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处方与普通的体育锻炼和一般的治疗方法不同,运动处方是有很强的针对性、有明确的目的、有选择、有控制的运动疗法。运动处方的生理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运动处方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
运动处方主要是采用中等强度的有氧代谢为主的耐力运动,即:有氧运动。正常情况下,有氧运动对增强心血管系统的输氧能力、代谢产物的清除,调节做功肌肉的摄氧能力、组织利用氧的能力等有明显的作用。按运动处方锻炼可使心率减慢,血压平稳,心输出量增加,心血管系统的代偿能力增强等。但注意在有心脏疾病的情况下要慎重,如:在儿童中常见的先天性主动脉瓣狭窄,运动后易出现疲劳,有氧运动能力降低。若勉强运动可发生昏厥、胸痛,少数甚至发生猝死。
(二)运动处方对呼吸系统的作用
实施运动处方可增强呼吸系统的通气量、摄氧能力,改善呼吸系统的功能状态。
(三)运动处方对运动系统的作用
实施运动处方可增强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肌肉协调性保持及恢复关节的活动幅度,促进骨骼的生长,刺激本体感受器,保存运动条件反射,促进运动系统的血液和淋巴循环,消除肿胀和疼痛等。
(四)运动处方对消化系统的作用
实施运动处方能促进消化系统的机能,加强营养素的吸收和利用,增进食欲,促进胆汁合成和排出,减少胆石症的发生,促进胃肠蠕动,防治便秘等疾病。
(五)运动处方对神经系统的作用
实施运动处方能提高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或抑制能力,改善大脑皮质和神经—体液的调节功能,提高神经系统对各器官、系统的机能调节。
(六)对体脂的作用
实施运动时间长、运动强度中等的运动处方能有效地减少脂肪组织,达到预防疾病和健美的目的。
(七)运动处方对代偿功能的作用
因各种伤病导致肢体功能丧失时,人体产生各种代偿功能来弥补丧失的功能。有的代偿功能可以自发形成,如:一侧肾切除后,身体的排泄功能由对侧肾负担。而有的代偿功能则需要有指导的进行训练或刻苦训练,才能产生所需要的功能。如:肢体残缺后,用健侧肢体代替患侧肢体的功能。运动处方对代偿功能的建立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八)运动处方对人的心理作用
运动能有效的释放被压抑的情感,增强心理承受能力,保持心理的平衡。在疾病的治疗和康复过程中,能增强患者治疗和康复的信心,有助疾病的恢复;按预防、健身、健美的运动处方运动,可保持良好的情绪,使工作、学习更积极、更轻松。
1RM。1RM是可以反映肌肉力量的可靠指标,多次最大重复次数,如4RM或8RM也可作为肌肉力量的评价方法,仰卧起坐是反映肌肉力量的测试指标。良好的肌肉力量不仅是日常生活中长时间维持姿势,也是提高学习效率的重要保证。
公务员体能测试是招录公务员时必须经过的一项测试,它是考察公务员身体素质的重要指标。
公务员体能测试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是肺活量测试。
肺活量测试是测量人体最大摄氧量的一项测试,它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肺活量大小,从而反映出一个人的身体素质。
二是肌肉耐力测试。
肌肉耐力测试是测量肌肉的持久力的一项测试,它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肌肉耐力水平,从而反映出一个人的身体素质。
三是肌肉灵活性测试。
肌肉灵活性测试是测量肌肉的灵活性的一项测试,它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肌肉灵活性水平,从而反映出一个人的身体素质。
四是肌肉力量测试。
肌肉力量测试是测量肌肉的力量的一项测试,它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肌肉力量水平,从而反映出一个人的身体素质。
五是身体协调性测试。
身体协调性测试是测量身体协调性的一项测试,它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身体协调性水平,从而反映出一个人的身体素质。
公务员体能测试的这些项目,可以更好地反映出一个人的身体素质,从而更好地招录合格的公务员。
公务员体能测试的标准也是不断提高的,以更好地选拔出更优秀的公务员。
因此,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就必须要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以便能够通过公务员体能测试。
一意识consciousness 意识是赋予现实的心理现象的总体,是作为直接经验的个人的主观现象。所以对自身以外者的意识,只能从主体所暴露的外在表现来推测判断。通过内省和外在表现,可以区别出意识的清晰性的程度。通常意识清晰度最高的状态称为注意,相当于意识的注视点或意识点。对此、清晰度低,但在某一时刻同时被意识到的领域,称为意识野。而意识障碍,可区别为意识野狭窄、意识混浊、朦胧状态。意识混浊又可根据清晰度障碍和轻度不同而区别为嗜眠(sopor)、昏睡(coma)。所谓朦胧状态是意识内容的变化。关于与保持意识有很大关系的脑部位的学说中,有的着重于大脑皮质,有的认为与丘脑的弥散性投射系统关系密切(H.H. Jasper),有的认为在间脑、中脑的中央部有以丘脑为中心的中央脑系(R.Penfield),有的认为与网状结构上行性激活系统有关(H.W.Magoun),有的认为与丘脑下部的激活系统有关(E.Gellhorn)等。脑生理学家认为,睡眠是中枢有节律的活动结果,而意识丧失是觉醒机制出现障碍所致。从生物学角度看来,在机体生存的适应活动中,由发达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主观性这一侧面,可称为意识。此主观性侧面在人类以外的动物是否存在还不清楚。人类可以从他们利用发达的语言和文字等交流手段,去了解其主观状态的相似性,但动物只能完全从其行为中去推测判断。可是行为不单纯是形态学上可见的反应形式(肌肉运动、腺体活动等),而是意味着伴有机能意义的反应形式。另外,现代心理学并不是把意识作为直接的研究对象。
意识的科学定义:意识是世界的内在规定、一般规律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的其它组成部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意识有很多别名:中国人称它道(天道)、意(天意)、理(天理)、命(天命);外国人称它逻格斯、必然性、绝对精神、意志;现在很多人称他规律、法则、意识。例如,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社会规律、社会法则、社会意识;思维规律、思维法则、辩证法则。
世界是我们认识的对象,是具有多样性规定的万千事物的统一体。世界和万物的存在、运动和变化是意识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世界和万物的存在、运动和变化,就可以发现意识,发现世界和万物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和隐藏的部分。意识是存在、运动、变化、行为的本质、统帅、指挥者。没有意识就没有存在、运动、变化、和行为。
意识普遍存于世界和万物之中,世界是包含意识的世界,万物是包含意识的万物。没有意识存在于其中的世界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世界,没有意识存在于其中的万物也不是我们天天眼见手触的万物。有了意识的存在,世界和万物就有了生机和活力。
世界和万物是意识同世界和万物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例如:生物。生物是有生命的物体。
生命是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运动、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生存意识。
生存意识就是生命,就是生物生来具有终生不离的内在规定,就是生物所遵循的一般规律,就是生物的隐秘组成部分,就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生物的其他组成部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就是具体形式的意识。
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生物的其他组成部“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我们现在经常说生物是生命同“物”组成的统一体。我们今后也可以说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物”组成的统一体;或者说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例如:非生物。非生物是有意识的物体。
意识是非生物的存在、运动、变化所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是非生物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非生物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因此我们今后也可以经常说非生物是意识和“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意识是人认识的主要对象之一。
人类在日常生活中创造和使用的每一个动词都是对意识的表述,是意识的表述和传播形式。一切现实的存在、运动、变化、行为都是意识的表现形式,是我们发现意识、认识意识的桥梁。
意识也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精神哲学、法哲学、伦理哲学、道德哲学、逻辑哲学、形而上哲学、辩证法哲学、本体论哲学、认识论哲学、思维论哲学、实践论哲学、存在论哲学、灵哲学、意志论哲学都是把具体意识作为研究的直接对象。
尽管各种哲学都承认意识的存在,但对什莫是意识、对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意识同世界和万物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的关系的认识存在着严重分歧。
唯心主义哲学夸大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贬低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唯物主义哲学贬低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夸大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元论哲学虽然认为意识同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具有平等的地位,但由于对意识和物质缺少正确和科学地认识,难以取得理论上的突破。
到目前为止,人们对什莫是意识、什莫是物质、对意识和物质在世界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意识同物质的关系问题争论不休。
新新哲学认为:意识是世界的内在规定、一般规律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是存在、运动、变化、行为的本质和规定。
物质是世界和万物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和万物的其他组成部分——意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运动是世界和万物的内在规定,是除了意识之外世界和万物的其它组成部分,是“物”或物质的具体表现形式。
“物”或物质有别于物体和世界,是物体或世界的组成部分,是人的思维把世界或物体分解为两个组成部分后,从中抽取出来的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事物。
意识同“物”或物质都是世界和万物的组成部分。意识作为世界和万物的组成部分同“物”或物质是完全相同的,是“物”或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意识就是有自身特点的“物”或物质。
意识同“物”或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作用。意识同物质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世界不仅是包含意识的世界,而且还是包含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运动的世界;万物不仅是包含意识的万物,而且还是包含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运动的万物。不包含意识的世界和万物,同不包含“物”或物质的世界和万物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运动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们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形式还具有相同点,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运动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共同本质;它们是统一世界大家庭中的平等家庭成员,不但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和条件,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关于意识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意识和物质关系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是错误的观点。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没有正确认识意识和物质在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长期争论不休的重要原因是:没有实现对意识、物质的正确科学的认识,它们关于意识和物质的概念是混乱的、模糊的、;他们关于意识和物质的观点是错误的。
例如,现在哲学教科书中的意识定义。
把意识同人脑的规定——能力、同人脑的行为——思维、同思维产生的结果———主体意识、同认知器官收集客体信息知识的行为——认识、同认识的结果——知识、同具体形式的意识——自然意识完全混淆在一起。
例如,现在教科书中关于意识的观点。
“意识不具有客观实在性,意识不是物质王国的成员”这完全违背了世界是统一的客观事实,违背了辩证法则。
例如,唯心主义哲学家关于意识的观点。自然意识或主体意识就是一般意识;意识是独立存在于世界和万物之外的自在之物、绝对精神、万能上帝,只有它们是真实的,我们天天眼见手触的事物都是易变的、虚妄的、不真实的、被创造的。
例如,现在哲学教科书中关于物质的把意识同人脑的规定——能力、同人脑的行为——思维、同思维产生的结果———主体意识、同认知器官收集客体信息知识的行为——认识、同认识的结果——知识、同具体形式的意识——自然意识完全混淆在一起。
例如,现在教科书中关于意识的观点。
“意识不具有客观实在性,意识不是物质王国的成员”这完全违背了世界是统一的客观事实,违背了辩证法则。
例如,唯心主义哲学家关于意识的观点。自然意识或主体意识就是一般意识;意识是独立存在于世界和万物之外的自在之物、绝对精神、万能上帝,只有它们是真实的,我们天天眼见手触的事物都是易变的、虚妄的、不真实的、被创造的。
例如,现在哲学教科书中关于物质的观点。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上除了物质以外什莫都没有;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可以分为物质和意识、精神和存在两大类。
上述观点完全不知道包含世界一切事物的物质概念是一般物质的概念的区别,不知道一般物质的概念同不包含意识的物质概念既具体物质的概念是有差别的常识。从而使自己深深陷入自相矛盾的泥坑之中,越挣扎陷得越深。
为了有利于大家对意识的认识,我们把人们以前关于意识的各种观点列在下面。
一、意识是与物质相对应的哲学范畴,与物质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精神现象。人类对意识现象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在人类早期,人们曾把意识看作是一种独特的、寓于人的肉体之中并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的灵魂的活动。古代的唯心主义哲学家通过哲学论证巩固、发展了这一观念。柏拉图 认为灵魂在进入肉体之前,曾居于理念世界,具有理念的知识。中世纪经院哲学认为,灵魂是一种单纯的精神实体,灵魂是不死的,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古代的唯物主义者强调意识对物质的依赖,往往把意识或者灵魂说成是某种物质,如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认为灵魂是由精细的原子构成的,中国的荀子提出“形具而神生”,范缜主张“形质神用”。在近代,众多的哲学家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的角度,对意识作出定义,并探究意识的来源和属性,得出了不同结论,如笛卡尔提出意识与物质相互独立的二元论;巴克莱主张“存在就是被感知”,把意识作为世界的本原;霍布斯洛克等则认为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狄德罗、拉美特里等则明确指出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提出并以思辨的形式阐发了意识的能动性问题;费尔巴哈则不仅提出人脑是意识的生理基础,而且还初步涉及到意识的社会根源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认识成果的基础上对意识的起源、本质、作用作出了辩证唯物主义的阐释。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社会的人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这种主观映象具有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形式,也具有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形式。人类的意识活动具的社会性。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由无机物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再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这一生物进化过程是意识得以产生的自然条件。意识是社会的产物,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劳动在意识的产生过程中起决定的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在强调物质对意识起决定作用的前提下肯定意识对于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在意识活动中人们从感性经验抽象出事物的本质、规律形成理性认识,又运用这些认识指导自己有计划、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
二、意识: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意识的本质来看,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第一,正确的思想意识与错误的思想意识都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第二,无论是人的具体感觉还是人的抽象思维,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第三,无论是人们对现状的感受与认识,还是人们对过去的思考与总结,以至人们对未来的预测,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意识的能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意识不仅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的能动作用还突出表现在,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以正确的思想和理论为指导,通过实践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
三、丘脑是产生意识的核心器官,丘脑中先天遗传有一种十分特殊的结构丘觉,丘觉是自身蕴含意思并能发放意思,当丘觉发放意思时也就产生了意识。丘觉可以自由合成发放或被样本点亮,样本点亮丘觉,丘觉发放意思产生意识。样本是事物在脑中的符号,是在后天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广泛分布在大脑、下丘脑、纹状体、小脑及其他神经结构中。丘觉能够发放的意思无限广泛,样本的数量也非常庞大,样本与丘觉通过学习建立的意义对应关系就是联结,样本经由联结纤维点亮丘觉产生意识。丘觉、样本、联结是产生意识必需的三个条件,丘觉是意识的内核,样本是意识的外壳,联结是点亮的路径,点亮是产生意识的方式。丘觉不是随意发放的,必须由样本点亮。
丘觉是我们通过遗传获得的意思结构,这些意思是丘脑核团的神经元本身蕴含的,并能够被样本点亮发放出来。丘觉平时处于潜伏状态,当被点亮意思才能发放出来,形成意识。丘觉是不能通过学习获得的,丘觉具有遗传性和联结性,丘觉的性质也就决定了意识的性质。
⑴遗传性。 丘觉只能通过遗传得到,我们能够意识的范围是丘觉决定的,凡是我们能够感知的客观事物,都能找到与之相符的丘觉。我们不能通过后天学习扩大感知范围,如果丘脑中没有遗传某一客观事物的丘觉,我们就不能意识这个客观事物。如我们不能看到紫外线、听到超声波。我们遗传有发放“冷、热”意思的丘觉,所以我们能够感觉到热能,没有遗传电磁能、暗物质这类丘觉,所以不能感觉到电磁能、暗物质等。⑵联结性。客观事物有什么意义是我们先天不知道的,必须通过学习才能知道。样本是客观事物在脑中的符号,丘觉是发放意思的结构,联结就是通过后天学习建立丘觉与客观事物的联系。当我们接触客观事物时,经过数次尝试,样本数次点亮丘觉,总会有一个样本点亮一个意义相符的丘觉,这个联系被固定下来也就产生了联结。丘觉虽然通过先天遗传得到,但并不先天就与外界事物相联系,需要通过后天学习建立与样本的联结,才能产生对事物的意识。客观事物非常庞杂,丘觉能够发放的意思非常广泛,都能通过后天的学习建立对应联结。当脑中出现一个事物时,丘觉发放一个对应的意思,产生对这个事物的意识。如,表示“好”这个意思的丘觉是先天就有的,不同的民族使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好”的意思,初生婴儿并不知道外界社会用什么语言来表达“好”的意思,需要通过学习建立丘觉与语言的对应关系。我们处在什么样的语言环境中,就会相应建立丘觉与语言的联结,形成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同一个意思。联结是建立丘觉与环境事物的对应关系,决定了人的环境适应性,即人的社会性。丘觉的宽度、广度、精度决定了我们后天可以意识到什么样的客观事物。如果某一个丘觉与某一事物的意义相符,表示事物的样本就会与丘觉建立联结,这是一个学习过程。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丘觉与样本常常会发生错误联结,导致我们错误理解客观事物,只有认识到错误,才能进行矫正建立正确联结。如果在丘脑中没有与客观事物相符的丘觉,也就不能建立联结,我们也就无法意识到这个客观事物,客观世界的许多事物是我们不能意识的。我们有许多的丘觉在客观世界没有相符的客观事物,还有许多丘觉无法用语言表达,这些丘觉仍然能够形成意识,不过这些意识只能“想”,而无法表达。丘觉类似于物理学中的矢量,可以无数次的分解合成,在丘觉的遗传范围内,丘脑有足够能力合成一个丘觉与客观事物的意义相对应。我们能够意识到的内容也就是极其广泛的,在感知范围内可以发放的丘觉数量是庞大的。脑干向丘脑供应能量,丘觉被样本点亮即在能量的支持下通过联结路径扩散,形成意义发放。如果将丘脑简单比作彩灯,彩灯的颜色如同丘觉的意义,电力如同能量,彩灯通电发出彩色光线,丘觉在能量支持下发放意义,样本不但是意识的符号,而且还起到开关丘觉的作用。
四、 人和人类社会的产生,也伴有意识的产生。意识是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人一旦意识到意识自身并对意识进行模拟,便产生了“人工智能”,标志着人类的意识发展到了高级的阶段。
意识的起源:意识的产生既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又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
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物质从自身发展中产生能思维的生物,经历漫长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三个决定性环节:1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2由刺激感应的反映形式到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3由一般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纯粹的动物心理不会自发地产生意识。意识是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意识是社会性的劳动、语言和人脑的必然产物,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意识是社会的产物。1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的需要和可能;2作为思维外壳的语言也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3在劳动和语言的推动下,猿脑变成人脑,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意识的本质: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意识本身;意识离不开物质,但又不同于物质而具有精神现象的特征。
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作为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在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上进行的精神活动。
人脑只是思维的器官,并不是思维的源泉。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过程,是对外界输入的信息不断加工制作的过程。
意识活动中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从意识的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来看;2从意识的主观差别和客观根源来看;
3从意识的主观特征和客观基础来看(歪曲虚假的主观映象仍然是对于客观对象的反映)。
意识的结构和功能:意识本身是一个有结构的系统。
意识并不等于认识。意识包含知、情、意三者的统一。知:指人类对世界的知识性与理性的追求,它与认识的内涵是统一的;情:指情感,是指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和评价;
意:指意志,是指人类追求某种目的和理想时表现出来的自我克制、毅力、信心和顽强不屈等精神状态。从意识活动的各个层次上看,从意识的活动主体看,可分为社会意识、群体意识、个人意识。从意识活动的现实过程来看,可分为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
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又承认意识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具体表现1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2意识活动的能动创造性;3意识活动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
概述 (来源: 意识 南丰公益书院 )
意识
意识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不完整的、模糊的概念。一般认为是人对环境及自我的认知能力以及认知的清晰程度。研究者们还不能给予它一个确切的定义。约翰·希尔勒通俗地将其解释成:“从无梦的睡眠醒来之后,除非再次入睡或进入无意识状态,否则在白天持续进行的,知觉、感觉或觉察的状态”[1],现在,意识概念中最容易进行科学研究的是在觉察方面。例如,某人觉察到了什么、某人觉察到了自我。有时候,“觉察”已经成为了“意识”的同义词,它们甚至可以相互替换。目前在意识本质的问题上还存有诸多疑问与不解,例如在自我意识方面。现在对意识这一概念的研究已经成为了多学科的研究对象。意识问题涉及到的学科有认知科学、神经科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社会学、哲学等。这些领域在不同的角度对意识进行的研究对于澄清意识问题是非常有帮助的。
目录
1 学术界目前对这个问题所做的区分
11 容易的问题
12 困难的问题
2 研究意识问题的历史
3 参见
4 参考文献
学术界目前对这个问题所做的区分
目前关于意识,在学术界的研究方向,主要把它分为两部分,一个容易(研究)的问题,一个是困难的问题。意识问题困难的一面也是目前困扰科学界的一大难题。
容易的问题:所谓容易的问题,其实就是好用科学实验来验证的问题,目前在意识问题里,容易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集中注意力方面
:清醒与睡眠区分的方面
:心理状态的可报告的方面
:对环境刺激做出反应的方面
:认知系统对信息整合的方面
:理解自身内在状态的方面
:对行为控制的方面
困难的问题:困难的问题其实就是不易进行科学研究的问题,这的确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目前在意识问题里,虽然已经可以肯定意识是脑的产物,但最困难的问题就是在经验方面,即自我经验是如何产生的(“自我”是如何感觉到“自我”的存在的,也可以说这种“自我感觉”是如何产生的),说这个问题困难,主要是因为这个问题目前很难用科学实验的方法加以验证。科学家们认为这个问题的属性太主观了,而导致很难用科学的方法加以验证,但多数科学家都相信,迟早有一天,会找到一种科学的方法来对这个问题加以研究的。 目前学术界正试图从神经科学、心理认知科学、哲学、物理学等方面来解释这个问题。
研究意识问题的历史:由于最初的心理学仅仅是哲学的一个分支,那时意识问题完全是哲学讨论的问题,直到被公认为现代心理学的创立者,德国心理学家冯特,使心理学脱离了哲学,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学科后,心理学也开始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其实最初的心理学只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最初冯特使用的是内省的方法来研究这个问题,但后来很多心理学家纷纷提出了对这种方法的质疑甚至是反对,他们的理由是这种方法并不是一种可靠的方法,他们认为这种方法不能准确的反映出人丰富的思想、情感与行为,也不能让人接触潜意识或无意识的心理状态。而且这种方法过于依赖复杂的语言,而导致客观性的丧失,于是人们很快就放弃了这种研究方法。但由于也找不到合适的研究方法,因此导致了在很多年里,心理学及相关学科完全放弃了对意识问题的研究。直至20世纪的五十年代,由于认知科学的飞速发展,为研究这个问题又开辟了许多新的途径,终于使这个问题又回到了科学的正轨上来,尤其是在DNA模型创立者,克里克等人的努力下,使这个问题在神经科学研究的范围内,也占据了相当大的位置。虽然目前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但是,现在,研究相关领域的大多数科学家对研究这个问题的前景均持乐观的观点。
子词条: “个体人的意识”
为了把通常所说的“意识”从浩瀚的哲学概念中抽离出来,拿到纯粹生理学和心理学上来研究意识,必须要提出“个体人的意识”子词条。
因为,意识,通常是特指人的意识,尤指人类个体的意识。与哲学上“意识”含义不同,这种通常意义上的“个体人的意识”是比较易于理解的。
个体人的意识,是指个体人由其物理感知系统能够感知的特征总和以及相关的感知处理活动。
人躯体的物理感知,基本分为“所感知的特征总和”即本体感知和外部感知,相关的感知特征“处理活动”则是“思维”。
由于人的进化和遗传特性,上述感知行为根据结果可以分为“原意识”和“显层意识”,“显层意识”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思想”。
“原意识”是人体由动物(特指猿群)进化而来的适合人类个体生存的基本感知。类似于弗洛伊德提出的“潜意识”。
“显层意识”即“思想”,则是个体人生活在人类群体(社会)所受到教育的结果。语言、文字、道德、伦理等范畴就是人的显层意识。显层意识是直接决定人的行为的意识。显层意识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显著的质的特征。
原意识基本可以归纳为四种:生存欲、繁殖欲、群体欲以及移植欲。生存欲是指食欲、安全、排泄等基本生理欲望;繁殖欲是指性欲以及与性欲相关的种种求偶意识特征总和;群体欲则是个体人为了强大自身的力量要求融入并支配群体的原动力(类似于尼采提出的“权力意志”);移植欲则是支配人意识感知审美、怜悯、悲伤、舒适、愉悦等情感的深层欲望,之所以称其为“移植欲”是因为这些感知结果是个体人出于自身意识替代(意识移植)的目的。
原意识是动物性生存进化意识的总和,正常的个体人均拥有原意识,它是人与动物意识的共性。
而思想(显层意识)则是人意识的个性。只有受过群体环境教育的个体人,才拥有思想。拥有思想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人。几乎所有的人都是社会人,因为没有人可以完全孤立于社会而存在。
只有思想才能主导人的行为,原意识必须要经过思想来影响人的行为。
思想通常分为经验、思想方法和行为意志。这三个内容构成了个体人的个性。
只有思想和原意识的协调与统一,才能产生完美而愉快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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