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监狱的具体规定。
依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90年11月6日司法部第12号令《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同时废止。是罪犯接受改造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规范”第二章 生活规范
第十条保持个人卫生,按时洗澡、理发、剃须、剪指甲,衣服、被褥定期换洗。
犯人都剃了平头,统一穿戴。什么都一样。没有个性可言。也是“洗脑”的一种方式。也便于管理
人有社会性,组成群体合作生产,群体有共性,对于个性可以说允许有但不喜欢,但单方面追求个性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学校是社会的缩影,以前的教育由于成本等因素解决有和无的问题,不是多和少的问题。举个不太准确的例子说,是知道1+1=2从而计算1+2,不是解决1+1为什么等于2。当务之急,分清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与其只看到顶级的科学家,不如感受下数以千万计的工人、工程师、科研人员等各类人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可以对比印度)。
回到问题本身,学校对于学生的要求是为了适应社会的要求。在机关、工厂、企业、单位,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条例下不需要在服装等外在搞个性。如果留长发,在一些机器作业时的场景不敢想象。另外还有专心学习等好处。
当然还有什么纹身的不是坏人一些,但是现代国家从来不是对个人作出要求,而是群体。群体有上限与下限。一群纹身的人和一群不纹身的人谁的组织力生产力战斗力更高,谁的懒惰程度犯罪率不良行为更高,可以有直观感受。其他一些外在因素也是类似的,毕竟人的精力只有那么多。
当然,话说回来,人才、教育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所以有了很多声音,但学校也没有原地踏步不是?现在很多学校有礼服,有的时候有些学校有些小学可以穿自己的衣服,素质教育呼声越来越高(这个问题两分考虑),发型有的也放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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