨比非常怀念当年自己参军前的情人黛西,但是黛西在盖茨比参军不久后就嫁了另一富豪汤姆,于是盖茨比在黛西的房屋不远处购买了豪宅并且天天宴会,希望以此引起黛西的注意。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黛西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替黛西认了罪,但是汤姆设计陷害盖茨比,教唆威尔逊杀死盖茨比。简单来说就是盖茨比被其前情人黛西与其老公一起陷害。看完这小说我的第一感觉是荒谬,首先盖茨比是一个真情的人甚至是一个纯情的人,因为盖茨比在发财之前是深爱着黛西,但他飞黄腾达之后他还深爱着黛西,这可谓是超出不少人的想象之外,按道理男人贪新厌旧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因为盖茨比去参加军队,5年的时间完全可以改变任何一个人,所有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抹杀。但盖茨比不,他对黛西的爱始终不渝。但黛西虽然曾经喜欢过盖茨比,但她毕竟是女子,而且是美貌的女子,所以她在盖茨比参军之后,就与当地有钱男子汤姆结婚也是无可厚非。因为盖茨比是一个小官,上了战场谁也无法预料是死是生,况且当时的盖茨比也不过是贫民子弟,对于要至于踏入上流社会的黛西而言,离开他也是迟早的事情。5年的上流生活早已经把黛西磨练成一个拜金女。问题就是这里,盖茨比从一名贫民子弟,白手起家,运用自己的胆识与才干获的商业的成功,踏入上流社会,但他还深爱的他曾经的黛西,可见他的情深。可是他的深爱的黛西不是曾经的黛西,现在的黛西不过就是一个早已丧失纯真的物质女,特别是当盖茨比把无数的珍贵的衣服拿出来的时候,她竟然泪流满面说道:我从来都没有看见过这么多漂亮的衣服。对于盖茨比,我是同情,他还拥有纯真,但他找错对象。对于黛西,我觉的正常,因为她是人,一个普通人。现在社会存在所谓拜金女现象,其实拜金女现象什么时候都有,有那一个女人的不想找一个可以给自己物质保障的男人呢?金钱这东西当然是越多越好。只要是人都会追求更好的。这就好像以前以前洗衣服时用搓衣板,但现在人都喜欢用洗衣机,而且洗衣机不要普通杂牌的,我们要的是海尔名牌,还要全自动,多功能,高科技,最好把衣服扔进去不出几秒钟就已经干净可以立即穿。只要是人都会有贪的欲望,甚至有贪才会有进步,贪这个词可以用需求代替,假如人人都只要用洗衣板就满足了,又怎么会有洗衣机的进步呢?或者简单来说上流的人都用高科技的洗衣机了,但盖茨比还想要洗衣板的淳朴,黛西用的是普通洗衣机,但她还想要名牌的。

香港的一位艺人陈慧琳,我非常纳闷她的经历,百度上称其为其“零绯闻、零走光、零是非、零结党”的形象,被称为四“零”艺人。这让我非常诧异,所谓娱乐圈当然是肮脏不堪的,不知有多少所谓的女星都被潜规则。但陈慧琳形象却非常好,简直完美无瑕。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陈慧琳的父亲是珠宝商,是香港珠宝金至尊老板,当然我这并不是否定陈慧琳演艺的投机,而是我想要说的是像陈慧琳本来就是富家女,她的演艺事业不是为生活而奔波,她已经是上流社会之人,她无需为踏入上流社会而不惜出卖自己,她天生就可以得到别人奋斗一辈子的才可以得到的东西,我相信她对事业的投入,完完全全是对她演艺事业的兴趣,因此她才会全心全意的投入她的事业之中。这让我想起另一位艺人阿娇,原来啊娇一岁丧父,由母亲独力抚养成人,并且还有—个妹妹。也许这就说明她的演艺事业完全是为了生活,虽然她与陈慧琳都是艺人,但是他们的目的简直就是天渊之别。很多东西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东西,这世界其实也不过再简单不过的世界,这人生其实也再简单不过的人生,只为三个字,名、利、情。这世界所有的东西都只不过是这三个字的延伸或者扩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是名,所有的道德圣人都是名的表现。“富在深山有远亲,贫居闹市无人问”这就是利。而情则是亲情、友情、爱情。有些人,天生有就名有利有情譬如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有些人就可能有名有利但无情,等等,这世界一共就只有九种人,盖茨比是有名有利无情,黛西是无名无利有情,陈慧琳是有名有利有情,啊娇是无名无利无情。当然所谓名利情三者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停的变换,而中间也不过是改变二字。当然有些更特别之人,是无需名无需利,无需情,这种人才是真正特行独立之人,这种人才是真正金枪不入之人,这种人才是让我敬昂之人譬如我所见到的某某老师。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小说虽然简短,但意义还是深刻的,其个个人物赋予的意义也不过是散落在社会的个个角落,其实我一直认为每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但人与人之间却有着本质的等级的区别。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每个社会,其实都是差不过的,了不起的盖茨这个故事比也不过是一个这些时代、这些国家、这些社会的一个缩影罢了。

    如何评价影片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穿着打扮?实际上,我认为这出戏里每一个人的衣着打扮或是很好看无论是在哪个场所,她们的服装也是有相对应的转变。

    因而事实上从那些能够看得出,这部影片在人物角色服装层面的付出或是较为劳神的,并且每一个主角的服装看上去都很精美,不容易有那类假大空的低价感,因此 这出戏的服装或是很暖心的。

    而且剧里,艺人的服装或是较为精致的。女裙的工艺也很细致,并且女主角的女裙大多数嵌入着十分光亮的珠宝首饰。因而事实上能够看得出,摄制组的工作员对人物的精确定位操纵或是不错的,因此 在服装的选用上也很合乎人物角色。

    而像宴席一样,主角穿的衣物也很奢侈。而且能看见许多流行元素,这种流行元素在目前来看也是很经典的存有。不只是在服装上非常认真,在一些饰品的选用上也十分慎重。头顶部这些闪耀的头饰,也变成全套打扮的亮点。

    除女主角这些华丽的晚礼服外,男主角的衣物也尤其有品味。服装的选用上为了更好地呈现男人的那些太阳感,因此 挑选了一些吊带裤。而且这一件衬衫加上吊带裤既不容易令人感觉尤其轻佻,与此同时也呈现了男人那类太阳的一面。

    而且因为电视剧的男主角本来是个很富有的人,因此内行头顶也非常注重。其次,男主角原本请的是挺帅的小李子,因此他在服装的表演上或是很优秀的。无论是常用的黑领结配黑西服,或是那类引人注意的白西服,每一套都变得尤其俊秀。

    因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出戏的服装都是很奢侈的。每一套服装都将成为一代今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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