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说明:除疤膏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除疤膏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规格
每支装50克
用法用量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 次。
不良反应
偶有 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禁忌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如果是新伤口,需要等到伤口愈合后,先清洁创口表面,再用博尼斯祛疤膏涂在有疤痕的位置,隔3-4个小时涂一次。如果是旧伤口,也要先清洁创口再涂抹,一般坚持使用2-3个月,就能看到效果了。
要知道对于芭克祛疤膏而言,在使用过程中建议越早进行操作效果会更好,轻轻的将其涂抹在伤疤的地方,切勿用手触摸眼睛,毕竟药膏当中的成分对眼部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了后续看东西的视觉效果。在平时的考虑阶段,为了能够尽可能的处理好这些问题,建议大家可以在涂抹之前,将伤疤的地方处理清楚一些,这对于软化疤痕的功效,将会做到进一步的改进。想要抚平肌肤上的伤口,让粘膜做到更好的修复,涂抹芭克祛疤膏来加以使用,是当下最为值得认可的选择方向,保证了在功效上得以全新升级,让每一位朋友在疤痕的处理功效上得到更好的提升。芭克祛疤膏使用方法相信大家还是有所了解的,在平时的生活阶段,注重于这些细节的部分来加以选择,会让淡化疤痕的功效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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