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棍\钉指等在最后)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缢 首
我国古代初时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凌迟”酷刑,亦作“陵迟”,是指山陵斜坡逐渐低下,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称为“剐”。因其规例在千刀之上,“凌迟”还可通称为“千刀万剐”。唐律尚无“凌迟”,五代才特置。马端临《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但不常用。《宣和遗事》记章敦在越州时,专事惨刑,有“刀掊”、“钉手足”、“剥皮”、“斩颈”、“拔舌”,但不见“凌迟”。元代“凌迟”载于法典刑律,具体行刑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迟”用语频繁起来,较为典型的是明代《瑞严公年谱》、《渔樵话郑本末》,其中对“凌迟”的详述,使人见其具体步骤——
“凌迟”时搭起一座棚子,棚前竖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刽子手手持磨得锋快的铁钩、利刃,三声炮响后便开始,规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剐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条一缕,密麻丛集,犹如刺猬。初动刀时,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血都从这里流出去了。“凌迟”后将受刑者五脏、躯体、头都吊在杆上示众,监刑官舞红旗,策快马,飞驰宫中,向皇帝报告刀数……
对犯人采取这样厉害的“凌迟”,是因明初朱元璋就执刑甚严,当时官员们竟用鸠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以免受酷刑折磨。据《明史》、《明实录》,当时刑法无所不用其极: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脑为能事,朱宪逼奸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还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或让受刑人吃自己儿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国桢《涌幢小品》说两广都督韩观杀人成性,竟用人皮当坐褥,吃人眼。夏允彝《幸存录》说一徐姓术士,因骂魏忠贤被捕,手足被钉在门板上,遍体浇上沥青,用椎敲,一会儿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记》中的有关记载更让人惨不忍睹:
高皇恶顽民窜逃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泥埋其头,十五并列,特露其顶,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背悬之。有“称竿”,缚置竿彼末,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执行起来也十分残酷。如《诏狱惨言》,记叙明代镇抚最为普通的五种刑具:一种是“械”。坚木制成,长一尺五寸,阔四寸多,中凿两孔,着臂上,就是受刑时也不脱,杀人最便利。一种是“镣”。铁制,又称“锒铛”。长五六尺,盘左脚上,因右脚受刑不方便。
一种是“棍”。杨、榆木制成,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似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绳束其腰,二人踏绳的两端,使受刑人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脚,一人负之背,使不得伸缩。
一种是“拶”。杨木制成,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两端,随即用棍左右敲,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种是“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这几种刑具,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来简单,但用起来极苦,如明人所说:“棍则痛入心脾,每一下着骨,便神魂飞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纪实》叙杨涟、魏大中等“六君子”在狱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经腐烂了,只得用帛急忙缠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镣、棍、拶、夹棍等刑具同时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称为:“五毒备具,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许多来到中国的外国人,给他们感触最深的就是这几种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尔《中国纪行》说中国犯人在监狱中:
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被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被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100码长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带着镣铐和链子的犯人,被强力推进高度只有一臂长,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笼子里时,“为了关上笼子把他的头压低到和四肢挤在一起,好像没有骨头的一堆肉塞在笼子里,打开笼子后,这个人带着链子和镣铐被拉上来时,使我们吓掉了魂”。
克路士《中国志》这样说道:犯人“把指头放在棍里,然后使劲拉绳子使骨头嘎扎作响”,“足刑很厉害和痛苦,刑具是两块方木条,约四拃长,一边用一根绞链连接。他们拿绳系在另一侧,足踝夹在中间。他们用槌子打木条头”。
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记载:
官员一声吆喝,五六名刽子手就扑向可怜的犯人,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裤子。他这样面朝下爬着,一名刽子手紧紧按住他的脚,另一个按头,再一个高举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劲打他大腿后的肉,直打到叫住手为止。他们每打五下,便转过身子好打另一边。这时候,另一名刽子手跪着大声报打的次数,那简直太野蛮,挨过六十下的人难逃一死。
这三位外国人看到的只不过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残酷了!这些酷刑一般来讲,主要是对下层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者。清嘉庆八年(1803),因刺嘉庆而被当场捉住的内务府厨役陈德,在审讯时就已经是彻夜熬问,拧耳跪炼,掌嘴板责,刑夹押棍……经嘉庆亲审,陈德被处以“凌迟”。据燕北老人《清代十三朝宫闱秘史》载:
执行时,从陈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鱼鳞形状。然后再右臂,再胸和背。一开始还见血,过一会儿血流尽了,只流黄水。当割完上身时,陈德忽然张开眼睛叫道:“快些。”监刑者却说:“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剐陈德!
以仁义自我标榜的嘉庆,对“大逆不道”者是从不心慈手软的,对陈德的“凌迟”,充分暴露了统治者对反抗者所能够采取的极端的报复手段。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阶级斗争与压迫”来概括,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像晋灵公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巢;王元吉当街而射,观人避箭;妲己置虿盆,观其楚毒以为乐;齐后主置蝎浴斛,令人裸浴,观其叫号则大喜……这些并没有直接刑事缘由的酷虐之刑,并不是阶级的、政治的影响,而是一种野蛮的文化观念的表示。《通典》记录北齐时对滥劣秀才饮一斗墨水的惩罚,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描绘了所谓的“炮烙”:“约高二丈,圆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里边用炭火烧红”,人被剥去衣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骨消,尽成灰烬”。但此酷刑并非用于反抗的平民,而是对付臣僚。徐学聚《国朝典汇》说嘉靖年间朱观*戏无度,常使男女裸体群浴,无复人礼,“左右有阴议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这表现了一种残忍的文化心态。而东林党人左光斗,也受“炮烙”,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说他“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这却是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所造成的。
所以,对酷刑要具体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单纯为摧残皮肉而设,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录》记述朱元璋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这一惨无人道的酷刑,从本质上讲是统治者企图以残忍手段奴役下属的意识的投影,但它冠冕堂皇地归入了法制的轨道之中,这在客观上对贪污受贿的官员还是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的,就像历史学家分析的那样:明初吏治之所以较好,这与朱元璋常用、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关系。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古代统治者将酷刑的主要目标定在平民百姓身上,这一现象在清代尤为突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真实地记述了道光年间四川的酷刑:监狱里的犯人,有的装入笼内,一日而毙,有的则用锅煮,“惨酷不可言状”。如捉到造反的“匪”,不问真伪,先打400小板,还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讯供,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脑裂骨折……由于酷刑滥施,甚至错捉入狱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清代刘省三所写的公案小说集《跻春台》,其中有一篇《双冤报》,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这对男女表亲,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钉竹签十指鲜血喷,痛得奴死去又还魂。不招供太爷刑法狠,招得来又辱了先灵。……不得已把供来招认……这一阵夹得魂飞尽,痛得我屎尿一齐倾。想不招表嫂已招认,要辩脱除非问阎君。因奸*谋毒表弟,大老爷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还挖空心思,不断在刑具上“推陈出新”。李伯元所写的《活地狱》,就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于刑具的厉害而造成的残酷景象:如,“一双铁鞋,放在火里烧红,着在脚上,这叫‘红绣鞋’”。其实这是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的义子许显纯发明的“红绣鞋”的延续。还有“过山龙”,“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犯人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所说的万历时福建某官府中盘在犯人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审讯犯人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残酷,这是一个总的趋势。
再如行刑时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狱》中已出现了铁板子,用它打人,“打上十几板子,大腿上的肉都会一片片的飞起来,连肉带血飞的满处都是。等到打至十几下,肉已飞完,便露出骨头。他此时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却用板子横在大腿上乱敲,砍的骨头壳壳的响。有的还将骨头打开,骨髓标出来好几尺远……”
通过打板子这一在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人们看到的是残酷!这也正是李伯元创作《活地狱》的用意,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门像地狱一样……
李自成(1606-1645),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党项族。原姓拓拔,原名鸿基。以西夏党项族李继迁为太祖。世居陕西米脂李继迁寨。 童年时给地主牧羊(一说家中非常富裕),曾为银川驿卒。崇祯二年(1629年)起义,后为闯王高迎祥部下的闯将,勇猛有识略。八年荥阳大会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声望日高。次年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十一年在潼关战败,仅率刘宗敏等十余人,隐伏商雒丛山中(在豫陕边区)。次年出山再起。 十三年又在巴西鱼腹山(腹一作复)被困,以五十骑突围,进入河南。其时中原灾荒严重,阶级矛盾极度尖锐。李岩提出“均田免赋”等口号,获得广大人民的欢迎,散布“迎闯王,不纳粮”的歌谣。部队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农民战争中的主力军。崇祯十六年(1643年)在襄阳称新顺王。同年,在 河南汝州(今临汝)歼灭明陕西总督孙传庭的主力,旋乘胜进占西安。次年正月,建立大顺政权,年号永昌。不久攻克北京,推翻明王朝。由于起义军领袖犯了胜利时骄傲的错误,迫害吴三桂的家属。逼反吴三桂,满清贵族入关,联合进攻农民军。他迎战失利,退出北京,率军在河南,陕西抗击。永昌二年(1645年)在湖北通山九宫山考察地形,李自成神秘消失,李自成余部降清后,又反叛满清,继续抗清斗争。
生平
李自成,万历三十四年(1606)八月出生。自成出生在米脂河西200里的李继迁寨,距他的老家长峁鄢60多里(两地现均为横山地)。李自成的祖籍是米脂县李家站,在米脂县殿市镇有个村落,名叫李继迁村,当地人也叫做李家站,村里的人代代口口相传,是李继迁的后人。
李自成先祖由甘肃太安迁入陕西省米脂县李家站(西夏李继迁兵站)居住其祖父李海因生活所逼,迁至原米脂地长峁村(现属横山县)人们所说李自成“生在李继迁寨,长在长峁村”,即指的是这段事。《米脂县· 李自成族裔考》中记载到:"自成籍本县太安里二甲,世居北乡,距城七十里海会寺沟之李家站。"
《米脂县志》记载:“米脂李姓,分太安里二甲李氏和永和石楼李氏。一支是太安里二甲,李自成家庭属太安里二甲,明代前由甘肃太安里迁徙来。而另一支李氏是由山西永和石楼县迁移到米脂的,二支李氏不属于同宗同室。太安里二甲的李氏,是一大族,遍及米脂城乡各处。”
李自成家庭属太安里二甲,明代前由甘肃太安里迁徙来到李家站。而这个李家站正是当年党项拓拔平夏部从甘肃东迁后居住的地方。
兵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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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少年喜好枪马棍棒。父亲死后他去了明朝负责传递朝廷公文的驿站当驿卒。明朝末年的驿站制度有很多弊端,明思宗在崇祯元年(1628年)驿站进行了改革,精简驿站。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失业回家,并欠了债。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后由亲友救出后,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1629年)二月到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当时,杨肇基任甘州总兵,王国任参将。李自成不久便被王国提升为军中的把总。同年在榆中(今甘肃兰州榆中县)因欠饷问题杀死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发动兵变。
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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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1630),李自成率众投农民军首领不沾泥,继投高迎祥,号八队闯将。
六年,在农民军首领王自用病卒后,收其遗部2万余人。后与农民军首领张献忠等合兵,在河南林县(今林州)击败明总兵邓玘,杀其部将杨遇春,随后转战山西,陕西各地。
七年,连克陕西澄城,甘肃乾州(今乾县)等地,后于高陵,富平间为明总兵左光先击败。
八年,与各路农民军首领聚会河南荥阳(一说无此会),共商分兵定向之策。遂转战江北,河南,又入陕西,在宁州(今甘肃宁县)击杀明副总兵艾万年等。旋在真宁(今正宁西南)再败明军,迫总兵曹文诏自杀。
九年,在高迎祥被俘杀后,被推为闯王。领众“以走致敌”,采取声东击西,避实击虚的战法,连下阶州(今甘肃武都),陇州(今陕西陇县),宁羌(今宁强)。旋兵分三路入川,于昭化(今广元西南),剑州(今剑阁),绵州(今绵阳)屡败明军,击杀明总兵侯良柱。
十年冬,围攻成都多日未克,后折师梓潼迎战明总兵左光先,曹变蛟失利。遂分道返陕,移师潼关,遭明军伏击,将卒伤亡散失甚众,率部将刘宗敏,田见秀等18骑隐伏于陕西商,洛山中。不久,亲赴谷城(今属湖北),获取为明廷招抚的张献忠资助。
十二年,与复起的张献忠合兵破竹溪,移师截断明军粮道。后协助罗汝才于香油坪击败明总兵杨世恩部。
十三年,为明总兵左良玉败于房县,重入河南,破永宁(今洛宁),斩万安王朱采�。与当地农民军首领一斗谷合兵,众至数十万,攻克宜阳。进至卢氏,得牛金星,宁献策,用为谋士。纳李岩均田免赋建策,深得民众拥护,有歌谣“迎闯王,不纳粮”(《明史李自成传》)。
十四年春,移师围洛阳,得守军策应破城,执杀福王朱常洵。旋挥师围开封,数攻不克,南走邓州,与脱离张献忠的罗汝才合兵,众号百万。后乘明军四路向河南新蔡,项城调集,遣精兵于途中伏击,致明军阵乱败逃,执杀明总督傅宗龙于项城
1634年后金军第二次入塞。1635年高迎祥、张献忠、老回回、罗汝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射塌天、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顺天王等十三家七十二营起义军在河南召开“荥阳大会”,李自成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方略。会后高迎祥、张献忠率部攻下南直隶凤阳,掘明皇室的祖坟,焚毁朱元璋曾经出家的“皇觉寺”,杀宦官六十多人,斩中都守将朱国相。张献忠与李自成不合,乃分军东走。
1636年后金改清。清军第三次入塞。高迎祥进攻西安时兵败被陕西巡抚孙传庭杀。李自成便被推为“闯王”,继续征战四川、甘肃、陕西一带。
崇祯十年(1637年),杨嗣昌会兵10万,增饷280万,提出“四正六隅,十面张网”策略,限制起义军的流动性,各个击破,最后歼灭。此举在二年内颇见成效。张献忠兵败降明,李自成在渭南潼关南原遭遇洪承畴、孙传庭的埋伏被击溃,带着刘宗敏等残部17人躲到陕西东南的商洛山中。崇祯十一年(1638年)八月,清兵从青口山(今河北迂安东北)、墙子岭(今北京密云东北)两路毁墙入关,发动了第四次入关作战。杨嗣昌为贯彻其“安内方可攘外”的战略,力主与清议和,但遭到宣大总督、勤王兵总指挥卢象升的激烈反对。崇祯和战不定,急调洪承畴等人东去勤王,李自成竟大难不死。
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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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年张献忠在谷城(位于湖北襄樊)重新起义,李自成从商洛山中率数千人马杀出。1640年李自成趁明军主力在四川追剿张献忠之际入河南,收留饥民,郑廉在《豫变纪略》载李自成大赈饥民的盛况:“向之朽贯红粟,贼乃藉之,以出示开仓而赈饥民。远近饥民荷锄而往,应之者如流水,日夜不绝,一呼百万,而其势燎原不可扑”。自此李自成军队发展到数万,提出“均田免赋”口号,即民歌之“迎闯王,不纳粮。”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1641年1月)攻克洛阳,杀万历皇帝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从后园弄出几头鹿,与福王的肉一起共煮,名为“福禄宴”[1],与将士们共享。称“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之后在一年半之内三围省城开封未果,最后一次1642年黄河决堤冲毁开封。先后杀死陕西总督傅宗龙、汪乔年。10月在河南郏县败明陕西巡抚孙传庭。与此同时明朝对清朝战事不利,3月,洪承畴降清。11月,清军第五次入塞,深入山东,掠走36万人。
1643年1月李自成在襄阳称“新顺王”。3月,杀与之合军的农民领袖罗汝才。4月杀叛将袁时中。5月张献忠克武昌建立“大西”政权。10月,李自成攻破潼关,杀死督师孙传庭,占领陕西全省。1644年1月李自成在西安称帝,以李继迁为太祖,建国号“大顺”。
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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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七年(1644年)一月李自成东征北京,突破宁武关,杀守关总兵周遇吉,攻克太原、大同、宣府等地,明朝官吏姜瑞、王承胤纷纷来降,又连下居庸关、昌平,三月十七日半夜,守城太监曹化淳率先打开外城西侧的广甯门,农民军由此进入今复兴门南郊一带。三月十八日,李自成派在昌平投降的太监杜勋入城与崇祯秘密谈判。据《小腆纪年附考》卷4载,李自成提出的条件为:“闯人马强众,议割西北一带分国王并犒赏军百万,退守河南……闯既受封,愿为朝廷内遏群寇,尤能以劲兵助剿辽藩。但不奉诏与觐耳。”双方谈判破裂。三月十九日清晨,兵部尚书张缙彦主动打开正阳门,迎刘宗敏率军,崇祯皇帝在景山自缢,李自成下令予以 “礼葬”,在东华门外设厂公祭,后移入佛寺。二十七日,葬于田贵妃墓中。李自成入住紫禁城,封宫女窦美仪为妃。大顺军进城之初京城秩序尚好,店铺营业如常。但从二十七日起,大顺军开始拷掠明官,四处抄家,规定助饷额为“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2],刘宗敏制作了五千具夹棍,“木皆生棱,用钉相连,以夹人无不骨碎。”[3]城中恐怖气氛逐渐凝重,人心惶惶,“凡拷夹百官,大抵家资万金者,过逼二三万,数稍不满,再行严比,夹打炮烙,备极惨毒,不死不休”[4],谈迁《枣林杂俎》称死者有1600余人。李自成手下士卒抢掠,臣将骄奢,“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掠抢民财者也”[5]。四月十四日,西长安街出现告示:“明朝天数未尽,人思效忠,定于本月二十日立东宫为皇帝,改元义兴元年。”十三日,由李自成亲率十万大军奔赴山海关征讨吴三桂。
据说李自成进北京后,从宫中搜出内帑“银三千七百万锭,金一千万锭”,“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十?)两,镌有永乐字”(《明季北略》卷二十)。时人许重熙在《明季甲乙两年汇略》借谈迁之口谓曰:“损其奇零,即可代两年加派,乃今日考成,明日搜括,海内骚然,而扃钥如故,岂先帝未睹遗籍耶?不胜追慨矣。”但可信度并不高。计六奇认为:“予谓果有如此多金,须骡马一千八百五十万方可载之,即循环交负,亦非计月可毕,则知斯言未可信。” 据梁方仲估计,1390年至1486年,中国国内白银总产量只有三千万两上下。明亡前,虽有大量白银流入,但也只有四千五百万两。
覆灭
四月二十一日,李自成与驻守山海关将领吴三桂进行一片石战役。战至四月二十二日,吴军渐渐不支。吴三桂乃降于清朝摄政王多尔衮,两军联手击溃李自成,主将刘宗敏受伤,急令撤退。二十六日李自成逃到京城,仅三万余人,二十九日李自成在北京称帝,怒杀吴三桂家大小34口,次日逃往西安,由山西、河南两路彻退。临行前火烧紫禁城和北京的部分建筑,七月渡黄河败归西安,不久,弃西安,经蓝田,商州,走武关。由于南明弘光帝朝廷的建立和大顺军的节节败退,很多投降大顺的原明朝将领复投南明或清朝,李自成于是疑心日盛,终于妄杀李岩等人,致使人心离散。
顺治元年(1644年)十二月,清军出击潼关,大顺军列阵迎战,清军因主力及大炮尚未到达,坚守不战。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以红衣大炮攻破潼关,李自成采避战的方式流窜,经襄阳入湖北,试图与武昌的明朝总兵左良玉联合抗清,左良玉东进南京去南明朝廷“清君侧”征讨马士英病死途中。4月李自成入武昌,但被清军一击即溃。5月在江西再败,于1645年神秘消失。
其实很简单,人都会本能的维护自己的财富,非到万不得已不会交给别人。
人类也是哺乳动物普通的哺乳动物猎取到食物以后,除了可以给自己的孩子分享以外,连配偶也不允许随便占有。
雌性动物为了保住自己和孩子的食物,往往同外来争夺者做生死的搏斗。因为一旦食物被抢走,雌性动物和孩子就很容易饿死。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这个法则对于人类同样有效。
在封建王朝的末年,随着王朝的更替,会出现统治者换人的客观情况。
但是,统治者换人往往只是最高层的权贵集团受到一些影响。这些权贵集团主要指的是皇族成员,比如宋代的赵家、明代的朱家、满清的爱新觉罗和八大铁帽子王。而中高级官僚和财主往往影响不大,大部分王朝更替后这些官僚和财主大多可以保持财产。一些运气好的人物,甚至可以保持地位。
就像三国演义中,鲁肃曾经对孙权说的那样:如今我投降曹操,曹操理当送我回到故乡,品评我的声名地位,总还能做个小官,乘牛车,有随从,交游士大夫,慢慢升迁上去,也少不了做个州郡长官。而主公您迎降曹操,将把您作如何安置呢?凶多吉少,可能年性命都保不住。道理其实就是这样。崇祯时期那些大臣和财主,并不认为李自成来了以后,会把他们怎么样,只要他们决定效忠李自成。其实,这些大臣和财主,早就做好了两手准备,如果崇祯赢了应该怎么处理,如果李自成赢了怎么处理。
当时随着孙传庭汝州惨败后,明军关内最后的机动部队已经被歼灭,再也没有挡住四处移动的李自成农民军能力。这点,大臣们和财主们都心知肚明,崇祯已经必败无疑。
这种情况下,他们拿出自己的钱去赞助崇祯,岂不是铁定打水漂。这种傻事谁会去做呢?况且,崇祯此人的心里不好琢磨。明代官员的收入其实是有限的,他们大部分收入来自灰色收入。如果大臣拿出超出自己薪水的捐款,反而变相证明自己贪污,说不定先被崇祯杀掉了。
明代对于贪官,都是使用酷刑,有时候还要剥皮萱草处死。
这种情况下,谁又敢呢?
结果就是:结果首辅大臣魏德藻才出500两,其余大臣好歹象征性的出了几十两,还叫苦连天,要砸锅卖铁、卖房子买儿女,各种装样子。崇祯无奈恳求岳父周奎帮忙,极为有钱的周奎竟然也只出一万两。周皇后面子上挂不住,变卖私物凑了五千两,交给崇祯,算是自己父亲捐的。结果,这些大臣一共捐助不过约100万两,当然是不够军费开销冰山一角的。当时辽东的军费,一年最起码几百万两,还不是大规模战争,只是防御。
说起来,倒是老百姓还算不错。穷人有的连家底都捐出来,一个白发老人捐出毕生积蓄400两。
崇祯还封了那个老头一个锦衣千户的职位,想要让天下人看看。
可惜当时崇祯控制的北方地区,已经很有限了,大部分都是饿殍遍地,老百姓濒于饿死,哪里有钱捐款。
最终就是,崇祯筹集不到军费,无法阻止新的军队对抗李自成。
其实,崇祯已经尽了力。当时明朝已经到了末年,财政严重赤字,入不敷出。
据史料记载,崇祯上任后接了一个烂摊子,自己省吃俭用,宫女不够用了,也不敢扩招,他甚至把宫里的金银器皿、大殿里的铜壶都当掉了,充作军饷,还把宫里储存的人参等物品也变卖了。
可惜,由于每年巨大的军费开销,单靠节省开支是无用的。
有人问,崇祯为什么不把大臣们抄家呢?当时国家濒于灭亡,如果再将大臣都杀了,等于自寻死路了,不能抄家。
李自成攻打到北京的时候,禁军因缺少军饷、士气低落,加上城里流行鼠疫,基本一哄而散。
崇祯自杀而死,大臣们无动于衷,有的还巴结李自成,准备改朝换代做个一官半职。
知道,李自成可是土匪出生,同崇祯不同。
李自成让大将刘宗敏出面搞钱。
刘宗敏直接将这些人抓起来,施以酷刑,让他们交出财产:常用夹棍,夹棍上有棱,有铁钉相连,凡不从者,必将夹碎他们的手足,后者痛不欲生。刘还觉得力度不够,于是命人在门口树立了两根柱子,作为凌迟专用,犯人无不闻风丧胆。
这种情况下,大臣们和财主们将全部家产献出以求活命。
刘宗敏搞到多少钱呢?共获银七千万两,铸成银饼,约数万块,后来用骡车运至西安。
其中哭穷的周奎,家中超出现银52万两,还有奇珍无数,价值少数也有二三百万两。
崇祯哭求才搞到100万两,刘宗敏直接抄家搞到7000万两。
可以说,这些大臣聪明反被聪明误,或者说自作聪明。
不过换句话说,绝大部分人类都是目光短浅,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中国人尤其如此。
就比如抗战时期一些汉奸,是在1944年才开始做汉奸的。而当时连傻子都知道日本鬼子不行了,而汉奸为了眼前一点利益,不惜维护坐床。结果抗战胜利以后,这些汉奸杀的杀,关的关,一个没有好果子吃。
众所周知,古代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即天下是君王一个人的。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巩固王朝统治,统治者会严惩违法犯罪者。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女囚们的命运更加悲惨,难以言说,甚至是生不如死!那么女囚犯们在大牢里究竟会被怎样对待呢?
最早的时候,监狱是不分男女的。也就是说,男女囚犯会被关在同一个监牢内。对于女囚犯而言,这是十分丢尊严的一件事。
据史料记载,在西周时期便出现了监狱。这一时期的监狱建设得非常牢固,男女混住不说,待遇也是一视同仁,男囚犯要受的苦女囚犯同样得受一遍。
都知道女性的身体状况不如男性,自然对女囚犯来说更加难以承受。
后来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男女分开的监狱,
例如历史上的“永巷”。起初,这里只是宫女、嫔妃所住的地方。但是在内斗激烈的后宫,这里就变为了关押女囚犯的监狱。
在古代时,
一般情况下妇女犯罪不会被捕入狱,而是要被施以“笞杖”,就是用棍子打。在宋元时期,这一刑法更加残忍,必须要“去衣受杖”,也就是脱了衣服再杖打。
到了明朝时期,则是脱掉裤子再杖打。这一时期,女性所受到的不仅是肉体的痛苦,更是精神的摧残。在明朝时期,很多受了杖刑的妇女都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选择自尽而死。
众所周知,古代的女性是非常注重“贞洁”的,甚至连手都不能随意触碰。而现在却要公开脱了裤子接受杖打,可以说贞洁真的碎了一地,不仅是女性没有颜面,夫家也脸面无光。
另外,在明朝腐败风气比较重的一段时期,还演变出了一种更为恶劣的民间风俗。给大家举个例子吧,让大家能够更好的理解。
有一个村子里有两个女性,这两人闹有不快彼此经常吵架,引起了更大的矛盾。有一天,其中一位女性向当地官府行贿,举报与她有仇的那位女性与人通奸。
如此一来,县官便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将被告女抓到朝堂上来,直接宣布她犯了通奸之罪,要受到杖刑。在执行的当天,举报的那位女性还会叫来亲朋好友围观被告女性出丑。
这种行径为明朝专有,被称为“看打”。如果原告再花些钱,买通衙役,会下手更狠。在扒去被打女子衣物之后,原告还会找来一些流氓对被打女子做挑逗之举,极尽侮辱。
在受刑完毕之后,被打女性几乎都会自尽身亡。
如果所犯的事情稍微严重一些,则会被扒去衣物游街,以此来警告那些想要犯罪的女性。这个惩罚比起“去衣受杖”更让人难以承受。赤身裸体的游街,任由千夫所指。
这样的心里摧残,让犯了错的女性一辈子都要生活在阴霾之中。如果是没嫁人的女性很可能就再也嫁不出去了,而已结了婚的女性则会被休掉。
对于女性来说,这样的惩罚方式是没有人性的,丝毫不考虑她们的尊严。这也是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体现。
如果是犯了更大的错,被捕入狱,那么这辈子可以说就彻底的完了,会遭到牢头或者狱卒的凌辱,在奸*中度日。
在古代有着许多残酷的刑法,简直没有人性。例如大家所熟知的“凌迟、车裂、剥皮等”,这些一般都是针对男性囚犯的刑法。那么对于女性有没有什么残酷的刑法呢?当然有。
例如拶刑,这就是专门针对女性的一种刑法。这“拶”指的是夹手指,因此这种刑法又被称为“拶指”。
大家或许没有听过这种刑法的名字,但是在影视剧上大家可能都曾看到过。
例如影视剧《还珠格格》就曾有过这种刑法,剧中的容嬷嬷是一个恶毒的形象,曾经就夹过紫薇的手指,让她痛苦不堪。容嬷嬷所使用的刑法便是这种“拶指”了。
在唐宋之后,官府通常采用的就是这种“拶指”,用来逼迫女犯人招供。有一句俗话叫做:“十指痛归心”。要知道,女性的手指灵巧纤细,使用这种刑法对于女性的打击更大。
不仅是体现在痛苦的程度上,也体现在其他地方。古时候女性都是要纺针织布的,如果手指伤残了的话,这类细活就做不了了。
此外,还有一种刑法叫做“骑木驴”,这主要是对于那些不受妇道的女性使用的。
这木驴是特殊制造的,在驴背上有一根很粗大的木桩,非常尖。
女囚犯会被逼着坐到木驴上,这根尖木桩会穿入女囚犯下体,让她们痛苦不堪。另外,木驴还会走动,会带动背上那根木桩上下伸缩。很多女囚犯都经不住这样的痛苦,惨死在了木驴上。
不过,在古时人们是非常痛恨不守妇道的女性的。很多不受妇道的女性在被送往官府之前就被“浸猪笼”或者是“吊白绫”了。虽然也很残忍,但是比起“骑木驴”,这还算是轻的了。
在我们的印象中,只有男性才会被施以“阉割之刑”,古代的太监多数都是要阉割的。
其实女性也有阉割之刑,名字叫做“幽闭”,手段也非常残忍,让人看不下去。
主要是用木棍重重的击打女囚犯的腹部,让她们的器官脱落,从而失去交合的能力。
以上这些刑法都是专门针对女性的,实在是残忍至极。
在古代,女囚犯被判处死刑算好的了,至少能有个痛快的死法,不用被慢慢折磨至死。一般来说,被关入了大牢的女囚都难以再活着出来。就算是被释放,她们的声誉也毁了。
在那个时代,她们的社会地位本来就是最低的了,而现在又被刻上了“女囚犯”的标签,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们指指点点,一辈子都将活在阴影之下。
好在现在这个社会不再歧视女性了,社会地位与古时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就算现代女性犯了罪,也不用再受到那些“非人哉”的待遇了,而且出来之后也能重新开始,至少不会像古时那样一辈子被人指指点点。
太监李玉叫宫女们写字的剧情出自《如懿传》第45集
第45集:如懿洗脱冤屈
皇上命李玉给嘉贵妃送来一支步摇,嘉贵妃发现这步摇正是有红玉髓制成,而红玉髓并不名贵,嘉贵妃询问皇上为何用它来做步摇。李玉称孝贤皇后在时最不喜奢华之物,近日皇上思念孝贤皇后,才特意用红玉髓制成步摇,送给嘉贵妃。嘉贵妃听了十分欣喜。李玉又提起皇上命各宫都写下七宝的名称,嘉贵妃位分最高,自然从启祥宫开始。嘉贵妃命贞淑召集宫人,却被李玉拦住。李玉称贞淑也是启祥宫之人,也要写下。嘉贵妃和贞淑都变了脸色,嘉贵妃称贞淑是自己母族人,不识中原文字,可李玉并不答应。嘉贵妃只能同意。李玉亲自查看宫人们写字,发现贞淑写字十分丑陋,认为其中有蹊跷,将贞淑带走。嘉贵妃看到贞淑被押着,赶紧前来阻拦。李玉称皇上有过吩咐,谁的字写得最别扭,便要押过去瞧瞧,嘉贵妃也无能为力。贞淑跪在皇上面前,李玉称自己在贞淑的住处搜出一封未写完的家书,与方才写下的字迹完全不同。贞淑辩解自己方才心慌,字迹才潦草了些。随后皇上拿出两课红玉髓,称自己赐给贞淑两颗玛瑙,贞淑谢恩。皇上发现她不能分辨玛瑙与红玉髓,认为手串之事一定是她所为。皇上命人把贞淑关进慎刑司,换惢心出来,还称对贞淑哪里都可以用刑,唯独不能伤了手,之道她可以写出和皇贵妃一模一样的字。随后,皇上还嘱咐李玉去翊坤宫告诉如懿,自己等着她主持中秋家宴。嘉贵妃得知此事,十分愤怒,决心要将贞淑救出。惢心被抬出慎刑司,如懿十分内疚。惢心的腿伤得极重,痛苦不已。江太医为惢心医治后,称惢心被用过棍刑、鞭刑,伤口上被浇过辣椒水,所以化脓得厉害,更严重的是她的左腿被上过夹棍,小腿骨被生生夹断了,所以就算恢复了,以后也不能像常人一样走路。李玉想到嘉贵妃曾经告诉过慎刑司的人为求真相,不惜用重刑,才导致惢心受此折磨。如懿嘱咐江太医好生照顾惢心,江太医答应,并想如懿表示自己愿意求娶惢心,照顾她一生一世。如懿十分欣慰,表示自己一定会成全他们。一旁的李玉也嘱咐江太医一定要好好照顾惢心。嘉贵妃十分担心贞淑,身体也愈发不适。翊坤宫中,江太医亲自为惢心喂药,惢心让江太医不要可怜自己,江太医称自己是怜惜她。李玉发现了贞淑藏有几张如懿的临帖,这才发现了蛛丝马迹,贞淑终于招供自己模仿如懿的笔迹。可贞淑坚称自己是看不惯如懿跋扈,此事与嘉贵妃无关。皇上不相信贞淑一个人能做出这样的事,认为此事嘉贵妃脱不了干系,下令将嘉贵妃降为嫔位,禁足启祥宫思过,叫人将贞淑送回母国。如懿为惢心不平,皇上称这样是为了不让如懿受任何非议,这样她才能成为皇后。皇上说自己一直想封如懿为皇后,可如懿却并不在意流言,认为皇上其实是用惢心的腿换来自己的安心,换来别人对他所选皇后的认同。皇上希望得到如懿的理解,如懿向皇上请求将惢心赐给江太医,皇上答应。众人将嘉嫔的皇子带到撷芳殿,嘉嫔极力阻拦。李玉称这一切都是嘉嫔咎由自取,嘉嫔也无法保护皇子们与贞淑。嘉嫔去见贞淑,这时嬿婉告诉嘉嫔世子犯错,已经被押解到京城受罚,嘉嫔不敢相信。嘉嫔跪在养心殿前,求皇上饶了玉氏王爷。皇上下令将嘉嫔降为嘉贵人,要是她再闹一次,就再降一等,知道降到属人为止。嘉贵人指责如懿陷害自己,被如懿当场戳穿。如懿指责她怀着皇嗣还如此吵闹,这是把王爷看作比皇上和皇嗣还重。嘉贵人感到一阵腹痛,被送回启祥宫。如懿想自己回宫,凌云彻坚持护送如懿。如懿称自己并不在意皇后之位,而是在意皇后是否信任自己,而如今愿望恐怕难以实现。夜里,嘉贵人生下九阿哥,可九阿哥落地就没了气息。皇上不忍心责罚玉氏王爷,罚了他三年恩赏,将他发配回去。嘉贵人没了孩子十分难过,听说王爷即将离宫,连称自己要与王爷相见。嘉贵人跑到宫门前,可王爷只回头看了她一眼,便匆匆离去。嘉贵人决心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只要自己好好活着,就一定有再见到王爷的一天。
1、李自成进京后对待京城士大夫们采用的是:“拷掠助饷”;对百姓是军纪废弛、抢劫杀人。极端血腥,京城弄得一片白色恐怖;对未曾安稳的边关吴三桂,派降将去招降,占他的爱妾。哪有一点远见?哪有一点长久眼光坐天下的样子啊?分明就是一群穷疯了的强盗!过把瘾就死的气势一显无疑。北方局势不可收拾之后,不思改正过错。败退出京后,放火烧城,沿路烧抢,乌合之相暴露无疑。这下更快了,直奔死亡而去了。
2、王莽为西汉外戚王氏家族的重要成员,其人谦恭俭让,礼贤下士,在朝野素有威名。西汉末年,社会矛盾空前激化,王莽被朝野视为能挽危局的不二人选,被看作是“周公再世”。但是到了后来,他起而夺权,到了晚年,天下大乱,新莽地皇四年,更始军攻入长安,王莽死于乱军之中。
3、吴王夫差为替父阖闾报仇,富国强兵,终于一战败越,本来已经要灭了越国了却半途而废,后来放虎归山,自己则贪图享乐,不再励精图治而越王勾践知耻后勇,卧薪尝胆,坚持不懈,终于20年一举灭吴,夫差身死国灭。
4、负心男子“标志性人物”陈世美,高中状元、成为当朝附马后,翻脸不认人,对历尽千辛万苦前来投奔的妻儿视同陌路;听不进寇准、包公好言相劝;杀妻灭子一条道走到黑。这位自以为攀上高枝、有恃无恐践踏初心叫板法律的“小白脸”,最终成为包龙图的铡下之鬼,可谓咎由自取。
5、人中吕布”勇冠一时,可他初心泯灭,轻于去就,依丁原而杀丁原,投董卓而诛董卓,后兵败于曹操,终为曹操所俘、斩首。
扩展资料
李自成京内生活
李自成入住紫禁城之后,封宫女窦美仪为妃。大顺军入北京之初,
1644年全国形势兵不满二万 ,李自成下令:“敢有伤人及掠人财物妇女者杀无赦。”京城秩序尚好,店铺营业如常。但从二十七日起,农民军开始拷掠明官,四处抄家,规定助饷额为“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
刘宗敏制作了五千具夹棍,“木皆生棱,用钉相连,以夹人无不骨碎。”城中恐怖气氛逐渐凝重,人心惶惶,“凡拷夹百官,大抵家资万金者,过逼二三万,数稍不满,再行严比,夹打炮烙,备极惨毒,不死不休”,“牵魏藻德、方岳贡、丘瑜、陈演、李遇知等,勋戚冉兴让、张国纪、徐允桢、张世泽等八百人追赃助饷。”谈迁《枣林杂俎》称死者有1600余人。李自成手下士卒抢掠,臣将骄奢,“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掠抢民财者也”。
大顺军于占领区皆设官治事,首为追饷,例如在城固县,“贼索饷,加以炮烙”;在汾阳,“搜括富室,桁夹助饷” ;在绛州,“士大夫惨加三木,多遭酷拷死”;
在宣化,“权将军檄征绅弁大姓,贯以五木,备极惨毒,酷索金钱”四月十四日,西长安街出现告示:“明朝天数未尽,人思效忠,定于本月二十日立东宫为皇帝,改元义兴元年。”十三日,由李自成亲率十万大军奔赴山海关征讨吴三桂,留守北京者为刘亮与李侔[móu]。
据《明季北略》记载,李自成入北京后,从宫中搜出内帑“银三千七百万锭,金一千万锭”,“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 。
—李自成
相比朱棣纂位后建文帝诸臣的殉难,崇祯一朝不是太多,仅仅三十多位臣子,且多为文人士大夫。但这些人的殉节之烈,不愧前人。
世臣戚臣方面,宣武伯卫时春、新乐侯刘文炳、驸马巩永固,或阖门自焚,或全家跳井;文臣方面,首推大学士范景文,他在壁上大书“谁言信国(文天祥)非男子,延息移时何所为”后,毅然投井自杀。户部尚书倪元璐,自缢殉国。状元刘理顺,闻贼入城,书绝命辞云:“成仁取义,孔孟所传。文山践之,吾何不然!”一家十八口阖门自缢。左都御史李邦华(劝阻崇祯帝南逃那位爷),在阁门上大书:“堂堂丈夫,圣贤为徒。忠孝大节,之死靡他”,仰药自尽。太常寺少卿吴麟征,一直在城上指挥守卫,城陷后上吊自杀。农民军兵士久闻其名,过其门而不敢入内抢劫,叹赞:“好男子,真忠臣也!”户部给事中吴甘来,题诗堂上:“到底谁遗四海忧,朱旗烈烈凤城头。君臣义命乾坤晓,狐鼠干戈风雨秋。极目山河空泪血,伤心萍浪一身愁。洵知世局难争讨,愿判忠肝万古留!”引佩带自缢于室。兵部主事金铉,投河自尽。其母、妻闻之,泣言曰:“我等为命妇,焉能辱于贼手!”相继投井而亡。其弟殡敛母兄嫂尸之后,亦投井而死……;可称的是,城破国亡之际,紫禁城内宫女自杀者数百人,赫赫烈烈,直让成千上万降臣羞死!
李自成命人遍索皇宫,发现大内府库中只有黄金十七万,白银十三万,骇异之下,失望至极。本来,他“建国”之后,依理应该大赏将士,如今金银缺少,如何是好!
李自成回想崇祯太子一番话,又有刘宗敏等人窜掇,李自成下令“追赃”。至于明末清初士人杨士聪在《甲申核真略》中所记说明宫中有银三千七百万两,完全是臆测和道听途说。崇祯帝再财迷,也知道金银在国亡时只徒为贼军当赏金,他的“觉悟”不会低到那份上。可就这份类似“小说”的记载,被后世无数学者当“口实”,攻讦明廷国亡之际仍吝啬守财。
最早向大顺军“献财”的,乃大太监曹化淳,他一出手就是五万两白银,很让李自成高兴了一把。
三月二十日,新朝“宰相”牛金星发布文告:“各官俱有次日朝见。朝见后,愿去者,听之。敢有抗违逆令者,斩!”一时间,明官纷纷报名晋见。
转天,李自成等人坐于朝堂,牛金星手执花名册,一一点名,“嬉笑怒骂,恩威不测”。李自成坐一会儿就不耐烦,与刘宗敏起身离去。
忽然之间,明朝各官皆被二骑押一人,全体驱往西华门外四牌楼街。众人愕然之余,以为是将要遭受集体屠杀,不少人吓昏过去。大顺兵押送途中,棍棒交下,如驱牛羊。
忽然间,农民军中有传令:“前朝犯官俱送刘宗敏将军处听侯发落”。
于是,这大批人转向,被驱赶至刘宗敏处。
当时,这位将爷正拥妓欢笑,饮酒为乐,叱命兵士把朝官押回军营待审。于是,百官皆换上监狱号服,被捆系于军营的马棚待处理。他们饿了一天多,转天才复被带至刘宗敏处听审。
结果,刘宗敏根本不审,也不问,只让人传令:“以官第献银,一品必须献银累万,以下必须累千。痛快献银者,立刻放人;匿银不献者,大刑伺侯。”
由于官员太多,刘宗敏自己所住的大王府容纳不下,便把其余诸人转送至贼将田虎和李遇的府中。
一时之间,棍杖狂飞,炮烙挑筋,挖眼割肠,北京城内四处响起明朝官员的惨嚎之声。同时,城中富民不少人也被当作“反革命份子”加以拷掠,平民的薪米尽被农民军抢掠以供军用。城内饿尸遍地。
李自成闻报,也觉有些过份,趁 时对刘宗敏等人讲:“你们为何不帮助孤王作个好皇帝”
刘宗敏马上顶他一句:“皇帝之权归你,拷掠之威归我,你别说废话!”
李自成默然。
甭看刘宗敏的官衔只是“制将军”,不是“太尉”、“大司马”什么的,其实他几乎与李自成平起平座,根本不买这位哥们“皇帝”的帐。
追赃之际,官员中首遭掠死的,竟然是率京营三大营兵士在北京城外最早投降的明朝国戚、襄城伯李国桢。
这个贼臣,是崇祯帝末期最受宠信的臣子。平日别的大臣跪禀事议,惟他一人洋洋站在皇帝身边,殊无人臣礼仪。所以,从崇祯帝一直以来信用的诸人名单,就可以看出明朝不可救药:温体仁、周延儒、陈演、魏藻德、李建泰、李国桢。
李自成在北京城外初见李国侦,对他就没一丝好印象,呵斥他说:“汝受天子重任,信宠逾于白宫,依理应该死国,厚脸来降,汝欲何为”马上就令人把他绑个严实。
李国桢痛哭乞哀。李自成骂道:“误国贼,你还想活!”有了这句话,李国桢想活太难。
刘宗敏首先刑拷于他,小火燎烧,大板痛砸,折磨一夜,终于让这位李爷极痛而死。
这还不算完,农民军士兵闯入其家,几百人 了李国桢的老婆和宅子中所有的妇女,然后,他们把李国桢老婆赤条条抱于马上,在大街上边走边喊:“都来瞧都来看,这就是襄城伯李国桢的夫人!”
士兵们边呼边大笑,对李夫人掐乳捅阴,明朝命妇,“无辱甚于此者。”
至于陈演和魏藻德两个“大学士”,也该表一下。
陈演是“前大学士”,三月初因谎报战功罢相。他本来想逃离北京,家产太多未果行。听说大顺军索银,他主动先向刘宗敏送去白银四万两。老刘喜其“慷慨”,没有立即对他加刑。稍后,其家仆告发,说他家中地下藏银数万。农民军掘之,果然遍院子土下全是白银。
刘宗敏大怒,开始大刑伺侯,刑求得黄金数百两,珠珍成斛。即使如此,李自成从北京临走前,仍把陈演与一帮勋戚大臣皆斩首。
大学士魏藻德,明朝状元出身。他以谈兵见拔,但入相后对崇祯帝没有出过任何好主意,只知依从沉默。本来因为他官大,单独囚于一黑屋中。这魏大人死催,隔门缝乞求:“新朝如欲用我为官,就把我放出来吧,别把我锁在这里。”这一来,反而提醒了刘宗敏。
丧门星刘宗敏把魏藻德提入厅堂亲自审问,首用夹刑,边夹边问:“汝居首辅,何以乱国如此”
魏藻德边嚎边答:“我是书生,不谙政事,先帝无道,遂至于此。”
刘宗敏大老粗,闻言也怒:“汝以书生擢状元,为官三年即升首辅。崇祯何处对不起你,竟敢诬他为无道昏君!”
于是,刘将军亲自下堂,用力扇了魏藻德数十大嘴巴。士兵见状,夹棍猛扯,老魏十指皆断。
惶急疼痛之下,魏藻德大呼:“我有一女,愿献给将军为妾!”
刘宗敏听了高兴,唤人立取其女,奸污后送入军营,听凭军士 。
但是,对于献女的老魏,刘宗敏更加不屑,严命兵士加紧拷掠。一共“伺侯”了六天六夜,最后魏藻德脑袋被刑板夹裂,脑浆流出而死。
魏藻德死了,农民军又把他儿子抓来索银。
小魏叩头说:“我家里确实没有银子了,如果我父亲活着,还可以向门生故旧借银,现在他死了,哪里去找银子”
农民军小头目听他这样说,扬手一刀,砍下小魏脑袋。
明朝的翰林、科臣这些清贫官员最倒霉,他们家中油水实在拿不出,多被刑掠而死。
刘宗敏在大门口立数十剐人柱,杀人无虚日,无论官员、富民、居民,只要看上去家中有钱,肯定会被请至此处挨刑。
经过数天拷掠,李自成军共得银七千多万两,均让工人重新熔铸成巨大的中间有孔窍的方板状银板,以便于运输。
七千万两真不是小数。崇祯帝十多年加饷摊派,从民间得银不过两千万两,结果导致民心涣散而亡国。李自成在京城榨银七千万,酷烈可知,不亡才怪。而且,这笔巨大的数字,绝非仅仅从明朝官员身上榨出,也出于北京每户细民之家。
李自成进入京城后,马上传点大群戏子和裁缝入宫,天天换新衣,日日听小曲,很是暴露了这位“伟大农民领袖”的低俗趣味。
但是,他在吃饭方面极不讲究,惟吃少许米饭拌干辣椒,佐以烈酒送饭,不设盛馔。
器物方面,李自成皆用昔日营中的粗陋军器,对于宫中龙凤诸精致器皿,他眼神不好,总觉“栩栩如生”的艺术品龙腾凤跃,很感不祥,所以从来不用。
农民军士兵自然对待“文物”也不爱惜,他们以皇宫中精美巨大的宫窑花缸做马槽,拆精木门窗烧火为炊。看见内库中有珍稀巧雕的犀牛角杯,士兵们把大点儿的用于捣蒜,小点儿的注入豆油当灯用,一无所惜。
见刘宗敏等诸营皆富,李自成的“老营”只得粗米马豆当粮食,这些“长征”老干部们怨声载道,觉得“闯王”不够意思,于是私下相率出宫*掠,遍入民间房舍抢财奸*。仅安福胡同一地,一夜间被 致死的妇女就有三百多人。
可称的是,李自成本人不是很好色,一直不喜欢“弄那事”。他在皇宫中仅幸掌书宫女窦氏一人,卫兵们称之为“窦妃”。
客观上讲,如果讲李自成入京后啥正事没干,也是胡说八道。
当时,西北、华北、山东、河南所有地区以及湖北、江苏大部地区,皆是“大顺”政权辖地。在不停选派对地方实现真正管辖的同时,李自成派出部分军队南下,准备彻底消灭残明军队,一统天下。
大顺军初入城的前十天左右纪律特别严明,士兵犯抢劫及 罪的被钉死剐杀了数百人。只是后来,随着时日推移,农民军军纪日益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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