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度时报》报导,当地时间4月21日,印度古吉拉特邦3名小伙依次被警察拘捕。据了解,这3名小伙合作经营强制劫走了村内的一名年轻女子,并将她轮流凌虐摧残致死。据报道,事儿产生在古吉拉特邦阿默达巴德地域。当地时间星期日(4月18日),警察在阿默达巴德老城区的郊外地域发觉了一具年轻女尸。被害女人的衣服裤子被别人扒掉,且她的头部和大腿根部等好几个人体部位都是有很多伤疤。
历经调研,警察确定了这名女人的真实身份。据了解,这名女人今年已经25岁,她和她的老公全是日结职工,平常靠做一些散活维生。除此之外,二人还育有两个幼年的小孩。当地时间周六(4月17日)中午5点上下,这名女人独自一人外出去上班,但走在路上却碰到了3名小伙,并被这3名小伙强制拉走。
依据警察信息,这3名小伙各自叫拉朱·索兰基(RajuSolanki)、伊姆兰(Imran)和沙基尔(Shakil),她们全是住在周边地域的住户。当地时间周六(4月17日)中午,索兰基、伊姆兰和沙基尔合作经营强制将这名女人拖到索兰基家里,强制给她灌了药,随后轮流凌虐和摧残了她数钟头。为了更好地避免 这名女人的嘶嘶声被周边住户听到,她们还用一块手帕塞到了这名女人的嘴唇。
更骇人听闻的是,这3名小伙还拍下了全部凌虐全过程的视频界面。完过后,这3名小伙将这名女人的遗体扔到周边的郊外地域。而另一方面,因为这名女人一直没有回家了,她的亲人赶到警察局举报。当地时间星期日(4月18日)早上,当警察寻找这名女人的遗体时,她的头部和大腿等位置都铺满了伤疤,衣服裤子也被别人扒掉。
警察接着在周边地域进行了调研。在实地调查中,拉朱·索兰基最开始向警察只能认了罪,他另外还将此外2名共同犯罪者伊姆兰和沙基尔也供了出去。截止当地时间4月21日,警察早已依次将这3名小伙所有拘捕抓捕归案。她们被测蓄意谋杀、绑架罪等多种罪行,将于以后到庭宣判。大家怎么看呢?
安徽一名女子在一辆迪奥车内被暴打,而且衣服全部被扒掉了,那么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到底是什么呢?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现场有大量的群众目睹了这惊险的一幕,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马路边,只见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女子走到迪奥车旁边,打开车门,不管三七二十一,对着第2车上的年轻女子就是一阵拳打脚踢,而且这个女孩子的衣服几乎已经被扒光,所以他躲在车里面根本就不敢出来,坐在车上的女子被黑衣女子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于是有一名男子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站在车旁告诉黑女子,你不可以在路边打人,但是这名黑女子仍然不依不饶,她一边继续殴打车内的女子,一边向人人群解释他为何打这么多名字的具体原因。
原来车内的女子是黑女子丈夫的小三,所以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是原配殴打小三,可能实在气不过了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白衣女士带着自己的儿子和黑女子的丈夫约会,正好被原配逮个正着,所以黑女子一气之下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这件事情是情感纠纷,所以警方正在处理当中,其实我个人觉得对于这件事情证明,黑女子应该找他的丈夫理论,而不是去殴打小三,这件事情不可能无缘无故会发生,他的丈夫也有一定的责任,不应该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他的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吓到孩子。
当然我们也不知道迪奥车内的女子到底知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了,如果知道的话那么他的行为确实很过分,为什么要去和有夫之妇在一起,他的这种行为属于破坏别人的家庭,希望这名女子能够早日醒悟离开这样的渣男。
此次事件并非司机有意“扒光”对方衣服,而是两人发生撕扯女生衣服不慎脱落。从该事件中看出摩的司机的咄咄逼人,围观群众的冷漠态度和网上传播带给被害者的二次伤害。
因为4元车费引起的一场骚乱在广东某交叉口围了一群人,穿过人群能看见一名女子衣服被扯坏与一名司机发生争执,女子想要离开可司机却不断纠缠着她。
两人之间并非情侣关系,而是陌生的司机与乘客关系。事件起因是女子晚上打了一个摩的,下车后司机表示女子少支付四元钱。
两人之后便因为这四元钱发生了纠纷,女子想要离开,司机就拦住女子,两人在拉扯间女子衣服不慎滑落掉。女子发现衣服脱落后感到十分尴尬想要迅速离开,但司机却不依不饶,坚持让女子支付少给的四元钱。
两人的争执声引来很多围观群众的驻足,看见女子如此狼狈有人便拿出手机录下这一幕,还将视频发布到了网上,期间还有群众对女子进行嘲讽或语言上的戏谑。
很快这段视频在网上疯传起来,被很多人转发。还有不知原委的大V添油加醋,为了流量扭曲事实,无形中对女子进行了二次伤害。
司机咄咄逼人,群众冷漠拍摄在此事件中最大的争执是女子少给的4元车资费用,有人觉得大部分摩的司机都很黑心,刚开始对车费都是模棱两可不说清楚,等到地方又临时加价。
女子可能并不是故意少给车费,可能是对司机胡乱加价感到厌烦,所以执意不支付多出的车费。还有的当地人表示女子可能是外地人,一般本地人都会选择坐出租车比较安全。
其实这四元钱谁都能拿出来,女子衣服被撕扯坏的可不止四元钱。对于一个女人在大庭广众下如此出丑,比打她还要难看。
司机看到女子衣服滑落不仅不放手,还执意拉着女子要钱,这种行为实在太无理。哪怕不知怜香惜玉,也要知道什么是同理心。
更让人感到糟心的行为是围观群众的冷漠,一个女人如此狼狈,群众不但不帮助她还拍摄隐私视频发布到网上。更有甚者出言戏谑女子,完全不顾及对方的感受。
当时哪怕有人上前拦一下司机,可能女子也不会遭受如此大的羞辱。手机是能帮助我们记录生活,但不是传播“犯罪”的工具。想要打造和谐社会就需要群众集体的力量,而不是冷眼旁观事不关己,更不是火上浇油给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为了流量歪曲事实,良心何在?该事件受到疯传后很快引起某些大V的关注,为了吸引眼球不惜用十分过分的标题说明此事。随后此事再次酝酿,好在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并对此案进行了调查。
目前该案中的两名涉事人员已经接受调查,为了保护双方隐私并未公布调查结果。在调查中也证实女子的衣服并非司机“扒下”的,而是在撕扯中脱落的。
网络就像一个大染缸,很多事情和人在里面过了一遍便失去了真伪。背后的发布者随意曲解事实,让被害者受到再次伤害。
网络暴力不知道带走了多少人的生命,他们并非大奸大恶之人,却成为网民的谴责对象。这些背后除了网民的宣泄,还有背后发布信息者的推波助澜。
好在此次事件被有关部门制止,才没有让两名涉事人员遭受网络暴力。很多时候遇见事情不能光看表面,更不能断章取义,当吃瓜群众也要保持理智。
尤其是这种隐私视频,更不能随意传播。如果让女子再次看见她赤裸上半身的视频,她的心理负担该多受折磨,万一不堪重负轻生了,扩散者良心能安稳嘛。
而且未经他人允许非法上传视频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请文明观看,理智录像,尊重他人的隐私。
综上所述一场因为4元钱引起的“热潮”,从此事件中能看出人性的冷漠和网络传播的不文明。为了构建和谐的网络世界,大家要理智吃瓜,不造谣,不乱传播。
明朝时,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从明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到明末的张献忠,不少人都用过剥皮之刑。朱元璋开国之初,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用法峻苛,“剥皮揎草”就是他的一项重要发明。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有官员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礼土地神,若需要对某人实行剥皮就在这里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1。洪武年间,宫中的太监犯了死罪应当处死者,一般都不用斩首,而是凌迟或者剥皮。朱元璋的宫禁甚严,太监如果有娶妻者,也要处以剥皮之刑:明初开国功臣蓝玉被处死之后也剥了皮,朱元璋还下令把他的皮传示各省。因为蓝玉的女儿是蜀王妃,蜀王朱椿就把蓝玉的皮保存下来。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他看见端礼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华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蓝玉。 朱元璋剥皮的手段传给了他的子孙。他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赶走了侄子建文皇帝,占了南京,对忠于建文帝的朝臣进行了残酷镇压,景清和胡闰都是被剥了皮的。景清刺杀朱棣未遂,被捕后骂不绝口,朱棣命令剥了他的皮,“草椟之,械系长安门”。胡闰是被缢杀的,然后用灰蠡水脱他的皮,剥下来,揎上草,悬挂在武功坊示众。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赵鐩(即赵疯子)谋反,兵败被俘,同时起事的陈翰、贾勉几、庞文宣、郭汉、宋禄、孙玉、朱仓、孙隆、张富、李隆、孙虎等共三十七人也先后被俘,一齐带到京师午门,朱厚照下令把他们全部处死,并将为首的六人剥皮。当时法司官员启奏说对剥皮之刑曾有祖训让禁止,正德皇帝不听,又下令把剥下来的六人的皮制作成马鞍镫,他有时出行,就骑坐这备有人皮鞍的马。 嘉靖年间,著名抗倭将领汤克宽率兵平定海寇,将海寇首领王艮俘获处死,把他的皮剥下来蒙作鼓面,叫“人皮鼓”。这鼓放在北固山佛院内,后世不少人都见过它。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响亮,据说因为人皮比牛皮纹理厚而没有牛皮结实,所以它的声音不如牛皮。明初洪武时,韩观任两广提督,杀人成性,曾剥人皮作成坐褥,这人皮剥得非常完整,耳目口鼻俱全,把它铺在座椅上,人脸正好在椅背上,头发披散在椅后,韩观升帐就坐着这人皮,以示威严。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当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而且,魏忠贤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有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人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感到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当天夜里,众人都在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举着火把照了照每人的面孔,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也逮了去,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和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一使衣装鲜丽的显官,正是魏忠贤。魏忠贤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入取来熔化的沥青2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幅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明末张献忠将人剥皮的事例很多。他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对明朝统治者的虐政实行农民式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他大概是因为亲眼看到了蓝玉被剥的人皮,所以他也对明朝的官员予以剥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曾经使用过的剥皮手段,而且还有不少独出心裁的花样。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目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3当时成都府彭县有个叫龚完敬的,本是崇祯十年(1637)进士,崇祯十六年(1643)因死了父亲回原籍守孝,张献忠占领成都后他表示降顺,被授予官职,但他心里不愿背叛明朝。张献忠想杀他,把他的仆人抓来问龚完敬每天在家中干什么。其中一个叫龚应登的仆人说,完敬每天五更时起床焚香祷告,不知祷告些什么,每天退朝回来只是叹气,不说一句话,过节时给祖宗绕纸后,记账单下只写乙酉字样,不书大顺年号,等等。张献忠听到“不书大顺年号”这一句,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把龚完敬拿下,推出朝门,活活剥皮,并把剥下的人皮揎上草,晓谕四方。龚完敬的弟弟龚完淳、龚完敬熙及家属婢仆共一百余人同日处死。 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后来投降了南明,被永历帝朱由榔封为秦王。他也是个惯剥皮的能手。永历六年(即顺治九年,1652),孙可望杀了陈邦传,并剥下他的皮传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历帝弹劾他“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就向孙可望报告,孙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张应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绑在朝门外,又准备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不一会,张应科站住右边角门台阶上,传达孙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张应科又指使从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