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订金的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没有固定的比例标准。订金属于单方行为、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不得主张定金权利、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得要求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买房的过程中,如果购房者选定房源,一般需要先交定金,然后签订购房者合同。那么交定金要注意哪些事情呢?定金又该交多少呢?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而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商品房交易中,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如果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定金该交多少?
一般而言定金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约定,但小编建议购房在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不应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超过20%的部分并不具有法律效益。
三、定金能退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付定金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换句话说,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因此购房者要想退定金购房者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四、交定金时需要注意什么?
1、分清订金与定金
很多购房者很容易混淆定金和订金,虽然两个词语同音但是其中的区别巨大。在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若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就不能要回订金;若开发商/卖方不履行义务,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签定金协议
购房者在交定金时,应该主动要求和开发商/卖家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购房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3、将退定金的条件事先约定
在买房时,交的钱能不能退是很多购房者十分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购房者应该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届时按照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就可以有效的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定金一般交百分之二十。
定金的比例由双方协商,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定金跟订金有3个区别,具体如下:
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依照约定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只是定金合同没有成立;而交付订金的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约定交付订金但没有交付的,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当事人对于订金的数额可以自由约定;
4、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综上所述,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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