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全民有氧健身操规定动作比赛规则

全国全民有氧健身操规定动作比赛规则,第1张

健美操

美操是一项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普及性极强,集体操、舞 蹈、音乐、健身、娱乐于一体的体育项目。

健美操竞赛项目包括男子单人、女子单人.混合双人、三人(男 三;女三;混合三人)、混合六人(男三、女三)。比赛按性质分锦标赛和冠军赛两类。

健美操起源于1968年。 1983年美国举行了首届健美操比赛, 1984年首届远东区健美操大赛在日本举行。由于两次大赛的成功, 1984年起健美操运动在世界各地全面兴起。每年国际上举办的活动有:健美操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冠军赛、世界巡回赛。国际健美操委员会力争在2004年将健美操项目带入奥运会。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美操所特有的保健、医疗、 健身、健美、娱乐的实用价值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重视。吸引了不同年龄的爱好者参与,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消费群体。各级电视台纷纷制作以健美操竞赛、普及为内容的专题节目,其收视频率远远超过其他节目。

由于健美操比赛可在体育馆和舞台上举行,加之健美操运动时场地运用集中的特点,给企业结合比赛进行广告宣传创造了机会。健美操项目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的青睐。

1987年,北京举办了首届全国健美操邀请赛,随后88、 89、 90、 91年先后在北京、贵阳、昆明、北京举办了四届邀请赛。1992年 起改名为全国锦标赛,成为每年举办的传统赛事。另外,92、95年在北京举办了两届全国健美操冠军赛。98年,举办了全国锦标赛暨全国健美操运动会。

<一>健美操的内容和分类

一、健美操的内容

成套健美操的动作是由单个动作所组成的,它来源于徒手体操、艺术体操和舞蹈等的动作。

(一)徒手体操动作

徒手体操动作是健美操动作最基本的内容,它是由头颈、上肢、胸部、腰部、下肢等部位的屈、伸、转、绕、举、摆、振等基本动作构成的。只有正确地掌握徒手体操动作,才有可能协调、准确地完成健美操动作。

徒手体操与健美操在完成的方法上有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动作节奏、运动方向、路线以及造型等方面。由于健美操中增加了新颖、独特的手型和步型,特别是髋部动作,所以,健美操动作更加丰富多彩。

(二)艺术体操徒手动作

波浪动作是艺术体操的典型动作。此外,摆动、绕环、屈伸、平衡、转体、跳步、舞步及近似技巧动作等也是健美操动作的内容。艺术体操的徒手练习不仅能培养人们对动作的美感,而且能有效地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协调性,增加成套动作的难度价值。

(三)现代舞中的简单动作

健美操中大量吸收了迪斯科舞、爵士舞、霹雷舞中的上下肢、躯干、头颈和足踩动作,特别是髋部动作,这给健美操增添了活力,同时,也有利于减少臀部和腹部脂肪的堆积,有利于改善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此外民间舞中的许多动作,基本体操中的队列、队形变化也是健美操的内容之一。

二、健美操的分类

健美操可分竞技健美操和健身健美操两大类。竞技健美操根据竞技健美操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训练、比赛。健身健美操是普及性的,没有统一要求。

(一)竞技健美操

竞技健美操目前大致分三种比赛:(1)全国健美操比赛;(2)全国职工健美操比赛;(3)全国大学生健美操比赛。竞技健美操在练习场地的大小、练习人数的多少、特定动作、动作节奏快慢等方面有严格统一的标准,必须按规则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二)健身健美操

健身健美操的目的在于增进健康,可为社会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所采用。它根据练习对象的需求进行创编,动作简单易学,节奏稍慢,时间长短不等,可编排5分钟到l小时。例如,美国著名健美操明星简·方达所编的初级健美操,一套有27分钟。在日本,一般的健美操约1小时左右。目前我国健身健美操运动开展非常广泛,各种成套健美操动作的练习时间、场地、人数、内容、动作名称、节奏快慢等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根据练习者的需要进行编排。

健美操除上述分类法外,按一定的特征,还可归为以下几类:

(1)根据练习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可分为大众健美操和竞技健美操;

(2)根据练习形式,可分为徒手健美操、持轻器械健美操和利用专门健美器械进行练习的健美操;

(3)根据练习者的性别特征,可分为女子健美操和男子健美操;

(4)根据练习者不同年龄阶段的特征,可分为幼儿健美操、儿童健美操、少年健美操、青年健美操、中年健美操和老年人健美操;

(5)根据人体解剖结构特征,按身体部位常可分为颈部健美操、肩部健美操、臂部健美操、胸部健美操、腰腹健美操、髋部健美操、腿部健美操和足踩健美操;

(6)根据动作的内容特征,可分为形体健美操、姿态健美操、跑跳健美操和垫面健美操等。

竞技健美操的竞赛项目有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二人操、三人操、六人操。

动作的特殊要求:

1、艺术性

成套动作艺术性的要求是:充满活力,有创造性,以健美操方式表现动作设计和流畅的过渡动作。成套动作必须显示身体双侧的力量和柔韧性而不重复同一动作。

2、完成

任何未按竞技健美操定义完成的动作都将被扣分。混双和三人(六人)成套中最多允许3次托举或支撑配合动作,包括开始和结束。

3、难度

至少每类难度动作各一个,难度分将是12个最高难度动作的总分。

扩展资料:

1982年美国出现了竞技健美操单人赛,1984年出现了单人、双人、三人比赛项目。1985年美国举行了首届阿洛别克操锦标赛。1987年5月中国第1次举办竞技健美操比赛,项目有男单、女单、混双、男子三人、女子三人、混合六人(男三,女三)6个项目。

每个项目的每套动作必须包括4次连续俯卧撑,4次连续仰卧起坐,4次连续高踢腿,4次开合跳,每套动作时间在15~2min之间。

1988年7月为了推动中国竞技健美操的发展,根据1987年和1988年两次全国性健美操比赛经验,审定了中国第1部健美操规则。1989年1月的第3届“长城杯”健美操邀请赛正式使用这一规则。1999年正式与国际接轨,第1次使用国际竞技健美操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我国健美操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其社会普及程度和训练、竞赛水平,满足社会体育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总局(含原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下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在中国境内从事健美操运动的人员、场所和机构,以及代表中国参加健美操国际比赛、交流等相关活动的管理。第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是健美操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对全国健美操项目的具体管理。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事务的组织,下同)应根据本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部门)健美操项目进行管理。

  中国健美操协会及地方各级健美操协会(未成立健美操协会的可由体操协会代行职能,下同)按照其章程,促进健美操项目的发展,并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有关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健美操项目的发展应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积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突出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地位,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健美操协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活动场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健美操运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面向社会开展以健美操为主要内容的运动休闲活动、兴办健美操项目的体育俱乐部并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体育爱好者参加健美操项目的系统训练和比赛,创造优异成绩。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健美操的管理规定以及国际体操联合会和中国健美操协会章程,全面负责全国健美操项目的日常管理,促进健美操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全国健美操项目的发展规划;

  (二)制定、实施和审核全国健美操项目的竞赛规则、规程,健美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制度及其他有关健美操项目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全国性和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健美操竞赛、表演和技术交流活动;

  (四)负责组织全国健美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队参加国际体育组织举办的健美操竞赛、表演和技术交流活动;

  (六)主持调解、处理健美操竞赛、表演和技术交流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和争议;

  (七)负责组织健美操项目的科学研究和反兴奋剂工作。第六条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及健美操协会的管理职责: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实施本地区健美操运动的发展规划;

  (二)管理并指导本地区开展的健美操活动;

  (三)组织举办本地区的健美操竞赛、表演和技术交流以及上级体育管理部门委托举办的活动;

  (四)组织本地区健美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权限,负责考核、审批和管理本地区的健美操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指导员;

  (六)组织本地区健美操项目的科学研究和反兴奋剂工作。第七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健美操协会应遵循国家体育总局有关竞赛、训练的要求,不断加强健美操竞技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力争在国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第八条 中国健美操协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员和管理人员实行注册管理。负责审定比赛、训练场地和器材。鼓励从事健美操活动的D单位和个人作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加入协会,并在参加比赛、交流、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健美操协会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努力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各级健美操协会应积极配合体育行政部门搞好管理工作。第九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依照国际体育组织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加强健美操场地、设施、器材的建设与认定、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加强对商业性健美操活动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和发展健美操市场。

创编原则:

1、明确的目的性

健美操总的目的是增进健康,培养正确的体态,塑造美的形体、陶冶美的情操。但由于从事健美操锻炼的对象男女老少都有,其身体状况、兴趣爱好、锻炼条件、锻炼目的各不相同。所以在创编任何一套健美操时,都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生理和心理特点。

2、鲜明的针对性

根据不同年龄、性别、职业、能力、爱好、身体情况,以及发展或改善身体某部分的需要,编制各种形式的健美操,旨在解决练习者所要达到的目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创编任何一套健美操时都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生理和心理的特点以及时间、场地、器材条件提出的任务应与练习对象的要求相一致。

创编儿童健美操,应具有游戏性质,给儿童带来偷快和欢乐,在设计和选择动作时,应选择一些自然活泼、轻松愉快、造型美观、易于模仿的动作;

创编青年健美操时,应多选择钢劲有力、健美大方、富有朝气、积极快速、振幅较大,结合舞蹈动作现、代特点突出、有明显锻炼价值的动作;

创编老年人健美操时,应选择简单易学、幅度较小,速度稍慢、具有牵拉性质的摆动动作和弹动动作;

创编竞技健美操,除符合一般健美操编排原则外,还必须符合健美操竞赛规则的要求(难度和难度数量、时间、场地等要求)。成套动作在时间短、节奏快、动作多、变化多和强度大的情况下完成。

3、全面性

全面发展身体是指全面发展身体各个部位和各个器官系统的机能,以实现健美操的总目的。人体美的最本质表现就是健康,健康是人体美的基础。因此,在创编健美操时,必须坚持全面发展身体的原则。

4、合理的动作设计、动作顺序和运动量

健美操的动作设计,应从整套健美操的具体任务出发,紧紧围绕总体构思,精心设计,避免东拼西凑。同时,应力求动作简单易学,讲求实效,使其符合人体艺术造型的规律和人体生理特征,不应一味追求形式的美。

5、动作与音乐的统一性

音乐与健美操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音乐不仅能够培养练习者的节奏感和动作的协调性,而且也是激发练习者情绪,启发和帮助练习者更有效地进行训练的一种手段。

6、合理安动作顺序

测定整套操的运动量,编排运动量曲线图,对运动量进行分析和调整。

编排步骤:

1、准备动作

一般是先从远离心脏的部位开始。如踏步、进行脊柱的伸展加深呼吸或从头颈活动开始,再进入主体部位的活动。要求动作柔和、速度缓慢,为完成整套动作做好身体和精神上的准备。

2、基本动作

一般先从头颈或上肢动作开始,再进行肩、胸、腰髓和下肢和多关节部位的全身和跳跃运动。

3、结束部分

一般应选择一些辐度不大、速度缓慢、轻松自如的放松四肢和躯干的练习,使身体和脉搏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

1996年教练员技术委员会成立,全国范围统一竞赛规则、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健美操活动管理办法》。

中国健美操协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指导员和管理人员实行注册管理。负责审定比赛、训练场地和器材。鼓励从事健美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加入协会,并在参加比赛、交流、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健美操协会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努力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各级健美操协会应积极配合体育行政部门搞好管理工作。

注意事项

一、动作的规范性

动作的规范性建立在动作的标准性上,因此,练习时肢体的位置、方向及运动的路线一定要准确。注意动作的速度、肌肉力度和动作幅度,是肌肉充分拉长与收缩这样才能达到动作的整体效果。

二、动作的弹性

动作富有弹性是健美操特点之一,动作的弹性所涉及的身体部位很多,因此练习时要注意肌肉的收缩与放松要有控制,是动作富有弹性,节奏均匀,避免动作过分僵硬和关节的过度伸展。

三、动作的节奏感

掌握好动作节奏对健美操练习非常重要。练习者要想表演好较好的动作,必须具有一定的肌肉控制能力、音乐节奏以及动作的完成能力。因此在练习时,要重视开发、训练学员的动作的节奏感,使学员在听懂音乐节奏的基础上慢慢掌握动作的节奏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学生体育竞赛的水平和效益,使竞赛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是指全国范围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竞赛。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由国家教委和有关部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单项分会主办。第三条 举办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要以育人为宗旨,突出教育特色,讲求综合效益,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通过竞赛活跃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检验和提高学校课余训练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第四条 全国大学生、中学生运动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举行。第五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以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每年可主办一至二次全国性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第六条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可根据情况每年举办二至三个项目的单项比赛。第七条 在举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当年,凡已列入运动会比赛的项目,不再安排该项目的单项比赛。第二章 竞赛项目和竞赛的申办第八条 全国大、中学生运动会所设项目应按基础性强、普及面广具有一定传统的原则选择确定,每届运动会所设项目不宜过多。

  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全国大学生综合运动会可设置6-8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网球等。

  全国中学生综合运动会一般可设5-7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乒乓球、武术等。第九条 凡承办全国大、中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的单位和地区,应当提出运动会设项方案,报主办单位审定后正式列入该项比赛的竞赛规程。第十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中学生运动会:

  1、承办地是经济、文化、教育水平较为发达的大、中型城市;

  2、运动会承办城市及学校,必须有较好的体育场馆及设施,符合比赛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其它条件;

  3、除国家财政拨款外,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以保证运动会顺利运行;

  4、承办单位必须遵循主办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完成运动会筹备、召开、总结等各阶段的工作。第十一条 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应当在上一届运动会举办前,向主办单位递交申请承办报告,并需附下列文件:

  1、当地人民政府批复意见书;

  2、承办工作实施意向书;

  3、经费预算及经费保证。第十二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主办年度单项比赛,应当上报年度竞赛计划,并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提供以下材料:

  1、承办单位名称;

  2、比赛名称;

  3、比赛日期、地点;

  4、参赛队数;

  5、竞赛规程;

  6、经费条件。第十三条 凡有条件承办全国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的大专院校,在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向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单项分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审核后,在比赛前一年的11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申请承办全国中学生单项比赛,应经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批准。第三章 竞赛组织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应在主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筹备委员会或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并制定竞赛规程,报主办单位审定。第十五条 竞赛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竞赛名称、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赛单位、竞赛日期和地点、运动队及运动员的参赛条件、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奖励办法、资格审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裁判员、经费条件等。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应在比赛开始前向主办单位报送组织委员会成立方案,经主办单位批准,正式成立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期间的领导及善后工作,处理重大或紧急事项,保证比赛公正、有序地顺利进行。在全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递交书面总结。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meirong/1108798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2
下一篇2023-11-2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