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盛坤贸易有限公司是2012-05-14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南街20号鼎元时代中心C座1604室(入驻太原可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019-027)。
山西盛坤贸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401005953302432,企业法人李晓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西盛坤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玻璃制品及器材、高低压电器开关、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配电柜、陶瓷产品、金属制品(不含贵稀金属)、塑料制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2588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98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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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达盛坤商贸有限公司是2018-04-08在北京市通州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北一街甲12号院3号楼6层613。
北京林达盛坤商贸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12MA01B95M4A,企业法人李林林,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北京林达盛坤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杂货、文化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家具、箱包、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汽车配件、电气设备、工艺品(不含文物)、体育用品(不含弩)、厨房用具、珠宝首饰、金属制品;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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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对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立案并提起公诉的长春市联合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祁伟变卖法院查封财产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祁伟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据债权人(执行申请人)盛坤介绍,自2010年得知祁伟变卖榆树法院为其查封的联合置业公司财产后,曾多次找到榆树法院的办案人员举报祁伟变卖查封财产的犯罪事实,并书面请求依法追究祁伟的刑事责任。同时,盛坤还请求榆树法院对其查封财产尽快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但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榆树法院对该案既不执行,也不依法追究祁伟的刑事责任,任由祁伟继续变卖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
盛坤说:“为了讨回我的工程款,仅长春市至榆树市(往返一次约350公里)就不知跑了多少趟,发生的交通费已经无法计算。”
2015年8月,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的盛坤,在再次书面请求榆树法院依法追究祁伟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书面向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反映了榆树法院长期不移交刑事案件,任由祁伟非法处置榆树法院查封的25套门市房等违法犯罪事实,请求检察机关依法予以监督。
盛坤的举报,得到了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的重视。2015年10月22曰,在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榆树法院向榆树市公安局出具《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函》,但榆树市公安局以没有管辖权为由不予立案。同年11月9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向榆树市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
榆树公安局对祁伟立案侦查后,办案人员曾两次到联合物业传唤祁伟,但始终无法找到祁伟本人,其属下员工也称不知祁伟下落。2016年1月17日,在榆树公安局对其上网追逃第二天,祁伟在长春火车站被车站警方抓获并移交榆树市公安局。2016年7月14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以祁伟犯有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向榆树法院提起公诉。
榆树法院审理查明,201 0年6月5日至201 0年11月3日期间,榆树法院在执行联合置业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中,榆树法院依法查封了联合置业公司的25套房产,该财产的实际管理人祁伟在法院查封期间,将已被查封的长春市贵阳小区(高层)8-4栋12号楼、8-4栋13号门市房作价20万元顶给徐中文还账。
榆树法院认为,被告人祁伟非法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日前,榆树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吉0182刑初354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处置查分财产罪判处祁伟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对于祁伟虚构事实“骗取”徐忠文的70万元购房款,法院没有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吉林省盛坤金三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2016-06-17在吉林省长春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恒丰国际B栋8层(租期至2021-06-15)。
吉林省盛坤金三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20101MA0Y5B2403,企业法人曹修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吉林省盛坤金三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除超薄购物塑料袋)、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库管理,软件开发,珠宝设计,进出口贸易,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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