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15种避孕酷刑,其中采取喝水银的方法避孕、用砒霜等毒性药物避孕、含铅打铁水避孕、用动物粪便做成避孕药、服用“凉药”避孕等这几种避孕方法确实害了不少女人。
1、采取喝水银的方法避孕
水银的确可以避孕的,但水银有剧毒,也许可能喝少量的不会死人。四千多年前的中国妇女,在喝的茶水或日常食物中放入少量的水银来避孕,据说效果很好。据现代科学研究,大剂量水银会致人死亡,但是小剂量却可以杀死腹中的胎儿。
水银可引起女性月经失调、大脑损伤、肾功能衰竭以及不孕症等。
2、用砒霜等毒性药物避孕
在中国古代,青楼妓女是用中药里的某些毒性药物来避孕的,还有用砒霜避孕的,虽然这些药大剂量的是使用会致人死亡,但是小剂量的使用却可以杀死腹中的胎儿,因此,采取这样方式避孕的妓女是永久性地、不可逆转地终身不孕,往往是在刚开始做妓女时,老鸨给其偷偷下药。
3、含铅打铁水避孕
古希腊人认为,打铁水也可以作为一种避孕工具。尽管不知道是什么人发明这种方法的,但打铁水中含铅却是事实。一战期间,那些在含铅工厂工作的女性,患有不孕症的比例异常高。科学研究发现,打铁水可以引起神经疾病、肾衰竭、昏迷,甚至死亡。
4、用动物粪便做成避孕药
三千多年前的古埃及人,能够造出金字塔和木乃伊这样的杰出作品,那么找到控制生育的方法也不足为奇。据说,古埃及人认为鳄鱼、大象等动物都具有神秘力量,因此动物粪便也被用到了避孕药方中。事实上,由于这些动物粪便具有高度酸性,的确具有一定的杀精作用。
5、服用“凉药”避孕
古代并没有百分之百有效的避孕措施,据说,韦小宝就是避孕失败的产物。过去许多青楼女子在从良后,都是终身不育的,就是长期饮用破坏生育能力的一种汤药,以致绝育,说是服用被称作“凉药”的一种可以避孕的药,也含有麝香的成分,会影响生育,但不一定绝育。
1刑舂
俗称骑木驴。关汉卿《窦娥冤》提到:“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西游记》中的李彪也被钉上木驴。小说中的“骑木驴”刑罚一般对象为判处凌迟的罪犯。《水浒传》里有一段文字:“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但这种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
所谓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样式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
繁杂样式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2拶刑(拶:zǎn)
又称拶指,中国古代一种夹手指的肉刑,一般用于女性。
用刑时用绳索穿系着五根小木棍夹住手指,行刑者用力拉紧绳索,轻者皮开肉绽,重者指骨可能被夹断。官府常用此刑对女犯逼供。刑具叫做“拶子”。
据说,行刑时衙役先把拶子朝地上一摔,吓唬受刑的犯人。然后命令犯人跪地双手合掌,向上高举过头顶,不让犯人看到自己受刑的双手,再把刑具套上犯人的指缝之间,夹在大拇指以外四对手指的指根部位,拉动绳套收拢木棍,挤压犯人的手指,造成剧痛。而犯人看不到受刑的双手,会加强用刑的效果,更快失去抗拒的意志。
行刑时两个衙役在犯人左右两旁收绳,一个衙役在犯人身后扯着犯人头发,防止过度挣扎。还有是 “敲”,是把拶子收紧后,把绳套绕在拶子上绑牢,用木榔头敲打拶棍的两头,使拶棍在指根间来回移动,摩擦被夹紧的指根表皮,加重受刑者的痛苦。所以“敲”也叫“撺梭”。敲得多了会使指根脱皮溃烂,痛苦非凡。
3杖刑
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赐死
死反而是这五个里面最为相对轻松痛快的一种
无话可说。
5幽闭
最早见于《吕刑》。孔安国注“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一句为:“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
幽闭执行的方法没有官方的史料记载。流行的说法包括:
将人永远囚禁于深宫之中。
切除卵巢或输卵管。但在医学不发达的古代,如此操作的死亡率会很高。
人工造成子宫脱垂。但似乎缺乏解剖学的依据。
闭合其生殖器。鲁迅表示“绝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
在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pìn hù),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孕宫,有人认为是产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幽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私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历史上针对古代女子有很多种刑法,具体应该如何分类?各位, 这个话题非常好。首先,它涉及到的是历史类的话题,属于社会热点话题,比较接地气,也比较能引起大伙儿的共鸣。其次,这个问题具有科普的性质。我们知道,作为文字工作者,其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阐述事实,澄清谬误,引领社会舆论,起到为大众发声,为正义呐喊的作用;第二,文字工作者应该宣扬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正能量。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文字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自己具有传道、解惑的职责,为百姓做好科普工作,是我们的应尽职责。今天的话题,正是具有科普价值的,所以是个好问题。小编就来聊聊这个话题。历史上,针对女子的刑法,具体可分为三大类。首先就是杖刑。每一次我们在看各种各样的古装剧都会发现,如果有丫环或者说宫女犯了错的时候都会被拉出杖毙。其实最早杖毙这个词还是慈禧太后发明出来的。
第二类是扎针。这种刑法是拿一根根非常细长细长的针,扎过我们的手指和脚趾。而且不会留下丝毫的痕迹,甚至连一丝一毫的血迹都不会留下。这样等到乾隆回来以后就不会太过于注意。要知道每一根手指都是连着我们心脏的,如果说不小心被针扎破了,真的是非常的疼痛。又加上古代的女子,她们每天都是要绣花的秀,各种各样的手绢和手帕。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如果说把手指戳坏了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办法拿住针了。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令妃再也不去绣手帕的一个原因。第三类是浸猪笼。就是指那些出了轨或者说偷情的女人被别人发现了以后都要放进一个竹草编织的笼子里,然后放石块让她们慢慢的沉入河底。这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草草的就可以了结,不得不说古代人真的是不尊重人的生命。好在的是现在古代已经成为了过去,而现在的女性真的是在家里地位都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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