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退卡扣30%是否合法

健身房退卡扣30%是否合法,第1张

法律主观:

健身房退卡扣30%一般情形下是不合理的,但是若是合同中约定消费者退卡就扣除30%的费用的,则合理。因为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健身房收取转卡费是不合理的。根据消费者相关权益保护法规定:在规定的适应期限内不限制消费次数的12个月的年卡或者三个月的季卡,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原因需要转让卡的,经营者必须同意并且不能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遗失了卡并且要求挂失,经营者不可以拒绝。以上就是健身房转卡要收取手续费合理吗的相关内容。

健身房转卡怎么弄

很多人坚持不下来健身,一般都是个人原因,正因如此,转卡的人数太多。很多人都会先问问亲戚朋友需不需要健身,一般会以低价格出售。通常情况下,健身房并没有转让卡的程序,有的正规点的健身房合同上会标注可以帮忙转让卡这一条款,那么用户就可以让健身房协助转让,转让之前要弄清楚卡里还剩多长时间或者还剩多少次。本文主要写的是健身房转卡要收取手续费合理吗的有关知识点。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健身房转卡收取转卡费是不合理的。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在设定的使用期限内不限制消费次数的年卡、季卡等记名预付凭证,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预付凭证的,经营者应当允许,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因预付凭证遗失要求挂失的,经营者不得拒绝。

以消费者实际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扣付费用并设定使用期限的预付凭证,在设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经营者应当退还预付款余额或者延长期限,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扩展资料

健身卡转送要交转卡费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于2010年11月颁发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和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健身俱乐部让消费者支付转让费的做法,剥夺了对方依法改变或解除合同内容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持卡人办理会员卡后,就有享受服务的权利,这其中就包括持卡人把卡转让的权利。健身俱乐部作为义务人,只需按照权利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秀洲区政府--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17修订)

寻乌党务公开网--健身卡转送朋友要交转卡费 律师: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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