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换的,需要有有效销售凭证。这是中国黄金首饰“以旧换新”调换规则:
1、凡在中国黄金旗舰店、各直营店、授权加盟商处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凭有效销售凭证),收取工费(含损耗、折旧)10元/克;
2、、非上述各店购买的中国黄金产品(凭有效销售凭证),收取工费(含损耗、折旧)15元/克;
3、非中国黄金产品(千足金999):新购买的黄金首饰须超过旧金总重量的20%,按当日首饰金价的3%收取损耗费、8%收取工费;
4、非中国黄金产品(足金990以上):新购买的黄金首饰须超过旧金总重量的30%,按当日首饰金价的3%收取损耗费、10%收取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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