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情感障碍是否负刑事责任

双向情感障碍是否负刑事责任,第1张

法律分析:是要负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免责是对那些丧失自知力的人而言的。所谓自知力,就是自己认识自己的能力,双向情感障碍。只是躁狂抑郁的情绪障碍,自知力是完好的,所以是正常法律责任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双向情感障碍打人违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审被判死刑,小编认为合理

2020年6月4日,杀害24岁实习女律师的犯人终于二审被判定死刑。这是应该的,但似乎判决有点晚,速度不快,浪费时间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和行政资源。2019年5月发生的杀人案,同年10月一审宣判死刑。犯人提起上诉。2020年6月才二审宣判。

估计是这个疫情耽搁了审核进度。现在又是和平年代,一切都按部就班,显得对犯罪分子审判行动迟缓。这要是在战争年代还能这样吗?真要是这样,会把正义方拖死,也许那时人在监狱生命最安全!

男子街头捅死24岁实习女律师对死者颈脖连刺数刀

我们再来回忆一下犯罪经过。犯人万某弟,于去年5月买了尖刀,平白无故对大街上行走的路人要发动攻击。正好是三人步行走来。走在中间的正好是24岁沈某某实习女律师。犯人从背后用尖刀在女律师的脖子上砍了几刀砍死。

公安捉拿归案,经鉴定万某弟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犯人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没吃药,专杀漂亮的女人。对犯人审判了,何时枪毙呢?又是一个过程,不知耗费多少时间。想当年1983年严打时,那是从严从重从快,很快刹住了女人难走异地的窘迫。当前疫情特殊时期,我们只得耐心正常理解。坏人终究受到了法判。

就在江西南昌的红谷滩,24岁漂亮的实习女律师被人当街捅了数刀,无辜毙命。杀人凶手竟然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杀人理由让人震惊,他因为找不到老婆心烦想去死,又不想一个人死,便想找个漂亮的女人一起死!

这个年轻的姑娘叫沈芸,她毕业于上饶师范学院的政治和法律学院,并且一次性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立志当一名优秀的律师,正当她踌躇满志的来到律所实习的时候,可却不曾想过自己花样般的年纪就这样被嘎然停止了。

不是在晚上,是在她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不是独行,她和一起的2位女同事并肩而走;没有穿着裸露,她穿着很得体。可厄运并没有因此而避开,却因为她长的漂亮而朝她降临。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犯罪嫌疑人万小弟随即被警方控制,但是据调查他患有双向情感障碍,但是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因此被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处以死刑。

当听到判决结果后,沈父说,他们家永远不是赢家,他心爱的女儿再也不会回来了!父女痛失爱女的悲怆之情无人理解,她们和女儿没有任何错误,却落得如此人生!作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万小弟应该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可他的家属不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么?明明知道他有暴力的倾向,还让他像正常人一样外出生活,他偿命了理所应当,可是那无辜的生命,对社会富有贡献的人就这么无理由的被他杀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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