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伤。
什么是工伤,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
腰肌劳损,又称功能性腰痛、慢性下腰损伤、腰臀肌筋膜炎等,实为腰部肌肉及其附着点筋膜或骨膜的慢性损伤性炎症,是日积月累,可使肌纤维变性,甚而少量撕裂,形成瘢痕、纤维索条或粘连,遗留的长期慢性腰背痛。
送气工腰肌劳损不是职业病,并非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该部门依据受伤情形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作出鉴定结论,确定具体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有多少伤残等级要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才知道
2、鉴定无等级的,之前已经去社保局报销医疗费的话,那就没什么待遇了。鉴定无等级的,之前没有去社保局做过任何报销了的,带相关资料去社保局申请医疗费和伙食补助费的报销,无等级的鉴定书也要带过去。
3、单位正常交社保的,医疗费的享受是要去社保局的工伤待遇部门。
单位没交社保的,所有医疗费找单位,社保局不报销。
发生工伤时单位交了社保,后来欠缴的,欠缴期间的医疗费找单位,正常交社保的医疗费去社保局申请。
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去社保局报销;没有在30日内及时申请的,申请日之后新发生的医疗费去社保局报销,申请日之前的医疗费单位支付。
4、看病去医院而不是上网。
应该是可以认定的。建议你可以寻找律师去维权。这里为你提供工伤认定条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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