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体:
1903年(光绪29年)3月底,赴日本不到一年的鲁迅剪去辫子,宣示其反清意志,作为革命的第一步;是东京弘文学院江南班第一个剪去辫子的留学生。
1909年6月,鲁迅回到上海,像其他剪辫的留学生一样,为了避免“在这上头吃些毫无价值的苦”,曾经用四元大洋买了一条假辫子装起来。但假辫毕竟是假辫,稍不留神就会被人挤歪或挤掉。
装了一个多月,鲁迅索性去了假辫,穿着西装在街上行走。
3、鲁迅简介: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他影响最为广泛的笔名,浙江绍兴人。
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提出的“请断发易服改元摺”最早将辫发一事纳入朝堂讨论。他认为长辫是落后和野蛮的象征,而且造成的行动不便可能影响中国的工业发展。与康有为立场类似的谭嗣同也认为西方男子的发型是最理想的标准,而梁启超更是在游历夏威夷及澳洲时就已剪去辫子。而顽固的保守派认为剪辫有违祖制,会纵容反满革命。革命党人之所以急切想要剪辫,很大原因是外国人的鄙视唤起了他们的耻辱心。邹容著名的《革命军》一文就提到,中国人一袭长辫走在伦敦、东京的大街上,行人莫不曰拖尾奴才。
“剪辫子”的缘由:
留辫本是女真人的风俗,满清入关后,多尔衮于顺治二年下达剃发令:"今者天下一家,君犹父也,父子一体,岂容违异,自今以后,京师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后,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吾国之民,迟疑者,为逆命之寇"。此后便开始了血腥的剃发留辫运动及中国男人二百多年的Q字发型史。
二百年后,到了1840年的时候,人们对Q字发型经历了由抗拒到被迫接受,然后麻木,最后不再将其视作蛮夷之俗,而将其看作天朝大国之俗的过程。林则徐在澳门看到洋人的装束打扮时曾鄙夷地说道:"真夷俗也"。而反观西方人在看待当时的中国人Q字发型时,亦是充满费解与鄙夷。英国人伶俐曾说过这样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人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毁行的脚,长期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直到今天,辫子仍然是国外漫画家丑化中国人形象的素材之一。
最早提出革除辫子的是太平天国,与满清入关相似,太平天国将剪辫视作是否归从其的政治态度,施行了严厉的剪辫留发运动,其推行过程可以说是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
剪小辫儿
汉人传统习俗(旗人不剪辫子)
旧时代,汉人有留胎发习俗,生下男孩儿后,胎发一直留着,编成辫,俗称“百岁辫儿”“八十辫儿”,寓意长寿、长命百岁。表示“小辫儿”栓住,抢不去,保佑孩子平安长大。
男孩儿十二岁生日时,父母要下帖邀请亲朋好友为孩子举行“成人”仪式(也称成人礼)。一般由舅舅主剪,剪下小辫儿,也可由家中长辈代表剪下小辫儿。
“成人礼”包括“剪小辫儿”跟“开锁”(佩戴的“长命锁”)。
终止留辫子是从中华民国开始。革命党是很恨这条辫子的,在他们看来,此乃胡虏的标志,奴役的标志。因此,革命首先就是剪辫子,连辫子都不剪掉,明显就说明革命的心不诚。
从1900年开始,粤、港革命党人就大力宣传剪发易服,支持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的剪发易服行动,借之鼓吹反满革命,攻击清廷统治。
粤、港革命党人对剪发易服的宣传鼓动,是清末革命党人剪发易服舆论的代表,不仅使粤、港两地成为国内剪发易服活动十分活跃的地区之一,而且推动了清末剪发易服社会潮流的发展。
扩展资料: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孙中山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剪辫易服令:“满虏窃国,易于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悉从腥膻之俗……作新国之民。”
改装易服,在彼时已不仅仅是习俗和风尚,更包裹着政治鼎革,新旧更易的价值内涵,中国城镇服装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
当然,清朝近三百年的统治,让那条长辫形成了不少人心目中根深蒂固的必需品,于是,当政府下令强行剪辫时,满街都可见呼天抢地、磕头哀求留辫的人们。
1912年6月,梅兰芳剪掉了自己的辫子。此时距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剪发令”,已过去了3个月。梅的行动显然称的上积极。
参考资料:
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下令禁止再强行剪一些民众辫子,一些地方不剪辫子也不再违法,改劝诫,在就任大总统前自己带头,之后几个月内北方将领官员大多都剪了,1912年之前有剪掉部分,1912年之后自愿剪掉一部分,经过劝告剪掉一部分,北京内务部颁布《劝诫剪发规程六条》,对官员和政府内职员不剪发者停止职务,对车马夫役不剪发者禁止营业,对一些一般民众继续以劝诫为主,这之后全国辫子就不多了,我国民众是很聪明的,讲解方便等是能明白的,我国民众大部分辫子都是自愿剪的,满人剪辫子是强迫的,无形的强迫,害怕被人认出是满人,慑于屠杀杀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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