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托马斯的作为生物的社会

刘易斯·托马斯的作为生物的社会,第1张

选自《细胞生命的礼赞》(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李绍明译。托马斯·刘易斯(1913—1993),美国医学家、生物学家、科普作家,耶鲁医学院病理学系主任,美国科学院院士。

这是一篇论述生物群居性的文章,充满了理趣。作者选取了独特的视角,打破禁忌,将生物的行为与人类进行比较,指出蚂蚁、蜜蜂、黏菌、鱼类、鸟类等生物在集体行动中表现出高度的组织性,似乎具有整体思维的特点。这种从生态系统的整体上认识生物的观点,颇具独创性。作者对“多个单独的动物合并成一个生物的现象”作了有趣的分析,作为一个生物学家,他的见解并不是无端的空论,而是蕴含了深刻的科学思想。这里既有对传统生物学过分强调个体行为的批判,也有对人类盲目自大、不能充分认识自身生存危机的警示。本文细腻的描写,生动的文笔,幽默的语言,令人叹服。阅读时,可以画出一些精彩的语句(如说蚂蚁“是某种活的计算机”,“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细心体味。

从适当的高度往下看,大西洋城边青天白日下的海滨木板路上,为举行年会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的医学家们,就像是群居性昆虫的大聚会。同样是那种离子式的振动,碰上一些个急匆匆来回乱窜的个体,这才略停一停,碰碰触角,交换一点点信息。每隔一段时间,那群体都要像抛出钓鳟鱼(鳟(zūn)鱼,一种背部淡青略带褐色,侧线下部银白色,全身有黑点的鱼)的钓线一样,准确无误地向恰尔德饭店抛出一个长长的单列纵队。假如木板不是牢牢钉住,那么,看到他们一块儿筑起各式各样的巢穴,就不用感到吃惊了。

用这种话来描绘人类是可以的。在他们最强制性的社会行为中,人类的确很像远远看去的蚁群。不过,如果把话反过来讲,暗示说昆虫群居的活动跟人类事务总有点联系,那在生物学界将是相当糟糕的态度。关于昆虫行为的书籍作者,通常要在序言里苦口婆心地提醒人们,昆虫好像是来自外星的生物,它们的行为绝对是有异于人的,完全是非人性、非世俗,几乎还是非生物的。它们倒更像一些制作精巧、却魔魔道道的小机器。假如我们想从它们的活动中看出什么显示人类特点的东西,那就是在违反科学。

不过,让一个旁观者不这样看是很难的。蚂蚁的确太像人了,这真够让人为难。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

最让我们不安的是,蚂蚁,还有蜜蜂、白蚁和群居性黄蜂,它们似乎都过着两种生活。它们既是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同时又是蚁冢、蚁穴、蜂窠这些扭动着、思考着的庞大动物体中细胞样的成分。我认为,正是由于这一层,我们才最巴不得它们是异己的东西。我们不愿看到,可能有一些集体性的社会,能够像一个个生物一样进行活动。即使有这样的东西,它们也决不可能跟我们相关。

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还是存在。野地里一只独行的蚂蚁,不能设想它头脑里想着很多。当然,就那么几个神经元,让几根纤维串在一块儿,想来连有什么头脑也谈不上,更不会有什么思想了。它不过是一段长着腿的神经节而已。四只或十只蚂蚁凑到一起,围绕着路上的一头死蛾,看起来就有点意思了。它们这儿触触,那儿推推,慢慢地把这块食物向蚁丘移去。但这似乎还是瞎猫撞着死老鼠的事。只有当你观看聚在蚁丘边的、黑压压盖过地皮的数千蚂蚁的密集群体时,你才看见那整个活物。这时,你看到它思考、筹划、谋算。这是智慧,是某种活的计算机,那些爬来爬去的小东西就是它的心智。

建造蚁丘的时候,有时需要一批一定规格的细枝,这时,所有成员立刻都着魔般搜寻起正合规格的细枝;后来,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于是,好像从电话里接到了新的命令,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过来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直到恢复原来的样子。当它们觉察到远方的食物时,于是,长长的队伍像触角一样伸出来,越过平地,翻过高墙,绕过巨石,去把食物搬回来。

白蚁在有一个方面更为奇特:群体变大时,其智慧似乎也随之增加。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但并没有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建造起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白蚁加入,似乎达到了某种临界质量或法定数,于是思维开始了。它们开始把小粒叠放起来,霎时间竖起一根根柱子,造成一个个弯度对称的美丽拱券。一个个穹顶小室组成的晶状建筑出现了。迄今还不知道它们是怎样交流信息的,也无人明白,正在建造一根柱子的白蚁们怎样知道停止工作,全队转移到一根毗邻的柱子,而时候一到,它们又怎样知道把两根柱子合龙,做成天衣无缝的拱券。一开始使它们不再把材料搬来搬去,而是着手集体建筑的刺激物,也许是在它们的数目达到特定阈值时释放的外激素。它们像受了惊一样作出反应,它们开始骚动、激奋,然后就像艺术家一样开始工作。

蜜蜂同时过着几种生活:既是动物,又是动物的组织、细胞或细胞器。离窠外出寻找花蜜的单个蜜蜂(根据一个跳舞的小蜂给它的指令:“去南偏东南七百米,有苜蓿——注意根据太阳偏转调整方向”)仍然是如同有细丝系住一样属于蜂窠的一部分。工蜂在营建蜂窠的时候,看上去就像胚细胞在构成一片发育中的组织;离远一点看,它们像是一个细胞内的病毒制造出一排排对称多边形晶体。分群的时刻来到,老蜂王打算带着它的一半家口离窠而去,这时的景象就像蜂窠在进行有丝分裂。群蜂一时来回骚动,就像细胞液里游动的颗粒。它们自动分成几乎一点不差的两部分,一半跟着要离去的老蜂王,另一半跟着新的蜂王,于是,像一个卵子分裂一样,这个毛茸茸晶黑金黄的庞然大物分裂成两个,每一个都拥有相同的蜜蜂基因组。

多个单独的动物合并成一个生物的现象并不是昆虫所独有。黏菌的细胞在每一个生命周期都在做着这样的事。起初,它们是一个个阿米巴〔阿米巴〕即“变形虫”的音译。变形虫因虫体赤裸、柔软,形体不定而得名。状细胞在到处游动,吞吃着细菌,彼此疏远,互不接触,选举着清一色的保守党。然后,一阵铃声,一些特殊的细胞放出聚集素,其他细胞闻声立即聚集一起,排成星状,互相接触、融合,构成动作迟缓的小虫子,像鳟鱼一样结实,生出一个富丽堂皇的梗节,顶端带一个子实体,从这个子实体又生出下一代阿米巴状细胞,又要在同一块湿地上游来游去,一个个独往独来,雄心勃勃。

鲱鱼〔鲱(fēi)鱼〕是一种身体侧扁而长,背部灰黑色的鱼,生活在海洋中,是重要的经济类鱼。和其他鱼类的群体有时紧紧挤在一起,动作如此协调,以至于整个群体从功能上似乎是一个多头鱼组成的巨大生物。成群的飞鸟,特别是那些在纽芬兰〔纽芬兰〕北美洲东部岛屿,属加拿大。近海岛屿的山坡上作窝的海鸟,同样是互相依存、互相联系、同步活动。

虽然我们无论如何也是所有群居性动物中最具社会性的——比蜜蜂更互相依赖,联系更密切,行为上更不可分,我们却并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然而,我们也许是被联在一些电路里,以便贮存、处理、取出信息,因为这似乎是所有人类事务中最基本、最普遍的活动。我们的生物功能,或许就是建筑某种丘。我们能够得到整个生物圈中所有的信息,那是以太阳光子流作为基本单位来到我们这儿的。当我们知道这些东西是怎样克服了随机性而重新安排成各种东西,比如,弹器、量子力学、后期四重唱,我们或许对于如何前进会有个更清楚的概念。电路好像还在,即使并不总是通着电。

科学中使用的通讯系统应能为研究人类社会信息积累机制提供简洁而易操作的模型。齐曼在近期《自然》杂志上著文指出,“发明一种机制,把科学研究工作中获得的片断的知识系统地公布于世,一定算得上现代科学史上的关键性事件”。他接着写道:

一份期刊把各种各样……大家普遍感兴趣的知识,从一个研究者传递给另一个研究者……一篇典型的科学论文总是认为自己不过是一条大锯上的又一个锯齿——它本身并不重要,但却是一个更大项目的一个分子。这种技术,这种使得许许多多以微薄的贡献进入人类知识库的技术,乃是17世纪以来西方科学的秘密所在,因为它获得了一种远远超过任何个人所能发出的共同的、集体的力量。

改换几个术语,降低一下格调,这段话就可以用来描绘营造白蚁窝的工作。

有一件事让人叫绝:探索(explore)一词不能适用于探索活动的搜索一面,但却起源于我们在探索时发出的声音(英文explore,其语源拉丁语explorare有“喊出”之意——译者)。我们愿意认为,科学上的探索是一种孤独的、静思的事。是的,在最初几个阶段是这样。但后来,或迟或早,在工作行将完成时,我们总要一边探索,一边互相呼唤,交流信息,发表文章,给编辑写信,提交论文,一有发现就大叫起来。

埃尔文·约翰逊

Earvin Johnson

性别: 男

国籍: 美国

出生城市:

出生日期: 1959年8月14日

身高: 206cm

体重:

场上位置: 后卫

场上编号: 0

所属团队:

曾效力团队:湖人

“魔术师”约翰逊生于1959年8月14日,身高2米06,3次获年度MVP奖,5次夺得NBA总冠军。是他将更多的理念、智慧和技巧带到了篮球场,使得篮球运动的观赏性和竞争性在80年代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约翰逊无疑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星之一。

埃文?约翰逊出生在密执根州的兰辛市。从小就入迷似的苦练篮球。还在中学的时候,他就因为出色的篮球技术而被当地报纸的记者称为“魔术师”,以致后人忘记了他的真实名字埃文,而以“魔术师”代之。约翰逊技术全面,是NBA历史上最高的组织后卫。同时他又可以胜任任何一个位置,是一个全能的球星。约翰逊的推进速度极快,传球的技巧变化多端,常常为队友创造出十分舒服的进攻机会。特别是他能象下盲棋一样打篮球,在根本不看队友的情况下进行准确无误的传球。

1970年,约翰逊以第一轮第一位入选 湖人队。在加入湖人队的第一个赛季就助队夺得1980年的总冠军。当时在总比分3:2的情况下,第六场比赛湖人队主力中锋“天钩”贾巴尔严重受伤,20岁的约翰逊顶替上阵,充当中锋。在那场激战中,年轻的约翰逊独得42分,夺下15个篮板球,还有7次助攻,3次抢断,全场成了他的表演舞台,他率队赢得了他第一枚冠军戒指,同时获NBA总决赛的MVP奖。在约翰逊的篮球生涯中,他于1987、1989、1990年三获NBA年度MVP奖,5次夺冠(1980、1982、1985、1987、1988)。1992年,他和拉里?伯德两人作为联合队长,带领梦之队横扫巴赛罗那,夺得了他第一枚也是最后一枚奥运金牌。

1991年,“魔术师”不幸染上爱滋病毒,不得不告别NBA。但他没有屈服,以自己的真诚和正直换来了人们的理解和尊重,继而在他积极治疗的前提下,继续从事篮球运动的训练和比赛,并在1992年参加了东部全明星赛和奥运会。1996年,时隔4年的约翰逊再度出山,为使年轻的湖人队加速成熟尽了自己的全部力量。

1997年3月,经过检查后,约翰逊奇迹般的战胜了绝症,在他体内几乎找不到了爱滋病毒。约翰逊的顽强、正直、野韧,以及他出色的篮球技术和意识,是世界篮坛的一笔宝贵财富。

拉里·伯德

[伯德的基本资料]

全名: Larry Joe Bird

出生: 12/7/56 in West Baden, Ind

高中: Springs Valley(French Lick, Ind)

大学: Indiana State

选秀: Boston Celtics (1978, 6th)身高: 6-9

体重: 220 lbs

外号: Larry Legend

[伯德的个人荣誉]

入选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成员(1998年)

入选NBA历史50大球星(1996年)

3届NBA总冠军(1981,1984,1986年)

2届NBA总决赛MVP(1984,1986年)

3届NBA常规赛MVP(1984-86年)

9届NBA第一阵容(1980-88年)

1届NBA第二阵容(1990年)

3届NBA防守第二阵容(1982-84年)

NBA年度最佳新秀(1980年)

3届NBA三分球大赛冠军(1986-88年)

12次入选全明星阵容(1980-88年,1990-92年)

1届奥运会篮球冠军(1992年)

在波士顿凯尔特人效力的13个赛季中,从79-80赛季到91-92赛季,伯德在球场上的各个方面都表现得相当完美——无论是作为一位得分手,一位传球手,一位篮板手,一位防守者,一位团队核心,又或者是一位关键先生而言。伯德总是如此自信,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这位老兄在大战前常常会跳着华尔兹来到对手的板凳席告诉对手他将在比赛中轰下40分,没人敢把这当作是一句笑话。伯德是一位致命的射手,他甚至在练习三分球时常常故意把眼睛闭上来达到训练效果。在伯德当道的年代里,也许只有魔术师约翰逊在传球上做得他更出色一点。魔术师是伯德最伟大的敌人,同时也是一生的朋友,这两位巨星在80年代共同上演的黑白争雄已然成为NBA不灭的经典。

伯德是凯尔特人荣誉的化身,他是一名集优雅,自信,勤奋于一身的球员,喜欢在压力下迎接挑战,同时帮助队友们做到最好。就如同鲍勃库西, 比尔拉塞尔, 约翰哈夫利切克和戴夫考恩斯这些前辈一样,伯德身上也流淌着一种无私的团队精神,与个人荣誉相比,伯德更关注如何能帮助队友和球队打出最好的水平。而和那些前辈传奇巨星相比,伯德在波士顿花园球场上更善于调动起球迷的情绪,并由此掌控比赛。

作为凯尔特人重建的关键,伯德帮助球会从70年代末期的拙劣成绩和低靡球市中摆脱出来。球队在他的率领下日趋完美,共赢得了3次NBA总冠军以及10次大西洋分区冠军。在得到3枚戒指的同时,伯德也收获了无数个人荣誉。他是NBA有史以来第三位连续三届赢取常规赛MVP奖项的球员,同时也是获此殊荣的第一位非中锋球员。他12次入选全明星阵容,两次成为总决赛MVP,9次入选NBA第一阵容,并且还是四届联盟的罚球王。

对于篮球伯德是一个固执的完美主义者,这点让波士顿球迷和很多正统篮球的追随者把他视为偶像。他在球场上拥有超凡的视野,常常能在对手的严防下不可思议地做出35ft+的远射,使球迷们为之倾倒。

“拉里伯德改变了整整一代篮球迷欣赏NBA的口味和理念。”当伯德1992年随梦之队获得了巴塞罗那奥运会篮球金牌,因背伤不得不选择退役时,联盟总裁大卫斯特恩对他做出了如此崇高的评价。

伯德的传奇起始于一个叫French Lick的小镇,那是他出生的地方,与印第安那州的玉米产地相邻,在那里他们全家人过着简朴的生活。French Lick小镇共有2,059个人口,当地的Springs Valley高中每次有主场男子篮球比赛时,镇上的绝大多数人都会去看球,去给一个名叫拉里伯德的金发小伙子助威。

尽管在Springs Valley高中上二年级时由于脚踝受伤,伯德不得不缺席大半个赛季的比赛,但他仍然成为大家所关注的一颗新星。随着Springs Valley取得了19胜2负的成绩,年轻的拉里也成为当地的小名人。虽然伯德家还买不起自己的汽车,但镇上的球迷都很乐意搭载他们。在伯德毕业那年,他创造了学校新的得分记录。当最后一次参加学校的主场比赛时,有大约4,000名球迷前来为他捧场。

伯德随后发现适应大学生活要困难得多,最初他选择的是印第安那大学,那是一所拥有NCAA传奇教头Bobby Knight的篮球名校,但只待了两天就离开了。然后他回到了家乡的Northwood专科学院,但很快又离开了,最后他来到印第安那州立大学并在那里一直到毕业。

伯德在印第安那州立大学的第一个主场比赛大约有3,100名观众,正如他在Springs Valley高中时所做的,伯德凭一己之力使球队反败为胜。在加入无花果队(印第安那州立大学篮球队名)后打的第一项赛事,拉里得到了场均得分30+和篮板10+的惊人数据。由于他的出色表现,球队整个赛季的球票销售翻了3倍,电视台也用拉里的赛场集锦取代了广告。而很多学生则是早早就逃课前去排队购票。

“拉里伯德篮球”是当年Terre Haute(印第安那州立大学所在城市)最风靡的体育运动

在大学最后一年,伯德率领无花果队在NCAA所向披靡,取得了33连胜的娇人战绩,直到在总决赛中遇到了由一个名叫Magic Johnson的身高6-9的控卫率领的密歇根州立大学校篮球队。那是NCAA历史上最知名的决赛之一,也是之后25年中收视率最高的一场大学篮球比赛。虽然无花果球队最终输了决赛,但伯德还是赢得了年度最佳大学篮球球员的奈史密斯奖以及约翰·伍登奖,他也是NCAA历史上得分第5多的球员。在拥有伯德的几年中,无花果球队创造了81胜13负的惊人战绩。

波士顿凯尔特人队早在1978年就在第六顺位选中了伯德,当时他们认为伯德已经完全具备了打NBA的能力,因此极力劝说他放弃大学的最后一年直接进入职业篮球。伯德拒绝了这样的建议,尽管如此,球队为他多等一年无疑是完全值得的。77-78赛季凯尔特人的战绩是32胜50负,这已经是自1949年以来球队的最差战绩,由于伯德要完成学业而推迟一年加入NBA,78-79赛季凯尔特人更创造了29胜53负的新低。但随着伯德1979年来到波士顿,标志着NBA联盟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翻身仗打响了。

在接下来的79-80赛季里,凯尔特人整整多赢了32场比赛,以61胜21负的佳绩重夺分区冠军。在总共82场比赛里,菜鸟伯德在得分(场均21分)、篮板(场均104个)、断球(143个)、出场时间(2,955分钟)上都雄踞全队之首,同时在助攻(场均45个)和3分球(58个)两项数据上列球队次席。尽管同年进入NBA的魔术师约翰逊也有着惊艳的表现,帮助湖人队赢取了总冠军,但伯德仍然当选为赛季最佳新秀并首次入选全明星阵容。

在随后的赛季休整期里,波士顿凯尔特人通过一桩被认为是NBA历史上最超值的球员交易,获得了中锋Robert Parish和第六人Kevin McHale,他们和伯德,Cedric Maxwell组成的超级锋线终于把凯尔特人带上了80-81赛季总冠军的宝座。其中与费城76人队的东部决赛堪称史上经典,凯尔特人先是以1:3落后,随后在悬崖边上居然连胜3盘反败为胜。在总决赛上,凯尔特人又以4:2击败摩西马龙率领的休斯敦火箭队。伯德在他的NBA第二年里,同样在得分(场均212分)、篮板(109)、断球(161个)、出场时间(3,239分钟)四项数据上位居全队第一。

伯德的球技不仅吸引了大批球迷到波士顿花园球场看他打球,在他客场比赛时同样人满为患。他和魔术师一起挽救了此前已经惨淡不堪的NBA球市,帮助联盟实现了其新口号:难以置信的NBA演出。仅仅两个赛季,球迷、教练、球员们就都知道伯德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大数据和关键时刻的表演。他在比赛中所体现出的专注和镇定使其难以被击败,而他从小练就的精妙射术则帮助他在进攻时所向披靡。在那个年代里,没有第二个射手能像伯德表现得那样出色而且稳定。

伯德是凯尔特人荣誉的化身,他是一名集优雅,自信,勤奋于一身的球员,喜欢在压力下迎接挑战,同时帮助队友们做到最好。

从1981-82赛季起,伯德连续三届入选了NBA第二防守阵容,尽管他看起来有点慢,也不是最好的一对一防守球员。不过凭借超强的预判和卡位使他成为一名优秀的防守者。他对比赛的洞察让他总能比对手早一拍行动。

从1983-84赛季起,伯德连续三年当选为常规赛MVP,这是NBA历史上继拉塞尔和张伯伦之后获此殊荣的第三人。在1984年对洛杉矶湖人的总决赛中,伯德和凯尔特人最终赢得了第七场决战的胜利。这也是他和魔术师自1979年NCAA决赛后第一次在季后赛相遇。其中第5场比赛中伯德独中34分助凯尔特人以121-103取胜,而关键的第七场伯德拿到20分12个篮板助球队以111-102获胜。凭借在七场总决赛里场均274分14个篮板的贡献,伯德当之无愧成为总决赛MVP。

在1984-85赛季,伯德的场均得分达到了287的新高,在联盟中位列第二,这也是伯德整个职业生涯中第二高的赛季得分。其中在对亚特兰大鹰队的一场比赛中更是创下了独得60分的个人记录。同时伯德的赛季三分球为131投56中,以427%的命中率位居联盟第二。由于伯德的肘部和手指受伤,凯尔特人在这一年的总决赛里最终以2:4不敌湖人,不过伯德仍然在赛季结束时收到了他的第二座常规赛MVP奖杯。

在接下去的一个赛季,凯尔特人赢得了其历史上的第16个总冠军,而伯德也达到其职业生涯的颠峰。这一年里他得到的个人荣誉包括:常规赛MVP,总决赛MVP,年度体育风云人物,美联社年度最佳男运动员。除了在三分球和罚球率两项位居联盟第一外,其他个人数据也都位列前茅。他甚至还到全明星周末的三分球大赛上表演了一把神投绝技,拿到了他的第一个三分球大赛冠军。在伯德的带领下,凯尔特人创造了67胜15负的历史最佳战绩。在总决赛里,伯德以场均240分97篮板95助攻的准三双表现再次帮助球队以4:2击败休斯敦火箭,其中关键的第六场比赛中,伯德独得29分11个篮板12次助攻,毫无疑问他第二次成为了总决赛MVP。

1986-87赛季,伯德的表现同样惊艳。他成为NBA史上第一位单赛季投篮命中率超过50%(实际为525%)并且罚球命中率超过90%(实际为910%)的球员。而此后的一个赛季,他又以经典的伯德方式来证明这绝非昙花一现——527%的投篮命中率和916%的罚球命中率再破记录。与此同时,他在这两个赛季里还保持着场均得分28+篮板9+助攻6+的个人数据。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伯德是一名狡猾的防守球员,而他最著名的一次表演就是在1987年东部决赛对阵底特律活塞的第5场比赛中,当时比赛还剩5秒,凯尔特人以106-107落后一分,底特律人拥有发球权。伯德预判到托马斯的边线球要发给兰比尔,就抢在兰比尔之前出手断到了球并快速分给队友Dennis Johnson,由后者投中压哨球转败为胜。经此一役,凯尔特人最终在七场胜负中击败活塞成为东部冠军,并连续第四次进入总决赛。

此时的伯德已经是一位30岁的老将,日趋严重的背伤和脚伤阻止了其赢得第四枚总冠军戒指的梦想。但他仍然在比赛中不时会有超人的表现。

在1987-88赛季,伯德成为凯尔特人历史上第一位单场得分40+且篮板20+的球员,那是在一场和印第安那步行者队的比赛中,伯德拿到了42分20个篮板。而这一年他299的场均得分也是其职业生涯的最高记录。在这个赛季,伯德还实现了他连夺三届三分球大赛冠军的壮举,这一记录只有后来芝加哥公牛队的Craig Hodges达到过(1990-92)。

在这一年与亚特兰大鹰队的东部半决赛里,伯德和鹰队的Dominique Wilkins第四节互拼得分的决斗场面堪称经典,伯德在最后一节里独得20分,使凯尔特人最终获胜——尽管他此时还患着严重的支气管炎。

在88-89赛季由于动手术去除脚跟骨刺,伯德只打了6场比赛。而在接下来的赛季里,伯德连续罚球71中,这是NBA历史上第三高的记录。在90-91赛季伯德又因为背部神经痛缺席了22场比赛,这个疾病最终迫使伯德在1992年选择了退役。在90-91赛季季后赛首轮与印第安那步行者的第5场比赛中,伯德在第二节重重摔倒导致面部和背部都受了伤。但第三节他又重新上场帮凯尔特人最终以124-121取胜。在赛季结束后医生在他的背部动了手术,但似乎并没有起到多少实效。

1991-92赛季是伯德的最后一个赛季,因为背伤他缺席了整整37场比赛。在3月份对波特兰开拓者队的一场全国转播的比赛中,伯德再现了其关键先生的本色——他在第四节独得16分,包揽凯尔特人最后的9分,其中包括比赛还剩最后两秒时一个改变胜负的三分入帐!经过两次加时,波士顿最终152-148获胜。伯德在这场比赛中得到了49分14个篮板12次助攻以及4次抢断。

“无论何时只要伯德还在场上,就有可能创造奇迹。”波特兰开拓者队中的巨星德雷克斯勒在比赛后对波士顿快报如是说。

如果说伯德职业生涯中有唯一一次明显的低级失误,那就是在其最后一个赛季季后赛对克利夫兰骑士的第四场比赛里,伯德在加时赛一次普通的上篮失手了,这导致凯尔特人以112-114输了比赛。而克利夫兰骑士最终以4:3的总比分淘汰了凯尔特人。在凯尔特人输掉的四场比赛中,有三场伯德因为背伤都无法上场。

现在是伯德该要说退役的时候了,不过在此之前他还要了结一个心愿,那就是加入1992年美国的梦一队,夺得巴塞罗那奥运会的篮球金牌,为其职业球员的生涯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当1992-93赛季开始靠近之时,伯德做出了最终的决定,八月18日他对媒体正式宣布退役。在长达13个赛季的897场比赛中,伯德共得到21,791分,8,974个篮板,5,695次助攻,场均得分243篮板100助攻63。其职业生涯的投篮命中率为496%,罚球命中率为886%。

伯德随后选择了在凯尔特人球会里担任一名管理官员,他的职责主要是评估球员的能力和表现。事实上,他退役后5年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佛罗里达的高尔夫球场上消磨的。有时他也会参加一些商业活动,或是在**中客串一把,比如迈克尔乔丹的“空中大灌篮”。

尽管如此,伯德的生活因为缺少竞争而开始变得乏味,那种希望回到NBA担任更富挑战性的职务的想法与日俱增。当凯尔特人在1996-97赛季成绩跌入谷底时,伯德曾经希望自己可以成为球队重组的教练人选。不过当凯尔特人任命Rick Pitino为新的球队主席兼主教练时,伯德知道他在波士顿已经没什么可供选择的职务了,于是他决定辞职回家乡印第安纳州另谋发展。

1997年5月12日,伯德被任命为印第安那步行者队的主教练,尽管此前他从来没有执教过一场比赛,但没人会怀疑伯德的指挥才华。

“我每天殚思竭虑所想得到的一切这家伙全都具备了”步行者的主席Donnie Walsh这样评价伯德。“我希望我们这里的高中,大学以及职业篮球事业可以共同发展,相辅相成,而伯德就是这样一位标志性人物。我完全相信他将成为一名优秀的主教练。“

“他有一种令人着迷的魅力,当他讲话时,你会不知不觉被带入他的世界。这是一位主教练必须具备的。”

“作为一个教练我还是新手,不过我感觉自己有能力把这份工作做好。”伯德这样对媒体说“关于篮球我拥有足够丰富的经验和知识,我会带领大家做正确而且必要的事来赢取比赛。”

在伯德三年的主教练生涯中,其带队成绩可谓斐然。第一个赛季,步行者以雷吉米勒为主要得分机器,取得了58胜24负的球队历史最佳常规赛战绩,并一路杀入东部决赛,苦斗7盘才最终以3:4不敌乔丹率领的卫冕冠军芝加哥公牛队。伯德本人荣获当年的NBA最佳教练。98-99赛季,步行者队再次杀入东部决赛,这次他们输给的是纽约尼克斯队。99-2000赛季,伯德率步行者又卷土重来,在东部决赛中终于6战击溃尼克斯队,报了一箭之仇。虽然在总决赛不敌KO领衔的洛杉矶湖人队,但伯德给步行者队带来的巨大变化可说是有目共睹

伊塞亚·托马斯

运动项目:篮球

球队:活塞队

英文名:Isiah Thomas

生于:1961-4-30

身高:185

体重:84公斤

国家:美国

[个人历史]

伊塞亚·托马斯1961年4月30日出生,身高1米85,两次夺得NBA总冠军,12次入选NBA明星队,1984-1986年3次入选NBA最佳阵容,1990年获总决赛MVP奖。他和鲍勃·库锡一起被誉为两个篮球场上最不可思议的“小个子”。

伊塞亚·托马斯长着一张娃娃脸,总是带着微笑。他出生于芝加哥西部的一个贫民区,是家中9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他在高中期便带领校队取得了全州比赛冠军。上了印第安纳大学后,在著名教练博比·奈特的指导下,他进步更大。1978年,成为夺得泛美运动会篮球金牌的美国大学生队成员,1980年入选美国男篮奥运会代表队,但因美国抵制莫斯科奥运会而未能如愿夺得奥运会金牌。托马斯于1981年NBA选秀中第一轮第二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从此开始自己的NBA生涯,当时的活塞队,全队上下无一人能够在赛季中平均每场得20分,但自托马斯开始,活塞队不断扩充新生力量。

1984年,他们迎来了著名教练查克·戴利。经过多年的磨练,1988年托马斯终于带领活塞队闯进他们第一个总决赛,因经验不足,以3:4败给洛杉矶湖人队。随后在1989年和1990年,活赛队继续在东部称霸,2次击败处于上期的芝加哥公牛队,并在总决赛中2度称雄,托马斯终于完成了他在底特律活塞队的历史使命。托马斯凭他的灿烂笑容和铁石心肠赢得了“微笑刺客”的绰号,而当时以托马斯为首的底特律活塞队全都是一副铁石心肠,被NBA上下称为80年代NBA的“坏孩子”团伙,其中就有现在NBA的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

场上的托马斯如同一个永不停歇的陀螺,他在得分助攻、抢断和上场场次上至今名列活塞队榜首。他除最后一年外,12次入选东部明星队,1984-1986年,连续3次入选NBA最佳阵容,1990年被评为NBA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托马斯目前助攻总数排在“魔术师”约翰逊、奥斯卡·罗伯逊和约翰·斯托�%C

风车是breaking中powermove的一种

风车是以三点、飞机撑、头撑、肩撑、倒立为基础的地板上像风车一样在地板上打转的动作。

(推手风车)powermove中最基础的动作,以飞机撑作为接圈的定格动作的风车

(压腰风车)推手风车的进阶动作,以头撑作为接圈定格动作的风车,腰要比推手风车要高一些,跟弹簧一样

(无手风车)将手与放置胸前或捂裆,用头和肩部的支撑转动的风车

(baby风车)双腿互相扣紧,蜷缩起来的像个baby,又叫陀螺风车

(背手风车)将手放置于背后,用头部顶地接圈的风车

(女神风车)用单手或双手像2000s那样扣在一起撑地将身体撑起来接圈的风车

(超人风车)将两只手放置于两侧像超人一样

(肚皮风车)用胸部着地,注意:腿不能着地

(并腿风车)双腿并在一起的风车

(垫脚风车)当风车推到背部时用一只脚着地的风车

(刷头风车)以三点和hollowback这两个定格进行切换型成一种头转的感觉

(刷肩风车)用肩部做为支撑,甩肩转动的风车和刷头一样

(无手刷头风车)背部到头撑的同时头转一圈后再顺到背部,再次重复刚才的动作

风车的变化不只这些,还有没发明出来的风车变化,风车的变化是一无止境的

托马斯·哈里斯

托马斯·哈里斯(ThomasHarris,1940411-),美国著名作家、编剧,以撰写系列悬疑小说而闻名,其笔下最出名的角色就是食人魔汉尼拔·莱克特(HannibalLecter)。他所有的小说均被改编成**,其中最杰出的是赢得多项奥斯卡金像奖的《沉默的羔羊》,成为奥斯卡历史上第三部囊括所有重要奖项的影片。

中文名:托马斯·哈里斯

外文名:ThomasHarris

国籍:美国

出生地:田纳西州杰克逊县

出生日期:1940-4-11

职业:作家,编剧

毕业院校:贝勒大学

代表作品:《红龙》,《沉默的羔羊》,《汉尼拔》

主要成就:1989年安东尼奖

1991年法国格兰匹治警察文学奖

人物生平

1940年4月11日托马斯·哈里斯出生于美国田纳西州杰克逊县,童年时随父母移居至密西西比州。初中时期的哈里斯是个十分内向的书呆子,上高中后才开始活泼起来,后进入位于得克萨斯州韦科的贝勒大学主修英语并于1964年毕业,大学期间,哈里斯还做过当地报纸《韦科先驱论坛报》的记者。1968年,他搬到纽约市为美联社工作,直到1974年他开始撰写《黑色星期日》为止。

哈里斯1976年以前的私生活外人很少知晓,因为他总是避免惹人注意,也从不接受采访。在贝勒大学他结识了一个名叫哈莉特的女孩并和她结了婚,育有一女,但不久就离婚了。哈里斯和母亲一直保持着亲密关系,据说不管他在哪,每天晚上都要打电话给母亲,并经常会和她一起讨论书中的某些场景。

哈里斯和他的长期合作伙伴出版编辑佩斯·巴恩斯居住在南加利福尼亚,在纽约的萨格港还有一处避暑别墅。哈里斯的朋友、经纪人摩顿·詹克洛这么说哈里斯“他是个少见的好人,人很高大、满脸胡须,十分和蔼可亲,要是你遇到到,还以为他是唱诗班指挥呢。他喜欢烹饪(甚至通过了著名的巴黎烹饪艺术学校蓝带学院的考试),和他一起呆在厨房看着他快活地准备饭菜是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人物评价

托马斯·哈里斯在1975年出版了第一本小说《黑色星期日》,立即跃登畅销金榜,1977年,由约翰·弗兰克海默导演、罗伯特·肖、布鲁斯·邓恩主演、派拉蒙出品发行的同名**,亦风靡全球。

延续《红龙》主角人物——莱克特博士(HannibalLecter)所写成的《沉默的羔羊》(TheSilenceoftheLambs),荣获《纽约时报》、《出版家周刊》排行榜的双料冠军,进榜达数十周之久。1991年被改编拍摄成同名**,由乔纳森·戴米导演、安东尼·霍普金斯和朱迪·福斯特主演,一举荣获1992年第64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改编剧本等五项大奖,成为奥斯卡历史上第三部囊括四项主要奖项的影片。

随着**在全球各地一致叫好座、得奖频频,使哈里斯的声誉如日中天!但是惜墨如金的他,却让全世界的读者引颈期待多年后,才终于推出莱克特博士三部曲的完结篇--《汉尼拔》(Hannibal)。果然,这部颠峰杰作,从一出版立即轰动欧美,跃居畅销排行榜前茅,改编拍成**后,也同样缔造傲人的票房佳绩!之后于2006年,续写了食人魔的前传--《少年汉尼拔》(HannibalRising)。《华盛顿邮报》称赞托马斯·哈里斯是“今日还在写作的最佳悬疑小说作家”。

主要作品

代表作品

红龙

中文名:红龙/沉默的赤龙/沉默的羔羊:前传

外文名RedDragon

年代2002

国家美国/德国

类别惊悚/犯罪

语言英语

字幕中文

IMDB评分73/10(37,248votes

片长124Min

导演布莱特·拉特纳BrettRatner

主演拉尔夫·费因斯RalphFiennesFrancisDolarhyde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HopkinsDrHannibalLecter爱德华·诺顿EdwardNortonWillGraham哈威·凯特尔HarveyKeitelJackCrawford艾米丽·沃森EmilyWatson玛丽·露易斯·帕克Mary-LouiseParker菲利普·塞默·霍夫曼PhilipSeymourHoffman比尔·杜克BillDukePoliceChief马克·摩斯MarkMoses弗兰克·兰格拉FrankLangella艾伦·鲍斯汀EllenBurstyn弗兰克·威利FrankWhaley

剧情介绍

本片是《沉默的羔羊》和《汉尼拔》的前传,事情发生在食人恶魔汉尼拔·莱克特博士(安东尼·霍普金斯)和克拉丽丝相识之前威尔·格拉汉姆(爱德华·诺顿)是一名FBI调查员,他接受了一个连环杀人案件的侦破工作,冷酷无情的凶手在杀死每个受害者后,都切掉他们的喉咙部分,威尔怀疑凶手出于某种未知的精神原因而把割走的部位吃掉了。随着调查工作的进展,威尔不得不求助自己的好友汉尼拔,希望汉尼拔能分析出凶手的心理动机,但是狡猾异常的汉尼拔利用做心理分析为诱饵,接近威尔后把他刺伤,在最危机的关头威尔出于自卫拔出手枪重创了汉尼拔。若干年后,汉尼拔被关进巴尔蒂摩精神医院中,作为犯罪行为研究的对象,而威尔也已经离开了联邦调查局,和家人搬到了东海岸的佛罗里达,直到有天,旧日同事杰克的突然来访打乱了他平静的生活--又一个变态连环杀手出现了。相同的作案方式和手法让威尔一下子就联想到了自己几年前经手过的那个案子,显露出的证据渐渐把嫌疑集中在一个叫弗兰西斯·道拉海德(拉尔夫·菲恩斯)的神秘男子身上。任何行为的出现都有其潜在的心理原因,而这个手段残忍的凶手作案到底目的何在?只有洞悉这一切,才能顺藤摸瓜找出确凿证据将真正的杀人犯绳之以法。为了探询凶手的动机,威尔不得不重新面对他心底最大的恐惧,为了替无辜的受害者们伸张正义,他毅然决定回到巴尔蒂摩,又一次和汉尼拔让人不寒而栗的眼神正面相对这次,威尔能从这个变态和聪明都到了极点的心理学博士口中,得到他想知道的吗?

幕后

续集似乎是一个常常被使用的万能**招数,2002年的**年鉴上,续集肯定是出现最多的词汇,《星球大战前传II》、《精灵鼠小弟II》、《指环王II》、《黑衣人II》、《哈里·波特II》和《沉默的羔羊》及其续集《汉尼拔》一样,《红龙》这部小说也是出自美国著名侦破惊悚题材小说家托马斯·哈里斯(ThomasHarris),《红龙》出版于1981年,也是哈里斯创作的“汉尼拔”系列小说中的首部曲。当年《沉默的羔羊》一鸣惊人,但是恐怕谁也没想到,片中那个深不可测的食人教授汉尼拔在随后的几年中大红大紫,续集《汉尼拔》更是反客为主,把这个原本是配角的人物“发扬光大”,虽说没能延续当年《沉》片的的辉煌,但是票房上的佳绩也让制片人没少偷着乐。“见好不收”是好莱坞的定律,于是在《汉尼拔》推出仅仅一年之后,《红龙》就又赶着秋季档期上映了。在这部倍受瞩目的巨作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汇集了一批演技派超级明星,这些名字在众多铁杆影迷们听来更是一个比一个如雷贯耳,除了雷打不动的招牌人物--安东尼·霍普金斯以外,新崛起的演技派人物爱德华·诺顿、因《辛德勒的名单》、《英国病人》等片闻名影坛的拉尔夫·菲恩斯将在片中再次出演大反派,有了之前那个杀人如麻而冷酷嚣张的纳粹军官在前,谁还敢质疑英俊的菲恩斯是否能演好这个变态杀人犯?此外,知名演技派高手哈维·凯特尔(《钢琴课》)和艾米丽·沃特森(《破浪》)也将在片中出演角色。在影片的编导方面,除了有托马斯·哈里斯的原著作为故事蓝本,剧组还找来了《沉默的羔羊》的编剧特德·泰利,导演则是曾是因指导《住家男人》、《金钱对话》和《尖峰时刻》系列而迅速走红的年轻新贵布莱特·拉特纳,在某种意义上说,拉特纳能否踏上好莱坞最当红、最有票房影响力的导演这个台阶,就看这部《红龙》能不能拿得出手了。

花絮

制片人之一迪诺·德劳伦蒂斯曾在影片开拍前宣称,要在影片中大量使用计算机成相特技修饰霍普金斯的脸部,因为本片中的汉尼拔应该比在《沉默的羔羊》中至少年轻十岁,而更单靠化妆出来的视觉效果恐怕很难让挑剔的观众们信服,所以只好搬出高科技来帮忙。《今日美国》曾有位记者报道说,有人说霍普金斯不想再继续饰演汉尼拔这个角色了,这个消息纯粹是子虚乌有的,霍普金斯一直对这个变态的食人恶魔角色非常热衷,甚至考虑到一直拍下去,把《沉默的羔羊》拍成一部像《十三号星期五》那样十集的系列**(这位记者显然是在开玩笑,十年后的汉尼拔得老成什么样了?还玩吃人?咬得动吗?)在影片选角的时候,有一个非常盛行的流言,那就是制片人考虑用一名年轻演员出演汉尼拔,而这个人选就是有着好莱坞最俊美脸孔的裘德·洛,不过最终这个说法还是没有下文了。在本片拍摄上映前,有观众给**杂志写信,询问为什么有另外一部李连杰主演的**,片名也叫《红龙》?一查之下,才知道此红龙非彼红龙,李连杰的那部《红龙》其实是他1994年的影片《新少林五祖》在美国上映时的片名。其实早在这部影片问世之前,小说《红龙》就曾经被搬上过银幕,那就是1986年著名导演迈克尔·曼曾拍摄过的《孽欲杀人夜》(Manhunter),而布莱恩·考克斯也成为了第一个扮演“汉尼拔博士”的演员,可惜这部片子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

沉默的羔羊

中文片名:沉默的羔羊

英文片名:TheSilenceoftheLambs

影片类型:惊悚/犯罪

片长:118分钟

国家/地区:美国

对白语言:英语

色彩:彩色

混音:DolbySR

级别:HongKong:IIIFinland:K-18Singapore:PGAustralia:MGermany:16Norway:15Sweden:15USA:RCanada:RAustralia:MAIreland:18Japan:R-15Norway:18Spain:18UK:18Australia:RCanada:18+Italy:VM14Canada:16+Chile:18France:-16Netherlands:16Peru:18Singapore:RArgentina:16Ireland:15Denmark:15Israel:18

导演:乔纳森·戴米JonathanDemme

编剧:

ThomasHarris(novel)

TedTally(screenplay)

演员:

朱迪·福斯特JodieFosterClariceStarling

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HopkinsDrHannibalLecter

斯科特·格林ScottGlennJackCrawford

布鲁克·史密斯BrookeSmithCatherineMartin

乔治·A·罗梅罗GeorgeARomeroFBIAgentinMemphis(uncredited)

AnthonyHealdDrFrederickChilton

TedLevineJame'BuffaloBill'Gumb

FrankieFaisonBarneyMatthews

卡斯·莱蒙斯KasiLemmonsArdeliaMapp

保罗·拉扎PaulLazarPilcher

剧情介绍

克拉丽斯是联邦调查局的见习特工。她所在的城市发生了一系列的命案,凶手是一名专剥女性的皮的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迄今为止,受害的女性已达5人。克拉丽斯的任务是去一所戒备森严的监狱访问精神病专家汉尼拔博士,同他进行面对面的交谈,以此获取罪犯的心理行为资料来帮助破案。

汉尼拔被关在地牢里,他是一位智商极高、思维敏捷但有些精神变态的中年男子,并且是个食人狂,他要求克拉丽斯说出个人经历供自己分析以换取他的协助。克拉丽斯的思维能力完全不是博士的对手,她临阵败逃了。不久,警方又发现了一具女尸。根据验尸分析:凶手使受害人活了3天,死前没有强暴或虐待的迹象,凶手喜欢身材较胖的女子,常常把她们饿得皮肤松弛之后才杀死。克拉丽斯又发现了两个新的线索:其一,死者背部被剥去了两块菱形的皮;其二,死者喉咙里有个小手指大的虫茧。据昆虫专家分析,这是源于亚洲的一种蛾,被称为“地狱昆虫”。

又有一位女子被绑架了,这一次是参议员的女儿。克拉丽斯向博士求助,博士仍对她进行心理分析,克拉丽斯说出童年的最痛苦的回忆是父亲去世后的一段日子,她寄住在办牧场的姨母家里,可是两个月后就逃走了,但从此常常听到羔羊的惨叫

博士提示克拉丽斯,蛾的特征是变,由虫变成蛹,又由蛹变成蛾,“野牛”比尔也想变,由于童年时遭到过继母的虐待,比尔产生了一种变态心理,他去过变性手术中心,但是遭到了拒绝他们的谈话被主治医生齐顿窃听去,他想抢头功,于是对汉尼拔进行严酷的审讯,然而一无所获。克拉丽斯闻讯赶来,经过一番心理分析,汉尼拔了解了克拉丽斯为什么总会听到羔羊的惨叫,可正当博士要说出凶手的名字时,齐顿带卫兵赶来把克拉丽斯架走了。不久,博士利用齐顿丢下的圆珠笔做成钥匙打开了手镣,杀死了卫兵,逃之夭夭。克拉丽斯一个人继续寻找线索,逐渐把对象锁定在一个叫詹米·冈的人身上,因为他曾在海关提过一箱来自苏里南的活毛毛虫,还去过变性中心。

克拉丽斯找到了“野牛”比尔的住处,她和凶手在阴森的地下室里发生了激烈较量,最后克拉丽斯击中了比尔,救出了参议员的女儿。“野牛”比尔被击毙了,然而更危险的人物却又出现了。在庆功会上,克拉丽斯接到了汉尼拔博士的电话,电话挂断后,汉尼拔戴着墨镜,无声地进入人流,寻找他的猎物--齐顿去了。

这是一部令人毛骨悚然的心理悬念片,两位主角的斗智戏扣人心弦,一个想利用后者越狱,另一个想利用对方的心理分析去搜寻另一名杀手。男女主角有精彩绝伦的表演。影片荣获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本片派生出2001年的续集《汉尼拔》和2002年的前传《红龙》。

剧评

《沉默的羔羊》根据著名小说家哈里斯·托玛斯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深刻反映美国社会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影片故事继承了好莱坞恐怖片的传统,然而影片的叙事方式却突破了恐怖片的模式,它颇具匠心地将恐怖片与侦探片巧妙地结合成一体。虽然影片的场景设置以封闭的室内环境为主,缺乏激烈火爆的动作性,但由于采用了希区柯克式的悬念手法和现代恐怖片的心理分析方法,使得整部影片的情节扑朔迷离,将观众引入了一个象征性的人类潜意识的世界。影片通过探索人物心理疾患,试图探寻当代美国社会恐怖的根源,这使得影片的主题得以深化,寓示了好莱坞文以载道的策略。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具有复杂的情节和激烈的戏剧冲突的影片,也是一部相当出色的娱乐片。它的艺术性也很为人称道,那种精神上的对抗、那种“天使和魔鬼”的鲜明对比、那种建立在较缓慢节奏上的内在哲理性给人的印象是深刻的,所以它能在**史上留下一笔。

详细列表

小说:

《黑色星期天》(BlackSunday)(1975年)

《红龙》(RedDragon)(1981年)

《沉默的羔羊》(TheSilenceoftheLambs)(1988年)

《汉尼拔》(Hannibal)(1999年)

《少年汉尼拔》(HannibalRising)(2006年)

改编成的**:

《黑色星期日》(BlackSunday)(1977年)

《孽欲杀人夜》(Manhunter)(1986年)

《沉默的羔羊》(TheSilenceoftheLambs)(1991年)

《汉尼拔》(Hannibal)(2001年)

《红龙》(RedDragon)(2002年)

《少年汉尼拔》(HannibalRising)(2007)

改编成的电视剧:

《汉尼拔》第一季(Hannibal)(2013)

《汉尼拔》第二季(Hannibal)(2014)

《汉尼拔》第三季(Hannibal)(2015)

Burberry风衣拥有独特的风格,它最开始是为军人设计的。巴宝莉是一个具有传统英式风格的奢侈品牌。其多层次的产品系列满足不同年龄和类型的消费者的需求。该公司通过零售、批发和授权使其闻名世界。巴宝莉创立于1856年,是一种真正的英国产品。近几十年来,巴宝莉主要生产防水材料。

雨伞和丝巾。现在,巴宝莉强调英国的传统和高贵设计。首先,让我们谈谈这个品牌的创始人托马斯·巴宝莉。托马斯·巴宝莉1845年出生于英国汉普郡的贝辛斯顿。当时,英国纺织业仍然很受欢迎,托马斯·巴宝莉(Thomas Burberry)当然卖布料,但其他人的小巴不只是想当布料推销员。尽管他们销售的是高品质面料,但他们在20岁时就开设了第一家巴宝莉品牌店。

由于温和的海洋气候,英国经常看起来风雨交加。走在伦敦的街道上,即使下雨,在英国人手中很难看到雨伞。他们更喜欢包裹一个风向开关,以加快步伐,并跑向下一个目的地,以避免下雨。说到挡风,每个人都应该知道古老的英国品牌巴宝莉。事实上,巴宝莉风衣防水、透气、耐用。

不到一百年前,英国的托马斯·巴宝莉(是的,巴宝莉的创始人)设计了风衣,并将其应用于军服领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托马斯设计了一件风衣以满足作战需要。款式是双胸,两个钮扣连成一排,腰带,肩带,胸前和背部有布衬里。

但说到风衣的创始人,它一定是巴宝莉的品牌。有人曾经这样描述巴宝莉品牌:如果西方的天空被一大片乌云所笼罩,并且有小雨,那么公主、星星和平民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每个人都穿着巴宝莉风衣。

B-BOY:只要是跳break的都叫b-boy

BATTLE:简称斗舞

1990:B-BOY倒立旋转 也叫换手旋转

2000:倒立手转

AIRPLANES: 风车+直臂伸展

APPLEJACKS:斗舞的挑战动作(双脚蹲下 背向后仰双手支撑 然后一只脚向空中踢 踢的越高越好 然后双脚向后跳跃)

BACKSPIN:背部旋转

NIKE:单手撑地双脚向上并做出一个NIKE得标志 类似“对号”

DOWNROCK:用手的中心支撑著整个舞者的重量然后腿和脚持续的作有节奏的圆形的舞动

ELBOW GLIDE:类似像单手转或换手旋转 不一样的是用手轴转而手释放在腹部 的位置

FLARE:类似风车 脚一样要在空中做很大的圆圈 不动肩膀 只动手

FLOAT:单手使身体水平平衡

GENIES:手作风车并且横跨过整个胸部

HALOL:刷头风车 风车的动作 但是用头去转

基本就这些了 再想到我再来补充 济南EVD街舞团体欢迎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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