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健美操为专业,可以考的一本大学有:山东师范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山东师范学院招生录取 :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wwwzsbsdnuedu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本科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高职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东丽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近年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设有16个体育及相关学科本科专业,7个硕士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及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重中之重”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艺体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高的考生。如上述条件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天津市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seducn
咨询电话:022—23015120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
武汉体育大学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第四条: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4个,具体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模特表演方向)、表演(武术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新闻学(体育新闻学方向)、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营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学方向)、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特殊教育、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康复治疗学,此外经教育部批准,运动康复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14年总招生计划2720名,含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计划150名。
第五条:收费严格按照2014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定
第六条:招收的24个专业的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八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类)志愿,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清原则,湖北省统测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由学校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录取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30%,其它70%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办体育专业投档原则(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省考生按照省投档原则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
北京体育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唯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
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1.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5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5米。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7。
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原则。
4.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所有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语种仅限英语。
5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体育类、艺术类只要求必测科目不低于C级。
对进档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
6 对考生按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突出、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音乐、绘画、书法、国家二级以上(含)技术等级资格运动员)以及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8.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9.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1.学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一是要平等看待各类院校,依据自身现状划定报考院校范围。衡量自己真实的专业水平,划定你所报考院校的范围,哪几所为主攻院校,那几所为保本院校。不管是好学校还是一般院校,都要认真对待,认真备考。
如果你的专业不突出热门的重点高校还是尽量不要触碰,省的耽误宝贵的时间。即使自己不甘心想去冲一把,也要控制好数量最高不要超过两所。精挑同类院校中,相对冷门的院校。有时同一类院校间综合实力和各项指标相差不多,但却因地域、气候、口碑、历年招生情况的因素,导致每年报考的人数千差万别,艺考中报考冷门院校把握性更大。另外在报考时,要注意广撒网,让报考院校涵盖各个录取批次,并控制好各批次院校数量,一般每个批次3-4所即可
1、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
(1)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以河北省举例,未列分省计划的院校,由院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院校,由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
(2)艺术类联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2、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要了解哪些录取规则?
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在录取时对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有要求,并且各个学校的录取方式不尽相同。有的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的专业则采用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的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后采取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累计后按照考生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的专业文化和专业双过线后则是把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自乘以不同的系数后再累计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提醒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前一定要仔细查阅院校艺术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方法。填报志愿时,按照自己的文化、专业成绩选报最占优势的院校。
关于艺考生如何填报志愿,怎样选择院校和专业,还设计到很多方面,比如:
艺术类考生在不同批次如何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技巧?
取得多个专业合格证的艺术类考生怎样填报志愿?
专业和文化偏重一方面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如何兼报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有哪些区别?
健美操、体育舞蹈专业如何报考?
在此不做一一解答,如过想要深入了解,关注“选学网”,往届个高校录取分数线,招生情况以及应届各高校招生规则及招生简章,合格证查询,及报考方案,“选学网”上面都有。
4月份
北京市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
一、在京招生的学校及侧重项目
清华大学:田径、射击、游泳、赛艇、[健美操]、篮球、排球、足球;
北京大学:田径、[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赛艇、棋牌;
北京理工大学:田径、武术、足球、篮球、定向越野;
北京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健美操]、橄榄球;
中国人民大学: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排球、田径、足球、跆拳道、定向越野;
北京科技大学:田径、篮球、跆拳道、羽毛球、足球;
北京工业大学:田径、游泳、羽毛球、排球、篮球;
北京交通大学:羽毛球、排球、田径、篮球、跆拳道
中国农业大学:橄榄球、田径;
北京中医药大学:武术、足球、[健美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田径、足球、定向越野、攀岩;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田径、游泳、羽毛球;
中央财经大学:排球、田径;
北京林业大学:田径;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田径;
北京邮电大学:武术、乒乓球;
北京化工大学:[健美操]、网球;
华北电力大学:田径、跆拳道;
中央民族大学:足球、网球;
北京联合大学:[健美操]、足球、篮球;
首都师范大学:定向越野、篮球、[健美操];
北方工业大学:棒球、垒球。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市(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及填报志愿
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有关普通高校须参加全市统一高考,按规定时间和办法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须在高考报名资格确认阶段持中学证明及有关部门颁发的体育运动成绩证明、等级运动员证明到所在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北京市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高等学校登记表》、《获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或《获等级运动员证明登记表》、《北京市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表》以及《北京市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准考证》。考生须认真填写。考生填写《获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获等级运动员证明登记表》后,必须经学籍所在单位、所在区县体委、教委(教育局)和市体育局、 市教委审查签字盖章。其中获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须填写的等级运动员证明登记表,同时须由学籍所在单位、 区(县)体委、教委(教育局)审查签字盖章。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将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测试表及报名册于4月3日前送交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高水平运动员和其他考生一样按照相关规定和办法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本人填写,招生院校和招生主管部门不得干涉。
四、体育测试
一全市统一测试
凡报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体育测试,测试包括: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和专项素质测试两部分,专项测试项目限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和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网球、棒球、垒球。各专项素质测试部分,根据体育专项所需素质确定素质测试项目。
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审录对象。未能按规定时间测试的考生一律不得补测试。
体育测试时间:4月8日(上午8:00开始)
体育测试地点: 北京体育大学
体育测试手续:考生携带体育测试准考证及测试费
二招生学校测试
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招生学校须在2006年4月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模式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
每个省都是不一样的,根据当地的政策决定分值和科目。
河北省高考体育测试内容: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每项100分,满分400分。
江苏省的是100米、800米、原地前抛实心球、原地三级跳远和专项。
专项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等!前4项每项满分25分,总分100分;专项满分50分。体育高考满分150分。男生110、女生100分为本科基本要求。
单考单招本是为广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简称三校生)设计的一种招考方式,现在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报考,其志愿填报和专业课加试都有特殊要求。
高校单招是就某个专业而言的,比如艺术类考生、特种专业类考生等。
高职单招是就三校生(中专,中技,中职)而言的,其参加的是三校生的单考单招考试,而不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入大学继续深造的。
综述:由于招生学校在客观上存在差异,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分批录取的方法,分为提前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二批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征集志愿:
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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