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腰椎间盘突出症疗效定量评价法(A法)
患侧直腿抬高角度 手指尖距地距离 拇趾前伸肌力 视觉类比量表 ADL
起立
翻身 持久坐位 提重 持久站立
□90°以上(0分) □5cm(0分) □5级(0分) □0cm(0分) 非
常
困
难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81°~90°(1分) □15cm(1分) □5-级(1分) □1cm(1分)
□71°~80°(2分) □25cm(2分) □4级(2分) □2cm(2分)
□61°~70°(3分) □35cm(3分) □4-级(3分) □3cm(3分)
□51°~60°(4分) □40cm(4分) □3级(4分) □4cm(4分) 困
难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41°~50°(5分) □45cm(5分) □3-级(4分) □5cm(5分)
□31°~40°(6分) □50cm(6分) □2级(6分) □6cm(6分)
□21°~30°(7分) □55cm(7分) □2-级(7分) □7cm(7分)
□11°~20°(8分) □60cm(8分) □1级(8分) □8cm(8分) 容
易
□(0分) □(0分) □(0分) □(0分) □(0分)
□1°~10°(9分) □65cm(9分) □1-级(9分) □9cm(9分)
□0°(10分) □70cm(10分) □0级(10分) □10cm(10分)
FairbankJC的“腰痛病情计分表”(简称B法,见表2)。此表由患者自己填写,每一项中选择一个与其病情相符的答案,并在答案前面的方框内做上记号。每项计分0~5分,其中第一个答案为0分,第2个答案为1分,……第6个为5分,10个项目合计为50分。
表2 腰痛病情计分(B法)
第1项:疼痛强度 第6项:站立
□我能忍受疼痛无须止痛药 □需要站多久就能站多久,不引起特殊疼痛
□疼痛较剧但可以控制不用止痛药 □需要站多久就能站多久,但引起特殊疼痛
□服止痛药可完全止痛 □疼痛使我站立不能超过1h
□服止痛药稍可止痛 □疼痛使我站立不能超过05h
□服止痛药难于止痛 □疼痛使我站立不能超过10min
□止痛药无效我不用它 □疼痛使我简直不能站立
第2项:生活情况(洗漱、穿着等) 第7项:睡眠
□我能正常地自理生活不引起特殊疼痛 □疼痛毫不影响睡眠
□我能正常地自理生活但引起特殊疼痛 □服药才能睡好
□自理生活时有疼痛,因而须缓慢、小心 □即使服药也睡不到6h
□生活大部分自理但需要帮忙 □即使服药也睡不到4h
□生活每天都需要帮忙 □即使服药也睡不到2h
□难于洗漱、穿着,因而需卧床 □疼痛得完全不能睡眠
第3项:提物 第8项:性生活
□我可以提重物而不引起特别疼痛 □性生活正常不引起特殊疼痛
□我可以提重物但引起特别疼痛 □性生活正常但引起特殊疼痛
□疼痛使我不能从地上提起重物,但如放
在台子上我可以移动它
□性生活近乎正常,但引起明显疼痛
□疼痛使我不能提重物,但对轻、中等重物
可以移动它
□疼痛使性生活严重受限
□我只能提很轻的物件 □疼痛使性生活近乎中止
□我完全不能提举任何物件 □疼痛使性生活中断
第4项:行走 第9项:社交生活
□疼痛对行走无妨碍 □社交生活正常,不产生特殊疼痛
□疼痛使我不能走1里以上的路 □社交生活正常但增加一定程度疼痛
□疼痛使我不能走1/2里以上的路 □社交生活近乎正常但不能作更有力的
活动,如跳舞等
□疼痛使我不能走1/4里以上的路 □疼痛限制了社交生活,不能经常外出
□我只能拄杖行走 □疼痛限制了社交生活,不能外出
□大部分时间卧床只能缓慢移动去上厕所 □由于疼痛无社交活动
第5项:坐位 第10项:出游
□我能长时间坐在任何椅子上 □可以到处旅游而无特殊疼痛
□我只坐在合适的椅子上,时间不限 □可以到处旅游但有特殊疼痛
□疼痛使得我坐不上1h □疼痛,但我能控制作2h以上的出游
□疼痛使得我坐不上05h □疼痛限制我仅能作1h内的出游
□疼痛使得我坐不上10min □疼痛限制我仅能作1/2h内的出游
□疼痛得简直不能坐 □除了到医院看医生外简直不能外出
13 评价标准 将所测得分多少定为:0~10分表示正常或轻度功能减退,定为功能Ⅴ级;11~20分表示中度功能减退,定为功能Ⅳ级;21~30分表示重度功能减退,定为功能Ⅲ级;31~40分表示丧失活动能力,定为功能Ⅱ级;41~50分表示已卧床不起,定为功能Ⅰ级。根据治疗前后计分评定疗效结果定为:治疗后功能进步2级以上为良好;进步1/2级为有效;没有进步为无效。治疗后功能达Ⅴ级为治愈。
14 统计学 处理治疗前后疗效比较用t检验,A、B两法疗效评价结果比较用χ2检验。2 结果
A法与B法评定结果见表3,A法评定治疗后的计分较治疗前下降有非常显著意义,P<0005;B法评定治疗后的计分与治疗前比下降也有同样非常显著意义,P<0005。表明LIDP患者通过综合康复治疗后病情有明显好转。从A、B两法评价疗效结果看(见表4),两种方法效果相近,P>010。对A法与B法进行相关分析,治疗前相关系数γ=0915,P<00005;治疗后相关系数γ="0862,"P<00005,治疗前、治疗后相关系数有高度显著性。
表3 A法与B法评价结果(±s)
方法 n 治疗前 治疗后 t P
A法 55 1820±944 883±474 657 <0005
B法 55 2363±1106 1548±839 435 <0005
表4 A、B两法疗效评价结果
方法 n 治愈 良好 有效 无效
A法 55 28(509%) 13(236%) 12(218%) 2(36%)
B法 55 26(473%) 15(273%) 12(218%) 2(36%)
3 讨论
评价是康复医学的内容之一,是康复流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对患者的功能状态及潜在能力的判断,也是对患者各方面情况的收集、量化、分析及与正常标准进行比较的全过程[3]。目前国外康复医学界对疾病功能评价(评估)的研究开展较多,把过去的非定量标准为半定量或全量化标准,如FairbankJC“腰痛病情计分法”就是将疼痛程度进行半量化的方法,它可以用于各种腰痛疾病的功能评价。LIDP患者95%以上有腰腿痛症状[4],故FairbankJC“腰痛病情计分法”能有效评价LIDP患者的病情。直腿抬高试验是诊断LIDP的重要体征,其阳性率在90%以上[5]。屈曲位可使椎管容积增加,人体从伸直位到腰椎屈曲位,椎管容积增加35~60ml。100%的LIDP患者脊柱有某些活动受限[6],以前屈受限较为多见,因为前屈活动时坐骨神经被牵拉,使神经根紧压在突出的椎间盘上,致疼痛加重;另外前屈时椎间盘的髓核移向后方,加重神经根的压迫,引起腰痛及坐骨神经放射痛。手指触地法,是弯腰时手指尖距地面距离长短定腰部活动功能,它测量的是腰屈、髋屈和股后肌群的联合活动,在测量功能改善方面,此方法快、简便而准确。LIDP患者常有日常生活能力(ADL)困难。运动功能障碍也是一个较可靠的体征,尤其是腰4、5椎间盘突出,常致踝背伸肌力、足趾的背伸肌力,特别是拇趾的背伸肌力减弱。视觉类比量表是临床疼痛常用的测量方法。以上症状和体征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LIDP患者的病情与功能状态。根据这些主要症状和体征可以量化的原则,设计LIDP疗效定量评价表进行定量评价,结果表明,它同B法一样有效而可行,认为LIDP疗效定量评价表可以评价LIDP患者的功能与疗效。但此法尚有不足之处,如拇趾背伸肌力减弱多见于腰4、5椎间盘突出;另外,患者文化背景有否影响评价效果等有待于今后继续改进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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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某文,男,66岁。
腰痛及左下肢麻木十年余,加重一周。
患者10年前跌倒后出现腰痛,弯腰困难,伴左下肢症状。近一周来,感觉腰痛剧烈,弯腰翻身等动作时困难,行走时呈现保护性体位,日常生活严重受影响;左下肢麻木,用针刺都感觉不到疼痛。患者感觉自己像个废人一样,走路一瘸一拐的,连正常生活都不能够自理。查DR示:L1、L2椎体形成巨大骨刺,L2、L3椎体融合,L4、L5椎体前缘骨赘形成。脊柱偏歪。查MR示:L4/5椎间盘左侧突出压迫硬膜囊,侧隐窝狭窄。如下图
查体:在咳嗽、打喷嚏、用力排便等腹内压增高时疼痛加剧。腰部畸形,棘突旁有压痛,腰左侧叩击痛并沿患侧大腿仆侧向下放射至小腿。小腿前外侧,足背前内侧和足底皮肤感觉麻木。背伸肌力减弱。直腿抬高试验 (+),加强试验(+)。仰卧挺腹试验(+)。 两侧肌肉痉挛,生理弧度强直,压痛(十)。
此患者腰椎的状况比较差。脊柱畸形,严重的骨质增生。症状也比较重,最适宜的方法做开放手术进行椎间盘髓核摘除、脊柱内固定。因为患者恐惧手术。先予治疗,然后看情况再说。
用神经调节术治疗后,腰椎两侧肌肉痉挛疼痛症状解除。再对神经干进行7次刺激后,麻木疼痛症状完全消失。
此患者侧隐窝狭窄,骨性增生压迫神经根,已经达到开放手术的要求。用神经调节术进行治疗,患者疾病得到控制,症状得以消除,说明了神经调节术的神奇之处,也说明了人体有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神经调节术不破坏人体的结构,不进行大的手术,通过神经的条件,完全可以解决一些需要手术的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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