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第1张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学校,不是本科学校,当然也就不是几本大学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第三技术学校,是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学校设有建筑建造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建筑智能学院、建筑管理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

学校地处徐州市泉山风景区,占地108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共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人。

以健美操为专业,可以考的一本大学有:山东师范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山东师范学院招生录取 :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wwwzsbsdnuedu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本科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高职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东丽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近年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设有16个体育及相关学科本科专业,7个硕士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及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重中之重”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艺体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高的考生。如上述条件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天津市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seducn

  咨询电话:022—23015120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

武汉体育大学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第四条: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4个,具体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模特表演方向)、表演(武术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新闻学(体育新闻学方向)、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营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学方向)、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特殊教育、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康复治疗学,此外经教育部批准,运动康复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14年总招生计划2720名,含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计划150名。

第五条:收费严格按照2014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定

第六条:招收的24个专业的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八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类)志愿,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清原则,湖北省统测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由学校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录取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30%,其它70%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办体育专业投档原则(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省考生按照省投档原则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

北京体育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唯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

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1.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5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5米。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7。

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原则。

4.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所有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语种仅限英语。

5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体育类、艺术类只要求必测科目不低于C级。

对进档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

6 对考生按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突出、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音乐、绘画、书法、国家二级以上(含)技术等级资格运动员)以及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8.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9.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1.学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邮编是多少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邮编为221116,该校地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

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学校地处徐州市泉山风景区,占地1118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亿元。学校设有建筑建造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建筑智能学院、建筑管理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7500余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是“江苏省文明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花园式学校”“徐州市首批绿色大学”“江苏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学校构建形成以军校文化、煤炭文化、建筑文化为内核,以企业文化和校友文化为补充的特色鲜明的校园育人文化体系。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教职工754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65人、副高职称教师26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1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28人;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国家教学名师1名、江苏省教学名师2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现有4个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4个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术团队。学校连续4次获得“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是国家高职专科院校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聚力专业课程内涵建设。协调推进国际知名专业、品牌专业和地方特需专业建设,突出建筑类专业特色,做大非建筑类专业。构建了15个专业群,现有4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4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江苏高校品牌建设工程一期立项专业、5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1个徐州市特需领办专业。与 江苏师范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在电气自动化技术、酒店管理和建筑工程技术3个专业,联合开展“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试点;与徐州8所中职学校在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5个专业,联合开展“3+3”中高职专业衔接试点。牵头建设的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通过验收。学校先后获得18项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现有25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编写出版20部“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29部省级以上建设重点教材和精品教材。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重视“产学研训创”一体化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打造高水平教学保障条件。建成建筑施工、机械电子、信息传媒、经济管理、环境工程、矿山机电等6大类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现有108个校内实验实训室,面积近10万㎡,仪器设备近15000台套。现有建筑工程技术和煤矿安全技术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建筑工业化建造技术和交通工程智慧建造技术等2个省级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平台、江苏省建筑工程区域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造技术市级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成淮海经济区BIM中心和BIM大数据创新基地,是中国建设教育协会BIM教育联盟单位。学校牵头成立江苏建筑职教集团和淮海服务外包职教集团,是“淮海经济区高职院校协作会秘书长单位”“全国高职专科学报研究会理事长单位”“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建筑产业化实训人才培训基地”。学校是“中国建筑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和“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

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能力不断彰显。近五年来,获批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60项、专利1370项(发明专利142项)、工法22项,其中横向科研课题233项,到账2300余万元,技术服务到账5600万元。依托国家高职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江苏省建筑产业化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近三年培训37000余人次。现有1个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4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近年来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69项,专利授权总量居全国高职院校第2位,学校连续八年获得“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

学校加快办学国际化进程,积极拓宽国际合作交流渠道,与英国南兰克郡学院、爱尔兰卡洛理工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柬埔寨管理经济大学、老挝万象省技术学院等近30所国(境)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学校现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国外多所学院联合开展“3+0”“2+1”项目。学校是江苏省政府奖学金学校,留学生培养规模持续扩大,现已招收18个国家400余名留学生。学校鼓励学生出国(境)留学、游学,现有赴国(境)外留学或交换交流经历的学生达218人。鼓励教师出国(境)研修、讲学和合作研究,已选派510人次骨干教师赴海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校访学研修培训。学校在老挝和柬埔寨建立了分校,建立了中国-老挝职教协作秘书处,成立了“中柬文化与语言研究中心”,开办技能与语言培训中心,外派教师长期驻地为外方师生开展语言与技能培训服务。

学校秉承“厚生尚能”校训,弘扬“求实创新”校风,着力培养基础厚、技能强、后劲足、能吃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以“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让每一位学生得到最充分的发展”为宗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2项、省级一等奖9项、全国行业大赛一等奖15项,在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一等奖40项。学校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在省内外建有近600家稳定的就业实习基地。先后与国内27家知名大型企业合作共建企业学院、企业订单班50个,联合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建立了36个国内校友分会和1个海外校友会,积极为毕业生持续发展搭建平台。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江苏省和华东地区就业,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很多毕业生已在徐工集团、万科集团、中建三局、中建八局、中铁十局、中煤建设集团、江苏扬建集团、南通三建、中南集团、龙信集团、中衡设计集团、苏州金螳螂等知名企业建功立业。据权威机构调查显示,我校毕业生的专业对口率、薪酬、就业竞争力指数,以及对母校满意度和推荐度等各项数据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校连续8年被表彰为“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是教育部评定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办学实力持续增强,社会美誉度不断提升,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50强、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2018年位列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发布全国高职专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第29位。2017年9月,学校党代会提出“建设全国一流高职名校”的奋斗目标,谋划实施“人才强校、创新提升、服务地方、信息化、国际化、幸福共享”六大战略加快推进学校发展。迈入,苏建院人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高职名校而努力奋斗。

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有几个校区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只有一个校区

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哪个校区最好及各校区介绍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三、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江苏省三大都市圈之一、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学校前身是1979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创建的基建工程兵第三技术学校。1983年7月学校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管理,更名为徐州煤炭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学校划归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1月学校更名为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学校地处徐州市泉山风景区,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亿元。学校设有建筑建造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建筑智能学院、建筑管理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成人教育在籍学生9800余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是“江苏省文明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花园式学校”“徐州市首批绿色大学”“江苏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学校构建形成以军校文化、煤炭文化、建筑文化为内核,以企业文化和校友文化为补充的特色鲜明的校园育人文化体系。高度重视以文化人育人环境建设,“以‘三化行动’为抓手培育时代新人”的特色做法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教职工795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71人、副高职称教师27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67人;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6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现有4个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9个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术团队。学校连续4次获得“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是国家高职专科院校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聚力专业课程内涵建设。协调推进国际知名专业、品牌专业和地方特需专业建设,突出建筑类专业特色,做大非建筑类专业。构建了3个建筑类专业集群、16个专业群,现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4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4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江苏高校品牌建设工程一期立项专业、7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1个徐州市特需领办专业。与 江苏师范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在电气自动化技术、酒店管理和建筑工程技术3个专业,联合开展“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试点;与徐州8所中职学校在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5个专业,联合开展“3+3”中高职专业衔接试点。新增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学校先后获得18项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现有35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编写出版20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32部省级以上建设重点教材和精品教材。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重视“产学研训创”一体化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打造高水平教学保障条件。建成建筑施工、机械电子、信息传媒、经济管理、环境工程、矿山机电等6大类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现有10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面积100984㎡,仪器设备15737台套。现有建筑工程技术和煤矿安全技术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建筑工业化建造技术和交通工程智慧建造技术2个省级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平台,江苏省建筑工程区域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造技术市级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成淮海经济区BIM中心和BIM大数据创新基地,新建中国住建协会BIM培训中心,新增教育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8个“1+X”专业证书制度试点。学校牵头成立江苏建筑职教集团和淮海服务外包职教集团,是“淮海经济区高职院校协作会秘书长单位”“全国高职专科学报研究会理事长单位”“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建筑产业化实训人才培训基地”。学校是“中国建筑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和“徐州市科普教育基地”。

2011年,全国招收健美操的高校

如下: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山西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河海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华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山西中医学院

青岛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

宁波大学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校排名第54名。

1、学院占地面积1200亩,有教职工近900人,下设建筑智能学院、建筑管理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54个专业。

2、其中有国家示范建设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江苏高校品牌建设工程一期立项专业2个、江苏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

3、学校有4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课程;有“建筑施工技术”和“煤矿安全技术”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校简介:

1、江誉模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建筑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誉模建设单位、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校训是“厚生尚能”。

3、学校前身是1979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创建的基建工程兵第三技术学校;1983年7月学校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管理,更名为徐州做虚庆煤炭建筑工程学校。

4、1998年学校划归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1月学校更名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这个学校还算不错,先不说它是江苏唯一的建筑类高职,它的学生毕业后就业率是很高的,而且工资不低,宿舍还行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建设工程第三技校,坐落在江苏省徐州市。

该校于一九七九年一月成立;一九八三年七月,划归原煤炭工业部;一九九八年七月,划归江苏省;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徐州建筑工程技术学院;2004年10月,教育部和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建筑行业急需技术技能人才和培训项目的试点院校;经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于二零零八年七月被列为全国重点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改名为“江苏工程技术学院”;2011年6月,国家认定为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江苏建院大学科技园是我校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8月,学校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度试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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